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10報警電話作為一種重要的警務資源,是溝通警民關係的橋梁,是群眾危急時刻的生命線,惡意騷擾或者謊報警情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9月19日,商丘市梁園區雙八鎮男子王某某就因謊報警情、威脅他人人身安全,被商丘市公安局中州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9月18日下午,該分局接到商丘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消防救援大隊的報警,稱在11時27分和13時27分均接到一男子報警,說位於310大市場內的宏達塑膠袋加工廠倉庫發生火災,火勢無法控制,但該消防救援大隊先後調派消防人員和10輛消防車到達現場勘查後,卻並未發現火災,其間消防人員多次撥打報警人電話都提示關機,這明顯是謊報警情的行為。
該分局接到報警後,立即展開調查,對該倉庫老闆王某進行詢問後得知,其公司職員王某某近期因經濟糾紛多次對老闆王某進行威脅,有謊報警情的嫌疑。民警立即對王某某進行傳喚。王某某對其謊報警情、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原來,王某某因經濟糾紛對老闆王某一直心存怨氣,並出於報復心理兩次謊報警情,稱宏達塑膠袋加工廠倉庫發生火災。
目前,王某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威脅他人人身安全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崔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