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本文對楊棟教授《〈張協狀元〉編劇時代新證》一文提出的《張》劇撰於元代並非宋代、編演於杭州而不是溫州、南曲「克隆複製」北曲、中國戲劇的成熟標誌是元雜劇而不是南戲等論點,進行遂一商榷。著重通過對宋元南戲與元雜劇的比較,指出元雜劇雖然在「曲」方面取得很高的文學成就,被譽為「一代之絕作」,但在「劇」方面,包括藝術體制、劇本規格等方面尚存在未成熟之處。而宋元南戲不僅比元雜劇早出,且比元雜劇成熟,後世戲曲正是繼承南戲的藝脈而代代相傳的,故真正稱得上中國戲曲最早成熟標誌的是南戲並非元雜劇。
《文藝研究》2010年第8期刊登楊棟教授《〈張協狀元〉編劇時代新證》 (下稱《新證》) 一文,對早被學界公認為宋代傳本的南戲《張協狀元》的編劇時代提出質疑,重提日人青木正兒於上世紀三十年代所作《中國近世戲曲史》中所謂「此戲文之作,恐已為元代以下之事」的「元代說」,從而對國內學界長期堅持的中國戲曲成熟標誌為南戲一說予以否定,稱「確定中國戲曲的成熟標誌應當回歸王國維的結論,即元雜劇方是『真正之戲曲』。任何企圖提前的主觀衝動,目前仍無劇本實證,只能算是一種大膽猜測」。誠然,前輩與時賢,包括《中國大百科全書》及《中國戲曲志》等國修辭書,均確認中國戲曲的成熟標誌是南戲,他們是否屬於「猜測」與「企圖提前的主觀衝動」,恐怕還得平心靜氣地作更有說服力的論證較好。
首先,《新證》用以論證《張協狀元》非宋代所編而是元代所作的論據不足。其依據主要是文章第三部分所說的《張》劇用了【叨叨令】、【錦纏道】、【綠襴踢】、【鬥黑麻】、【紅繡鞋】、【山坡裡羊】、【山坡羊】等7支所謂「元代北曲」的曲牌,意謂《張》劇既然用了元代的曲牌,理應是元人的作品了。殊不知,這些均屬由宋金入元的曲牌,用入宋元南戲唱南曲,用入元曲唱北曲,同名異調而已,與《張》劇編劇時代無涉。試作如下辨正:
【叨叨令】,見《張》劇第3出。因結句之前不用「……也麼哥,……也麼哥」兩個重疊句,《新證》即稱其「全然失落這一原始性的標誌句型」,「這只能解釋為元曲南化所致」。意謂《張》劇所用【叨叨令】出自北曲正宮同名曲調。其實,二者的區別除有無「也麼哥」疊句之外,更主要的還在詞格的截然不同。試比較《張》劇南【叨叨令】與元人散曲北【叨叨令】的詞格如下:
【叨叨令】貧則雖貧,每恁地嬌,這兩眉兒掃。有時暗憶妾爹娘,珠淚墜潤溼芳容,甚人知道?妾又無人要。兼自執卓做人,除非是苦懷抱。妾又無倚靠。付分緣與人緝麻,夜間獨自,宿在古廟。(《張協》)
【叨叨令】白雲深處青山下,茅庵草舍無冬夏。閒來幾句漁樵話,困來一枕葫蘆架。您省的也麼哥,您省的也麼哥,煞彊如風波千丈擔驚怕。(元鄧玉賓小令)
