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早期教育養大的,我一歲就念《聖經》,三歲半開始思考,四歲半找到人生之路。
三歲半的我就開始思考,我什麼都不會。蔡志忠什麼都不會,看起來不太奇怪,事實上在我們鄉下是很奇怪的。
我們鄉下沒有三歲半的小孩不知道他將來要做什麼。農夫的小孩已經可以在田裡幫忙,鐵匠的小孩已經在幫忙拉風,拉車的小孩已經在幫爸爸餵牛,只有蔡志忠什麼都不知道。
我爸爸是全鄉書法第一。我躲在我爸爸的書桌下,那裡有一塊墊子,再把椅子拉進來。像鄉下用九重葛立籬笆,把九重葛剝開裡面像火車的車廂,是空的,所以我會整理一塊地方當我的別墅,在裡面思考。
思考了大概半年,記得大概四歲的時候,爸爸送給我一個小黑板。他教我學字,第一個寫我的名字,然後寫天地行、孔乙己。我四歲半就開始會寫字會看書,也從這個小黑板發現了我的人生之路。
我很愛畫,也很會畫,只要不餓死我就要畫上一輩子。其實要餓死我還蠻難的,我已經四十五年不吃早餐,現在大概一天都只吃一餐,我的一餐是很少的,例如一碗清粥,米粒很少,平常還會配一塊豆腐乳。如果豪華一點,就配兩塊豆腐乳,一塊放到碗裡面,一塊在上面。
我立志一輩子要走畫畫這條路,可是當時並沒有這條路,當時最接近畫畫的就是畫電影招牌。因為畫平常的招牌只是寫字,我又不會寫那種美術字。四歲半的我立志要畫電影招牌。
我大概四五歲就可以自己搭車去都市裡面,以前沒有綁架案,車子很少,父母不會擔心。
我去彰化市、雲林市這些專門畫電影招牌的地方,站著看他們畫。畫一張大概四平方米的,就是六尺乘六尺,我問他多少錢,他說六十塊。
一個電影招牌大概要畫十八片,十八片乘以六十塊,大概一千塊。我那時候覺得他們很厲害,一個鼻子只是畫一點白點然後繞一圈,遠遠看過去就會反光。以前畫電影招牌的就是我的偶像。
九歲的時候,中國臺灣流行漫畫,當時的漫畫都是原創的,我那時候就立志要當漫畫家。我跟其他漫畫家不太一樣,我知道漫畫最主要的是內容,內容才是王道。
我大部分只花1%的時間去畫,其他99%都是在編故事。無論畫莊子、老子,或後來的物理、數學,都是花99%的時間去了解故事內容。
我很喜歡編故事。我會講故事給我媽媽聽,她一邊餵雞我一邊講,她一邊餵鴨我一邊講。
我們家跟一般的中國家庭不太一樣。我們家沒有問句。
比如一年到頭最多就是中秋節有人送一盒月餅,每一次回到家我就去看書櫃裡有沒有月餅。終於有一天有一盒月餅,我一定先吃兩個,第二天要上學,我又帶了兩個走,下課回來再把最後兩個吃掉。
從來沒有人問我這個月餅是你吃的嗎?就像我要去彰化看電影,可能是五歲,就是告訴爸爸我要去彰化看電影,不是問可不可以。我的任務就是坐白天的最後一班車回來,因為天黑以前要回來。
我一生沒有被父親或母親罵過一次、打過一次。最右邊那個小男生就是九歲的我,我那時候為了要站得太正頭就歪了。左下角那個是我大哥,他們是很優雅的,在高雄的電信局工作。五六十年前,電信局是最高端的職業,是要打摩爾斯碼的。
我初中二年級的時候就畫了四頁漫畫寄給臺北的集英出版社。出版社不曉得我幾歲,就說你畫得很好,我們請你當漫畫家。
接到信的那天下午,我就跟媽媽說:「媽媽,明天我要坐早班車到臺北了。」她說你要跟爸爸講一聲。我平常很少跟我爸爸講話,我一輩子只有跟媽媽講了無數的話。我跟我爸爸、大哥、二哥,跟我姐姐、妹妹一輩子講的話不超過五十句。
我跟二哥兩個人同住一個房間一張床,好像三年中沒有講話。那時候我看不起他,我覺得他沒什麼文化。
那天晚上我爸爸吃完飯,坐在藤椅上看報紙。我就站在他後面,說爸爸明天我要去臺北。他說去幹嗎,我說去畫漫畫。找到工作了嗎,我說找到了,他說那就去吧。一共27個字,我講14個字,他講13個字,講完了我沒有走到他前面,他也沒有回頭看我。
第二天早班車,他好像去田裡,我就拎著皮箱先坐公車到彰化,然後搭平快的去臺北。
