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午,市政府第57次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合肥市老舊住宅電梯更新改造重大修理工作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按照《意見》,我市將採取據實申報、事後補貼的形式,為符合條件的老舊住宅電梯更新改造重大修理實行資金補貼,提升電梯質量安全水平,讓居民安心乘梯、放心乘梯。
申請補貼資金需要哪些條件?《意見》明確,各區、開發區申請老舊住宅電梯更新改造重大修理資金補貼,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一是具有合法的房屋權屬證明,二是《合肥市房屋維修基金管理暫行辦法》(2000年9月1日起施行)實施之前建成並投入使用的住宅物業,三是住宅電梯投入使用年限達15年以上(含本數)。
申請老舊住宅電梯更新改造重大修理及資金補貼,以住宅小區、幢或單元為單位提出申請。以住宅小區為單位申請的,申請人應當為該小區業主委員會;以幢或單元為單位申請的,申請人應當為該幢或單元全體業主。申請人可自行或委託代理人辦理電梯更新改造重大修理及資金補貼的相關申請手續,可以在本小區、本幢或本單元中推選2~3名業主為代理人,也可以選擇電梯企業、具有電梯安裝施工資質的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原產權單位、業主委員會等為代理人。
老舊住宅電梯更新改造重大修理所需資金,由業主共同協商、自籌解決。符合條件的老舊住宅電梯更新改造重大修理,按以下標準予以事後補貼,市、區財政各承擔補貼資金的50%。老舊電梯更新:給予更新費用50%的補貼資金,每臺最高不超過20萬元;老舊電梯改造:給予改造費用50%的補貼資金,每臺最高不超過10萬元;老舊電梯重大修理:給予重大修理費用50%的補貼資金,每臺最高不超過5萬元。
(記者 趙俊松 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