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12月23日 21:06:20 中財網 |
原標題:
潤陽科技:
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之上市保薦書
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
浙江潤陽新材料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
創業板
上市
之
上市保薦書
保薦機構
(主承銷商)
(福建省福州市湖東路
268
號)
二〇二〇年
十二
月
目 錄
聲 明 .......................................................... 1
第一節 發行人基本情況 ............................................ 2
一、發行人基本信息 ................................................... 2
二、發行人主營業務 ................................................... 3
三、發行人核心技術情況及科研水平 ..................................... 4
四、發行人主要經營和財務數據及指標 ................................... 7
五、發行人存在的主要風險 ............................................. 8
第二節 本次證券發行情況 ......................................... 15
一、本次證券發行基本情況 ............................................ 15
二、保薦機構、保薦代表人、項目組成員介紹 ............................. 16
三、保薦機構與發行人之間的關聯關係 .................................. 17
第三節 保薦機構承諾事項 ......................................... 18
第四節 保薦機構對本次證券發行上市的保薦意見 ...................... 20
一、發行人已就本次證券發行履行了《公司法》、《證券法》和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
券交易所規定的決策程序 .............................................. 20
二、保薦人關於發行人符合創業板上市條件的說明 ......................... 21
三、對公司持續督導期間的工作安排 .................................... 23
聲
明
浙江潤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公司」或「潤陽
科技」)
擬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以下簡稱「本次證券發行」
或「本次發行」),並已聘請
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興業證券」)作
為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
(以下簡稱「保薦機構」或「本機構」)
。
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保薦人」、「本保薦人」或「
興業證券」)
及
其
保薦代表人
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
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等法律
法規
和中國證監會及
深圳
證券
交易所
有關
規定,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嚴格按照依法制訂的業務規則
和
行業自
律規範出具上市保薦書,並保證所出
具文件真實、準確
、
完整。
若因
保薦機構為
發行人
本次
公開發行製作、出具的文件
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保薦機構
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本上市保薦書中如無特別說明,相關用語
具有
與《
浙江潤陽
新材料科技
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
創業
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中
相同的含義
。
第一節 發行人基本情況
一、發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稱
浙江潤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
Zhejiang Runyang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330500056855710M
註冊資本
7,500.00萬元(本次發行前)
法定代表人
楊慶鋒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2年10月31日
股份公司設立日期
2014年12月10日
公司住所
浙江省呂山鄉長呂路16號
經營範圍
一般項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
技術推廣;合成材料製造(不含危險化學品);合成材料銷售;隔熱
和隔音材料製造;隔熱和隔音材料銷售;橡膠製品製造;橡膠製品銷
售;塑料製品製造;塑料製品銷售;建築防水卷材產品製造;建築防
水卷材產品銷售;母嬰用品製造;母嬰用品銷售;玩具製造;玩具銷
售;汽車零部件研發;汽車零部件及配件製造;汽車零配件批發;體
育用品製造;體育用品及器材批發;家具零配件生產;家具零配件銷
售;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第一類醫療器械銷售;計算機軟硬體及外
圍設備製造;計算機軟硬體及輔助設備批發;機械設備銷售;機械零
件、零部件銷售(除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
經營活動)。許可項目:技術進出口;貨物進出口(依法須經批准的項
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
為準)。(分支機構經營場所設在: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李家巷鎮南
太湖老虎洞村。)
郵政編碼
313105
聯繫電話
0572-6921873
傳真號碼
0572-6091252
公司網址
www.zj-runyang.com
電子信箱
wanlixiang@zj-runyang.com
信息披露負責人
萬立祥
信息披露負責人聯繫
電話
0572-6921873
二、發行人主營業務
發行人為高新技術企業,專業從事無毒環保高分子泡沫塑料的研發、生產和
銷售,主要產品為電子輻照交聯聚乙烯(
IXPE
)。
IXPE
產品是一種無毒環保、
綠色健康的材料,其物理性能優異,具有無毒、無味、減震、降噪、隔熱、耐腐
蝕、抗菌、防水、手感舒適、光滑整潔等多種優良特性,主要應用於綠色健康生
活相關的家居建築裝飾、汽車內飾及嬰童用品等領域。
發行人注重自主創新,堅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持續推進無毒環保高分子泡
沫塑料產品的研發、生產技術的創新和產品應用的研究,重視相關技術的開發與
儲備,不斷研發探索
IXPE
泡沫塑料的新配方、新工藝,持續拓展產品種類及其
應用領域,掌握了多項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核心技術。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籤署日,
發行人擁有各項專利技術
8
3
項(其中發明專利
32
項,境外專利
2
項)。同時,
發行人積極推進產、學、研合作創新方式,加強與包括化學工程聯合國家重點實
驗室(浙江大學)在內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進一步促進公司技術水平
的提升。
