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長春吉大正元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保薦書
深圳證券交易所: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0] 3331 號」文核准長春吉大正元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大正元」、「發行人」或「公司」)不超過4,510.00萬股社會公眾股公開發行已於2020年12月7日刊登招股意向書。根據發行結果,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確定為4,510萬股,全部為新股發行。公司已承諾在發行完成後將儘快辦理工商登記變更手續。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證券」、「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認為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特推薦其股票在貴所上市交易。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公司概況
(一)公司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 長春吉大正元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 JilinUniversityZhengyuanInformationTechnologiesCo.,Ltd
法定代表人 於逢良
註冊資本 13,530.00萬元(發行前),18,040.00萬元(發行後)
股份公司設立時間 1999年2月12日
住所 長春市前進大街2266號
郵政編碼 130012
信息披露和投資者關係負責人 張鳳閣
電話號碼 0431-85173333轉8238
傳真號碼 0431-85172696
網際網路址 www.jit.com.cn
電子郵箱 fengge_zhang@jit.com.cn
(二)主營業務
吉大正元是國內知名的信息安全產品、服務及解決方案提供商,是電子認證領域的領先企業。
公司以密碼技術為核心,開展信息安全軟體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及服務,面向政府、軍隊、軍工、金融、能源、電信等重點行業和領域提供基於密碼的可信身份認證及可信數據保障等多層次、全方位的綜合性安全解決方案,為其信息系統提供關鍵的安全支撐與保障。
自1999年成立至今20餘年來,公司專注於信息安全技術的研發,設有2個研發中心、1個企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和1個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公司還參股設立了中科信息安全共性技術國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通過持續技術研發,公司積累了數字證書、數字加密、數字籤名、身份認證、訪問控制等關鍵技術,實現了電子認證領域的多項
突破,為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智能計算等領域提供安全技術支撐與
保障。
公司是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火炬計劃軟體產業基地骨幹企業,是國家信息安全行業電子認證領域諸多重要科研課題及產業化項目的主要承擔者之一,主持和參與制定了國家標準9項、密碼行業標準26項。截至目前,公司擁有6項發明專利技術及321項軟體著作權。
公司自成立以來曾經為40個以上中央國家機關及部委提供信息安全解決方案或服務,參與建設了1,000多個國內知名的大中型信息化項目的安全支持與保障工作,包括國家「金盾工程」、「金財工程」、「金水工程」、「金質工程」等金字工程及北京2008奧運會、載人航天工程等眾多具有重大社會、政治影響的大型項目。根據IDC數據,公司在身份管理和訪問控制軟體市場的佔有率連續多年穩居行業第一,其中 2018年市場佔比為16.30%。
公司作為項目主要成員單位參與完成的「面向重要專網的邊界安全防禦關鍵技術及應用」項目榮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此外,公司還獲得了「公安部科學技術一等獎」、「教育部科技進步一等獎」、「密碼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中國人民解放軍科技進步二等獎」等國家級、部委級重要獎項,以及「2008 年奧運安保證書」、載人航天工程保障證書、「2017年中國網絡安全與信息產業金智獎-年度領軍企業獎、年度創新解決方案獎」、「2017 年中國最具影響力軟體與信息服務企業」、「2018年中國網絡安全與信息產業金智獎-十大企業獎」、「工信部網絡安全技術應用試點示範項目獎」等其他獎項;2020年11月13日,公司入選工業和信息化部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三)設立情況
公司系經長春市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長體改[1999]6號文件批准,並經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政函(2000)55號文件確認,由吉林大學科技開發總公司、吉林省博維實業有限公司、北京東方吉星信息技術諮詢有限責任公司、長春市科技發展中心和長春長聯軟體工程有限公司,以發起方式共同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於1999年2月領取了註冊號為2201071000819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成立日期為1999年2月12日,註冊資本為人民幣1,600萬元。
股份公司設立後,各股東及持股情況如下:
股東 所持股份(萬股) 股權比例(%)
吉林大學科技開發總公司 500.00 31.250
吉林省博維實業有限公司 350.00 21.875
北京東方吉星信息技術諮詢有限責任公司 350.00 21.875
長春市科技發展中心 300.00 18.750
長春長聯軟體工程有限公司 100.00 6.250
合計 1,600.00 100.000
(四)主要財務數據
根據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天職國際」)出具的天職業字審[2020]35355號《審計報告》,發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財務數據如下:1、資產負債表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資產合計 101,500.42 105,403.29 103,275.15 96,196.22
負債合計 30,071.25 36,096.76 38,085.03 39,870.72
所有者權益合計 71,429.17 69,306.53 65,190.12 56,325.50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合計 70,536.79 68,670.50 65,037.18 56,296.38
2、利潤表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營業收入 18,587.19 60,016.89 40,015.51 41,908.35
營業利潤 2,698.17 10,979.02 10,096.38 6,471.75
利潤總額 2,730.53 11,007.15 10,322.40 6,459.59
淨利潤 2,128.91 9,371.32 8,871.29 5,455.38
歸屬於發行人股東的淨利潤 1,872.56 8,895.34 8,747.46 5,499.31
歸屬於發行人股東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 1,802.62 8,847.44 6,127.80 5,297.92
淨利潤