坐火車的時候,我就走到最後一節,看著鐵軌往後面跑。我對著故鄉說永遠不回來了。我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做不了農夫,我爸爸媽媽以前都說我以後只能去路上撿牛糞——以前鄉下有這個職務,斷了手的或是跛腳的,他帶著一個竹籠,沿路去找牛糞,已經幹了的可以賣錢。
到臺北,那個老闆發現原來我這麼小,大概沒有比皮箱高多少。睡的地方很糟糕,一個大概四平方米的屋子,裡面有兩張床,兩層的,睡了四個人。第二天早上,我通常是大概四五點就起床了。從以前在鄉下的鳥叫聲公雞叫聲狗叫聲,突然變成卡車發動的聲音和喇叭聲,我突然發現,哇,我現在已經是職業漫畫家了,就非常高興。
我就從15歲畫到20歲,從一張八毛錢畫到一張一塊半。當時畫漫畫的速度必須非常快,一個月要畫456張。我們每一本是152張,這樣才可以在臺北過得不錯,可以去看電影,可以做衣服,可以買唱片,所以就畫得非常快。
早期作品
今天的漫畫家聽說一個月畫不到三十張,以前我們是兩天就要畫超過三十張,為了賺錢。這也是今天的漫畫家沒有辦法維持很長遠的原因。
很多人誤以為會畫漫畫就是漫畫家,其實差得遠。漫畫家畢竟是一個創作者,內容、故事才是主要的,而不是畫畫技巧。
四格漫畫《神探光頭》
我們打開門走出去是知道要去哪裡,我們開車上高速公路是知道目的地,然而人生這麼大的旅程,居然99.99%的人都不曉得他要去哪裡。我四歲半就決定一生,到今天沒有改變。
我一天的花費很少超過三十塊人民幣,其中要花十塊去買一包香菸。我拿著破包包,穿著破鞋,還穿著帶補丁的褲子,我很多衣服都是破了還在穿著。當一個人找到了自己的最愛,其他都不在乎。
三十五年前我在日本。為什麼日本出版社願意出我的書?我要畫什麼東西可以非常暢銷?我要畫什麼東西日本漫畫家畫不了?當時我決定畫諸子百家。
我草稿打了八十幾張就找講談社的阿久津先生,給他看。他說,這個肯定很暢銷。我說,當然了。
他說這個會賣瘋了,這一本書一定要給我們講談社出版。我就說,對不起,不是一本,是三十本。他說這三十本一定要給我們出版。我說行。
不同語種的蔡志忠作品
我的人生觀,可以教你們一點。我已經68歲,有資格教你們一點。我覺得努力是沒有用的,小學三年級我就知道不能跟老師學,跟老師學沒有活路。
前天,我告訴兩個美院的學生,我說你怎麼可以跟永遠賣不了畫的老師學如何畫畫呢?
我的小學老師叫李再興,他就說學問啊,就是平常要學,不懂要問,如果課堂上的問題不懂上課問,生活上的問題不懂下課問。
我們鄉下不怕老師的,老師一下課,就有人問,為什麼玩水玩久了每個手指頭都很皺,大拇指最皺。李再興老師說,明天告訴你——很明顯他家裡的資料很少,都經不起你問。
有時候問老師,為什麼筷子插在水杯會轉彎,他說這是折射。我說老師為什麼會折射,他說因為光在空氣中比較快,在水中比較慢。我說老師光在空氣中為什麼比較快。他說老師明天告訴你。
那時候我就知道,不能跟老師學,老師什麼都不會。我從來都是自己的問題自己找答案,所有的東西都自己學。
為什麼努力是沒有用的?老師或父母老是說努力努力就會走到巔峰——才怪。如果這樣,不是所有人都走上巔峰了嗎?沒有人開始不努力,為什麼後來不努力,因為努力沒有效果。
人生不是走斜坡,你持續走就可以走到巔峰;人生像走階梯,每一階有每一階的難點,學物理有物理的難點,學漫畫有漫畫的難點。你沒有克服難點,再怎麼努力都是原地跳。
當你克服難點,你跳上去就不會下來了。就像你學會語文,即使你十年不講,碰到狀況就會講;就像學腳踏車,十年沒騎,碰到腳踏車一上去就可以上手一樣。
當然不是說不去努力,努力只比不努力好一點而已,重要的是要會思考。人生其實很簡單,只要你找尋你最拿手、最喜歡的事物,把它做到極致,無論做什麼,沒有不成功的。你做迷魂湯、做水晶包或做漫畫家、工程師,都一樣。
當你在做的過程中,要比其他人快,比其他人好。我每一次開畫展都會要求這次要比上次快,還要比上次好,價格要比上次更貴,最後都達到這個目的了。每一次都比上一次漲兩千,然後你越做越快、越做越好,你就會進入到第三個狀態——身心合一、排除一切。
題圖來源:CF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