在注重研發創新的同時,發行人高度重視產品質量,發行人主要的
IXPE
產
品已通過世界上規模最大的消費品測試、檢驗和認證公司之一的
Intertek
的甲醛、
VOC
及其他有害物質檢驗。憑藉優秀的研發能力及良好的產品品質,發行人成
為國內主要
PVC
塑料地板製造商的
IXPE
產品供應商,並通過下遊客戶進入全
球排名前列的家居建材用
品零售商
Home Depot
(世界
500
強企業)的供應體系。
2016
年
12
月,國務院印發《「十三五」國家戰略新興產業發展規劃》,要求
順應新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綠色化發展趨勢,推動特色資源新材料可持續
發展,加強前沿材料布局,以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重大工程建設需求為導向,優化
新材料產業化及應用環境,加強新材料標準體系建設,提高新材料應用水平,推
進新材料融入高端製造供應鏈。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人民對美好
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長,發行人將把握有利的發展機遇,依靠自身的創新能力和技
術優勢持續開發新產品、開拓新
市場,促進公司持續、穩步、健康發展,努力打
造綠色健康生活新材料產業平臺,為廣大用戶提供高品質、高性能的綠色環保新
材料。
發行人
主要產品為電子輻照交聯聚乙烯(
IXPE
),包括抗菌增強系列、普及
系列及特種系列,其他產品為
EPE
、
EVA
等泡沫塑料。報告期內發行人
主營
業
務收入主要
來
源於
IXPE
產品
的
銷售
,且銷售業績持續增長。
具體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產品名稱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金額
佔比
金額
佔比
金額
佔比
金額
佔比
IXPE產品
18,290.69
99.42%
35,679.22
98.83%
31,758.54
98.15%
16,186.85
96.27%
抗菌增強系列
9,276.92
50.43%
16,737.36
46.36%
16,862.57
52.12%
9,129.43
54.29%
普及系列
9,010.90
48.98%
18,882.33
52.30%
14,697.00
45.42%
7,025.10
41.78%
特種系列
2.87
0.02%
59.53
0.16%
198.97
0.61%
32.32
0.19%
其他產品
105.94
0.58%
421.39
1.17%
597.04
1.85%
627.73
3.73%
主營業務收
入
18,396.62
100.00%
36,100.61
100.00%
32,355.58
100.00%
16,814.58
100.00%
三、發行人核心技術情況及科研水平
發行人始終堅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的研發理念,
結合對
無毒環保泡沫塑料材
料
特性的深入理解及
多年積累
的研發經驗,不斷
在應用
層面
上的產品
配方、
生產
工藝
、
關鍵生產
設備
升級
和應用
領域拓展
方面
取得
突破,掌握了包括專利技術、
非專利技術在內的多項關鍵技術
,
截至本上市保薦書籤署日,
發行人擁有各項專
利技術
8
3
項(其中發明專利
32
項,境外專利
2
項)
。
同時
,
公司
與
化學工程聯
合國家重點實驗室(浙江大學)等
科研機構
、
高等院校共同開展基礎理論的研究
與試驗
,
與公司自身應用層面研發形成優勢互補,共同推進公司技術水平的提升。
在長期實踐摸索的基礎上,公司通過自主研發逐漸積累起多項成熟的核心技
術,具體如下:
序號
核心技
術名稱
技術來源
創新類別
對應專利或非專利技術名稱
1
多功能
聚烯烴
製備技
術
自主研發
原始創新
非專利技術
原料保密配方
發明專利
一種發泡聚烯烴防靜電材料及其
製備方法 ZL201310420942.0
發明專利
一種微波阻燃聚烯烴發泡材料及
其製作方法 ZL201610168193.0
發明專利
一種高散熱防水減震材料
ZL201410070894.1
發明專利
一種高導熱發泡複合材料
ZL201410070895.6
序號
核心技
術名稱
技術來源
創新類別
對應專利或非專利技術名稱
發明專利
一種高導熱發泡材料
ZL201410071006.8
2
工藝調
控技術
自主研發
原始創新
發明專利
一種發泡地墊生產線
ZL201610175233.4
發明專利
一種節能型地墊生產線
ZL201610175232.X
實用新型
一種用於發泡爐的擴幅裝置
ZL201820043593.3
3
高效節
能發泡
技術
自主研發
原始創新
境外專利
(美國)
一種用於發泡爐的擴幅裝置
US10525620B2
境外專利
(日本)
一種用於發泡爐的擴幅裝置
特許第6629932號
發明專利
一種高效發泡設備
ZL201610148762.5
發明專利
一種多級加熱發泡爐
ZL201610148763.X
發明專利
一種節能發泡爐
ZL201610148760.6
實用新型
一種高效的立式發泡設備
ZL201821921067.9
實用新型
一種用於發泡爐的擴幅裝置
ZL201820043593.3
4
靜音墊
製備技
術
自主研發
原始創新
發明專利
一種地板底膜
ZL201310096363.5
發明專利
一種隔音地墊
ZL201410034799.6
發明專利
一種隔音材料
ZL201410031698.3
發明專利
一種高效隔音地墊
ZL201410031699.8
5
後端處
理技術
自主研發
原始創新
發明專利
一種地墊分切機
ZL201610148759.3
實用新型
一種用於塑膠墊上製造防滑槽的
制槽機 ZL201320204587.9
實用新型
一種收卷機 ZL201820006760.7
6
清潔生
產技術
自主研發
原始創新
實用新型
一種煙氣除塵裝置
ZL201320204588.3
1
、
多功能聚烯烴製備技術
,
泡孔均勻、結構穩定
IXPE
的產品
配方是
產品性能
和
質量的
基礎
,
從原材料
的選取到劑量的調配
,
直接影響到泡沫塑料
材料的泡孔結構和泡孔
均勻度
。
泡孔結構決定著泡沫塑料的
性能,一般情況下,閉孔結構
的
泡沫塑料的力學強度較高,絕熱性和緩衝性都較
優,且吸水性小抗菌
性能優良
;
而
泡孔
的
分布
均勻與否直接
導致
產品的彈性、密
度是否達標。
原材料選取
不當或劑量調配
有誤會
造成
泡孔過大
或過小
、閉孔結構
變成開孔
結構、
某些部分發泡
不足或
發泡過度,
均
會造成
產品
性能和質量的下降。
公司通過
多年研發試驗,
持續
對配方進行優化
,
選取
最適宜的原
材料並使用
經長期
試驗
及
生產
論證
的
調配
劑量,
所
生產的
產品
已經
專業第三方和世界
知名客
戶
的檢測,
具有泡孔
分布均勻
,閉孔結構
穩定
,材料
穩定性
好
的
特點
。
2
、
工藝調控
技術
,
保障
產品質量
IXPE
的生產涉及多個生產環節,從造粒、
擠塑成型到
輻照、發泡再到後端
處理,
各個
生產環節
環環
相扣
。公司
以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
生產線
配備
,結合由
實踐總結出
的生產經驗對
生產部
人員進行
嚴格
的培訓和
指導
,
確保各
生產環節
精
準
周轉,同時
根據
生產狀態進行實時調控,保障產品質量
,降低原材料
損耗率。
公司在
精準
工藝
調控生產線方面,
已
取得
多項
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公
司所
生
產的
IXPE
的
厚薄差
在正負
0.1
mm
以內
,符合
國內外
優質
客戶對公司產品
的要求。
因為
輻照加工會改變分子間的結構
,
所以輻照後的
半成品
或產品如質量
不合格
,
只能進行報廢處理
,因此,如何精準調控輻照生產線是決定
IXPE
生產
良品率的關鍵。
潤陽科技憑藉多年
總結出的
生產
經驗
和工藝調控設備,
產品
良品
率
始終保持在較高水準
。
隨著自動化
技改項目的實施,公司將
升級替換
更加先進的自動化生產線
,
進
一步
優化生產
工藝
,
提升
產品質量
,降低
材料損耗
率
。
3
、
高效節能發泡技術
,
保證
發泡
質量
提升發泡效率
聚乙烯
材料
本身
耐熱性差
,
通過輻照交聯後
得到
較大
程度
改善,
發泡環節的
窗口溫度較小,增加
了
發泡環節
的
難度。發泡溫度超過
窗口溫度會造成
產品形穩
性
差
(不成形)
,
發泡
溫度不足
則
會導致發泡不充分,影響產品質量
。
因此
,對
發泡爐內的溫度進行精確的控制是
保證發泡質量的關鍵。
公司
基於多年的
生產經驗
自主設計並
定製生產了
RY
-
2400
型高速發泡爐
,
該
