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禾田: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之上市公告書

2020-12-28 中國財經信息網

玉禾田: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之上市公告書

時間:2020年01月21日 20:33:26&nbsp中財網

原標題:

玉禾田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之上市公告書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書

股票簡稱:

玉禾田

股票代碼:300815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EIT ENVIRONMENTAL DEVELOPMENT GROUP CO.,LTD

安徽省安慶市嶽西縣天馨大道築夢小鎮電商產業園5樓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

上市公告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1號)

二〇二〇年一月

股票簡稱:

玉禾田

股票代碼:300815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EIT ENVIRONMENTAL DEVELOPMENT GROUP CO.,LTD

安徽省安慶市嶽西縣天馨大道築夢小鎮電商產業園5樓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

上市公告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1號)

二〇二〇年一月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書

2

特別提示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 「本公司」、 「發行

人」、 「

玉禾田

」、「

玉禾田

集團」)股票將於 2020 年 1月 23 日在深圳證券交

易所創業板市場上市,該市場具有較高的投資風險。創業板公司具有業績不穩定、

經營風險高、退市風險大等特點,投資者面臨較大的市場風險。投資者應充分了

解創業板市場的投資風險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風險因素,審慎做出投資決定。

本公司提醒投資者應充分了解股票市場風險及本公司披露的風險因素,在新

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風「炒新」,應當審慎決策、理性投資。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上市公告書中所使用的詞語含義與《

玉禾田

環境發展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一致。

2

特別提示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 「本公司」、 「發行

人」、 「

玉禾田

」、「

玉禾田

集團」)股票將於 2020 年 1月 23 日在深圳證券交

易所創業板市場上市,該市場具有較高的投資風險。創業板公司具有業績不穩定、

經營風險高、退市風險大等特點,投資者面臨較大的市場風險。投資者應充分了

解創業板市場的投資風險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風險因素,審慎做出投資決定。

本公司提醒投資者應充分了解股票市場風險及本公司披露的風險因素,在新

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風「炒新」,應當審慎決策、理性投資。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上市公告書中所使用的詞語含義與《

玉禾田

環境發展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一致。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書

3

第一節重要聲明與提示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上市公告書所披露信息的真實、

準確、完整,承諾上市公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承擔

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證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機關對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關事

項的意見,均不表明對本公司的任何保證。本公司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凡本上

市公告書未涉及的有關內容,請投資者查閱刊載於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

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網址 www.cninfo.com.cn;中證網,網址

www.cs.com.cn;中國證券網,網址 www.cnstock.com;證券時報網,網址

www.stcn.com;證券日報網,網址 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說明書全文。

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就首次公

開發行股票上市作出的重要承諾及說明如下:

一、本次發行前股東自願鎖定股份承諾

(一)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承諾

1、控股股東的承諾

公司控股股東西藏天之潤關於股份的鎖定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單位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

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本單位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發行人

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

本單位所持股票在上述鎖定期屆滿後二十四個月內轉讓的,轉讓價格不低於

以轉讓日為基準經前復權計算的發行價格;發行人股票上市後六個月內如股票價

格連續 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均低於以當日為基準經前復權計算的發行價格,

或者發行人股票上市後六個月期末( 2020年 7月 23日)收盤價低於以當日為基

準經前復權計算的發行價格,則本單位所持公司股票的鎖定期自動延長六個月。

本單位將忠實履行上述承諾,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若不履行本承諾所賦

予的義務和責任,本單位將承擔發行人、發行人其他股東或利益相關方因此所受

到的任何損失,違規減持發行人股票的收益將歸發行人所有。

本承諾函出具日後,若中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作出其他監管規定,且上述

3

第一節重要聲明與提示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上市公告書所披露信息的真實、

準確、完整,承諾上市公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承擔

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證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機關對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關事

項的意見,均不表明對本公司的任何保證。本公司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凡本上

市公告書未涉及的有關內容,請投資者查閱刊載於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

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網址 www.cninfo.com.cn;中證網,網址

www.cs.com.cn;中國證券網,網址 www.cnstock.com;證券時報網,網址

www.stcn.com;證券日報網,網址 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說明書全文。

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就首次公

開發行股票上市作出的重要承諾及說明如下:

一、本次發行前股東自願鎖定股份承諾

(一)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承諾

1、控股股東的承諾

公司控股股東西藏天之潤關於股份的鎖定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單位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

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本單位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發行人

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

本單位所持股票在上述鎖定期屆滿後二十四個月內轉讓的,轉讓價格不低於

以轉讓日為基準經前復權計算的發行價格;發行人股票上市後六個月內如股票價

格連續 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均低於以當日為基準經前復權計算的發行價格,

或者發行人股票上市後六個月期末( 2020年 7月 23日)收盤價低於以當日為基

準經前復權計算的發行價格,則本單位所持公司股票的鎖定期自動延長六個月。

本單位將忠實履行上述承諾,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若不履行本承諾所賦

予的義務和責任,本單位將承擔發行人、發行人其他股東或利益相關方因此所受

到的任何損失,違規減持發行人股票的收益將歸發行人所有。

本承諾函出具日後,若中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作出其他監管規定,且上述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書

4

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的該等規定時,本單位承諾屆時將按照該

最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2、實際控制人的承諾

公司實際控制人周平關於股份的鎖定承諾:

「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等股

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上述鎖定期屆滿後二十四個月內轉讓的,轉讓價格不低於以

轉讓日為基準經前復權計算的發行價格;發行人股票上市後六個月內如股票價格

連續 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均低於以當日為基準經前復權計算的發行價格,或

者發行人股票上市後六個月期末( 2020年 7月 23日)收盤價低於以當日為基準

經前復權計算的發行價格,則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鎖定期自動延長六個月。

本人擔任發行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每年通過西藏天之潤投資管理有

限公司和深圳市鑫宏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間接轉讓的股份之和不超過本人直接

或者間接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個月內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

職之日起十八個月內不轉讓本人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第七個月至第十二個月之間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二個月內

不轉讓本人持有的發行人股份。

本承諾函出具日後,若中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作出其他監管規定,且上述

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的該等規定時,本人承諾屆時將按照該最

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公司實際控制人周夢晨關於股份的鎖定承諾:

「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等股

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上述鎖定期屆滿後二十四個月內轉讓的,轉讓價格不低於以

4

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的該等規定時,本單位承諾屆時將按照該

最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2、實際控制人的承諾

公司實際控制人周平關於股份的鎖定承諾:

「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等股

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上述鎖定期屆滿後二十四個月內轉讓的,轉讓價格不低於以

轉讓日為基準經前復權計算的發行價格;發行人股票上市後六個月內如股票價格

連續 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均低於以當日為基準經前復權計算的發行價格,或

者發行人股票上市後六個月期末( 2020年 7月 23日)收盤價低於以當日為基準

經前復權計算的發行價格,則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鎖定期自動延長六個月。

本人擔任發行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每年通過西藏天之潤投資管理有

限公司和深圳市鑫宏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間接轉讓的股份之和不超過本人直接

或者間接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個月內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

職之日起十八個月內不轉讓本人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第七個月至第十二個月之間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二個月內

不轉讓本人持有的發行人股份。

本承諾函出具日後,若中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作出其他監管規定,且上述

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的該等規定時,本人承諾屆時將按照該最

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公司實際控制人周夢晨關於股份的鎖定承諾:

「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等股

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上述鎖定期屆滿後二十四個月內轉讓的,轉讓價格不低於以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書

5

轉讓日為基準經前復權計算的發行價格;發行人股票上市後六個月內如股票價格

連續 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均低於以當日為基準經前復權計算的發行價格,或

者發行人股票上市後六個月期末( 2020年 7月 23日)收盤價低於以當日為基準

經前復權計算的發行價格,則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鎖定期自動延長六個月。

本承諾函出具日後,若中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作出其他監管規定,且上述

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的該等規定時,本人承諾屆時將按照該最

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二)其他機構股東的承諾

公司股東深圳鑫宏泰關於股份的鎖定承諾:「發行人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

員會核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後,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本單位

