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被造謠出軌快遞員到刑事自訴:摘下口罩面對所有人的她究竟作出了...

2020-12-24 法制視界

2020年8月7日凌晨,吳婕「死」了。這是一次「社會性死亡」。

那天前後,一段9秒偷拍吳女士的視頻,配上捏造的曖昧聊天記錄,「桃色資訊」在網上瘋傳。8月13日,杭州警方對兩名視頻製作者處以行政拘留9日的處罰。同一天,她接到電話,公司以一個無法令人信服的理由勸退了她。「原本覺得可以回去工作了,緊接著是一個不再需要你的消息。」吳婕說。

謠言像一次「公開處刑」,讓吳婕感到無地自容,生活和人際關係遭到重創;公司「補刀」斬斷了吳婕與社會最後的聯結。

事發至今已四個半月,對於吳婕來說,這段時間是為自己討回公道,更是一次有「復活」意義的自救。

【摧毀生活的謠言】

8月7日凌晨,吳婕聽見閨蜜在樓道裡喊著自己的名字,見面第一句話:「出事了!」看到吳婕懵圈的樣子,閨蜜謹慎試探:「你現在清醒嗎?」

多個群裡流傳著一段「少婦出軌快遞員」視頻,視頻中一女子穿著碎花裙子,站在快遞站點門口。與此一同流傳的,是「快遞小哥和少婦相約開房」曖昧聊天內容,而其中的女主角竟然就是吳婕自己。吳婕男友小周立下發現破綻,這根本就是無中生有。幾人商定下來,先收集證據,睡醒就去報警。

可哪裡睡得著?回想那一夜,吳婕很難描述感受。很長一段時間裡,她心思一片茫然。

早上9時,四人在吳婕家中會面,準備報警。吳婕順手看了一下手機推送消息。那一刻,她發現謠言消息的傳播速度和範圍遠遠超出想像:小區數個業主群裡,圍繞著這個話題熱烈討論,甚至公司同事也發來「注意安全」的提醒。失控了。「好像我是那個最後才知道這事的人。」她說。

報警之後,吳婕四人有了懷疑對象,事情來龍去脈初現眉目。

網傳視頻拍攝於一個月之前。7月7日,吳婕如往常一樣準時下班,在租住小區門口的快遞取件點下車。那天,她穿著深色碎花連衣裙,站在快遞取件點的門口。可她沒注意到,在她不遠處正有人偷拍她。提到視頻,吳婕回憶:這個拍攝視角自下而上,像在打量一個物品,透露著不尊重。

視頻拍攝者是快遞取件點邊上超市老闆郎某。他還與朋友何某編造了「富婆」和快遞小哥之間極具挑逗意味的對話。為了讓對話看起來更真實,何某換了一個女生頭像,取名「ELIAUK.」;接著,他們將這組消息發到當地一個近300人的群裡。

雖然,郎某聲稱自己曾在群裡說過視頻只是「開玩笑」,但是,自稱不知情的群成員陶某將此信息又轉發到其他多個群中。8月7日前後謠言爆發。

警方調查,郎某偽造「桃色資訊「並發上網只是因為夜間看店太無聊,以此博眼球。8月13日,警方通報對郎某與何某誹謗他人的行為作出行政拘留9日的處罰。

可就在同一天,吳婕任職的公司勸退了她,理由是「身體、精神狀態十分疲弱,已對公司業務開展造成嚴重影響,且短期內無法復工履職,同時對公司聲譽產生一定負面影響」。

「沒想到是這樣一個理由。」吳婕本以為事情有了一個階段性成果,可以回去正常工作,但她聽到了這樣一個「公司不再需要你」的消息,自己得為他人捏造謠言的行為買單。這是再一次暴擊。

