早在1993年,心理學家Ericsson和同事們發現很多領域的專家在很小的時候就開始通過刻意練習(deliberate practice)來提升他們的技能。他們提出:那些所謂的「天才」其實是10年以上高強度練習的結果。
Ericsson等人找了一些音樂家,讓他們回憶自己在職業生涯中每周刻意練習樂器的量。他們發現那些成就高的音樂家積累的刻意練習量要比成就低的音樂家高出許多。根據他們的統計模型,同樣是在7~8歲開始練習,「最有才」的小提琴家們到20歲時平均積累了10000小時以上的刻意練習;「有才」的小提琴家們20歲時積累了平均約7800小時的練習。而那些最後去做老師的小提琴家平均只積累了約4600小時的練習。
為了證明練習和成就的關係不局限於小提琴,他們又找來了專業和業餘的鋼琴家進行比較。他們發現,和小提琴家類似,專業的鋼琴家到20歲時也積累了大約10000小時的練習時間。而業餘的鋼琴家只積累了不到2000小時的刻意練習。
從8歲到20歲這12年時間內要積累10000小時的練習,相當於10000÷(365×12)=2.3小時/天的練習量(包含雙休日),或是3.2小時/天(不含雙休日)。這樣長期高強度的練習量讓大多數人望而卻步,因此也解釋了為什麼取得非凡成就的人少之又少。
自該文章發表後,不論是在學術界還是在社會大眾中都掀起了研究刻意練習的浪潮。其中,作者Malcolm Gladwell在《Outliers》一書中提出了「一萬小時定律」的說法。他認為10000小時的練習是成為專家的必要條件。經過網絡的傳播和大眾的二次消化,該「定律」也成了世人皆知的「真理」。
然而事實真是如此嗎?
1.Ericsson等人統計模型預測的10000小時是個平均值,而不是最小值。2007年的一篇文章研究了西洋棋選手練習的情況。他們發現練習量確實和選手的成就有重要聯繫,但是即使是在大師級的選手中也存在著很大的個體差異。那些「學得快」的大師只積累了3000多小時的練習時間,而有些「天資欠缺」的大師則累計練習了23000個小時。
這也就是說,10000小時只是個好聽的數字,並不是成才的最低標準。「一萬小時定律」意在告訴人們要「勤加練習」才能有所成就。然而每個人的成長曲線不同,因此所必需的練習量也有差異。
2. 「一萬小時定律」反映的是刻意練習和成就的相關性,不能說明因果關係。練習和成就的相關性也許反映了從刻意練習到過人成就的因果關係,但也有可能只是間接反映了天資和成就的因果關係——適合彈鋼琴的人容易從鋼琴中找到樂趣而持續地從事該活動,因而積累了大量的練習;五音不全、手指愚鈍的人在學習鋼琴的過程中容易受挫,很快對鋼琴失去興趣。
不管10000小時這個說法是否靠譜、練習和成就的因果關係是否清晰,按照Ericsson等人的說法,一個人的成就主要和刻意練習的量有關。它們之間的關係到底有多緊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