發泡爐在對發泡溫度
進行
精準控制和
穩定
保持的同時
,將
運轉
速率提升到市面上
通用
發泡爐的三倍左右
,
運轉
速
率的提升提高了生產
效率
同時達到
了
節能的效果
。
經原
建設部科技信息研究所查新驗
證
,
潤陽科技開發的
高速
發泡爐已達國內領先、
國際先進的水平
,公司已
取得該自主設計的高效發泡爐對應的專利
。
4
、
靜音墊製備
技術
公司
憑藉
對家居
建築裝飾領域
消費者
需求的
分析
,研究、優化了靜音墊的配
方及生產工藝,
改善了產品的隔音性能和回彈性能,使靜音墊
產品具有更好的回
彈性及隔音效果,
為消費者
提供
更佳
的
使用
體驗
,提高其
生活品質
。
5
、
後端處理技術
發泡後的
IXPE
產品需經
打孔、印花、覆膜、分切
等多道工序
,
潤陽科技研
發了一
系列
用於後端處理
工序
的生產設備,通過自主研發的生產設備,可對發泡
後的
IXPE
進行精準分切和
平整
收卷,
在提高
生產效率
的
同時
進一步
保證產品品
質
。
6
、
清潔生產
技術
IXPE
在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少量廢氣
,公司
響應可持續發展的口號,順應
行
業推行綠色清潔
生產
和節能減排的發展趨勢,研發
設計了
一種煙氣除塵裝置
。
通
過
該煙氣
除塵裝置
對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
廢氣
進行
淨化
,公司
可有效
減少廢氣
排
放量
。
四、發行人主要經營和財務數據及指標
主要財務指標
2020
年
6
月
30
日
/
2020
年
1
-
6
月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度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2018
年
度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度
資產總額(萬元)
54,739.58
48,340.93
33,655.11
12,094.09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
益(萬元)
44,669.33
38,641.61
27,081.82
8,416.27
資產負債率(母公司)
25.30%
24.54%
18.01%
28.54%
營業收入(萬元)
18,577.26
36,496.80
32,482.06
16,836.53
淨利潤(萬元)
5,991.72
11,583.32
8,717.37
2,147.92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
淨利潤(萬元)
5,991.72
11,583.32
8,723.54
2,147.92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
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
利潤(萬元)
5,382.92
10,313.95
8,183.12
3,915.51
基本每股收益(元)
0.80
1.54
1.23
0.39
稀釋每股收益(元)
0.80
1.54
1.23
0.39
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
14.38%
35.18%
53.17%
52.32%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
量淨額(萬元)
5,911.10
11,305.06
3,625.85
2,801.34
現金分紅(萬元)
-
-
-
-
研發投入佔營業收入的
比例
3.57%
3.24%
3.00%
4.69%
五、發行人存在的主要風險
(一)
技術風險
1、技術研發風險
近年來,新材料行業技術發展較快,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不斷
湧現,下遊客戶的需求不斷變化,競爭對手的研發投入也持續加大,因此,若公
司未能及時準確把握技術和市場的發展趨勢,技術或產品開發未能有效滿足客戶
及市場需求,將面臨所掌握的核心技術被趕超或替代的風險,可能對公司市場競
爭能力和盈利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2、技術經驗洩密風險
核心技術及經驗是行業內企業的核心競爭要素之一。雖然公司已採取與核心
技術人員籤訂保密協議以及加強內部保密意識等方式以防止技術經驗洩密,但仍
然不能完全排除核心技術人員洩密或者競爭對手通過非正常渠道獲取公司商業
機密的情況,核心技術及經驗是公司保持市場競爭力的關鍵,技術洩密將對公司
的整體市場競爭力產生不利影響,從而對公司的生產經營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
響。
3、技術人才流失風險
公司所處的行業屬於技術密集型產業,有經驗的技術人員對於公司的創新和
發展具有重要作用,而近年來公司所處行業發展迅速,行業內技術人才缺乏。未
來,隨著行業競爭加劇,人才的爭奪將日趨激烈,若公司不能持續提高研發人員
的薪酬待遇、增強技術人員的穩定性,造成骨幹技術人員流失,將導致公司研發
能力減弱,從而對公司的產品研發和市場競爭地位產生不利影響。
(二)
經營風險
1、市場需求波動風險
報告期內,公司專注於電子輻照交聯聚乙烯(
IXPE
)產品的研發、生產和
銷售。由於產能無法滿足下遊客戶旺盛的產品需求,公司實行下遊應用聚焦的策
略,產品主要應用在
PVC
塑料地板的生產製造領域上,下遊聚焦程度較高。雖
然報告期內
PVC
塑料地板製造企業對公司產品的需求持續增長,但若未來出現
宏觀經濟大幅下行、產業政策調整等不利因素,將導致公司產品的市場需求降低,
從而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2、國際貿易摩擦風險
公司生產的
IXPE
產品具有
無毒環保、綠色健康
的特點,被國內下遊家居建
築裝飾領域的客戶廣泛用作
PVC
塑料地板製造的基礎材料,並通過下遊客戶出
口歐美等國際市場。近年來,受中美貿易摩擦的影響,公司部分客戶的產品在美
國對華加徵關稅名單之中。
公
司與
下遊客戶以及下遊客戶
與其主要美國客戶之間
均已建立長期穩定的良好合作關係,相互
之間
已完成
協商
,各方
合理分攤加徵
關
稅帶來
的影響
,未
對公司業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但若中美貿易摩擦升級或長期存在,或者其他出口市場所在國家、地區的政
治、經濟、社會形勢以及貿易政策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將對公司下遊客戶的出口
產生不利影響,進而對公司經營業績產生影響。
3、市場競爭加劇風險
國家對環保的重視程度日益提高,政策支持力度不斷加大,
IXPE
泡沫塑料
等新材料行業發展前景良好,市場空間廣闊。若現有競爭者加大投入力度,或者
新的競爭者通過自
行研發、資產整合等方式成功進入該行業,將加劇行業市場競
爭,對公司的競爭優勢和行業地位產生不利影響。
4、客戶集中度較高風險
IXPE泡沫塑料作為基礎材料可廣泛應用於交通運輸、房屋建築、包裝、工
業、農業、體育用品、日用生活用品等領域。但公司由於產能不足,採取下遊應
用聚焦的策略,公司的主要客戶集中在家居建築裝飾領域中的PVC塑料地板制
造行業。在公司的生產規模和資金實力相對有限的情況下,公司優先選擇業務規
模較大、資信條件較好、產品需求量較大的客戶進行合作,
導致客戶集中度較高
。
報告期內,公司
向前
五大客戶
的
銷售收入分
別為
12,178.74
萬元、
23,221.06
萬元
、
24
,
148.77萬元和13,699.15萬元,佔各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72.34%、71.49%、
66.17%和73.74%,客戶集中度較高,前五大客戶均為PVC塑料地板製造企業。
若未來出現宏觀經濟調整、公司聚焦的下遊應用領域出現波動、主要客戶經
營狀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等情形,而公司未能開拓新的產品應用市場、及時調整
客戶結構,將對公司的盈利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公司主要客戶中易華潤東及
愛麗家居的主要下遊終端客戶是全球排名前列
的家居建材用品零售商
Home
Depot
,公司產品經下遊客戶通過
Home Depot
的質
量檢測與認證。未來,若出現公司新產品未能通過終端客戶的認證或終端客戶的
認證體系及認證標準發生較大變化而公司產品未能及時更新認證的情況,將影響
