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網9月10日訊 餐廳菜單中魚蝦類菜品禁止使用「長江」「漢江」「野生」等字樣,養殖長江漢江流域的魚類製作菜品要打上「人工養殖」字樣……記者從武漢市禁捕辦獲悉,武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武漢餐飲業協會聯合出臺了《規範餐飲服務單位菜單指引》(以下簡稱「指引」),這也是武漢市首次發布規範餐飲服務單位菜單的指引。
「湖北是千湖之省,武漢是百湖之市,武漢人喜歡吃魚由來已久,武漢烹飪魚的大師也很有名,武漢做魚的餐廳也非常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武漢已經全市禁止售賣長江野生魚類,在前一階段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檢查中,發現餐飲單位存在菜單不規範問題,出臺這一指引,主要是指導全市餐飲服務單位規範菜單,在經營活動中落實禁食野生動物和禁食長江非法捕撈漁獲物。
據了解,《指引》主要內容包括:
菜單中魚蝦類菜品禁止使用長江、漢江、野生等字樣,如長江魚、漢江魚、江魚江蝦、野生魚等。
經營人工養殖長江、漢江流域的魚類製作菜品,在菜單中應標明人工養殖字樣,如鮰魚、憨頭魚、船丁魚等。
經營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大鯢、胭脂魚、松江鱸、俄羅斯鱘等,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在菜單上註明「人工養殖」字樣,索取相關證照,保證來源合法,方可經營。
禁食以蛇類為原料的菜品。菜單中不得出現蛇類字樣的菜品。
嚴禁經營野生蛙類,嚴禁使用「青蛙」簡稱字樣。經營人工養殖的蛙類,必須在菜單上註明「人工養殖」字樣,索取相關證照,保證來源合法,方可經營。
以畜禽等為原料的菜品,禁止在上述菜品中冠以「野生、野」等字樣,例如野豬、野雞、野鴨、野兔等。
有了這個指引,餐飲企業的菜單上的魚蝦類菜品有統一的「標準」,對消費者也起到引導和宣傳的作用。武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以上內容,餐飲商家要在菜單薄、電子菜單、宣傳單、店內張貼廣告、店外張貼廣告、服務口頭介紹和線上、線下宣傳等方面同步規範。
(記者潘璐 通訊員王璐 胡雪婷)
【編輯:丁翾】
【來源:長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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