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單位所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等股

份。」

公司股東深圳鑫卓泰、海立方舟、杭州城和、安慶同安關於股份的鎖定承諾:

「發行人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後,自發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本單位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單位所持有的發行人股

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等股份。

本承諾函出具日後,若中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作出其他監管規定,且上述

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的該等規定時,本單位承諾屆時將按照該

最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三)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承諾

董事周聰、周明與發行人共同實際控制人周平系兄弟關係,董事兼高級管理

人員王東焱與發行人共同實際控制人周平、董事周聰、周明系表兄妹關係,出具

關於股份鎖定的承諾:

「發行人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後,自發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本人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發行人

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等股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其減持價格(如果因派發現

5

轉讓日為基準經前復權計算的發行價格;發行人股票上市後六個月內如股票價格

連續 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均低於以當日為基準經前復權計算的發行價格,或

者發行人股票上市後六個月期末( 2020年 7月 23日)收盤價低於以當日為基準

經前復權計算的發行價格,則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鎖定期自動延長六個月。

本承諾函出具日後,若中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作出其他監管規定,且上述

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的該等規定時,本人承諾屆時將按照該最

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二)其他機構股東的承諾

公司股東深圳鑫宏泰關於股份的鎖定承諾:「發行人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

員會核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後,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本單位

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單位所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等股

份。」

公司股東深圳鑫卓泰、海立方舟、杭州城和、安慶同安關於股份的鎖定承諾:

「發行人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後,自發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本單位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單位所持有的發行人股

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等股份。

本承諾函出具日後,若中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作出其他監管規定,且上述

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的該等規定時,本單位承諾屆時將按照該

最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三)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承諾

董事周聰、周明與發行人共同實際控制人周平系兄弟關係,董事兼高級管理

人員王東焱與發行人共同實際控制人周平、董事周聰、周明系表兄妹關係,出具

關於股份鎖定的承諾:

「發行人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後,自發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本人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發行人

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等股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其減持價格(如果因派發現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書

6

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須按照中國證券

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不低於公司首次公開

發行股票時的發行價。

公司上市後 6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 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如果因派發現

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須按照中國證券

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均低於公司首次公開

發行股票時的發行價,或者上市後 6個月期末( 2020年 7月 23日)收盤價(如

果因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須按

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低於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的發行價,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 6個月。

本人在公司擔任董事、高管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總數的 25%;在本人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個月內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八

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開發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個月至第十二個月之間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

二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將忠實履行上述承諾,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若不履行本承諾所賦予

的義務和責任,本人將承擔公司、公司其他股東或利益相關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

損失,違規減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將歸公司所有。若本人離職或職務變更的,不影

響本承諾的效力,本人仍將繼續履行上述承諾。

本承諾函出具日後,若中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作出其他監管規定,且上述

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的該等規定時,本人承諾屆時將按照該最

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發行人監事陳強、王雲福、李國剛,發行人高級管理人員鮑江勇,前高級管

理人員張向前關於股份鎖定的承諾:

「發行人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後,自發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本人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發行人已

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等股份。

6

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須按照中國證券

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不低於公司首次公開

發行股票時的發行價。

公司上市後 6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 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如果因派發現

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須按照中國證券

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均低於公司首次公開

發行股票時的發行價,或者上市後 6個月期末( 2020年 7月 23日)收盤價(如

果因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須按

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低於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的發行價,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 6個月。

本人在公司擔任董事、高管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總數的 25%;在本人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個月內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八

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開發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個月至第十二個月之間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

二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將忠實履行上述承諾,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若不履行本承諾所賦予

的義務和責任,本人將承擔公司、公司其他股東或利益相關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

損失,違規減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將歸公司所有。若本人離職或職務變更的,不影

響本承諾的效力,本人仍將繼續履行上述承諾。

本承諾函出具日後,若中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作出其他監管規定,且上述

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的該等規定時,本人承諾屆時將按照該最

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發行人監事陳強、王雲福、李國剛,發行人高級管理人員鮑江勇,前高級管

理人員張向前關於股份鎖定的承諾:

「發行人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後,自發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本人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發行人已

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等股份。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書

7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其減持價格(如果因派發現

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須按照中國證券

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不低於公司首次公開

發行股票時的發行價。

公司上市後 6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 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如果因派發現

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須按照中國證券

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均低於公司首次公開

發行股票時的發行價,或者上市後 6個月期末( 2020年 7月 23日)收盤價(如

果因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須按

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低於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的發行價,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 6個月。

本人在公司擔任監事、高管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總數的 25%;在本人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個月內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八

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開發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個月至第十二個月之間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

二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將忠實履行上述承諾,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若不履行本承諾所賦予

的義務和責任,本人將承擔公司、公司其他股東或利益相關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

損失,違規減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將歸公司所有。若本人離職或職務變更的,不影

響本承諾的效力,本人仍將繼續履行上述承諾。

本承諾函出具日後,若中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作出其他監管規定,且上述

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的該等規定時,本人承諾屆時將按照該最

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二、持股及減持意向的承諾

控股股東西藏天之潤、共同實際控制人周平、周夢晨、持有本公司 5%以上

股份的主要股東深圳鑫宏泰、深圳鑫卓泰關於持股意向及減持意向的承諾如下:

7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其減持價格(如果因派發現

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須按照中國證券

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不低於公司首次公開

發行股票時的發行價。

公司上市後 6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 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如果因派發現

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須按照中國證券

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均低於公司首次公開

發行股票時的發行價,或者上市後 6個月期末( 2020年 7月 23日)收盤價(如

果因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須按

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低於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的發行價,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 6個月。

本人在公司擔任監事、高管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總數的 25%;在本人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個月內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八

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開發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個月至第十二個月之間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

二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將忠實履行上述承諾,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若不履行本承諾所賦予

的義務和責任,本人將承擔公司、公司其他股東或利益相關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

損失,違規減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將歸公司所有。若本人離職或職務變更的,不影

響本承諾的效力,本人仍將繼續履行上述承諾。

本承諾函出具日後,若中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作出其他監管規定,且上述

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的該等規定時,本人承諾屆時將按照該最

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二、持股及減持意向的承諾

控股股東西藏天之潤、共同實際控制人周平、周夢晨、持有本公司 5%以上

股份的主要股東深圳鑫宏泰、深圳鑫卓泰關於持股意向及減持意向的承諾如下: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書

8

(一)減持股份的條件

本單位/本人將按照

玉禾田

集團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

書以及本單位/本人出具的各項承諾載明的限售期限要求,並嚴格遵守法律法規

的相關規定,在限售期限內不減持

玉禾田

集團股票。

在上述限售條件解除後,本單位/本人可作出減持股份的決定。

(二)減持股份的數量及方式

本單位/本人減持所持有的

玉禾田

集團股份應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屆時有效的減持要求及相關規定,減持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二級

市場競價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協議轉讓方式等。

(三)減持股份的價格

本單位/本人減持所持有的

玉禾田

集團股份的價格根據當時的二級市場價格

確定,並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本單位/本人在

玉禾田

集團首次

公開發行股票前所持有的

玉禾田

集團股份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減持價格

(如果因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

須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不低

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的發行價。

(四)減持股份的期限

本單位/本人在減持所持有的

玉禾田

集團股份前,應提前三個交易日予以公

告,自公告之日起 6個月內完成,並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及時、準確地履行信

息披露義務。

如果本單位/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諾減持

玉禾田

集團股票,應將該部分出售股

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繳

玉禾田

集團所有,並承擔相應法律後果,賠償因未

履行承諾而給公司或投資者帶來的損失。

三、利潤分配的承諾

(一)公司上市後三年分紅規劃

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上市後三年分紅規劃如下:

8

(一)減持股份的條件

本單位/本人將按照

玉禾田

集團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

書以及本單位/本人出具的各項承諾載明的限售期限要求,並嚴格遵守法律法規

的相關規定,在限售期限內不減持

玉禾田

集團股票。

在上述限售條件解除後,本單位/本人可作出減持股份的決定。

(二)減持股份的數量及方式

本單位/本人減持所持有的

玉禾田

集團股份應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屆時有效的減持要求及相關規定,減持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二級