公司與下遊客戶的合作關係進而對公司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5、原材料價格波動風險
公司產品的主要原材料為
LDPE
(
低密度聚乙烯)、抗菌料、
ADC
發泡劑
及
色母等。報告期內,公司原材料成本佔生產成本的比重
均在61%以上,佔比較大,
原材料價格波動對產品成本將產生直接影響。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與下遊客戶
約定產品售價調整機制的情形。
若未來原材料價格大幅上漲,而公司無法通過產
品價格調整將原材料價格上漲的壓力進行轉移,將會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不利
影響。
6、安全生產風險
公司
IXPE
產品的生產流程
涉及電子輻照、高溫發泡等
工序,存在一定的安
全生產風險。報告期內,公司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取得了安全生產資
質,制定了安全生產制度,配置了安全生產設施,在生產過程中積累了較多的安
全生產經驗,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但是仍然存在因設備故障、操作不當、自然
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而發生意外事故
的風險。
7、國家環保要求不斷提高的風險
公司產品在
生產過程中會產生
少量的
廢氣
、
廢水
和
固體
廢棄物。
公司
一貫重
視環境保護,對生產設備加裝了環保設施,生產過程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和行
業監管要求,並
通過工藝改進
與設備升級
有效降低生產過程中的汙染物排放,
以
較高的標準履行環境保護的職責。
當前,我國正在加快推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高質量發展,國家對環境保護
的要求日益嚴格,對企業生產經營中的環保要求也不斷提高,若公司未來
無法
持
續
滿足
國家
環境保護相關要求
,將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一定影響。
8、產能擴充不及預期的風險
由於公司品牌知名度的提高及下遊客戶對公司產品需求量的持續提升,公司
在發泡與輻照環節仍存在產能限制。在發泡環節,公司正在現有廠區繼續推進高
速發泡爐數量的提升並積極開展年產
10,000
萬平方米
IXPE
擴產項目的規劃與建
設工作以持續提高公司在發泡環節的生產能力;在輻照環節,公司已規劃通過新
建輻照生產線再次擴充公司在輻照環節的生產能力。
雖然公司制定了周密的產能擴充進度規劃並作出了相應的人員安排,若出現
項目審批進度不及預期或項目建設因不可抗力放緩的情況,將對公司產能擴充產
生一定的影響,進而降
低公司業務發展速度。
(三)
內控風險
1、實際控制人不當控制風險
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張鏷、楊慶鋒夫婦,合計控制公司
60.83%
的股份。本次
發行後,張鏷
、楊慶鋒夫婦
仍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具有直接影響公司重大經營決
策的能力。雖然公司未發生過實際控制人利用控制地位損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並
且公司建立了一系列內部控制制度,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但如果公司內部
控制制度不能持續有效的貫徹執行,實際控制人利用其身份地位及對公司的影響
力,通過行使表決權對公司的發展戰略、生產經營和利潤分配等進行控制,可能
導致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不能有效發揮,將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的利益。
2、公司規模擴張引發的管理風險
本次發行成功後,公司資產規模將迅速擴張,對公司市場開拓、生產經營、
人員管理、內部控制等方面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體系、資源配置的
調整以及人才儲備不能及時匹配資產規模擴大後對管理制度和經營團隊的要求,
將對公司的生產經營和業績情況產生不利影響。
(四)
財務風險
1、產品毛利率波動風險
報告期內,公司主
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
40.14%
、
41.08%
、
46.1
4%和48.61%,
毛利率水平呈上升趨勢,主要原因系:其一,基於下遊市場的快速增長及良好的
產品品質,公司產品
需求旺盛
,公司
實行下遊應用聚焦的策略,不斷優化產品結
構;其二,公司產品主要原材料市場供應充足,市場價格有所下降,原材料採購
成本降低;其
三,公司通過不斷擴大產能以增強生產的規模效應和降低外購半成
品、外協加工的比例,通過優化產品配方、完善生產工藝等不斷提高生產效益,
產品單位成本下降。
但
若出現
上下遊市場波動、客戶需求變化、市場競爭加劇、原材料價格波動
、
國際貿易摩擦升級
等
不利
因素
,可能導致公司毛利率下降,從而影響公司的持續
盈利能力。
2、應收帳款壞帳風險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應收帳款淨額分別為
3,186.78
萬元
、
7
,270.10
萬元、
8
,161.18
萬
元和9,004.50萬元,佔各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8.93%、22.38%、
22.36%和24.24%(年化值),佔比較為穩定。公司制定了較為完善的客戶信用
政策和銷售收款制度,並與主要客戶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報告期內應收
帳款的回款及時、良好,
但如果未來主要客戶經營情況發生變動,公司可能面臨
應收帳款無法收回的風險,將對公司財務狀況產生不利影響。
3、所得稅優惠政策變化風險
公司於
2017
年
11
月
獲得了由浙江省科技廳、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國家稅
務局以及浙江省地方稅務局四家單位聯合頒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
根據《中華
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
報告期內,公司
享受減按
15%
的稅
率繳
納企業所得稅
的稅收優惠政策
。
未來,
若公司未能被再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或關於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
優惠政策發生變化,公司的經營業績將受到一定影響。
4、淨資產收益率下降的風險
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後,
公司淨資產規模將得到較大幅度提高,固定資產、無
形資產及折舊攤銷將相應增加,由於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需要一定的建設周期,公
司在短期內存在淨資產收益率下降的風險。
5、期間費用率變動的風險
報告期內,剔除股份支付的影響後,公司的期間費用率分別為11.97%、9.08%、
11.91%和11.05%,期間費用率較低,主要原因系:①公司區位條件良好,主要
客戶距離公司較近,導致運費率較低;②公司所在的地區的平均工資較低,導致
銷售、管理和研發人員的人均薪酬相對較低;③公司在產能不足的情況下採取應
用領域聚焦的策略,導致客戶集中度較高,從而銷售人員數量和銷售相關支出相
對較少;同時,公司內部組織結構相對簡單,導致公司管理人員數量和管理相關
支出較少;應用領域聚焦也導致公司的研發領域相對集中,節約了一定的研發材
料費用。
未來,隨著公司業務規模的不斷擴大,產能產量逐漸提升,產品應用領域將
進一步拓寬,公司的銷售、管理及研發人員的數量將持續增長,公司的人員薪酬
也將逐步提高,公司可能面臨期間費用率上升的風險,從而對公司整體的盈利能
力產生一定的影響。
(五)
發行失敗風險
公司本次計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在取得相關審批後將根據
創業板發行規則進行發行。公開發行時國內外宏觀經濟環境、國內資本市場行情、