3、現金流量表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8,177.79 7,615.42 8,457.42 1,191.94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421.65 -599.33 -1,394.59 4,602.20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11.21 -5,157.72 -276.32 -289.87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 -8,610.64 1,858.37 6,786.51 5,504.27
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餘額 50,924.05 59,534.69 57,676.33 50,889.81
(五)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後主要經營狀況
公司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為2020年6月30日。財務報告審計截至日至本上市保薦書出具日,公司所處行業未出現產業政策重大調整,未發生進出口業務受到重大限制的情況,稅收政策未出現重大變化,未發生行業周期性變化,公司的業務模式及競爭趨勢未發生重大變化,主要原材料的採購規模及採購價格或主要產品的生產、銷售規模及銷售價格未出現大幅變化,未發生對未來經營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訴訟或仲裁事項,主要客戶或供應商未出現重大不利變化,重大合同條款或實際執行情況未發生重大變化,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可能影響投資者判斷的重大事項等。
公司2020年9月30日的合併及母公司資產負債表、2020年7-9月合併及母公司利潤表、合併及母公司現金流量表未經審計,但已由天職國際審閱,並出具了《審閱報告》。具體如下:
1、合併資產負債表的主要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9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變動幅度
資產合計 102,630.27 105,403.29 -2.63%
負債合計 30,051.82 36,096.76 -16.75%
所有者權益合計 72,578.45 69,306.53 4.72%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合計 71,459.42 68,670.50 4.06%
2、合併利潤表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 2019年 變動幅度 2020年1-9 2019年1-9 變動幅度
7-9月 7-9月 月 月
營業收入 9,746.98 9,783.34 -0.37% 28,334.17 29,136.21 -2.75%
營業利潤 1,845.39 1,586.54 16.32% 4,543.55 3,640.37 24.81%
利潤總額 1,640.27 1,595.62 2.80% 4,370.80 3,669.03 19.13%
淨利潤 1,149.28 1,398.81 -17.84% 3,278.19 3,089.08 6.12%
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 922.63 1,128.09 -18.21% 2,795.19 2,693.48 3.78%
潤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 1,290.04 1,379.55 -6.49% 3,346.37 3,043.46 9.95%
利潤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 1,074.74 1,110.16 -3.19% 2,877.36 2,649.20 8.61%
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
公司2020年7-9月實現營業收入9,746.98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2020年7-9月淨利潤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較上年同期下降17.84%和18.21%,主要原因是2020年第三季度營業外支出中公益性捐贈支出300.00萬元以及母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應納稅所得額增加使所得稅費用較上年同期增加。
公司2020年7-9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和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較上年同期下降6.49%和3.19%,主要是因為母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應納稅所得額增加使所得稅費用較上年同期增加。
公司2020年1-9月實現營業收入28,334.17萬元,同比減少2.75%,雖然2020年1-9月營業收入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但公司逐漸提升項目實施效率,2020年1-9月毛利較上年同期增加7.74%。此外,公司重視應收帳款的管理,2020年1-9月項目回款情況較好,從而使盈利能力有所提升。
公司2020年1-9月實現淨利潤3,278.19萬元,同比增長6.12%;實現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 2,795.19 萬元,同比增長 3.78%;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3,346.37萬元,同比增長9.95%;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877.36萬元,同比增長8.61%。
3、合併現金流量表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7-9 2019年7-9 變動幅度 2020年 2019年 變動幅
月 月 1-9月 1-9月 度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 3,820.41 -1,894.79 上升301.63% -4,357.38 -4,196.12 下降
流量淨額 3.84%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 -62.13 -134.49 上升53.80% -483.78 -509.94 上升
流量淨額 5.13%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 -5.64 -6.01 上升6.16% -16.84 -5,151.78 上升
流量淨額 99.67%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 3,752.64 -2,035.28 上升284.38% -4,858.00 -9,857.84 上升
增加額 50.72%
2020年7-9月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較上年同期上升301.63%,主要是因為受疫情影響2020年上半年項目回款較慢而第三季度回款好轉,使2020年7-9月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2020年7-9月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較上年同期上升53.80%%,主要是因為2020年7-9月購置的固定資產等支付現金較上年同期下降。
2020年1-9月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較上年同期上升99.67%,主要是因為公司2019年上半年支付現金股利4,890.22萬元。
4、非經常性損益主要數據
單位:萬元
2020 2019 2020年 2019年
項目 年7-9 年7-9 變動幅度 1-9月 1-9月 變動幅度