從比較中可知,二者在字數、韻腳、平仄等方面均不相同,可見彼此之間並不存在淵源關係,也就不存在誰化誰的問題,只能解釋它們一為南曲,一為北曲。為了區別起見,後來高則誠《琵琶記》第九出即在【叨叨令】之前特地冠以一個「北」字,以示與南曲【叨叨令】有別。至於二者為什麼會同名,那是因為有許多南北曲存在「共祖同源」之故。
【錦纏道】、【過綠襴踢】,見《張》劇第43出。《新證》以其為「帶過曲」而寫成【錦纏道過綠襴踢】,並說「遍查宋元南戲存世劇本,再未見有此用例,而帶過曲在北曲中卻是普遍現象,散曲與雜劇皆有」,於是即斷定《張》劇所用是一個孤例,是「模仿北曲」的結果,也是「元曲南化所致」。事實真相如何呢?元雜劇使用「帶過曲」更為罕見,《新證》未舉一例,所舉磁窯瓷枕【快活三朝天子】一例,屬於散曲並非雜劇,凡「帶過曲」,無論合二曲為一曲或集各牌句韻為一牌者,被集之曲牌之間必用「帶」或「過」字,《新證》所舉【快活三】、【朝天子】之間,既無「帶」又無「過」字,可見實是二曲,並非「帶過曲」。 宋元南戲除《張》劇外,使用「帶過曲」的,尚有無名氏」戲文佚曲【三字令過十二嬌】「心僝僽」、《王祥臥冰》【撲燈蛾過】「看伊乾乾淨淨」、《王祥臥冰》【八聲甘州過】「潛地拜我妻」(以上均見錢南揚《宋元戲文輯佚》)等。可見,《張》劇使用帶過曲並非孤例,根本不存在「北曲南化」現象。
【鬥黑麻】、【鬥虼麻】,分別見《張》劇第21、27出。《新證》稱其為同一曲牌,顯然不妥,因為二者詞格,包括字數、韻腳、平仄等均不相同。另據《武林舊事》卷六載有「虼麻」,可見「黑麻」與「虼麻」為二物,也不可能是劇作者的筆誤。至於說因音近而誤,即斷然稱「這兩曲就是北曲的【鬥蝦蟆】」,就更靠不住了,因為:1、「黑麻」、「虼麻」、「蝦蟆」三個詞的讀音在溫州一帶是完全不同的,它們分別為「he mo」、「ge mo」、「o mo」,彼此不可能誤讀,《新證》稱《張》劇「黑麻」依南音讀如「he ma」是沒有根據的。2、「蝦蟆」(統稱「蛤蟆」)一詞,也不是北方特別流行,南方也同樣流行,更不是南方人「不說或少說」的一個詞,據《溫州方言詞典》載,有關「蛤蟆」的稱呼就有「蝦蟆」、「蝦蟆鼓」、「蝦蟆?」、「蝦蟆泅」、「蝦蟆魚」[①]等。《平陽縣誌》「生活諺語」條有「剝了皮的蛤蟆,臨死還要跳三跳」、「陰間蛤蟆勿曉得陽間天氣」[②]等。除「青蛙」為書面語外,溫州人從來不稱其為「哈子」、「水雞」、「土鴨」等名的,它們另有其義。3、「蝦蟆」一詞,在溫州的歷史十分悠久,明姜準《岐海瑣談》卷十一據引《尚書故實》曰:「『百越人以嚇蟆為上味,疥者皮最佳,名錦襖子。』……東甌舊為丐者之食,今登餚俎,稱上品,享嘉賓焉。」[③]總之,把《張》劇【鬥黑麻】、【鬥虼麻】二曲說成是「北曲【鬥蝦蟆】的南人擬音」是缺乏根據的。
