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有過改之善莫大焉。這句話是變通《左傳》裡「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而來。可見「過」是過錯之意,並不是一個褒義詞,但《易經》裡的「小過卦」卻非講解過錯的,而是別開生面向人們闡釋「過分」的哲理。
小過卦象:震上艮下,雷鳴於山,似以雷聲警世!小過六爻中四陰二陽,易學裡陽為大陰為小,是以小過卦意即陰氣過勝、陰氣過分了。當此之時宜靜不宜動,切不可好高騖遠。走出陰過於陽的局面需要守靜不動,凡事向上攀升不宜,順勢向下退避下可避禍咎。採取保守、退讓的態度、以靜制動的策略,厚積薄發方可進取。
古往今來,以「過」為名的人也大有人在,例如南宋文學家劉過,字改之,號龍洲道人。由此你是否也想起了金庸筆下的楊過,也是字改之,不知劉過和楊過的名字是不是和《易經》中小過卦的卦義有關呢?我們來看下完整的小過卦吧!
一、本經:卦辭和爻辭
卦辭: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爻辭·初六 飛鳥以兇。
爻辭·六二 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
爻辭·九三 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兇。
爻辭·九四 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爻辭·六五 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爻辭·上六 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兇,是謂災眚。
二彖辭
《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三、象辭
卦象——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初六——象曰:飛鳥以兇,不可如何也。
六二——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九三——象曰:從或戕之,兇如何也。
九四——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六五——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
上六——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