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流浪乞討人員有身份,天津的這份愛有溫度、有擔當
記者從天津市民政局獲悉,近日,該局事業處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總隊領取了193名流浪乞討人員的落戶通知書。這193名「無名氏」,自身表達能力存有障礙,經多方尋親無著,成為長期滯留在市、區救助管理站內的特殊困難群體。落戶後,他們將納入到天津市保障體系進行安置,從此有了身份、不再漂泊。
也許,在有的人看來,這些人有沒有身份無所謂,有身份如此,沒有身份也是如此,反正都是流浪乞討者。話是這麼說,有了身份之後,他們就可以按照普通市民的身份,享受社會保障,就可以在社會保障體系內得到相應的關心和愛護,一些給予天津市民的福利條件等,這些流浪乞討者,也就能夠享受了。
事實也是,這些人所以成為流浪乞討者,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表達能力存在某種障礙,從而讓親人拋棄了他們,或者與親人走失後無法找到。如果有一天,親人找到了他們,仍然可以通過一定手續把他們領走。而在無人相認的情況下,先通過一定的方式,讓他們成為「正常人」,讓他們具有普通市民的身份,還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城市管理需要認真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實際上,找不到家和親人的流浪乞討人員,並不是天津的特有現象,幾乎所有城市都存在類似問題,有的人數還比較多。但是,天津能夠做出這樣的舉動。無疑是城市大愛的表現,是城市文明程度高的體現。畢竟,對任何一個社會公民來說,都沒有被社會拋棄的理由,也沒有得不到社會關照的理由。就算他們的表達能力存在障礙,也不代表他們可以失去公民的權利。因此,給他們一個合法的身份,也是政府在城市管理和社會管理中必須做好的一項工作。天津的做法,體現了愛的擔當,體現了政府對不同層次人員的共同關愛。
當然了,對流浪乞討人員身份的確定,也不是所有流浪乞討人員都能享受,那些有正常勞動能力,有親人,在原籍有身份的人員,是不能隨便確認身份的。否則,會帶來城市管理的混亂。對這些人員,最好的辦法就是遣送回原籍,減少他們在城市流浪乞討帶來的管理壓力。只有那些真正存在語言表達能力障礙、連續多年沒有能夠找到他們親人的流浪乞討人員,才能夠經過嚴格規範的程序,給他們確定身份。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流浪乞討人員的身份確診後,如何管理,如何不讓他們繼續到街頭流浪乞討,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因為,他們原本就只是語言表達能力方面存在障礙,如果能夠給他們安排適合他們做的工作,如殘疾人工廠等,也是非常好的,是需要認真研究和考慮的。不然,會成為政府的負擔。因為,他們儘管存在語言表達方面存在障礙,但並沒有完全失去勞動能力,只要培訓工作做好了,把他們放到合適的崗位,還是能夠發揮作用的。在此基礎上,也要繼續為他們尋找親人,一旦親人找到時了,還是要把他們送回到親人身邊。
總之,對流浪乞討人員,各個城市都要認真研究,找出解決的辦法與措施。隨著各地都在創文明城市、衛生城市等,管理好城市流浪乞討人員,也是城市文明不可缺少的重要內容之一。天津的做法,顯然值得其他城市學習,並在學習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和提升。城市的溫度,不只適用於以驅趕底層人員為提高溫度的手段,更應當通過提高底層人員的社會地位和生活水平為落腳點,讓城市溫度能夠自然升高,讓更多底層人員享受城市溫度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