市場競價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協議轉讓方式等。

(三)減持股份的價格

本單位/本人減持所持有的

玉禾田

集團股份的價格根據當時的二級市場價格

確定,並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本單位/本人在

玉禾田

集團首次

公開發行股票前所持有的

玉禾田

集團股份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減持價格

(如果因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

須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不低

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的發行價。

(四)減持股份的期限

本單位/本人在減持所持有的

玉禾田

集團股份前,應提前三個交易日予以公

告,自公告之日起 6個月內完成,並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及時、準確地履行信

息披露義務。

如果本單位/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諾減持

玉禾田

集團股票,應將該部分出售股

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繳

玉禾田

集團所有,並承擔相應法律後果,賠償因未

履行承諾而給公司或投資者帶來的損失。

三、利潤分配的承諾

(一)公司上市後三年分紅規劃

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上市後三年分紅規劃如下: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書

9

1、利潤分配原則

公司實行連續、穩定的利潤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潤分配應重視對投資者的合

理投資回報併兼顧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2、利潤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採用現金分紅、股票股利、現金分紅與股票股利相結合或者其他法

律、法規允許的方式分配利潤。其中現金分紅優先於股票股利。公司具備現金分

紅條件的,應當採用現金分紅進行利潤分配。採用股票股利進行利潤分配的,應

當充分考慮公司成長性、每股淨資產的攤薄情況等真實合理因素。

3、利潤分配的條件及比例

公司實行同股同利的股利政策,股東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

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利潤分配政策將著眼於長遠和可持續發展,並重視對投

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兼顧全體股東的整體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發展階段以及是否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或者外

部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確需調整利潤分配政策的,應以股東權益保護為出發

點,調整後的利潤分配政策不得違反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

公司股東利潤分配政策將充分考慮和聽取股東(特別是公眾投資者)、獨立

董事和監事的意見,堅持現金分紅為主這一基本原則,在滿足利潤分配的前提條

件下,安排控股子公司每年應按不低於當年實現的可分配淨利潤的 30%向公司現

金分紅,每年公司現金分紅不低於當期實現可供分配利潤的 10%。

公司採用現金、股票、現金與股票相結合或者其他方式分配利潤。在符合利

潤分配的條件下,原則上每年度進行利潤分配;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公司可以進

行中期利潤分配。公司具備現金分紅條件的,優先採用現金方式進行利潤分配。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審閱一次利潤分配政策,根據股東(特別是公眾投資

者)、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意見對公司正在實施的利潤分配政策作出適當且必要的

修改,確定該時段的利潤分配政策。但公司保證調整後的利潤分配政策不違反以

下原則:即如無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發生,公司應當採取現金方式分配

股利,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在滿足利潤分配的前提條件下,不少於當年實現的

9

1、利潤分配原則

公司實行連續、穩定的利潤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潤分配應重視對投資者的合

理投資回報併兼顧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2、利潤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採用現金分紅、股票股利、現金分紅與股票股利相結合或者其他法

律、法規允許的方式分配利潤。其中現金分紅優先於股票股利。公司具備現金分

紅條件的,應當採用現金分紅進行利潤分配。採用股票股利進行利潤分配的,應

當充分考慮公司成長性、每股淨資產的攤薄情況等真實合理因素。

3、利潤分配的條件及比例

公司實行同股同利的股利政策,股東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

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利潤分配政策將著眼於長遠和可持續發展,並重視對投

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兼顧全體股東的整體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發展階段以及是否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或者外

部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確需調整利潤分配政策的,應以股東權益保護為出發

點,調整後的利潤分配政策不得違反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

公司股東利潤分配政策將充分考慮和聽取股東(特別是公眾投資者)、獨立

董事和監事的意見,堅持現金分紅為主這一基本原則,在滿足利潤分配的前提條

件下,安排控股子公司每年應按不低於當年實現的可分配淨利潤的 30%向公司現

金分紅,每年公司現金分紅不低於當期實現可供分配利潤的 10%。

公司採用現金、股票、現金與股票相結合或者其他方式分配利潤。在符合利

潤分配的條件下,原則上每年度進行利潤分配;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公司可以進

行中期利潤分配。公司具備現金分紅條件的,優先採用現金方式進行利潤分配。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審閱一次利潤分配政策,根據股東(特別是公眾投資

者)、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意見對公司正在實施的利潤分配政策作出適當且必要的

修改,確定該時段的利潤分配政策。但公司保證調整後的利潤分配政策不違反以

下原則:即如無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發生,公司應當採取現金方式分配

股利,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在滿足利潤分配的前提條件下,不少於當年實現的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書

10

可分配利潤的 10%。

公司董事會將綜合考慮所處行業特點、發展階段、自身經營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區分下列情形,並按照相關程序,提出差

異化的現金分紅政策:

(1)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

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 80%;

(2)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

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 40%;

(3)公司發展階段屬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

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 20%。

4、利潤分配應履行的審議程序

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積金轉增。公司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

後,由公司董事會提出分紅議案,並提交股東大會通過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

合的形式進行表決。公司接受所有股東、獨立董事、監事和公眾投資者對公司分

紅的建議和監督。

(1)公司制定利潤分配政策時,應當履行《公司章程》規定的決策程序。

公司的利潤分配預案由公司董事會結合《公司章程》、盈利情況、資金需求和股

東回報規劃提出並擬定。

(2)董事會應當認真研究和論證公司現金分紅的時機、條件和最低比例、

調整的條件及其決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書面徵詢全部獨立董事的意見,

獨立董事應當發表明確意見。獨立董事可以徵集中小股東的意見,提出分紅提案,

並直接提交董事會審議。

(3)董事會就利潤分配方案形成決議後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股東大會在審

議利潤分配方案時,應充分聽取中小股東的意見和訴求,為股東提供網絡投票的

方式。

(4)監事會應對董事會執行公司利潤分配政策和股東回報規劃的情況及決

策程序進行監督。

10

可分配利潤的 10%。

公司董事會將綜合考慮所處行業特點、發展階段、自身經營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區分下列情形,並按照相關程序,提出差

異化的現金分紅政策:

(1)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

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 80%;

(2)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

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 40%;

(3)公司發展階段屬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

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 20%。

4、利潤分配應履行的審議程序

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積金轉增。公司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

後,由公司董事會提出分紅議案,並提交股東大會通過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

合的形式進行表決。公司接受所有股東、獨立董事、監事和公眾投資者對公司分

紅的建議和監督。

(1)公司制定利潤分配政策時,應當履行《公司章程》規定的決策程序。

公司的利潤分配預案由公司董事會結合《公司章程》、盈利情況、資金需求和股

東回報規劃提出並擬定。

(2)董事會應當認真研究和論證公司現金分紅的時機、條件和最低比例、

調整的條件及其決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書面徵詢全部獨立董事的意見,

獨立董事應當發表明確意見。獨立董事可以徵集中小股東的意見,提出分紅提案,

並直接提交董事會審議。

(3)董事會就利潤分配方案形成決議後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股東大會在審

議利潤分配方案時,應充分聽取中小股東的意見和訴求,為股東提供網絡投票的

方式。

(4)監事會應對董事會執行公司利潤分配政策和股東回報規劃的情況及決

策程序進行監督。

玉禾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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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當年盈利但未提出現金利潤分配預案的,董事會應在當年的定期

報告中說明未進行現金分紅的原因以及未用於現金分紅的資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獨立董事應當對此發表獨立意見。

(二)本次發行完成前滾存利潤的處置安排及已履行的決策程序

經本公司 2018年度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並上市前的滾存未分配利潤,由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後的新老股東共同

享有。

(三)公司關於股利分配的承諾

根據國務院發布國辦發〔 2013〕110號《關於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

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及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3號——上市公司