網上,人們對吳婕的「出軌」不依不饒,似乎「看熱鬧不嫌事大」。吳婕的手機上不時接收到謾罵,一些平時不太熟的朋友聞風來打聽八卦。「我活成了一個笑話。」她說。

男友為了照顧吳婕暫停了工作。他在面對媒體時激動地說:「我家裡當天仙一樣供著的一個人,在外面被他們用這麼卑劣噁心的手段去造謠。」

小周在客廳。而他因為熬夜,免疫力持續下降,身體出現問題。鄭子愚攝

即使出門,吳婕必須戴上口罩和墨鏡,能半夜出門,就不選白天,能走地庫,就不走地面,在街上看到鏡頭也會下意識地躲開。她害怕被人認出來。

家裡朝南的陽臺上,放著一張吳婕精心挑選的吧檯。事發前,她習慣坐吧檯邊遠眺。出事後,她不敢憑欄,而是蜷縮在太陽照不到的客廳角落,壓力感襲上心頭,她就在20平方米的客廳裡來回踱步,還會莫名其妙地流淚。可隱約間,她感覺有一股力量把自己推向陽臺。

9月8日,吳婕在小周陪同下來到醫院。她被確診為抑鬱狀態。醫生本想開具一些助眠和抗抑鬱藥物時,吳婕拒絕了。她擔心自己會對藥物產生依賴,想靠自己骨子裡的堅強捱過這一關。醫生塞給她一個電話,叮囑說:「堅持不住的時候,請撥通這個電話。」

【和解的窗口關上了】

在郎某與何某行拘的9天裡,吳婕也想了9天。她希望這件事快點過去,更想「放過自己」。

她希望兩人能夠錄製道歉視頻,允許兩人戴口罩和墨鏡出鏡,並提出每人賠償5.8萬元。但是,吳婕在溝通過程中發現,郎某與何某一再對道歉信的措辭「討價還價」,還要求視頻打碼。

「他們還說過一句,『反正都要打碼拍,要那麼清晰幹什麼?』」面對得寸進尺,吳婕在這次事件中,第一次發怒。她當即質問:「你們還是不是人啊?」她能感受到兩人也害怕丟人,「你們可曾有一刻曾想過我也怕丟人?我也是要做人的?」

最終,道歉成了一次「小學生朗讀課文都比這有感情」的讀稿。吳婕不認可。

郎某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自己已按照要求錄製了道歉視頻,但吳婕遲遲不公布;自己也沒接受吳婕提出的賠償。

9月10日,何某約見吳婕。吳婕挑了一家離住處較遠的咖啡店。何某見到吳婕道了歉。這是吳婕連日來,第一句親耳聽到的道歉,她有所感動,但隨後發現自己太單純了:何某是來為5.8萬元還價的,開口腰斬賠償數目。

之後,將謠言打包再轉發的陶某在雙方律師見證下,誠懇地向吳婕道歉,雙方由此和解。而與郎某、何某兩人和解的窗口卻關上了。

【艱難的刑事自訴】

上訴,吳婕想以此為自己討回公道。

早在8月12日,吳婕在微博求助:「大家如果看到傳播的誹謗信息,請截圖發我!」幾位微博大V也轉發號召網友幫忙。

那段時間,律師鄭晶晶在杭州本地群中關注到這組匪夷所思的謠言信息。出於同情,她把自己採集到的一些有效證據,通過微博轉發給了吳婕,並提醒了維權要點。

到了9月底,吳婕來到律所,與鄭晶晶律師見了第一面。鄭晶晶見到吳婕時,她戴著口罩、墨鏡,不怎麼說話,幾乎都是由小周開口。

鄭晶晶提出兩種方案。第一種是通過民事訴訟。就現有證據,可主張道歉及包括精神損失賠償金在內的損失賠償。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相關條例為制止「社會性死亡」提供了法律支撐。吳婕身邊的人也據此建議她「走民事」,哪怕再熬幾天。

第二種是通過刑事自訴,以誹謗罪追究對方刑事責任。這是一條路極其崎嶇。法院在自訴案件的立案上更加謹慎。即使到了庭審階段,證據夠不夠、是否相互矛盾都會影響庭審進程,整個過程耗時費力。

《刑法》規定,法院不予受理相關訴訟的精神損失賠償。也就是說,選擇刑事自訴的那一刻起,等同於放棄「精神損失費」。

吳婕當場選擇了刑事自訴,並請鄭晶晶和她的搭檔為代理律師。鄭晶晶提醒吳婕,作好法院不予立案的心理準備。吳婕說:「有立案可能就選擇刑事自訴。只要做過了,哪怕不立案也不會後悔。」