投資者對於公司股價未來走勢判斷以及投資者對於公司的預計市值等因素都將
直接或間接影響公司本次發行。如上述因素出現不利變動,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可
能存在因認購不足或未達到預計市值而導致的發行失敗風險。
(六)
公司成長性風險
報告期內
,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為
16,836.53
萬元
、
32,482.06
萬
元、
36
,496.80
萬元
和
18
,
577.26
萬元
,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公司普通股
股東的淨利潤分
別為
3
,915.51
萬元、
8,183.12
萬元、
10
,
313.95
萬元
和
5
,
382.92
萬元
,經營業績呈
增長趨勢。但是
公司
未來的成長受宏觀經濟、市場前景、行業技術、行業競爭格
局
及
發行人創新能力、
產能擴充、
內部控制水平等綜合因素的影響。如果上述因
素出現不利變化,將可能導致公司盈利能力出現波動,從而
影響公司未來的成長
性
。
(七)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風險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方向為年增產
1,600
萬平方米
IXPE
自動化技改項目、年
產
10,000
萬平方米
IXPE
擴產項目
、
研發中心
建設
項目、智能倉儲中心建設
項目
和補充營運資金項目。募投項目已經過充分論證,符合公司未來發展戰略,匹配
公司現有的經營模式,有利於提升公司競爭力。
本次募投項目建設完成後,若市場需求發生變化,無法實現預期收益,則募
投項目相關折舊、攤銷、費用支出的增加會導致公司利潤出現下降的情形,從而
對公司的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八)
其他不可預見風險
1、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風險
2019
年末以來,國內及海外發生
2019
新型冠狀病毒(
COVID
-
19
)疫情。
因隔離措施、交通管制等防疫管控措施的影響,公司
2020
年一季度復工率不足,
短期經營業績受到一定的影響。
2020
年
3
月,國內疫情得到較為有效的控制,
但國外疫情蔓延,一方面,我國境外輸入性病例有所增加,若疫情出現進一步反
復或加劇,可能對公司採購、生產和銷售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另一方面,公司
主要下遊客戶的產品遠銷全球各地,因此國外疫情的持續可能會影響公司客戶產
品在全球市場的銷售情況,進而影響公司產品的銷售,對公司的經營業績和財務
狀況產生不利影響。
2、其他不可預見風險
除本
上市保薦書
中描述的風險因素外,公
司可能遭受其他不可預測的風險
(如遭受不可抗力,或出現系統性風險,或其他小概率事件的發生),對公司生
產經營產生負面影響,降低公司的盈利水平。
第二節 本次證券發行情況
一、本次證券發行基本情況
項目
基本情況
股票種類
人民幣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發行股數、股東公開
發售股數,佔發行後
總股本的比例
本次發行股數為2,500.00萬股,佔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為25.00%。
本次發行不包含公司股東公開發售股份。
每股發行價格
26.93元
戰略配售情況
本次發行不涉及向發行人高管及員工、保薦人相關子公司及其他戰
略投資者進行配售的安排
發行市盈率
19.58倍(按發行價格除以每股收益計算,每股收益按2019年度經
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
計算)
26.11倍(按發行價格除以每股收益計算,每股收益按2019年度經
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後總股本
計算)
發行後每股收益
1.03元/股(按2019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歸
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每股淨資產
5.96元(以截至2020年6月30日經審計的歸屬於母公司淨資產除
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10.59元(以截至2020年6月30日經審計的歸屬於母公司淨資產加
上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淨額除以本次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發行市淨率
4.52倍(按發行價格除以發行前每股淨資產計算)
2.54倍(按發行價格除以發行後每股淨資產計算)
發行方式
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和網上向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相結合的
方式
發行對象
符合資格的詢價對象以及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戶並已申請開通創業
板市場交易的境內自然人、法人等其他機構(中國法律、法規及公
司須遵守其他監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承銷方式
餘額包銷
發行費用概算
發行費用6,123.02萬元,主要包括:
1、保薦承銷費用:3,905.19萬元;
2、審計驗資費用:1,320.75萬元;
3、律師費用:471.70萬元;
4、用於本次發行的信息披露費用:419.81萬元;
5、發行手續費用等:5.57萬元。
(註:本次發行各項費用均不包含增值稅)
二
、
保薦機構、
保薦代表人、項目組成員
介紹
(一)保薦機構名稱
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或「
興業證券」或「本保薦機
構」)
(二)本保薦機構指定保薦代表人情況
1、保薦代表人姓名:李俊、施娟
2、保薦代表人保薦業務執業情況:
李俊先生:
保薦代表人,中國註冊會計師,現任
興業證券投資銀行業務總部
業務董事,曾就職於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具有財務、企業管理、
上市運作和投行業務等複合背景。
曾主持或參與了
開爾新材(
300234.SZ
)、田中
精機(
300461.SZ
)、
閏土股份(
002440.SZ
)等多家企業的
IPO
審計工作,曾主
持或參與
了
德藝文創(
300640.SZ
)首發項目、
合興包裝(
002228.SZ
)
可轉債項
目、江特電機(
002176.SZ
)再融資項目的輔導、申報工作,具有豐富的投資銀
行業務經驗。
施娟女士:
保薦代表人
,
中國註冊會計
師
,
英國特許註冊會計師,香港科技
大學工商管理碩士,現任
興業證券投資銀行業務總部業務董事,曾就職於普華永
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具有較為豐富的上市公司、擬
IPO
企業、
外商投資企業的審計工作經驗。曾主辦或參與
德藝文創(
300640.SZ
)
、廈門新立
基、瑞芯
微(
603893.SH
)等
I
PO
項目、
國脈科技(
002093.SZ
)、
中閩能源(
600163.SH
)
等再融資項目,招標集團、
華威股份(
870305.OC
)、曠世智源(
834964.OC
)等
改制輔導項目,中瑞影視(
833261.OC
)、三鑫隆(
839
001.OC
)等新三板掛牌推
薦督導項目,
具有豐富的投資銀行業務經驗。
(
三
)
本次證券發行
項目協辦人及其他項目人員
1、項目協辦人:徐正興
2、項目組其他成員:洪庭萱、陳京瑋、段險峰、齊明、黃超、陳鍵
上述項目組成員均具備證券從業資格,無監管機構處罰記錄。
三
、保薦機構
與發行人之間的關聯關係
(一)保薦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持有或者通過參與本次
發行戰略配售持有發行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股份的情況
截至本上市保薦書出具之日,保薦人及
其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