現金分紅》等規範文件的相關要求,公司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制定了

本次發行上市後適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關於上市後三年分紅回報規劃》,

完善了公司利潤分配製度,對利潤分配政策尤其是現金分紅政策進行了具體安

排。公司承諾將嚴格按照上述制度進行利潤分配,切實保障投資者收益權。

(四)約束措施

公司上市後,如果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諾,有權主體可自行依

據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對發行人採取相應懲罰/約束措施,公司對此

不持有異議。

四、穩定股價的預案及承諾

(一)發行人穩定股價的預案

公司 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了《關於制定公司股價的預案>的議案》,具體內容如下:

1、啟動和停止股價穩定預案的條件

(1)啟動條件

公司上市後 3年內若公司股票連續 20個交易日收盤價(如果因派發現金紅

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須按照深圳證券交易

11

(5)公司當年盈利但未提出現金利潤分配預案的,董事會應在當年的定期

報告中說明未進行現金分紅的原因以及未用於現金分紅的資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獨立董事應當對此發表獨立意見。

(二)本次發行完成前滾存利潤的處置安排及已履行的決策程序

經本公司 2018年度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並上市前的滾存未分配利潤,由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後的新老股東共同

享有。

(三)公司關於股利分配的承諾

根據國務院發布國辦發〔 2013〕110號《關於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

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及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3號——上市公司

現金分紅》等規範文件的相關要求,公司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制定了

本次發行上市後適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關於上市後三年分紅回報規劃》,

完善了公司利潤分配製度,對利潤分配政策尤其是現金分紅政策進行了具體安

排。公司承諾將嚴格按照上述制度進行利潤分配,切實保障投資者收益權。

(四)約束措施

公司上市後,如果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諾,有權主體可自行依

據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對發行人採取相應懲罰/約束措施,公司對此

不持有異議。

四、穩定股價的預案及承諾

(一)發行人穩定股價的預案

公司 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了《關於制定公司股價的預案>的議案》,具體內容如下:

1、啟動和停止股價穩定預案的條件

(1)啟動條件

公司上市後 3年內若公司股票連續 20個交易日收盤價(如果因派發現金紅

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須按照深圳證券交易

玉禾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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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所的有關規定作復權處理,下同)低於公司上一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時,

則啟動股價穩定預案。

(2)停止條件

因上述第(1)項條件達成而實施的穩定股價具體方案的實施期間內,如公

司股票收盤價連續 20個交易日高於每股淨資產時,將停止實施股價穩定措施。

因上述第(1)項條件達成而實施的穩定股價具體措施實施期滿後,如再次

發生符合上述第( 1)項的啟動條件或符合上述第( 1)項的條件未得到改善,則

再次啟動股價穩定預案。

2、股價穩定預案的具體措施

公司穩定股價的具體措施包括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不含獨立

董事,下同)及高級管理人員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回購公司股票。當公司某一交

易日的股票收盤價觸發穩定股價預案的啟動條件時,公司將視股票市場情況、公

司實際情況,按如下優先順序( 1)控股股東增持股票;( 2)董事、高級管理人

員增持股票;(3)公司回購股票,實施股價穩定措施,直至觸發穩定股價預案

的條件消除。

3、公司回購股票的實施條件及方式

公司啟動股價穩定措施後,當控股股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根據股價穩定

措施實施完畢「(1)控股股東增持股票 」、「(2)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股票 」

後,公司股票收盤價連續 20個交易日仍低於公司上一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淨

資產時,或無法實施股價穩定措施「(1)控股股東增持股票」、「(2)董事、高

級管理人員增持股票」時,公司啟動通過二級市場以競價交易方式回購社會公眾

股的方案。具體如下:

公司應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關於上

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等法律、法規的條件且不導致

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的前提下,對公司股票進行回購。公司董事會將在

實施「(1)控股股東增持股票 」、「(2)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股票 」後,公司

股票收盤價連續 20個交易日仍低於公司上一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時,

或無法實施股價穩定措施「(1)控股股東增持股票」、「(2)董事、高級管理人

12

所的有關規定作復權處理,下同)低於公司上一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時,

則啟動股價穩定預案。

(2)停止條件

因上述第(1)項條件達成而實施的穩定股價具體方案的實施期間內,如公

司股票收盤價連續 20個交易日高於每股淨資產時,將停止實施股價穩定措施。

因上述第(1)項條件達成而實施的穩定股價具體措施實施期滿後,如再次

發生符合上述第( 1)項的啟動條件或符合上述第( 1)項的條件未得到改善,則

再次啟動股價穩定預案。

2、股價穩定預案的具體措施

公司穩定股價的具體措施包括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不含獨立

董事,下同)及高級管理人員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回購公司股票。當公司某一交

易日的股票收盤價觸發穩定股價預案的啟動條件時,公司將視股票市場情況、公

司實際情況,按如下優先順序( 1)控股股東增持股票;( 2)董事、高級管理人

員增持股票;(3)公司回購股票,實施股價穩定措施,直至觸發穩定股價預案

的條件消除。

3、公司回購股票的實施條件及方式

公司啟動股價穩定措施後,當控股股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根據股價穩定

措施實施完畢「(1)控股股東增持股票 」、「(2)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股票 」

後,公司股票收盤價連續 20個交易日仍低於公司上一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淨

資產時,或無法實施股價穩定措施「(1)控股股東增持股票」、「(2)董事、高

級管理人員增持股票」時,公司啟動通過二級市場以競價交易方式回購社會公眾

股的方案。具體如下:

公司應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關於上

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等法律、法規的條件且不導致

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的前提下,對公司股票進行回購。公司董事會將在

實施「(1)控股股東增持股票 」、「(2)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股票 」後,公司

股票收盤價連續 20個交易日仍低於公司上一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時,

或無法實施股價穩定措施「(1)控股股東增持股票」、「(2)董事、高級管理人

玉禾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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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員增持股票」時,儘快制定回購股份的預案,股東大會對回購股份事宜做出決議,

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

人承諾就該等回購事宜在股東大會中投贊成票。此外,公司回購股份還應符合下

列各項:

(1)公司回購股份的價格不高於公司上一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

(2)公司單一會計年度用於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累計不超過最近一個會計

年度經審計的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的 50%;

(3)公司單次用於回購股份的資金不超過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歸屬

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的 20%;

(4)公司單次回購股份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 2%,如上述第(3)項與本項

衝突的,按照本項執行。

公司董事會公告回購股份預案後,公司股票收盤價連續 20個交易日超過最

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公司董事會應作出決議終止回購股份事宜,且在未

來 3個月內不再啟動股份回購事宜。

4、啟動程序

公司應於滿足實施穩定股價預案啟動條件之日起 2個交易日內發布提示公

告,並於 10個交易日內製定且公告股價穩定具體措施。如未按上述期限公告穩

定股價具體措施的,則應及時公告具體措施的制定進展情況。

5、約束措施

啟動股價穩定措施的條件滿足時,如公司未採取穩定股價的具體措施,公司

承諾接受以下約束措施:

(1)公司將在公司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採取上述

穩定股價措施的具體原因並向公司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2)自穩定股價措施的啟動條件觸發之日起,公司董事會應在 10個交易日

內召開董事會會議,並及時公告將採取的具體措施並履行後續法律程序。董事會

不履行上述義務的,全體董事以上一年度薪酬為限對股東承擔賠償責任。

13

員增持股票」時,儘快制定回購股份的預案,股東大會對回購股份事宜做出決議,

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

人承諾就該等回購事宜在股東大會中投贊成票。此外,公司回購股份還應符合下

列各項:

(1)公司回購股份的價格不高於公司上一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

(2)公司單一會計年度用於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累計不超過最近一個會計

年度經審計的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的 50%;

(3)公司單次用於回購股份的資金不超過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歸屬

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的 20%;

(4)公司單次回購股份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 2%,如上述第(3)項與本項

衝突的,按照本項執行。

公司董事會公告回購股份預案後,公司股票收盤價連續 20個交易日超過最

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公司董事會應作出決議終止回購股份事宜,且在未

來 3個月內不再啟動股份回購事宜。

4、啟動程序

公司應於滿足實施穩定股價預案啟動條件之日起 2個交易日內發布提示公

告,並於 10個交易日內製定且公告股價穩定具體措施。如未按上述期限公告穩

定股價具體措施的,則應及時公告具體措施的制定進展情況。

5、約束措施

啟動股價穩定措施的條件滿足時,如公司未採取穩定股價的具體措施,公司

承諾接受以下約束措施:

(1)公司將在公司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採取上述

穩定股價措施的具體原因並向公司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2)自穩定股價措施的啟動條件觸發之日起,公司董事會應在 10個交易日

內召開董事會會議,並及時公告將採取的具體措施並履行後續法律程序。董事會

不履行上述義務的,全體董事以上一年度薪酬為限對股東承擔賠償責任。

玉禾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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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於穩定股價的承諾

發行人、發行人控股股東與實際控制人、發行人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均作出

承諾如下:

在發行人上市後三年內股價達到《公司上市後三年內穩定公司股價的預案》

規定的啟動穩定股價措施的具體條件後,本單位/本人遵守發行人董事會做出的

穩定股價的具體實施方案,並根據該具體實施方案採取包括但不限於回購公司股

票或董事會作出的其他穩定股價的具體實施措施。

本單位/本人保證將嚴格履行上述承諾事項,並嚴格遵守董事會決議採取的

約束措施。

五、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的措施及承諾

(一)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的措施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的淨資產將會有大幅度增加,而本次募集資

金投資項目效益的實現需要一定的時間,若公司利潤短期內不能得到相應幅度的

增長,公司的每股收益和淨資產收益率等指標將出現一定幅度的下降。

為貫徹落實《關於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

導意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15]31號)的相關要求,公司承諾將

通過加強募集資金管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水平、完善分紅政策等措施,以提

高投資者回報。具體如下:

1、加強募集資金管理,確保募集資金的使用合法合規

為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確保本次募集資金專款專用,公司已制定《募

集資金管理制度》,明確公司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制度。募集資金存放於公

司董事會決定的專項帳戶集中管理,做到專款專用,便於加強對募集資金的監管

和使用,保證募集資金合法、合理地使用,從根本上保障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

者利益。

2、積極實施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儘快獲得預期投資收益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緊緊圍繞公司主營業務,用於環衛服務運營中心建設項目

及智慧環衛建設項目等。公司已對投資項目的可行性進行了充分論證,募集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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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於穩定股價的承諾

發行人、發行人控股股東與實際控制人、發行人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均作出

承諾如下:

在發行人上市後三年內股價達到《公司上市後三年內穩定公司股價的預案》

規定的啟動穩定股價措施的具體條件後,本單位/本人遵守發行人董事會做出的

穩定股價的具體實施方案,並根據該具體實施方案採取包括但不限於回購公司股

票或董事會作出的其他穩定股價的具體實施措施。

本單位/本人保證將嚴格履行上述承諾事項,並嚴格遵守董事會決議採取的

約束措施。

五、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的措施及承諾

(一)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的措施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的淨資產將會有大幅度增加,而本次募集資

金投資項目效益的實現需要一定的時間,若公司利潤短期內不能得到相應幅度的

增長,公司的每股收益和淨資產收益率等指標將出現一定幅度的下降。

為貫徹落實《關於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

導意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15]31號)的相關要求,公司承諾將

通過加強募集資金管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水平、完善分紅政策等措施,以提

高投資者回報。具體如下:

1、加強募集資金管理,確保募集資金的使用合法合規

為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確保本次募集資金專款專用,公司已制定《募

集資金管理制度》,明確公司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制度。募集資金存放於公

司董事會決定的專項帳戶集中管理,做到專款專用,便於加強對募集資金的監管

和使用,保證募集資金合法、合理地使用,從根本上保障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

者利益。

2、積極實施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儘快獲得預期投資收益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緊緊圍繞公司主營業務,用於環衛服務運營中心建設項目

及智慧環衛建設項目等。公司已對投資項目的可行性進行了充分論證,募集資金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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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位後,公司將精心組織、合理統籌,加快募投項目建設進度,確保募集資金使

用效率。隨著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全部建設完成,公司將建立穩定高效的環

衛服務運營中心,業務覆蓋能力、項目管理效率、信息化水平等將有較大提升,

募投項目預期將為公司帶來良好的經濟效益,降低本次發行所導致的即期回報被

攤薄的風險。

3、加強市場開拓,完善業務網絡

公司作為國內專業的環境衛生綜合管理服務運營商,在市政環衛與物業清潔

行業內頗具規模和影響力。公司在鞏固現有市場份額的基礎上,繼續布局全國性

業務,公司將依託長期深耕行業積累的品牌、服務、管理等優勢,迅速擴大環境

衛生綜合管理業務規模,並結合機械化、信息化及智能化等現代技術手段,在公

司業務規模不斷擴大的同時提升公司管理效率、經營效益和競爭優勢。

4、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加強成本管理

環境衛生管理行業屬於勞動密集型企業,公司將通過機械化、信息化和智能

化的升級改造,根據項目特點和工作環境對環衛資源進行調配,有序分配資源,

實現資源跨區域優化配置,確保對資源的高效利用,從而降低整體運營成本,全

面實施精細化管理、有效控制成本費用,努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5、進一步完善現金分紅政策,注重投資者回報及權益保護

公司已根據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上市後適

用的利潤分配規則,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制定 <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上市後三年分紅回報規劃 >的議案》,同時制定了上市後生效

的《公司章程(草案)》,完善利潤分配政策特別是現金分紅政策。公司將嚴格

執行相關利潤分配政策,並根據監管機構要求和自身經營情況,不斷完善和強化

投資者回報機制,保證投資者的利益和合理回報。

(二)發行人的承諾

公司將履行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措施,若未履行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措施,

將在公司股東大會上公開說明未履行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措施的具體原因並向

公司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如果未履行相關承諾事項,致使投資者在證券

交易中遭受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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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位後,公司將精心組織、合理統籌,加快募投項目建設進度,確保募集資金使

用效率。隨著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全部建設完成,公司將建立穩定高效的環

衛服務運營中心,業務覆蓋能力、項目管理效率、信息化水平等將有較大提升,

募投項目預期將為公司帶來良好的經濟效益,降低本次發行所導致的即期回報被

攤薄的風險。

3、加強市場開拓,完善業務網絡

公司作為國內專業的環境衛生綜合管理服務運營商,在市政環衛與物業清潔

行業內頗具規模和影響力。公司在鞏固現有市場份額的基礎上,繼續布局全國性

業務,公司將依託長期深耕行業積累的品牌、服務、管理等優勢,迅速擴大環境

衛生綜合管理業務規模,並結合機械化、信息化及智能化等現代技術手段,在公

司業務規模不斷擴大的同時提升公司管理效率、經營效益和競爭優勢。

4、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加強成本管理

環境衛生管理行業屬於勞動密集型企業,公司將通過機械化、信息化和智能

化的升級改造,根據項目特點和工作環境對環衛資源進行調配,有序分配資源,

實現資源跨區域優化配置,確保對資源的高效利用,從而降低整體運營成本,全

面實施精細化管理、有效控制成本費用,努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5、進一步完善現金分紅政策,注重投資者回報及權益保護

公司已根據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上市後適

用的利潤分配規則,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制定 <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上市後三年分紅回報規劃 >的議案》,同時制定了上市後生效

的《公司章程(草案)》,完善利潤分配政策特別是現金分紅政策。公司將嚴格

執行相關利潤分配政策,並根據監管機構要求和自身經營情況,不斷完善和強化

投資者回報機制,保證投資者的利益和合理回報。

(二)發行人的承諾

公司將履行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措施,若未履行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措施,

將在公司股東大會上公開說明未履行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措施的具體原因並向

公司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如果未履行相關承諾事項,致使投資者在證券

交易中遭受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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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承諾

西藏天之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及周平、周夢晨作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共同實

際控制人,對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共同作出如下承諾:

不越權幹預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不侵佔公司利益。

本單位及本人承諾切實履行公司制定的有關填補回報措施以及本單位及本

人對此作出的任何有關填補回報措施的承諾,若本單位或本人違反該等承諾並給

公司或者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單位及本人願意依法承擔對公司或者投資者的補

償責任。

本承諾函出具日之後,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

作出關於攤薄即期回報的填補措施及其承諾的其他監管規定,且上述承諾不能滿

足中國證監會的規定時,本單位及本人承諾屆時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最新規定出

具補充承諾。

(四)全體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承諾

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作出如下

承諾:

1、不無償或以不公平條件向其他單位或個人輸送利益,也不採取其他方式

損害公司利益;

2、對本人職務消費行為進行約束;

3、不動用公司資產從事與其履行職責無關的投資、消費活動;

4、在自身職責和權限範圍內,全力促使公司董事會或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制

定的薪酬制度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執行情況相掛鈎,並對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

審議的相關議案投票贊成(如有表決權);

5、如果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本人承諾在自身職責和權限範圍內,全力促使

公司擬公布的股權激勵行權條件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相掛鈎,並對公

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的相關議案投票贊成(如有表決權);

6、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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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承諾

西藏天之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及周平、周夢晨作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共同實

際控制人,對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共同作出如下承諾:

不越權幹預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不侵佔公司利益。

本單位及本人承諾切實履行公司制定的有關填補回報措施以及本單位及本

人對此作出的任何有關填補回報措施的承諾,若本單位或本人違反該等承諾並給

公司或者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單位及本人願意依法承擔對公司或者投資者的補

償責任。

本承諾函出具日之後,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

作出關於攤薄即期回報的填補措施及其承諾的其他監管規定,且上述承諾不能滿

足中國證監會的規定時,本單位及本人承諾屆時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最新規定出

具補充承諾。

(四)全體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承諾

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作出如下

承諾:

1、不無償或以不公平條件向其他單位或個人輸送利益,也不採取其他方式

損害公司利益;

2、對本人職務消費行為進行約束;

3、不動用公司資產從事與其履行職責無關的投資、消費活動;

4、在自身職責和權限範圍內,全力促使公司董事會或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制

定的薪酬制度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執行情況相掛鈎,並對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

審議的相關議案投票贊成(如有表決權);

5、如果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本人承諾在自身職責和權限範圍內,全力促使

公司擬公布的股權激勵行權條件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相掛鈎,並對公

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的相關議案投票贊成(如有表決權);

6、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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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承諾函出具日之後,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作出關於攤薄即期回

報的填補措施及其承諾的其他監管規定,且上述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會的規定

時,本人承諾屆時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最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綜上,公司已針對本次發行做出填補即期回報措施,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對填補即期回報做出了承諾,有利於保護中小

股東的合法權益,符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

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中關於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精神,符合中國證監會

《關於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的相關

要求。

六、關於信息披露的承諾

(一)發行人所作的承諾

1、本公司承諾本次發行申請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及時性承擔個別及連帶的法律責任。

2、若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

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對判斷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實質

影響的,公司將依法回購首次公開發行的全部新股。

在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或其他有權部門認定公司招股說明書存在對判斷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實質影響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

重大遺漏後 30 日內,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召開

董事會,並提議召開股東大會,啟動股份回購措施,回購價格不低於首次公開發

行股票的發行價(如果因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

除權、除息的,須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

相應調整)。

3、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

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賠償投資

者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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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承諾函出具日之後,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作出關於攤薄即期回

報的填補措施及其承諾的其他監管規定,且上述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會的規定

時,本人承諾屆時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最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綜上,公司已針對本次發行做出填補即期回報措施,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對填補即期回報做出了承諾,有利於保護中小

股東的合法權益,符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

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中關於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精神,符合中國證監會

《關於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的相關

要求。

六、關於信息披露的承諾

(一)發行人所作的承諾

1、本公司承諾本次發行申請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及時性承擔個別及連帶的法律責任。

2、若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

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對判斷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實質

影響的,公司將依法回購首次公開發行的全部新股。

在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或其他有權部門認定公司招股說明書存在對判斷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實質影響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

重大遺漏後 30 日內,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召開

董事會,並提議召開股東大會,啟動股份回購措施,回購價格不低於首次公開發

行股票的發行價(如果因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

除權、除息的,須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

相應調整)。

3、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

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賠償投資

者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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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或其他有權部門認定公司招股說明書存在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後 30 日內,公司將啟動賠償投資者損失的相關工

作。

(2)投資者損失根據與投資者協商確定的金額,或者依據證券監督管理部

門、司法機關認定的方式或金額確定。

如果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諾,將在公司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

開說明未履行的具體原因並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並按證券監督管理部

門及司法機關認定的實際損失向投資者依法進行賠償。若法律、法規、規範性文

件及中國證監會或深圳證券交易所對本公司因違反上述承諾而應承擔的相關責

任及後果有不同規定,公司自願無條件地遵從該等規定。

(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所做的承諾

控股股東西藏天之潤、實際控制人周平、周夢晨承諾:

1、本次發行申請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

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及時性承擔個別及連帶的法律責任。

2、若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

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對判斷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實質

影響的,本公司/本人將利用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地位促成發行人在有

權部門認定有關違法事實後 30 日內啟動依法回購首次公開發行的全部新股工

作,並在前述期限內啟動依法購回已轉讓的原限售股份工作。

3、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

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本公司/本人將依法

賠償投資者損失。

(1)在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或其他有權部門認定公司招股說明書存在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後 30 日內,公司將啟動賠償投資者損失的相關工

作。

(2)投資者損失根據與投資者協商確定的金額,或者依據證券監督管理部

門、司法機關認定的方式或金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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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或其他有權部門認定公司招股說明書存在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後 30 日內,公司將啟動賠償投資者損失的相關工

作。

(2)投資者損失根據與投資者協商確定的金額,或者依據證券監督管理部

門、司法機關認定的方式或金額確定。

如果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諾,將在公司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

開說明未履行的具體原因並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並按證券監督管理部

門及司法機關認定的實際損失向投資者依法進行賠償。若法律、法規、規範性文

件及中國證監會或深圳證券交易所對本公司因違反上述承諾而應承擔的相關責

任及後果有不同規定,公司自願無條件地遵從該等規定。

(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所做的承諾

控股股東西藏天之潤、實際控制人周平、周夢晨承諾:

1、本次發行申請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

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及時性承擔個別及連帶的法律責任。

2、若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

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對判斷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實質

影響的,本公司/本人將利用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地位促成發行人在有

權部門認定有關違法事實後 30 日內啟動依法回購首次公開發行的全部新股工

作,並在前述期限內啟動依法購回已轉讓的原限售股份工作。

3、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

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本公司/本人將依法

賠償投資者損失。

(1)在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或其他有權部門認定公司招股說明書存在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後 30 日內,公司將啟動賠償投資者損失的相關工

作。

(2)投資者損失根據與投資者協商確定的金額,或者依據證券監督管理部

門、司法機關認定的方式或金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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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公司/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諾,將在公司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

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的具體原因並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並在違反上

述承諾發生之日起 5個工作日內,停止在公司處領取薪酬、津貼及股東分紅,

同時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間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將不得轉讓,直至本公司/本人按

上述承諾採取相應的賠償措施並實施完畢時為止。若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

中國證監會或深圳證券交易所對本公司/本人因違反上述承諾而應承擔的相關責

任及後果有不同規定,本公司/本人自願無條件地遵從該等規定。

(三)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做的承諾

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

1、本次發行申請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

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承擔個別及連帶的法律責任。

2、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

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本人將依法賠償投資

者損失。

(1)在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或其他有權部門認定公司招股說明書存在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後 30 日內,本人將啟動賠償投資者損失的相關工

作。

(2)投資者損失根據與投資者協商確定的金額,或者依據證券監督管理部

門、司法機關認定的方式或金額確定。

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諾,將在公司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

開說明未履行的具體原因並向公司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並在違反上述承

諾發生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停止在公司處領取薪酬、津貼及股東分紅,同時

本人直接或間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將不得轉讓,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諾採取相應的

