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對於戰爭,都是非常恐怖的,因為只要上了戰場就要經歷生離死別,對於死亡,大部分人都還怕死亡的,士兵更是如此。
什麼是戰俘?戰犯和戰俘有什麼區別?
1、概念不同
戰俘指戰爭或武裝衝突中被交戰對方所俘獲的合法交戰人員。戰爭犯罪的組織者、教唆者、領導者和共犯者稱為戰爭罪犯或戰爭犯罪分子,簡稱戰犯。
2、待遇不同
拘留國應對戰俘負責,給予人道待遇和保護;不得虐待和侮辱;不得作為人質,不得損害個人尊嚴。不得沒收戰俘的私人財物。戰俘的住宿、飲食、醫療衛生應得到保障。不得命令戰俘從事危險性和屈辱性的勞動。
戰俘可以拘禁,但除對違反法令的戰俘適用刑事和紀律制裁外,不得監禁。戰事停止後,應立即遣返,不得延誤。而犯有危害和平罪、戰爭罪或違反人道罪者,不得援用請求及享受庇護的權利。
3、相關條約不同
1929年的《關於戰俘待遇的公約》,1949年《關於戰俘待遇的日內瓦公約》,1977年《關於1949年日內瓦公約附加議定書》等中規定合法交戰人員包括參戰的軍人戰俘待遇。
1945年8月8日,蘇、美、英、法在倫敦籤訂了《關於控訴和懲處歐洲軸心國家主要戰犯的協定》及附件《歐洲國際軍事法庭憲章》。1946年1月19日,遠東協軍最高統帥部公布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
1967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領域庇護宣言》宣布,犯有危害和平罪、戰爭罪或違反人道罪者,不得援用請求及享受庇護的權利。
1968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戰爭罪及違反人道罪不適用法定時效公約》,規定對戰犯的追訴,不受時效的限制,大會要求引渡那些犯了罪而沒有受到審判的戰犯。
戰場上抓到的俘虜有什麼用?
傳統東方文化和西方文化對待投降和俘虜問題上,有些截然相反的態度。因而俘虜的意義自然完全不一樣。
傳統東方文化通常認為,投降是恥辱,被俘虜,就是偷生,就是懦弱,就是失去氣節。只要是俘虜即便戰後被釋放回來,也會受到嚴格審查,甚至會背負一生恥辱,受到歧視。所以每次戰爭下來,具有戰爭榮譽感的東方軍隊,很難被大規模抓到俘虜的。
而西方軍隊則完全不一樣,當彈淨糧絕,或者明顯處於戰場劣勢的情況下,西方的軍隊會很輕易地放下武器,舉起白旗。一點都不會有任何的心理負擔。因為他們認為在戰場上自己盡力了,然而戰爭輸了,自己投降、被俘虜,不丟人。而且對方軍隊也更願意通過談判、交換等手段換回俘虜。
隨著現代戰爭文明的發展,國際公約要求不能虐待俘虜,不允許做高強度高危險的工作,甚至要給到一定質量的生活待遇。
然而這個在戰爭環境下,實際上是得不到戰士們呢理解的,所以雖然像美國這樣標榜自由民主的國家,卻更容易發生「虐囚醜聞」。2004年4月28日,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將美軍在伊拉克虐囚的照片公之於眾,頓時舉世震驚,輿論譁然。
所以俘虜對待西方軍隊除了戰後做談判籌碼之外,幾乎就是負擔,沒有任何意義。
而東方軍隊之間的戰爭中,正因為戰場上俘虜少,所以善待俘虜有著意想不到的作用。
打仗時士兵為何寧願被俘虜,也很少躺下裝死?
第一,在戰爭時,每支軍隊一般都有戰場督導隊,督導隊的作用就是為了防止有人叛逃,一旦在戰場上發現了這種行為,督導隊就會立即將叛逃者槍斃。如果你在戰場上一槍不發,選擇裝死,或許就真的會被督導隊槍斃,到頭來連個烈士的榮譽都得不到,與其這樣,還不如猛打猛衝,或許還能救自己一命。
第二,裝死其實是一件非常有技術含量的活兒,不僅要裝的像,而且還要具備極強的心理素質,不能被別人發現。如果被自己身邊的隊友發現,那麼一旦戰爭結束後,不僅會受到別人的嘲諷,而且還會被送上軍事法庭。如果被敵人發現那麼只有死路一條了。在殘酷的戰場環境中能夠沉著裝死並逃過無數雙眼睛的人,一定是一位被戰爭耽誤了的表演天才。
第三,如果自己所在的部隊打了敗仗,那麼敵軍就會清掃戰場,而敵軍清掃戰場的方式有往往比較殘酷。一般來說,敵人在清掃戰場的過程中會對屍體進行補槍,為了就是防止他們裝死偷襲自己。如果遇到這樣的部隊,那就慘了,輕者被打成重傷,重者就直接被打死了。當然還有一些部隊清理屍體的方法更徹底也更殘酷,他們會將敵軍的屍體堆在一起,然後挖一個大坑掩埋或者用火焚燒。此時,對於裝死者來說簡直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一定會為自己的行為而後悔。
女兵在戰場上被抓,各國都是如何對待的?
戰爭中最慘的其實是女兵,女兵在某些方面做的確實是比較好的,比如獲取情報、醫療後勤等,所以戰爭時期許多的國家都訓練了女兵,以期獲得意想不到的功效,但是通常一場戰爭下來,總會有不少的女兵不幸被俘虜,而每個國家在處理這些女兵的時候,都會採用不同的辦法。
比如說中國一直實行人道主義政策,對俘虜一向是繳槍不殺,在當年的抗日戰爭中中國曾經俘虜了大量的日本女兵,在戰爭勝利的時候,很多俘虜的女兵我們對她們進行了政治教育,有的遣送回國絲毫沒有因為她們曾經給中國帶來了罪惡而懲罰她們。在戰爭結束後,很多日本女人願意留下來甘願和中國人民結婚,這就是受中國優待俘虜政策影響。
美國在俘虜女兵時,都將這些女兵視為自己的私有物品,對其在精神哈身體上殘酷的對待。如在越南戰爭中,美軍抓到女兵後,為了讓這些女兵說出機密,用了各種手段,其中有兩種可謂是讓女兵印象深刻。
這兩種刑罰的手段分別是羊和螞蝗,用羊這種方法叫做笑刑,就是把俘虜的鞋子脫了,然後在腳底抹一些羊喜歡吃的食物,這樣羊就不斷地用舌頭去舔,一般情況下,人能夠承受的最長時間也就是三五分鐘,一旦時間過長就會造成大腦窒息缺氧,而相對於來說,螞蝗就要殘忍很多,它吸血能力強,一般美國士兵會將幾百隻螞蝗放在女兵的身上,畫面可想而知。
不過美國人的這種手段買比起變態的日本人,那真的是小巫見大巫了,日本人對女戰俘採用的手段是非常的殘忍的,經常是採用電擊或者是拷打,更加極端的是會採用強姦的方式對待女戰俘,最殘忍的是還有折磨她們的手指或者是生殖器官,直到把女兵活活虐待致死,他們才會放過女兵。
這些酷刑由於種種因素在很多的書籍中並沒有出現過,因為這太過血腥和殘忍,這也提醒著我們,那些英勇犧牲的女戰俘究竟受了多少折磨和痛苦,讓我們牢記歷史、勿忘國恥。
結語
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對於戰爭,都是非常恐怖的,因為只要上了戰場就要經歷生離死別,對於死亡,大部分人都還怕死亡的,士兵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