月 月
非流動性資產處置損益,包括已 -0.37 -0.44 上升 -3.56 -3.35 下降
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衝銷部分 16.22% 6.29%
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但與
公司正常經營業務密切相關,符 130.6 上升 上升
合國家政策規定、按照一定標準 3 22.98 468.38% 208.81 49.24 324.07%
定額或定量持續享受的政府補
助除外
除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營業外 -292.6 -0.48 下降 -281.83 7.19 下降
收入和支出 4 60,814.02% 4,019.75%
非經常性損益合計 -162.3 22.06 下降 -76.58 53.08 下降
8 836.07% 244.28%
減:所得稅影響金額 -21.61 2.80 下降 -8.40 7.45 下降
870.70% 212.74%
扣除所得稅影響後的非經常性 -140.7 19.26 下降 -68.18 45.63 下降
損益 7 831.03% 249.43%
其中: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非 -152.1 17.93 下降 -82.16 44.28 下降
經常性損益 0 948.25% 285.54%
歸屬於少數股東的非經常性損 11.33 1.32 上升 13.98 1.34 上升
益 755.54% 942.03%
公司2020年7-9月的非經常性損益金額為-162.38萬元,較上年同期下降836.07%,扣除所得稅影響後的非經常性損益-140.77萬元,較上年同期下降831.03%,公司2020年1-9月的非經常性損益金額為-76.58萬元,較上年同期下降244.28%,扣除所得稅影響後的非經常性損益-68.18萬元,較上年同期下降249.43%,主要是因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營業外支出中公益性捐贈支出300.00萬元。
二、申請上市股票的發行情況
(一)發行概況
股票種類 人民幣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發行股數 本次公開發行股票4,510.00萬股,佔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為25.00%。
本次發行採用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和網上向持有深圳
發行方式 市場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託憑證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相
結合的方式進行。
每股發行價格 11.27元
發行後每股收益 0.49元/股(按公司發行前一年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
的淨利潤除以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發行市盈率 22.98倍(按每股發行價格除以發行後每股收益計算)
本次發行前每股淨資產 5.21元(按公司2020年6月30日經審計的淨資產除以發行前總股本
計算)
本次發行後每股淨資產(全 6.45元(按公司2020年6月30日經審計的淨資產加上本次募集資金
麵攤薄) 淨額之和除以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發行市淨率 1.75倍(按每股發行價格除以發行後每股淨資產計算)
發行對象 符合資格的詢價對象和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戶的境內自然人、法人等
投資者(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
承銷方式 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餘額包銷
擬上市地 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
募集資金總額 50,827.70萬元
募集資金淨額 45,818.09萬元
發行費用 5,009.61萬元
其中:保薦承銷費 3,711.32萬元
審計及驗資費用 387.74萬元
律師費用 496.23萬元
用於本次發行的信 378.30萬元
息披露費用
發行手續費用 36.02萬元
註:本次發行費用均為不含增值稅金額,以上數據如有尾數差異,系四捨五入導致。(二)本次發行前股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持股及減持意向的承諾1、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股東的承諾
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於逢良、劉海濤及其控制的法人股東博維實業、吉林數字關於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願鎖定的承諾如下:
「1、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本人/本公司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
2、本人/本公司所持股票在上述鎖定期屆滿後2年內轉讓的,轉讓價格不低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的發行價;如因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應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相應調整減持價格的下限。
3、發行人股票上市後6個月內如股票價格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均低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的發行價,或者發行人股票上市後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的發行價,則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的鎖定期自動延長 6 個月;如因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應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相應調整減持價格的下限。
4、本人/本公司將嚴格遵守已作出的關於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願鎖定的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除將按照法律、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承擔法律責任外,本人/本公司還應將因違反承諾而獲得的全部收益上繳給發行人。」
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於逢良、劉海濤及其控制的法人股東博維實業、吉林數字關於持股意向及減持意向的承諾如下:
「1、轉讓條件
(1)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的鎖定期(包括延長的鎖定期)已屆滿,股份轉讓符合法律法規、監管政策等相關規定。
(2)若發生本人/本公司需向投資者進行賠償的情形,本人/本公司已經依法全額承擔賠償責任。
2、轉讓方式
本人/本公司根據需要以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議轉讓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轉讓部分發行人股票。
3、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擬減持股份的限制