要想成功上訴,必須邁過舉證難關。誹謗罪的立案標準中,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誹謗罪;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誹謗罪論處。

從吳婕的遭遇來看,判定施害者違法、犯罪之間是一級高築的臺階。需要獲取哪些證據、獲取證據的途徑等對吳婕這樣的普通人來說,得從頭了解起。

8月7日凌晨起,吳婕一方有收集證據的意識,但是證據很難固定。

吳婕的微博裡陸陸續續收到數百條私信。她初步統計後發現,這條謠言在群、等渠道的閱讀量至少達到6萬多人次。主流論壇上,都能瀏覽到謠言信息。但是如果在公證前,相關帖子就被刪除,那麼就沒法看到記錄,也無法稱之為證據。

吳婕收到網友發來的群聊天截圖,可這個傳播次數該怎麼計算?信息被轉發在數百人組成的群裡,是算作傳播一次還是按照群員人數來算?即使是專業人士,對此計算也莫衷一是。

沒有警方的偵查權,根本無法去精確統計實際的傳播量。即使是律師,查證權限也處處受制,更何況是沒有專業背景的人。吳婕粗略估計,手頭上證據顯示的傳播量可能連實際傳播量的零頭都不到。

10月26日,吳婕向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以誹謗罪追究郎、何二人的刑責。

郎父對此事感到心煩。他坐在收銀臺裡椅子上,以手拂面按摩著眼眶。

【重新聯結】

9月,小周因「無法出差」等理由被工作單位勸退,家裡沒了經濟來源。

11月,吳婕感覺已經從事件的陰影中走出來,想重塑生活。當她求職面試時,不得不面對一個問題——上一家公司的離職原因。她選擇直面過去,實話實說。她面試近10家公司,但無一錄取。「哪怕所有人都知道你是無辜的,但你背負的資訊永遠都是負面的。」她說。

這件事發生後,吳婕第一次意識到,受網絡謠言傷害人的不在少數。一個男生小心翼翼地諮詢吳婕的維權經驗;一個獨居女孩傾訴,夜晚自己房裡的燈光和聲響,被構陷成失足少女的營業。吳婕以自己的經歷鼓勵她,也分享了維權方法。

吳婕發現,任何人都有可能遭受無端謠言的侵擾,無關性別、年齡、職業。造謠的成本太低了,謠言信息是網際網路上一串冰冷代碼,但它戕害的是一個有溫度的人。她看到,面對謠言,還能保持理智的人不多。恐懼、氣憤、退縮會導致他們錯過收集證據的最佳時機。「施害者沒有受到制裁,受害者可能會自我傷害。」她說。

只要有人找吳婕傾訴,她都會耐心回復。她為自己繫上了一條能與社會聯結的線。吳婕原姓谷。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會以「吳女士」自稱。「吳女士」可以成為一個符號,「如果『吳女士』維權成功了,可以對某些人起到震懾。」她說。

【立案】

近日,吳婕的遭遇引發媒體關注。在她家客廳桌上放著3張紙,上面記錄了40多家媒體的採訪邀約。在部分媒體名稱後,標註了「已採訪」的字樣。吳婕大多以單獨約見或者電話形式接受採訪,一方面是尊重,另一方面,傾訴欲的背後是她單純想與社會發生聯結的渴望。桌上有一包開封的玉米片,「好久沒有正常吃飯了,餓了就隨便對付一點。」她說。

最近一次,她畫上了淡妝,摘下口罩直面提問。

12月14日,吳婕和小周在鄭晶晶的陪同下來到了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等待法院立案與否的回覆。一整個下午,他們躲在法院對面的商場裡避寒,「我的心情就是忐忑。」吳婕說。

17時37分,餘杭區人民法院官博發布:立案受理谷某某(註:本文化名吳婕)訴郎某某、何某某誹謗案。鄭晶晶看到,吳婕在小周身上拍了好多下,反覆確認公告上的措辭,「真的立案了!這是今年收到最好的消息。」堅強的姑娘激動地哭了。

那一晚,他們吃了烤魚。「那是我到目前吃得最正常的一頓飯。」吳婕說。

欄目主編:宰飛 文字編輯:宰飛 題圖來源:鄭子愚攝

來源:作者:鄭子愚

作者/來源: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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