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出獄

2021-03-02 臺海網

今天,香港「修例風波」的導火索、涉嫌在臺灣殺害女友的港人陳同佳刑滿出獄。

來源:環視頻

他此前曾致信林鄭月娥,表示已經決定出獄後前往臺灣「自首」。然而,臺當局卻推卸責任,呼籲港府繼續羈押,並在20日宣布將拒絕陳同佳「入境」。

對於民進黨當局持續的「甩鍋」行為,臺灣島內的批評聲不斷,紛紛指責當局「政治利益考量大於公平正義」。隨後,陸委會22日突然改口,宣布已通過現有渠道,致函、致電香港特區政府,將派員赴香港押解陳同佳來臺受審。對此,港府於今日(23日)凌晨發文指責臺當局「將事情複雜化」,且「無權派員來港」。

陳同佳去年在臺殺害同為港人的女友,隨後潛逃回港,成為香港修定「逃犯條例」的導火線。香港特區政府此前表示,陳同佳23日出獄後,將協助他來臺投案。

陳同佳殺害女友後,拖著裝有女友遺體的行李箱離開賓館 圖自臺媒

綜合港媒報導,上午9點02分,陳同佳步出監獄,在管浩鳴的白色座駕先停下,接受媒體拍攝採訪。

陳同佳無戴口罪罩或遮蔽樣貌,首先鞠躬,然後表示︰「因為我自己做了些無可挽救的錯事,為他們帶來好大的傷痛,我自己的內心受責,所以我願意為自己的衝動,犯下的錯事,返去臺灣自首,服刑受審,希望她的家人釋懷,曉穎安息。」

被問到還有無說話想講,陳同佳表示,想多謝自己的父母一直不離不棄,最後指「對於社會、對香港人,我只能,對唔住,希望各位原諒,希望給我個機會。」

面對媒體提問,包括有無買臺灣機票、何時去臺灣等問題時,陳同佳再次鞠躬後,多次表示「對唔住(對不起)」,便在管浩鳴陪同下,登上管浩鳴座駕離去。陳同佳見媒體時神情平靜。

據香港媒體23日報導,陳同佳出獄前曾首次接受媒體訪問,談及內心感受。他日前透過牧師、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接受《東周刊》訪問時表示,對自己案件為社會造成影響感到抱歉,直言「對不起香港人。希望香港可儘快回復平靜。我一時衝動做錯事,十分後悔」,期望年輕人不要行錯路,珍惜前途。他同時向潘曉穎的父母道歉。一直跟進事件的管浩鳴表示,五月探望陳同佳時已得知其有自首傾向,陳不抗拒自首,但擔心臺港差異。

22日,臺灣陸委會突然改口,宣布已通過現有渠道,致函、致電香港特區政府,將派員赴香港押解陳同佳來臺受審。、

香港特區政府今日(23日)凌晨發布新聞公報《臺灣無權派員到港押解疑犯》,痛批臺灣當局的無理要求。

在聲明中,港府表示臺灣當局在港「無執法權」,故「派員押解」疑犯的行為屬於「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轄權」,港府「完全不能接受」。新聞公報全文如下:就臺灣派員到港押解陳同佳一事,特區政府23日凌晨作出以下聲明:

對於臺灣政府十月二十二日表示希望派員來港,將出獄後的臺灣殺人案陳姓疑犯押解到臺灣,特區政府認為這等於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轄權,完全不能接受。臺灣執法當局在香港沒有執法權。陳姓疑犯是臺灣通緝犯,今次是自願到臺灣自首。他出獄後是自由人,特區政府無權對他施加任何強制措施。他可在自己選擇的人的陪同下赴臺,臺方在他抵埗後可將他拘捕。臺方若願意處理陳的自首,應立即取消對陳的入境管制,才不會令通緝令自相矛盾。既然陳自願自首,何來逃亡滅證之嫌?殺人案發生在臺灣,死者屍體、主要證人、證物及相關證據都在臺灣。臺灣對本土殺人罪行絕對有司法管轄權。陳既然自首,臺方應先接收他,然後主動對他訊問、搜證、起訴。在港方的證物方面,除了陳自願帶往臺灣的證物外,其他證物,港方會在法律容許下儘量配合臺方請求,根據程序處理。對於臺方提出以司法協助來處理陳案,特區政府認為只屬藉口,與自願自首無關。過往臺方也與其他未有司法協助的地方處理過相類似個案。陳今次自願自首,又是臺方的通緝人士,可以完全在司法協助以外處理。港方提供協助,是基於陳的要求,也必須在臺方尊重港方的法律及制度下進行。對於臺方強調港方可以處理陳姓疑犯的案件,我們並不同意。特區政府多次重申,香港律政司已就臺灣殺人案充分及全面地考慮了警方的調查及全部所得證據,在香港只有足夠證據控告陳姓疑犯清洗黑錢罪,沒有足夠證據控告他其他罪行,包括企圖謀殺或所謂「蓄意計劃殺人罪」。任意要求檢察機關在沒有充分證據和法律基礎的情況下提出起訴,既不負責任,也不符合秉行公義的原則。特區政府這個立場清晰,並始終如一。過去一年多,港方多次表明樂意向臺提供合法可行協助,以便臺方調查臺灣殺人案。我們更在今年三月正式向臺方提出派代表團到臺磋商殺人案的協作安排,但不獲正面回應。對臺方至今仍然堅持香港無意受理,這不反映事實,特區政府對此表示失望。特區政府強烈反對臺方妄指陳姓疑犯自願自首有政治圖謀。由始至終,特區政府皆盡力為受害者伸張正義,也認為陳姓疑犯今次頓悟,決定自願到臺,可令公義得以彰顯。特區政府相信若臺方真心秉持公義,應務實處理,不要將事情複雜化,案件希望可以有所進展。 

陳同佳來臺投案遭拒一事,這幾天在臺灣已炸開來,民間反應就如馬英九22日上午所說的,這是一條人命,而且還是一屍兩命,將心比心,他也是兩個女兒的爸爸,想到被害人爸媽心中的痛,他非常難過。

法律人出身的馬英九平常很少把情緒表現出來,他卻為此事說到哽咽,還罕見寫了聲明稿說情論理,還準備了一張寫著「放棄主權、幹預司法、罔顧人權、天理難容」16字的抗議字帖於受訪時貼在牆上做背景。 

馬英九一句「蔡英文,您不在乎,我們在乎」,有如雷霆萬鈞之力!被害人父母只是渴求正義有這麼困難嗎? 

陳同佳早前表示願到臺灣「自首」後,20日,臺灣「移民署」以污衊港方「政治操作」且「未提供案件的在港證據」等為藉口,將陳同佳和勸陳自首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管制「入境」。

昨天,相關方面又公布了新限制。據臺媒報導,臺「行政院長」蘇貞昌22日在「立法院」受訪時稱,「只要陳同佳一出現在臺灣境內,一定會逮捕」。若他真的搭飛機來臺,他一下飛機,「我方將立刻以通緝犯身分逮捕,解送士林地檢署歸案」。他表示,此舉是為了避免外界產生「臺灣拒收殺人犯」的誤解。

但在報導中,臺媒提到,陳同佳已經被移民署在系統上註記「不核發登機證」。屆時陳同佳將無法搭乘臺籍航空入臺,包括華航和長榮等航班。

另一方面,如果陳同佳非要搭乘非臺籍航空公司班機,或以非正式管道赴臺,他會因具通緝犯身份,在入境時被逮捕。

那麼,陳同佳最終能夠買張機票去臺灣自首嗎?看看臺灣輿論被蔡英文當局究竟綁架到什麼程度吧。究竟司法正義大還是政治更大,讓我們拭目以待。

來源:綜合觀察者網、環球網、今日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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