【紅繡鞋】,見《張》劇第16及53出。《新證》亦稱本曲「出自北曲」,唯證據與信心均不足,故最後不得不說只是一種「揣測」。其所謂證據之一:關漢卿現存18個雜劇共用了8次,其中《玉鏡臺》、《魯齋郎》二劇各用2次,意謂概率特別高。其實,用概率高低判斷曲牌年代先後本身就不科學,何況《張》劇一劇亦間用2次,其概率並不低於關劇。證據之二:二者詞格相同,《張》劇「顯然存在模仿關係」。這亦純屬猜測,且不說究竟誰模仿誰,即從詞格看,一為9句43字,一為6句39字;一用「合」,一不作「合」,怎能說是「與北曲之格相同」呢?證據之三:磁窯瓷枕本曲題有「朱閣亮」的白字。這更不足為據了,因早期戲曲的用白字比比皆是,如《張》劇即有「圓夢」作「員夢」、「伶俐」作「令利」者。
【山坡裡羊】、【山坡羊】,分別見《張》劇第30出與50齣。《新證》又稱其是「北曲南化」之曲。其理由之一,稱磁窯瓷枕有元陳草庵的兩首散曲,均題【山坡裡羊】,與元人選曲《樂府新聲》同名,「可證此名最為古老」,【山坡羊】及【蘇武持節】二名,是後來改稱的,既然是最古老,於是即認為「《張》劇所用此調,應從北曲傳入,是北曲南化的一個變體」。案:《張》劇除【山坡羊】外,也有同樣古老的【山坡裡羊】,既然承認「南北【山坡羊】同牌同源」,憑什麼說南曲非出自北曲不可呢?其實,從《張》這兩支曲的詞格,包括字數、押韻、平仄等均不相同的情況看,稱它們是同一個曲牌,缺少依據。理由之二,稱「北方重遊牧,多羊,北人喜吃羊肉;南方主要是水田農耕,少羊,基本不吃或少吃羊肉」,於是推猜測【山坡羊】原本應是一首北地牧歌,始名為【山坡裡羊】,繼而又進一步推測《張》劇此調應是「北曲南化」的一個「變體」。案:這兩支曲牌的產生與吃不吃羊肉是否直接有關,不得而知,若說南方少羊,南人基本不吃或少吃羊肉,證據不足。眾所周知,羊是我國古代的「六畜」(馬、牛、羊、家、雞、犬)之一,食羊和養羊的歷史悠久,可追溯到傳說中的伏羲氏時代。《釋名》:「羊,祥也,祥,善也。」我國傳統年曆即把農曆辛未年定為「羊年」。可見羊為全國人民所喜歡,牧羊不分南北,只不過北方多養綿羊,南方多養山羊。浙江湖州是「湖羊」的發源地,其歷史可上溯至春秋戰時代,既有綿羊也有山羊,綿羊製作的「湖羊羔皮」與山羊制用的「湖筆」均自古聞名於世。據同治《湖州府志》載,晉王羲之的後代曾在湖州開辦善璉制筆業。桐鄉烏鎮民間有句俗話:「立冬過,吃羊肉」。2010年12月3日至2011年元月15日,「首屆中國·烏鎮湖羊文化旅遊美食節」即在烏鎮舉辦。可見此條理由亦難以成立。
從上述的逐一辨析中可知,沒有任何理由可以證明《張》劇所用的七支曲牌是「北曲南化」所致,更不是什麼「克隆複製北曲」。同時還必須指出,戲曲是累積型的,是不斷豐富與完善的,《張》劇從南宋流傳至元代,其間倘若吸收元雜劇的某些因素也屬正常現象,人們依然不會否定它固有的編寫年代。更何況它流傳到明初,然後收入《永樂大典》,其中還有可能吸收明傳奇的東西呢!總不能因此而說它編於明初吧?