賠償措施並實施完畢時為止。若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中國證監會或深圳證

券交易所對本人因違反上述承諾而應承擔的相關責任及後果有不同規定,本人自

願無條件地遵從該等規定。

19

如果本公司/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諾,將在公司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

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的具體原因並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並在違反上

述承諾發生之日起 5個工作日內,停止在公司處領取薪酬、津貼及股東分紅,

同時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間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將不得轉讓,直至本公司/本人按

上述承諾採取相應的賠償措施並實施完畢時為止。若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

中國證監會或深圳證券交易所對本公司/本人因違反上述承諾而應承擔的相關責

任及後果有不同規定,本公司/本人自願無條件地遵從該等規定。

(三)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做的承諾

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

1、本次發行申請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

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承擔個別及連帶的法律責任。

2、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

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本人將依法賠償投資

者損失。

(1)在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或其他有權部門認定公司招股說明書存在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後 30 日內,本人將啟動賠償投資者損失的相關工

作。

(2)投資者損失根據與投資者協商確定的金額,或者依據證券監督管理部

門、司法機關認定的方式或金額確定。

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諾,將在公司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

開說明未履行的具體原因並向公司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並在違反上述承

諾發生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停止在公司處領取薪酬、津貼及股東分紅,同時

本人直接或間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將不得轉讓,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諾採取相應的

賠償措施並實施完畢時為止。若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中國證監會或深圳證

券交易所對本人因違反上述承諾而應承擔的相關責任及後果有不同規定,本人自

願無條件地遵從該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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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介機構作出的承諾

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和主承銷商承諾:「因本單位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

票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成損失

的,將先行賠付投資者損失。該承諾為本單位真實意思表示,本單位自願接受監

管機構、自律組織及社會公眾的監督,若違反上述承諾,本單位將依法承擔相應

的責任。」

本次發行的發行人會計師承諾:「本所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事宜製作、

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成損失,將依法

賠償投資者損失。」

本次發行的發行人律師承諾:「本所為本項目製作、出具的申請文件真實、

準確、完整、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若因本所未能勤勉盡責,為

本項目製作、出具的申請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

成損失的,本所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本次發行的發行人評估師承諾:「若本單位因過失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

票並在創業板上市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

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單位依法賠償投資者由此遭受的直接損失;該承諾為本單

位真實意思表示,本單位自願接受監管機構、自律組織和社會公眾的監督,若違

反上述承諾,本公司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七、未能履行承諾的約束措施

(一)發行人未履行承諾的約束措施

發行人承諾:公司將嚴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所

作出的所有公開承諾事項,積極接受社會監督。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未能履行公開承諾事項的,需提出新的

承諾(相關承諾需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相關審批程序)並接

受如下約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諾履行完畢或相應補救措施實施完畢:

(1)在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披露媒體上公開說明未履行的具體原

因並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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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介機構作出的承諾

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和主承銷商承諾:「因本單位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

票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成損失

的,將先行賠付投資者損失。該承諾為本單位真實意思表示,本單位自願接受監

管機構、自律組織及社會公眾的監督,若違反上述承諾,本單位將依法承擔相應

的責任。」

本次發行的發行人會計師承諾:「本所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事宜製作、

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成損失,將依法

賠償投資者損失。」

本次發行的發行人律師承諾:「本所為本項目製作、出具的申請文件真實、

準確、完整、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若因本所未能勤勉盡責,為

本項目製作、出具的申請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

成損失的,本所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本次發行的發行人評估師承諾:「若本單位因過失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

票並在創業板上市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

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單位依法賠償投資者由此遭受的直接損失;該承諾為本單

位真實意思表示,本單位自願接受監管機構、自律組織和社會公眾的監督,若違

反上述承諾,本公司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七、未能履行承諾的約束措施

(一)發行人未履行承諾的約束措施

發行人承諾:公司將嚴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所

作出的所有公開承諾事項,積極接受社會監督。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未能履行公開承諾事項的,需提出新的

承諾(相關承諾需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相關審批程序)並接

受如下約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諾履行完畢或相應補救措施實施完畢:

(1)在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披露媒體上公開說明未履行的具體原

因並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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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公司該等未履行承諾的行為負有個人責任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

人員調減或停發薪酬或津貼。

(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諾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主動離職申請,

但可以進行職務變更。

(4)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公司將向投資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未能履行公開承諾事項的,需提出新的承

諾(相關承諾需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相關審批程序)並接受

如下約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諾履行完畢或相應補救措施實施完畢:

(1)在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披露媒體上公開說明未履行的具體原

因並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2)儘快研究將投資者利益損失降低到最小的處理方案,並提交股東大會

審議,儘可能地保護本公司投資者利益。

(二)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履行承諾的約束措施

公司全體股東、董事(獨立董事除外)、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本企業

/本人將嚴格履行本企業/本人就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所作出的

所有公開承諾事項,積極接受社會監督。

1、如本企業 /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未能履行公開承諾事項的,需提出

新的承諾並接受如下約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諾履行完畢或相應補救措施實施完

畢:

(1)在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披露媒體上公開說明未履行的具體原

因並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2)不得轉讓公司股份。因繼承、被強制執行、上市公司重組、為履行保

護投資者利益承諾等必須轉股的情形除外。

(3)暫不領取公司分配利潤中歸屬於本企業/本人的部分。

(4)可以職務變更但不得主動要求離職。

(5)主動申請調減或停發薪酬或津貼。

21

(2)對公司該等未履行承諾的行為負有個人責任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

人員調減或停發薪酬或津貼。

(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諾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主動離職申請,

但可以進行職務變更。

(4)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公司將向投資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未能履行公開承諾事項的,需提出新的承

諾(相關承諾需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相關審批程序)並接受

如下約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諾履行完畢或相應補救措施實施完畢:

(1)在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披露媒體上公開說明未履行的具體原

因並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2)儘快研究將投資者利益損失降低到最小的處理方案,並提交股東大會

審議,儘可能地保護本公司投資者利益。

(二)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履行承諾的約束措施

公司全體股東、董事(獨立董事除外)、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本企業

/本人將嚴格履行本企業/本人就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所作出的

所有公開承諾事項,積極接受社會監督。

1、如本企業 /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未能履行公開承諾事項的,需提出

新的承諾並接受如下約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諾履行完畢或相應補救措施實施完

畢:

(1)在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披露媒體上公開說明未履行的具體原

因並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2)不得轉讓公司股份。因繼承、被強制執行、上市公司重組、為履行保

護投資者利益承諾等必須轉股的情形除外。

(3)暫不領取公司分配利潤中歸屬於本企業/本人的部分。

(4)可以職務變更但不得主動要求離職。

(5)主動申請調減或停發薪酬或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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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果因未履行相關承諾事項而獲得收益的,所獲收益歸公司所有,並

在獲得收益的五個工作日內將所獲收益支付給公司指定帳戶。

(7)本企業 /本人未履行招股說明書的公開承諾事項,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

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8)公司未履行招股說明書的公開承諾事項,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企

業/本人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如本企業 /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未能履行公開承諾事項的,需提出新

的承諾並接受如下約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諾履行完畢或相應補救措施實施完畢:

(1)在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披露媒體上公開說明未履行的具體原

因並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2)儘快研究將投資者利益損失降低到最小的處理方案,儘可能地保護公

司投資者利益。

公司獨立董事承諾:本人將嚴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

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開承諾事項,積極接受社會監督。

八、特別風險提示

(一)市場競爭風險

發行人主要從事物業清潔和市政環衛等環境衛生管理業務。隨著我國城鎮化

的發展和政府職能轉變的深入,環境衛生管理行業市場化步伐進一步加快,包括

上市公司和大型國企在內的眾多企業紛紛進入這一行業,導致市場競爭愈加激

烈。

雖然與同行業其他企業相比,公司在資產規模、經營業績、業務水平、市場

品牌等方面位居行業前列,具有一定競爭優勢,並已初步成為了跨區域全國布局

的物業清潔和市政環衛業務運營企業。但由於行業集中度較低,市場競爭激烈,

可能使公司的市場份額出現下降,從而影響公司經營業績的持續增長和盈利能力

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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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果因未履行相關承諾事項而獲得收益的,所獲收益歸公司所有,並