本人/本公司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鎖定期滿後兩年內,若本人/本公司進行減持,則每年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議轉讓或其他合法的方式擬減持股份的,減持價格不低於發行價(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減持期間,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減持底價下限和股份數將相應進行調整)。
本人/本公司減持發行人股份時,將嚴格遵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4、未來股份轉讓價格
本人/本公司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股份的,減持價格將不得低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上述發行價如遇除權、除息事項,應作相應調整。
5、公告承諾
未來本人/本公司減持股份時,如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如通過大宗交易、協議轉讓或其他合法的方式減持的,將至少提前3個交易日預先披露減持計劃,並在減持計劃中明確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
6、未來股份轉讓的期限
自本人/本公司做出轉讓股份決定並公告之日起至完成股份轉讓的期限將不超過 6個月。
7、未履行承諾需要承擔的責任
如本人/本公司未按照本持股意向的承諾轉讓股份,除按照法律、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承擔法律責任外,本人/本公司還應將因違反承諾而獲得的全部收入上繳給發行人,本人/本公司保證在接到董事會發出的收入上繳通知之日起20日內將該等收入上繳發行人。」
作為發行人的董事長,於逢良同時承諾:「本人擔任發行人董事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之和不超過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一致行動人的承諾
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於逢良、劉海濤的一致行動人英才投資、趙展嶽、中軟聯盟關於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願鎖定的承諾如下:
「1、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本人/本公司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
2、本人/本公司所持股票在上述鎖定期屆滿後2年內轉讓的,轉讓價格不低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的發行價;如因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應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相應調整減持價格的下限。
3、發行人股票上市後6個月內如股票價格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均低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的發行價,或者發行人股票上市後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的發行價,則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的鎖定期自動延長 6 個月;如因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應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相應調整減持價格的下限。
4、本人/本公司將嚴格遵守已作出的關於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願鎖定的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除將按照法律、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承擔法律責任外,本人/本公司還應將因違反承諾而獲得的全部收益上繳給發行人。」
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於逢良、劉海濤的一致行動人英才投資、趙展嶽、中軟聯盟關於持股意向及減持意向的承諾如下:
「1、轉讓條件
(1)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的鎖定期(包括延長的鎖定期)已屆滿,股份轉讓符合法律法規、監管政策等相關規定。
(2)若發生本人/本公司需向投資者進行賠償的情形,本人/本公司已經依法全額承擔賠償責任。
2、轉讓方式
本人/本公司根據需要以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議轉讓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轉讓部分發行人股票。
3、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擬減持股份的限制
本人/本公司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鎖定期滿後兩年內,若本人/本公司進行減持,則每年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議轉讓或其他合法的方式擬減持股份的,減持價格不低於發行價(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減持期間,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減持底價下限和股份數將相應進行調整)。
本人/本公司減持發行人股份時,將嚴格遵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4、未來股份轉讓價格
本人/本公司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股份的,減持價格將不得低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上述發行價如遇除權、除息事項,應作相應調整。
5、公告承諾
未來本人/本公司減持股份時,如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在首次賣出的15 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如通過大宗交易、協議轉讓或其他合法的方式減持的,將至少提前3個交易日預先披露減持計劃,並在減持計劃中明確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
6、未來股份轉讓的期限
自本人/本公司做出轉讓股份決定並公告之日起至完成股份轉讓的期限將不超過 6個月。
7、未履行承諾需要承擔的責任
如本人/本公司未按照本持股意向的承諾轉讓股份,除按照法律、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承擔法律責任外,本人/本公司還應將因違反承諾而獲得的全部收入上繳給發行人,本人/本公司保證在接到董事會發出的收入上繳通知之日起20日內將該等收入上繳發行人。」
3、其他股東的承諾
發行人其他股東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本人/本公司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本承諾函出具日後,若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深圳證券交易所作出其他規定,且上述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該等規定時,本人/本公司承諾屆時將按照該最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本人/本公司如違反上述股份變動相關承諾,將按照法律、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三、保薦機構對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條件的說明