還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南戲始終流傳於民間,未得登大雅之堂,向為士大夫所鄙視,較之有名公參與其間的元雜劇,其命運要悲慘得多,能流存後世的宋代劇目當然少得可憐。但我們決不可因此而否定宋代除《張》劇外,就再也沒有其他劇目,進而否定它的成熟性。因為其時南戲已相當盛行,據《錢塘遺事》記載,《王煥戲文》「盛行於都下」,「一倉官諸妾見之,至於群奔」,可見其影響之大。更有《樂昌分鏡》流傳杭城,改唱「吳音」。此外尚有《王魁》與《趙貞女》等。這此劇目雖然沒有全本傳下,但大多尚有佚曲存留,如《王魁》即有佚曲18支收入錢南揚《宋元戲文輯佚》,它們同樣可以用作證實宋代南戲成熟程度的依據。
其次, 確定中國戲曲的成熟標誌,不能單從「曲」去判斷,因為「曲」僅是戲劇藝術表現眾多手段中的一種手段,而更重的還在於是否已形成一種完整的戲劇結構,包括藝術體制及劇本規格兩方面。如果以此為標準來衡量,元雜劇就遠不如宋南戲成熟。
先從藝術體制方面比較,例如在演唱方式上,元雜劇的每一折戲只允許一種腳色甚至同一人物放唱,其餘腳色一概不得放唱,凡由「正末」唱的,稱「末本」,例如《敬德不伏老》、《霍光鬼諫》、《月明和尚度柳翠》、《任風子》,即分別由正末尉遲、霍光、月明、任屠一人放唱到底。凡由「正旦」唱的,稱「旦本」,如《趙盼兒風月救風塵》、《王瑞蘭閨怨拜月亭》、《竇娥冤》、《詐妮子調風月》,即分別由「正旦」趙盼兒、王瑞蘭、竇娥冤、燕燕一人唱到底。這種只能由一人唱到底,其他人均不得放唱的方式,嚴重束縛著其他腳色的表演,尤其是重要角色的塑造,如《漢宮秋》的王昭君,全劇竟沒有她的一句唱詞,試問如何抒發她的遠離故國的悲憤之情?可見元雜劇與「真正之戲曲」之間尚存在一定的距離,正如張庚、郭漢城主編《中國戲曲通史》所說:「一人主唱的形式甚至嚴格到連正末與正旦都不能對唱,這正說明它還不曾完全擺脫諸宮調的影響。」其實,它還保留賺詞、貨郞兒、詞話等說唱藝術的影子。難怪有人不承認元雜劇是一種「成熟的戲曲」,而稱它是一種「曲唱文藝,一種扮演的曲唱文藝,可以稱之為『曲唱劇』,而不是一種成熟了的戲劇」[④]。更令人遺憾的是,元雜劇的這種單一的演唱方式,根深蒂固,不思改進,直至元末前後因受南戲影響,才於個別劇目中有所突破,但為時已晚,且很不徹底,終於未能挽救其過早消亡的命運。這種演唱方式當然難以為後世戲曲所延用。對照元雜劇,宋元南戲卻成熟得多,從《張協狀元》、《小孫屠》、《錯立身》等傳世劇目看,無論哪一場戲,均不必由一種腳色獨唱到底,各種腳色都可以唱,或獨唱,或對唱,或合唱,或輪唱,完全不受約束。由於這種演唱方式自由、靈活與多變,有利於劇中人物思想感情的表達與交流,終於為後世戲曲所繼承。
又如在腳色體制方面,元雜劇也未臻成熟,充其量只有末、旦、淨三大行當,其中「末」扮男角,「旦」扮女角,「淨」扮權豪、滑稽之類人物,不分男女。此外,尚有「外」、「雜」、「醜」三種稱呼。其中「外」、「雜」均算不上是固定的腳色名稱,「外」可歸入「末」行,因為它與「末」可以互相替代,如《莊周夢》的太白金星由「末」扮演,而在《圮橋進履》中則由「外」扮演。有時亦歸入「旦」行與「淨」行,分別稱作「外旦」與「外淨」。「外」又與「衝」「貼」同義,正如王國維《古劇腳色考》所說:「曰衝,曰外,曰貼,均系一義,謂於正色之外,又加某色以充之也。」「雜」為「雜七雜八」之意,包括所扮老年人「孛老」、老婦人「卜兒」、兒童「倈兒」、秀才「細酸」等等。