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因緣,也稱十二緣起支,是佛教重要基礎理論之一,是釋迦牟尼佛陀自修自證得到的真理,其指從「無明」到「老死」這一過程的十二個環節,因果相隨,三世相續而無間斷,使人流轉於生死輪迴大海,而不能得以出離。
一、無明,指心的無知,包括不明善惡、不明佛法教義。無明是粗細煩惱迷惑妄心,是分段生死與變易生死的根源,《楞嚴經》對於真妄二種根本道理,講得十分透徹。
二、行,因為無明而做出善或惡的行為。因為有了無明迷惑妄心,所以於諸法本來無我,妄執有我,本來無法可得,妄執有法。因有我法二執,就起惑造業,就有了業行。
三、識,因為過去的行為累積了一定的因果,從而投生於今世,成為新的生命。
四、名色,指由精神要素與物質要素和合而形成的身心。即心法與父精母血的色法,和合成為我們的身心。
五、六入,人在胚胎發育時,產生眼、耳、鼻、舌、身、意的感知能力。
六、觸,人在出生後,對外界事物有所接觸。《遺教經》說:「當制五根,勿令放逸於五欲,譬如放牛之人,執杖視之,不令縱逸,犯人苗稼。若縱五根,非唯五欲,將無涯畔,不可制也。又如惡馬,不加控制,將牽人墜於坑阱。」能夠把住這個觸的大關,是一件重要的大事。
七、受,由於與外界事物的接觸而產生苦、樂、憂、喜的感覺。譬如我們的耳根,對聲塵,就會接受各種聲音,如笙簫鼓樂,同時演奏,我們就會同時接受。
八、愛,對苦有強烈的憎恨,對樂有熱烈的渴望,強烈的欲求或渴望,就是愛。貪愛和厭惡之心,它是眾生六道輪迴的生死根源,發心學佛修行,就是要修這個妄想心。《金剛經》說: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也就是用金剛般若妙智來降伏妄想。要令它對境不生愛染之心。
九、取,既愛了所貪的五欲境界,就想盡辦法把它攫取過來,隨心所欲的為我享受,多多益善,貪得無厭,就會做出種種惡業。
十、有,有業因一定招感業果,因果定律,絲毫不錯。今生為愛產生諸多行為,成為下一世的果報。
十一、生,根據愛、取、有三支苦因,依因感果,又出世投生。
十二、老死,凡有生,一定就會由少而長,由長而壯,由壯而老,步步向前邁進,最後走向死亡的道路,這是不可抗拒的客觀規律。世界每個人的生老病死苦,正如釋迦牟尼佛未出家之前,遊四門時看到的那樣,真是令人感到萬分痛苦。
因為十二因緣的每個要素彼此成為互為條件或因果,導致輪迴流傳不止,所以只要我們暫斷輪迴鏈上的任何一個接點,尤其是破除無明,就可以不再被十二因緣所束縛,跳出六道輪迴,擺脫無休止的生死循環,這也是我們參悟十二因緣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