公司股票上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條件:
(一)本次股票發行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並已公開發行;
(二)本次發行後公司股本總額為18,040.00萬元,不少於人民幣5,000.00萬元;
(三)本次公開發行的股份數量為4,510.00萬股,佔發行人股本總額的25.00%,不低於發行人總股本的25.00%;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五)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保薦機構是否存在可能影響公正履行保薦職責情形的說明
本保薦機構與公司之間不存在下列可能影響公正履行保薦職責的情形:
(一)保薦機構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持有公司的股份合計超過百分之七;
(二)公司持有或者控制保薦機構股份超過百分之七;
(三)保薦機構的保薦代表人或者董事、監事、經理、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擁有發行人權益、在發行人任職等可能影響公正履行保薦職責的情形;
(四)保薦機構及其大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為發行人提供擔保或融資;
(五)保薦機構與發行人之間的其他關聯關係。
五、保薦機構按照有關規定應當承諾的事項
(一)保薦機構已在發行保薦書中做出如下承諾:
1、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符合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有關證券發行並上市的相關規定;
2、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3、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中表達意見的依據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確信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與其他證券服務機構發表的意見不存在實質性差異;
5、保薦代表人及項目組其他成員已勤勉盡責,對發行人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了盡職調查、審慎核查;
6、發行保薦書與履行保薦職責有關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7、對發行人提供的專業服務和出具的專業意見符合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行業規範;
8、自願接受中國證監會依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採取的監管措施。
(二)保薦機構自願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的規定,自證券上市之日起持續督導發行人履行規範運作、信守承諾、信息披露等義務。
(三)保薦機構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對推薦證券上市的規定,接受證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六、對公司持續督導期間的工作安排
事項 安排
(一)持續督導事項 在本次發行結束當年的剩餘時間及以後2個完
整會計年度內對發行人進行持續督導。
1、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並完善防止大股東、其 強化發行人嚴格執行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意
他關聯方違規佔用發行人資源的制度 識,認識到佔用發行人資源的嚴重後果,完善
各項管理制度和發行人決策機制。
2、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並完善防止高管人員利 建立對高管人員的監管機制、督促高管人員與
用職務之便損害發行人利益的內控制度 發行人籤訂承諾函、完善高管人員的激勵與約
束體系。
3、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並完善保障關聯交易公 儘量減少關聯交易,關聯交易達到一定數額需
允性和合規性的制度,並對關聯交易發表意見 經獨立董事發表意見並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
批准。
4、督導發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審閱信息 建立發行人重大信息及時溝通渠道、督促發行
披露文件及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的 人負責信息披露的人員學習有關信息披露要求
其他文件 和規定。
5、持續關注發行人募集資金使用、投資項目的 建立與發行人信息溝通渠道、根據募集資金專
實施等承諾事項 用帳戶的管理協議落實監管措施、定期對項目
進展情況進行跟蹤和督促。
6、持續關注發行人為他人提供擔保等事項,並 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有關文件的要求規範發行
發表意見 人擔保行為的決策程序,要求發行人對所有擔
保行為與保薦機構進行事前溝通。
(二)保薦協議對保薦人的權利、履行持續督 按照保薦制度有關規定積極行使保薦職責;嚴
導職責的其他主要約定 格履行保薦協議、建立通暢的溝通聯繫渠道。
(三)發行人和其他中介機構配合保薦人履行 其他中介機構需協助本保薦機構做好保薦工
保薦職責的相關約定 作,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持續對發行人
進行關注,並進行相關業務的持續培訓。
(四)其他安排 無
七、保薦機構和相關保薦代表人的聯繫方式
保薦機構: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繫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1號
保薦代表人:劉奇、寧博
電話:0755-82943666
傳真:0755-8308136
八、保薦機構認為應當說明的其他事項
保薦機構無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九、保薦機構對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薦結論
本保薦機構認為:長春吉大正元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其股票具備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條件。招商證券同意擔任長春吉大正元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發行上市的保薦機構,推薦其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並承擔相關保薦責任。
請予批准。
(本頁無正文,為《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長春吉大正元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之上市保薦書》之籤章頁)
法定代表人:
霍 達保薦代表人:
劉 奇
寧 博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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