「醜」是後來受南戲的影響而增加的。元雜劇不僅無「醜」行,更沒「生」行,焦循《易餘籥錄》云:「元曲無生之稱,末即生也。」《南詞敘錄》云:「生曰末泥,亦曰正末。」其實二者還是不盡相同的,南戲的生扮的是秀才之類,而元雜劇扮的除秀才等文人學士外,還可扮演張飛、李逵之類的武將,甚之探子之類的人物,頗不規範。總之,元雜劇尚未形成定型的腳色制。在這一方面,宋元南戲就比元雜劇成熟得多,它形成了以生、旦為主體,以生、旦、淨、醜、外、末、貼七種為基本行當的腳色制。其中生、旦飾演劇中主要人物的,稱「正生」、「正旦」,多扮青年或中年,屬俊扮;醜、淨所扮人物不分男女,擅插科打諢,抹花臉;外、貼,是指於生、旦、末、醜、淨之外,再「貼補」一兩個人物幫湊之意。末,又稱副末,為戲開場的稱「副末開場」,為戲收場率眾念「收場詩」,更多的是扮演穿引、綴合的各式人物。可見南戲的腳色制已相當成熟。
再從劇本規格方面進行比較,則發現元雜劇在一定程度上尚停留在「曲」的階段,並未完全發展成為「劇」,故歷來與散曲合稱為「元曲」,且與「唐詩」、「宋詞」並稱,被納入「詩歌」的範疇。儘管從「曲」之文學角度看元雜劇,其成就是極其輝煌的,備受曲家推崇,王國維《宋元戲曲考》曾譽為「一代之絕作」,並說:「元曲之佳處何在?一言以蔽之曰:自然而已矣。古今之大文學,無不以自然勝,而莫著於元曲。」但同時又從「劇」的角度批評說:「關目之拙劣,所不問也;思想之卑陋,所不諱也;人物之矛盾,所不顧也。」[⑤]戲劇家李漁《閒情偶寄》卷一也說:「傳奇一事也,其中義理,分為三項:曲也,白也,穿插聯絡之關目也。元人之所長者,止居其一,曲是也,白與關目,皆其所短。吾於元人,但守其詞中繩墨而已矣。」[⑥]所評較為公允。元雜劇的這些通病,體現在劇本規格上,主要是通例每本四折一楔子、每折(套)一宮調、重曲文輕賓白三個框框,它們嚴重束縛著戲曲故事的展開與舞臺表演。戲曲故事有長有短,怎麼可以用「四折一楔子」予以限制?有所突破的僅個別而已。戲曲音樂與唱腔是千變萬化、波瀾起伏的,每一折戲怎麼可以只用同一宮調演唱呢?戲曲的曲文與賓白相生,相得益彰,元雜劇卻每折往往不過數言,如《元刊雜劇三十種》,每種無不如此。究其原因,乃是元人以「曲」為本,以「劇」為副,重曲輕劇的結果。宋元南戲卻不是這樣,劇本可長可短,長者五、六十齣,短者一、二十齣,一切視劇情而定;音樂唱腔不受宮調套數限制,正如《南詞敘錄》所說「其曲則宋人詞而益以裡巷歌謠,不葉宮調」,為南曲牌腔音樂,曲詞在字格、聲調、韻律等方面有相應的規定,但相對自由;為便於觀眾了解戲情,特別注重運用念白與科介鋪展戲劇情節,因此,反映在劇本上即出現曲、白、科介注文相間的文學形式。所有這一切亦均為後世戲曲所接受與繼承。
第三,《新證》引用王國維等人的原文時有誤解,難以為據。例如引用王國維《宋元戲曲考》「雖謂真正之戲劇,起於宋代,無不可也。然宋金演劇之結構,雖略如上,而其本則無一存,故當日已有代言本之戲曲否,已不可知,而論真正之戲曲,不能不從元雜劇始也」為依據,說:「王氏確認元雜劇為中國戲劇發展史上標誌成熟的裡程碑,是秉持著只有實物方為信史的近代科學技術理念。」並得出結論說:「確定中國戲曲的成熟標誌應當回歸王國維的結論,即元雜劇方是『真正之戲曲』。」這明顯是牽強附會,因為王氏這段話根本就沒有「確認元雜劇是中國戲劇發展史上標誌成熟」的意思,其原意是:說真正的戲劇起於宋代不是不可以,只是由於宋代沒有留下劇本,一時還無法考證,因此,今人要論述「真正之戲劇」,又不得不先從元雜劇開始說起。