方未以任何方式持有發行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的股份。
(二)發行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持有保薦人或其控股股
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股份的情況
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未以任何方式持有保薦人或
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的股份。
(三)保薦人的保薦代表
人及其配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發行
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重要關聯方股份,以及在發行人或其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及重要關聯方任職的情況
保薦人的保薦代表人及其配偶,保薦機構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不
存在持有發行人
或其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及重要關聯方股份,以及在發行人
或
其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及重要關聯方任職的情況。
(四)保薦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與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
控制人、重要關聯方相互提供擔保或者融資等情況
保薦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與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
人、重要關聯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擔保或者融資等情形。
(五)保薦人與發行人之間的其他關聯關係
截至本上市保薦書籤署日,本保薦人與發行人之間不存在其他關聯關係
。
第三節 保薦機構承諾事項
本保薦人通過盡職調查和對申請文件的審慎核查,做出如下承諾:
(一)
本保薦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
相關規定,對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進行了盡職調查、審慎核查,
充
分了解發行人經營狀況及其面臨的風險和問題,履行了相應的內部審核程序。
同
意推薦發行人證券發行上市,並據此出具本上市保薦書;
(二)
本保薦人就《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所列相關
事項,做出如下承諾:
1
、
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符合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有關證券發行上市的
相關規定;
2
、
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
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3
、
有
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中表達意見
的依據充分合理;
4
、
有充分理由確信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與證券服務機構發表的意見不
存在實質性差異;
5
、
保證所指定的保薦代表人及本保薦機構的相關人員已勤勉盡責,對發行
人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了盡職調查、審慎核查;
6
、
保證保薦書、與履行保薦職責有關的其他文件不存在
虛假記載、誤導性
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7
、
保證對發行人提供的專業服務和出具的專業意見符合
法律、行政法規、
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行業規範;
8
、
自願接受中國證監會依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
業務管理辦法》採取的監
管措施
;
9
、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三)
保薦人承諾,
潤陽科技申請其股票在創業板上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
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
2
020
年修訂)》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發行人股票具備在
深圳證券交易所
創業板
上市的條件。
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薦浙江潤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股票在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
上市交易,並承擔相關保薦責任。
第四節 保薦機構對本次證券發行上市的保薦意見
一
、發行
人已就本次證券發行履行了《公司法》、《證券法》和中國證
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決策程序
(一)發行人董事會對本次證券發行上市的批准
2019年6月18日,發行人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該次會議應到
董事9名,實際出席本次會議9名,審議通過了《關於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並申請
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及授權董事會處理本次上市事宜的議案》、《關於
制定上市後適用的的議案》、《關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
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其可行性的議案》等議案。
2019年11月5日,發行人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該次會議應到
董事9名,實際出席本次會議9名,審議通過了《關於批准公司三年及一期財務報
告報出的議案》、《關於的議案》、《關於確認
公司三年及一期關聯交易的議案》等議案。
2020年4月23日,發行人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該次會議應到
董事9名,實際出席本次會議9名,審議通過了《關於批准2017-2019年度財務報
告報出的議案》、《關於的議案》、《關於確認
2019年度關聯交易及預計公司2020年度關聯交易的議案》等議案。
2020年5月22日,發行人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該次會議應到
董事9名,實際出席本次會議9名,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並
申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及授權董事會處理本次上市事宜的議案》、《關
於修改公司就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事項出具有關承諾並提出相應約束措施
的議案》等議案。
(
二
)發行人
股東大
會對本次證券發行上市的批准
、授權
2019年7月3日,發行人召開了2019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出席會議股東代
