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共享單車、快遞外賣送餐車要注意了!

2022-01-06 通州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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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需登記掛牌才可上路,非標電動自行車將禁止銷售;共享單車亂停亂放會被罰款;三輪車、四輪車,摩託車以及快遞、外賣等行業用車,也將另行規定進行管理。

《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今天下午由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條例》對電動自行車、共享單車、快遞外賣車等的行駛和停放都作出了具體規定。

 

同時,《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的修改也表決通過,電動滑板車等禁止上路,違反將罰款200元。

電動自行車上路需上牌

 


今後,北京將從銷售端嚴格控制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條例》規定,北京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行產品目錄製度。未納入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北京銷售和登記上牌。對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的,工商部門有權責令停止銷管、沒收違法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可吊銷營業執照。

電動自行車在北京上路行駛,需經過登記,並取得行駛證和號牌。申請人應當自購車之日起15日內到公安交管部門申請登記,現場交驗車輛。登記時需要攜帶4類材料:登記申請表、所有人身份證明、購車憑證、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

已經買到的不合標電動自行車怎麼辦?《條例》規定,對已經購買的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發放臨時標識,並設置3年過渡期,過渡期內上路行駛需懸掛臨時標識。過渡期滿後,不上牌不得上路行駛。

 

使用偽造、變造或其他電動自行車行駛證、號牌、臨時標識的,將依法予以收繳,並對駕駛人處1000元罰款。

 

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罰款

 

針對共享單車亂停亂放問題,《條例》規定: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設置、協調允許停放區域、禁止停放區域,並對禁止停放區域實行目錄管理。

 

企業應當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規範承租人依法停放車輛。客戶端應當顯示承租人安全提示、自行車允許停放、禁止停放區域,以及有關懲戒措施。此外,配置必要的管理維護人員,負責車輛調度、停放秩序管理和損壞、廢棄車輛回收等。

 

共享單車停放若影響行人和車輛正常通行,公安交管部門應當告知企業及時採取措施規範停放。對情節嚴重,且不及時採取措施的,可立即將違法停放的自行車搬離現場,並對經營企業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對於共享單車押金難退問題,《條例》規定,企業應當建立健全押金、預付金管理制度,將押金存放在北京開立的銀行資金專用帳戶。承租人申請退還押金時,應當及時退還。

 

共享單車「墳墓」可依法處理

 

據不完全統計,北京共享單車投放數量已達190多萬輛,《條例》規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對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實施總量控制」

 

企業應當按照要求,將自行車動態總量、重點投放區域動態總量、承租人信用懲戒信息、自行車停放位置信息,以及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實時、完整、準確接入北京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行業監管和服務平臺。並協助公安交管部門核實確定違法行為人。

 

違反相關規定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可約談企業相關負責人。拒不改正的,可限制車輛投放,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據此,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扣留車輛的處置措施,《條例》規定,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採取行政措施的,應當告知企業及時接受處理。逾期並經公告3個月仍不接受處理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可依法處置。

 

快遞、外賣送餐車將另行規定

 

針對動力驅動的三輪車、四輪車,摩託車以及快遞、外賣等行業用車,《條例》在審議過程中明確了其機動車屬性,並規定按照國家和北京機動車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據此,市人大常委會啟動了對《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的修改,修改後的實施辦法也於今天表決通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實施辦法》規定,北京禁止生產、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摩託車(含輕便摩託車)、動力裝置驅動的三輪車、四輪車。違反此規定,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相關產品,並處非法產品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有營業執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的,予以查封。

快遞、外賣等行業使用車輛的管理辦法由市商務、郵政、交通、公安交管等行政部門根據行業發展特點和發展需求研究擬定,報市政府批准。

 

此外,在道路上使用動力裝置驅動的平衡車、滑板車等器械的,公安交管部門可扣留器械,並處200元罰款。

 

來源:北京知道(ID:xjb-jingsh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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