這是因史料缺乏而無可奈何的一種表示,倘若他當時能見及《張協狀元》及其他南戲劇本,自然就不會如此說了。王國維去世後,經過趙景深、錢南揚、馮沅君等學者的努力搜集,所得頗豐,據錢南揚《宋元戲文輯佚》統計,共計167本,其中有傳本者15本,全佚者33本,有輯本者119本。在這些存目中,被學界比較一致認為是宋人創作的戲文有《趙貞女蔡二郎》、《王魁》、《王煥》、《樂昌分鏡》、《張協狀元》5種,尚未取得公認的宋人創作的戲文有《陳巡檢梅嶺失妻》、《韞玉傳奇》、《相如文君》、《陳淳祖》、《李勉負心》、《王道宗休妻》、《崔智韜艾虎兒》、《錯立身》、《白兔記》等9種。其他則尚難以確定是宋人所作或是元人所作。即便如此,也不能以「無實物為信史」為由,無視南戲的歷史,論中國戲劇史非得從元雜劇說起不可;更不可誤解王國維的原意,把元雜劇當作中國戲劇成熟的標誌,說成是王國維「確認」的。同書王氏另有兩段話可作旁證:一曰:「南戲之淵源於宋,殆無可疑。至何時進步至此,則均不可考。吾輩所知,但元季既有此種南戲耳。然其淵源所自,或反古於元雜劇。」[⑦]又曰:「至元雜劇出而體制遂定。南戲出而變化更多,於是我國始有純粹之戲曲。」[⑧]這裡是說元雜劇雖然已形成歌舞演故事的體制,但並未成熟,而淵源古於元雜劇的南戲,因變化更多,才使我國有了「純粹之戲曲」,可見我國「真正之戲曲」是從南戲開始的。王國維之所以極度推崇元雜劇,是受明人的影響,側重於從「曲文」方面說的,因此他在《宋元戲曲考》中專列「元劇之文章」一章,幾乎所有的讚美之詞均集中在這一章,旨出突出它的文學價值,所謂「元劇最佳之處,不在其思想結構,而在其文章……,古詩詞之佳者,無不如此,元曲亦然」云云可以作證。至於對元雜劇的其他方面,卻頗多微詞,如上文所舉「關目之拙劣」、「思想之卑陋」、「人物之矛盾」,竟然說「不問」、「不諱」、「不顧」。其中對「關目」尤其不滿,曾重複指出「元劇關目之拙,固不待言,此由當日未嘗重視此事,故往往互相蹈襲,或草草為之。」既然如此,王氏怎麼會妄下結論,確認元雜劇為中國戲劇成熟的最早標誌呢?
又如引用周貽白《中國戲劇史長編》說溫州「九山書會」「當為元代組織」一語之後,下結論說:「周貽白接受青木意見,考證解釋了障礙元代說的一個疑問,即編寫《張》劇的『九山書會』並非南宋獨有,『當為元代組織』。」這也難脫誤解之嫌,因為周先生這裡是針對清張大復為元代南戲《董秀英花月東牆記》所注「九山書會捷機史九敬仙著」一語說的,意謂這個「九山書會」中既然有元人捷機史九敬仙,那自然為「元代組織」。原文如下:
清初張大復《寒山堂曲譜》,引《董秀英花月東牆記》注作:「九山書會捷機史九敬仙著」。史為元人,則「九山書會」當為元代組織。[⑨]
問題在於這個元代的「九山書會」是否屬於南宋溫州「九山書會」的延續呢?從周先生後來的論著中可知他是相信的。請看他在《中國戲曲發展史綱要》第七章《南宋時期的雜劇與戲文》中說:
所謂「九山書會」,「九山」亦溫州別稱。可見這本《張協狀元》,即系溫州地區的書會所撰。按書會的組織,在南宋時期的臨安即已有之,……如當時的臨安,亦有武林書會的組織,直到元代還在活動。這個九山書會雖不知起於何時,但以當時的社會風氣而言,當不至於在南宋以後。[⑩]