表持股總數7,500.00萬股,佔發行人股本總額的100.00%,審議通過了《關於向社
會公開發行股票並申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及授權董事會處理本次上
市事宜的議案》、《關於制定上市後適用的的議案》、《關
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其可行性的議案》等議案。
2019年11月20日,發行人召開了2019年第九次臨時股東大會,出席會議股東
代表持股總數7,500.00萬股,佔發行人股本總額的100.00%,審議通過了《關於批
準公司三年及一期財務報告報出的議案》、《關於
的議案》、《關於確認公司三年及一期關聯交易的議案》等議案。
2020年6月8日,發行人召開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出席會議股東代表
持股總數7,500.00萬股,佔發行人股本總額的100.00%,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向
社會公開發行股票並申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及授權董事會處理本次
上市事宜的議案》、《關於修改公司就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事項出具有關承
諾並提出相應約束措施的議案》等議案。
依據《公司法》、《證券法》及《創業板首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發行
人《公司章程》的規定,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已履行了
完備的內部決策程序。
二、
保薦人關於發行人符合創業板上市條件的說明
發行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符合《證券法》和《創業板首次公
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註冊管理辦法》」)、《深圳證券
交易所創業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以下簡稱
「
《創業板上市審核規則》
」
)、《深
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202
0
年修訂)》(以下簡稱「《上市規則》」)
規定的上市條件:
1
、根據《發起人協議》、
立信
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
信會師
報字
[2020]
第
ZF10759
號
審計報告、發行人歷次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決議、發
行人現
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發行人律師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出具的《上
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關於浙江
潤陽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
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法律意見書》、《營業執照》等文件和本保薦機構的適當核查,
發行人的前身浙江
潤陽
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設立
2012
年
1
0
月
3
1
日
,
於
201
4
年
1
2
月
1
0
日
依法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因此,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
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核查發行人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議事規
則、歷次「三會」會議通知、會議決議、會議紀要等文件,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
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審計委員會制度,具
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符合《註冊
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
2
、本保薦人核查了發行人的內部控制制度及其執行情況、發行人的會計科
目明細帳、重大合同等資料;查閱了
立信
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
信會師報字
[
2020]
第
ZF10759
號
《審計報告》、
立信
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
夥)出具的
信會師報字
[2020]
第
ZF10760
號
《內部控制鑑證報告》並分析了其財
務狀況等
,
確認發行人符合《註冊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要求。
3
、本保薦人核查了發行人的資產完整情況,業務及人員、財務、機構的獨
立性,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同業競爭以及關聯交易情
況,主營業務、控制權、管理團隊的穩定性,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
人支配的股東所持發行人的股份權屬情況,並核查了主要資產、核心技術、商標
等是否存在重大權屬糾紛、是否
存在重大償債風險、重大擔保、訴訟、仲裁等或
有事項,經營環境是否已經或者將要發生的重大變化等對持續經營有重大不利影
響的事項。經核查,本保薦人確認發行人業務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場獨立持續
經營的能力,符合《註冊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
4
、本保薦人核查了工商、稅務、環保、海關等行政部門對發行人遵守法律
法規情況出具的相關證明及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說明與承諾等文件,
確認發行人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注
冊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本保薦人核查了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發行
人
遵守法律法規情況出具的相關證明及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聲明與
承諾等文件,確認最近三年及一期,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貪
汙、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不
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
生產安全、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符合《註冊管理辦法》第十三
條第二款的規定。
本保薦人核查了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簡歷、上述人員的聲明,
核查了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關於發行人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無犯罪記錄證
明文件
,查閱了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相關公開信息,取得了發行人董事、監
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相關承諾文件,經本保薦人核查,發行人董事、監事和高級