這裡,周先生不僅明確指出《張協狀元》系溫州九山書會所撰,且指出這個書會「不至於在南宋以後」,可見溫州「九山書會」,跨越宋、元兩代。而《張》劇的九山書會與史九敬仙所在的九山書會,則分別屬於宋、元兩個朝代,《新證》把它們統稱為「元代組織」,顯然有誤。周先生於同書述及《張》劇與宋雜劇的關係時還說:「假令這本《張協狀元》是南宋時期的作品,則這種末、淨、醜的滑稽穿插,實為當時短暫演出的雜劇形式的摻合。」可見他並沒有完全否定《張》劇不是南宋時期的作品。
又如引元燕南芝庵《唱論》「南人不曲,北人不歌」一語之後,竟然說:「這條禁令反映的是宋金與宋元南北對峙時代,南北曲互相隔絕、各自為統的樂壇現實。及至蒙元滅宋統一,南北曲的隔絕狀態自然打破,呈現為互相交流之勢。元代中期之後,沈和創『南北和腔』,南曲家克隆複製北曲已成風氣。」這裡至少存在三個問題:一是一個歌唱家從實踐中總結出一條經驗「南人不曲,北人不歌」,是不可能成為一種「禁令」的;二是宋金與宋元時期南北曲並未隔絕,據《宋史·樂志》載,南宋之初已有大批南方樂工被掠入金獻藝。至宋恭帝德祐二年(1276)三月,凡「秘書圖書、太常寺祭器、樂器、法服、樂工」等,「隨元兵北行」。元滅南宋後,大批北曲家南下。可見南北曲一直處於互相交流之中,並不存在南曲以北曲為源的問題。所謂「南人不曲,北人不歌」,似不可解為「南人不唱北曲,北人不唱南曲」,而應解作「南人不可如唱南曲那樣唱北曲,北人不可如唱北曲那樣唱南曲」。三是關於「元代中期之後,沈和創『南北和腔』」的提法,早已被曲界所否定,沒有必要重提,只有看一下早在金代,至遲元初的散曲家杜仁傑作的商調《七夕》散套所用的南北合套:[北集賢賓]、[南集賢賓]、[北鳳鸞吟]、[南鬥雙雞]、[北節節高]、[南耍鮑老]、[北四門子]、[尾聲]就一目了然。可見,所謂南曲「克隆複製北曲」、「北曲南化」的種種推論,均不存在。
又如引《南詞敘錄》「宋人詞而益以裡巷歌謠」與《張》劇曲調比較,及《張》劇所用「李巡」、「秋(瞅)」、「洒家」3個北方方言,來論證《張》劇的編演地非溫州而是杭州,也不足為據。首先,據錢南揚等南戲學者考證,南戲從溫州傳至杭州的時間約在南宋光宗朝(1190-1194),而《張》劇問世時間有可能在此前的宋孝宗乾道至理宗端平年間(1165-1233),其時距南戲誕生期北宋宣和年間已過半個多世紀,在曲調方面,與初期的「裡巷歌謠」相比,已有長足的進步,是不足為奇的。其次,關於《張》劇所用北方方言,《新證》僅舉3例,而南戲研究專家胡雪岡、侯百朋,分別在《永樂大典戲文三種補註》及《戲文中的溫州方言》[11]兩文中例舉41項與50項,其中大部分出自《張》劇。《張》劇流傳外地後,吸收兩三個外地方言當在情理之中,何況這三個詞語均為了適應劇中北人身份所需而用的。第三,最大的失誤還在於繞開《張》劇本身的實據不舉,而這些實據足以證明該劇編演於溫州:一是明確指出演出地點在溫州,時稱「東甌」,如本劇開場末角所誦[滿庭芳]說:「《張協狀元傳》,前回曾演,汝輩搬成。這番書會,要奪魁名。佔斷東甌盛事,諸宮調唱出來因。」「東甌」為溫州的古稱,有《史記·東越列傳》稱溫州漢時為「東甌王」騶搖的封地、《溫州府志·建置》稱「漢時為東甌國」、《永嘉縣誌》引王叔果《重修廟記》稱「吾郡古稱東甌」等古籍可證;二是明確交代本劇編撰者是溫州「九山書會」,如第二出張協唱[燭影搖紅]曰:「真箇梨園院體,論詼諧除師怎比?九山書會,近日翻騰,別是風味。」