管理人員不存在最近三年及一期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
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且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等
情形,符合《註冊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
5
、發行人目前的股本總額為
7,500.00
萬股。根據發行人股東大會決議,發
行人擬向社會公開發行不超
過
2,500.0
0
萬股且不低於法定最低限額的社會公眾
股。本次發行後,發行人的股本總額將不超過
10,000.00
萬股,其中公開發行的
股份將不低於發行人股份總數的
25%
。發行人發行後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
3,000
萬元,符合《上市規則》第
2.1.1
條的第(二)項、第(三)項條件。
6
、發行人本次上市選擇的上市標準為「最近兩年淨利潤均為正,且累計淨
利潤不低於人民
5000
萬元;」,根據
立信
會計師
事務所
出具
信會師報字
[2020]
第
ZF10759
號
《審計報告》、
信會師報字
[2020]
第
ZF10763
號
《非經常性損益的鑑
證報告》,發行人
2018
年度以及
201
9
年度的淨利潤(取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
較低者)
分別為人民幣
8,183.12
萬元、人民幣
10,313.95
萬元,發行人最近兩年
連續盈利,最近兩年淨利潤累計不少於
5,00
0
萬元,符合《上市規則》
2.1.2
條的
規定。
綜上,本保薦人認為,發行人符合創業板上市的上市條件。
三
、對公司持續督導期間的工作安排
事項
工作計劃
(一)持續督導事項
1、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並
完善防止控股股東、實際控
制人、其他關聯方違規佔用
發行人資源的制度
1、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並進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其他關聯方違規佔用發行人資源的制度;
2、與發行人建立經常性溝通機制,持續關注發行人上述制度
的執行情況及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情況。
2、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並
完善防止其董事、監事、高
級管理人員利用職務之便
損害發行人利益的內控制
度
1、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並進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董事、監事、
高級管理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損害發行人利益的內控制度;
2、與發行人建立經常性溝通機制,持續關注發行人上述制度
的執行情況及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情況。
3、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並
完善保障關聯交易公允性
和合規性的制度,並對關聯
交易發表意見
1、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並進一步完善《公司章程》、《關聯
交易決策制度》等保障關聯交易公允性和合規性的制度,履行
有關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
2、督導發行人及時向保薦機構通報將進行的重大關聯交易情
況,並對關聯交易發表意見。
4、持續關注發行人募集資
金的專戶存儲、投資項目的
實施等承諾事項
1、督導發行人執行已制定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制度,
保證募集資金的安全性和專用性;
2、持續關注發行人募集資金的專戶儲存、投資項目的實施等
承諾事項;
3、如發行人擬變更募集資金及投資項目等承諾事項,保薦機
構要求發行人通知或諮詢保薦機構,並督導其履行相關信息披
露義務。
5、持續關注發行人為他人
提供擔保等事項,並發表意
見
1、督導發行人執行已制定的《對外擔保管理制度》等制度,
規範對外擔保行為;
2、持續關注發行人為他人提供擔保等事項;
3、如發行人擬為他人提供擔保,保薦機構要求發行人通知或
諮詢保薦機構,並督導其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6、督促發行人建立和執行
信息披露、規範運作、承諾
履行、分紅回報等制度
1、督導發行人進一步完善已有的信息披露、規範運作、承諾
履行、分紅回報等制度,督導發行人嚴格依照相關制度實施;
2、與發行人建立經常性溝通機制,及時了解發行人的重大事
項,持續關注發行人上述制度的執行情況及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的情況。
7、識別並督促發行人披露
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核心
競爭力或者控制權穩定有
重大不利影響的風險或者
負面事項,並發表意見。
1、與發行人建立日常溝通機制,及時了解發行人的經營過程
中的重大事項,持續關注對發行人持續經營能力、核心競爭力
以及控制權穩定有重大不利影響的風險或者負面事項,並對相
關風險或負面事項及時發表意見。
8、關注發行人股票交易異
常波動情況,督促發行人按
照上交所規定履行核查、信
息披露等義務。
1、實時關注發行人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況,督促發行人履行
核查、信息披露等義務。
9、對發行人存在的可能嚴
重影響公司或者投資者合
法權益的事項開展專項核
查,並出具現場核查報告。
1、與發行人建立日常溝通機制,及時了解存在的可能嚴重影
響發行人或者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事項,及時開展專項核查,並
出具現場核查報告。
10、定期出具並披露持續督
導跟蹤報告。
1、發行人建立日常溝通機制,及時了解發行人的重大事項,
定期出具並披露持續督導跟蹤報告。
11、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
所規定及保薦協議約定的
其他工作。
1、保薦人、保薦代表人會針對發行人的具體情況,切實履行
各項持續督導職責。
(二)持續督導期間
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當年剩餘時間以及
其後3個完整會計年度;持續督導期屆滿,如有尚未完結的
保薦工作,本保薦人將繼續完成。
(三)保薦協議對保薦機構
的權利、履行持續督導職責
的其他主要約定
1、指派保薦代表人或其他保薦機構工作人員列席發行人的股
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會議,對上述會議的召開議程或會
議議題發表獨立的專業意見;
2、指派保薦代表人或保薦機構其他工作人員定期對發行人進
行實地專項核查。
(四)發行人和其他中介機
構配合保薦機構履行保薦
職責的相關約定
1、發行人已在保薦協議中承諾全力支持、配合保薦機構做好
持續督導工作,及時、全面提供保薦機構開展保薦工作、發
表獨立意見所需的文件和資料;
2、發行人應聘請律師事務所和其他證券服務機構並督促其協
助保薦機構在持續督導期間做好保薦工作。
(五)其他安排
無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
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浙江潤陽
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之上市保薦書》之籤章頁)
項目協辦人:
徐正興
保薦代表人:
李俊
施娟
內核負責人
:
夏錦良
保薦業務負責人
:
胡平生
保薦機構總經理
:
劉志輝
保薦機構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
楊華輝
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