「九山書會」其實就是溫州書會,「九山」早就成了溫州的代稱與雅號,因溫州郡城環列九山,世稱「九山城」,又稱「九鬥城」(《永嘉縣誌》引王叔果《孤嶼志》);三是劇中用了大量溫州民間獨有的方言俗語,其中最典型的莫過於「去門上畫個白鹿」一句,意謂「求個好運」,本劇先後兩次用了這句話,第27出出自丑角赫王之口:「鈞候萬福,願我捉得得一盤粉,一鋌墨。把墨來畫烏嘴,把粉去門上畫個白鹿。」意在希望求個好運,能把女兒勝花嫁給新科狀元張協;第48出出自淨角柳屯田之口:「曾共烏門上畫個白鹿,青霄有路。」意謂託赫王的福,獲得官運亨通,如青霄有路。案:「白鹿」指溫州城,舊稱「鹿城」,相傳建城時有白鹿銜花穿城而過,時人以為祥瑞之兆,故名「鹿城」,宋林景熙《鹿城晚眺》「古城仙鹿遠,百感赴斜曛」、元李曄《發鹿城》「孤城辭白鹿,小縣入青田」、《溫州竹枝詞》「九山抱郭青如接,白鹿銜花瑞草呈」云云亦可證。
此外,《新證》所引用的近年出土的磁州窯器物上的金元詞曲調牌,均可從《全元散曲》中找出,屬於金元時期的產物,並非原生曲,與宋代的《張》劇不發生必然關係,用以考證《張》劇的編撰時間等問題難免無的放矢,恕不贅述。
綜上所述,《新證》由於證據不足,又有意無意地偏向元雜劇,並誤解前人的某些觀點,因而導致最終無法證明《張》編演於元代的杭州,而只能是宋代的溫州。也無法證明有所謂「南曲源於北曲」、「南曲克隆北曲」、「北曲南化」等現象,而只能是互相交流與吸收。更不能證明中國戲劇的成熟標誌是元雜劇並非南戲,事實恰恰相反,南戲不僅比元雜劇早出,且比元雜劇成熟,故能成為中國戲劇最早成熟標誌的,除了南戲別無選擇。
注釋:
[①]《溫州方言詞典》(《現代漢語方言大詞曲》分卷),江蘇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232頁。案:「蝦(蝦)蟆」,溫州人又稱「蛙蟆」,亦讀如「o mo 」詳見清末民初溫州平陽人葉桐欽著《新編音畫字考》第32頁。
[②]《平陽縣誌》,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3年版,第792頁。
[③]明姜準:《岐海瑣談》,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87頁。
[④] 洛地:《戲曲與浙江》,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5頁。
[⑤]王國維:《王國維戲曲論文集》,中國戲劇出版社1984年版,第85頁。
[⑥]李漁:《閒情偶寄》,收入《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中國戲劇出版社,1982年版) 七第17頁。
[⑦]《王國維戲曲論文集》第93頁。
[⑧] 同上書第108頁。
[⑨]周貽白:《中國戲劇史長編》,人民文學出版社1960年版,第148頁。
[⑩]周貽白:《中國戲曲發展史綱要》,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132頁。
[11]胡雪岡《永樂大典戲文三種補註》及侯百朋《戲文中的溫州方言》,分別見胡雪岡《溫州南戲考述》(作家出版社1998年版)第106頁及侯百朋《高則誠南戲考論集》(陝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9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