在獲得收益的五個工作日內將所獲收益支付給公司指定帳戶。

(7)本企業 /本人未履行招股說明書的公開承諾事項,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

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8)公司未履行招股說明書的公開承諾事項,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企

業/本人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如本企業 /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未能履行公開承諾事項的,需提出新

的承諾並接受如下約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諾履行完畢或相應補救措施實施完畢:

(1)在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披露媒體上公開說明未履行的具體原

因並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2)儘快研究將投資者利益損失降低到最小的處理方案,儘可能地保護公

司投資者利益。

公司獨立董事承諾:本人將嚴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

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開承諾事項,積極接受社會監督。

八、特別風險提示

(一)市場競爭風險

發行人主要從事物業清潔和市政環衛等環境衛生管理業務。隨著我國城鎮化

的發展和政府職能轉變的深入,環境衛生管理行業市場化步伐進一步加快,包括

上市公司和大型國企在內的眾多企業紛紛進入這一行業,導致市場競爭愈加激

烈。

雖然與同行業其他企業相比,公司在資產規模、經營業績、業務水平、市場

品牌等方面位居行業前列,具有一定競爭優勢,並已初步成為了跨區域全國布局

的物業清潔和市政環衛業務運營企業。但由於行業集中度較低,市場競爭激烈,

可能使公司的市場份額出現下降,從而影響公司經營業績的持續增長和盈利能力

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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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管理風險

報告期內,公司業務規模不斷擴大,業務區域已擴展至全國二十多個省份、

直轄市或自治區,分子公司數量較多。本次發行之後,隨著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

其他持續新增項目的實施,公司資產規模將進一步擴大,同時人員規模也將會增

加。隨著公司業務規模的不斷擴大,公司需要對市場開拓、質量管理、財務管理

和內部控制等眾多方面進行持續優化,對公司治理及各部門工作的協調性、嚴密

性和連續性將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治理結構和管理水平不能適應公司擴

張的需要,組織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隨著公司規模的擴大而及時調整和完善,將

影響公司經營業績的穩定性。

同時,公司服務項目較多,部分項目合同周期較長,如果對服務項目缺乏高

效的日常管理,則容易出現項目質量下降、與客戶溝通不暢、項目成本失控等項

目管理風險,未來募投項目涉及大量的項目方案策劃以及員工培訓等組織工作,

工作量較大。如果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和組織管理體系不能滿足公司經營規模擴

大後的要求,將對項目的實施和未來運作造成一定不利影響。

(三)勞動用工風險

公司屬勞動密集型企業,員工人數眾多,截止 2019年 6月末公司員工總數

為 60,551人,人工成本在主營業務成本中的佔比較高。由於我國老齡化進程加

速等原因,環衛行業一定程度上存在招工困難情況,同時,物業清潔和市政環衛

業務對一線服務人員的學歷和技能要求不高,眾多已達退休年齡的群體選擇在該

行業進行就業,因此公司聘請了較多已達退休年齡員工。

隨著公司業務規模的快速擴大,公司不斷緊盯行業發展趨勢,持續對環衛作

業全過程進行精細化管理,不斷提高項目的機械化和智能化水平,因而公司需要

利用更好的待遇水平來儲備具有創新能力和豐富經驗的管理人員,將會導致人力

成本上升,同時近年來我國人均平均工資呈上漲趨勢,如果項目運營期內人工成

本上升較快,但服務費價格未能相應提升,或無法招聘到足量員工,則將對公司

經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由於公司員工人數眾多,流動性較大,人員管理難度較大,容易發生勞動爭

議和糾紛。由於在室外作業,受部分作業現場車流量較大等因素所致,員工環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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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管理風險

報告期內,公司業務規模不斷擴大,業務區域已擴展至全國二十多個省份、

直轄市或自治區,分子公司數量較多。本次發行之後,隨著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

其他持續新增項目的實施,公司資產規模將進一步擴大,同時人員規模也將會增

加。隨著公司業務規模的不斷擴大,公司需要對市場開拓、質量管理、財務管理

和內部控制等眾多方面進行持續優化,對公司治理及各部門工作的協調性、嚴密

性和連續性將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治理結構和管理水平不能適應公司擴

張的需要,組織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隨著公司規模的擴大而及時調整和完善,將

影響公司經營業績的穩定性。

同時,公司服務項目較多,部分項目合同周期較長,如果對服務項目缺乏高

效的日常管理,則容易出現項目質量下降、與客戶溝通不暢、項目成本失控等項

目管理風險,未來募投項目涉及大量的項目方案策劃以及員工培訓等組織工作,

工作量較大。如果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和組織管理體系不能滿足公司經營規模擴

大後的要求,將對項目的實施和未來運作造成一定不利影響。

(三)勞動用工風險

公司屬勞動密集型企業,員工人數眾多,截止 2019年 6月末公司員工總數

為 60,551人,人工成本在主營業務成本中的佔比較高。由於我國老齡化進程加

速等原因,環衛行業一定程度上存在招工困難情況,同時,物業清潔和市政環衛

業務對一線服務人員的學歷和技能要求不高,眾多已達退休年齡的群體選擇在該

行業進行就業,因此公司聘請了較多已達退休年齡員工。

隨著公司業務規模的快速擴大,公司不斷緊盯行業發展趨勢,持續對環衛作

業全過程進行精細化管理,不斷提高項目的機械化和智能化水平,因而公司需要

利用更好的待遇水平來儲備具有創新能力和豐富經驗的管理人員,將會導致人力

成本上升,同時近年來我國人均平均工資呈上漲趨勢,如果項目運營期內人工成

本上升較快,但服務費價格未能相應提升,或無法招聘到足量員工,則將對公司

經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由於公司員工人數眾多,流動性較大,人員管理難度較大,容易發生勞動爭

議和糾紛。由於在室外作業,受部分作業現場車流量較大等因素所致,員工環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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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存在一定的工傷風險。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地對人員進行管理,加強員工安全

作業管理和安全作業培訓,可能因為大量的勞動爭議等影響公司日常業務經營的

穩定。

(四)未全員繳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風險

截至 2019年 6月,公司為全日制勞動用工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

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比例分別為 92.83%、88.08%、92.00%、

88.24%、87.57%和 50.47%。

公司和公司管理層充分意識到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繳納的重要性,積極採

取規範措施,但由於公司農村戶籍員工比例較高,一線作業人員的收入較低,且

部分農村戶籍員工在戶籍所在地擁有宅基地,且已繳納 「新農合」和「新農保」,其

繳納社保公積金的意願較低,因此報告期內存在未為部分員工購買社保公積金的

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

報告期內,發行人上述未為部分員工繳納社保公積金的情形,存在被主管部門要

求補繳的風險。經發行人測算,連同自購人員,發行人應繳納而未繳納的 「五險

一金」金額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19年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社會保險未繳納金額 791.54 1,581.64 1,585.65 4,737.27

住房公積金未繳納金額 406.82 657.23 396.44 286.23

合計 1,198.36 2,238.87 1,982.09 5,023.50

當期利潤總額 18,365.94 24,057.35 21,552.98 15,015.98

佔比 6.52% 9.31% 9.20% 33.45%

報告期內,發行人可能需要補繳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會對發行人經營業

績產生的影響總體呈下降趨勢,且經過模擬測算後,發行人報告期內的淨利潤均

為正,不影響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條件。同時,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已出

具承諾函,如因公司未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為公司員工繳納或者足額繳納社會

保險、住房公積金,無論因何等原因,如公司因此而被社會保險主管部門或者其

他主管部門要求補繳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其無條件按照主管部門核定的金

24

作業存在一定的工傷風險。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地對人員進行管理,加強員工安全

作業管理和安全作業培訓,可能因為大量的勞動爭議等影響公司日常業務經營的

穩定。

(四)未全員繳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風險

截至 2019年 6月,公司為全日制勞動用工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

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比例分別為 92.83%、88.08%、92.00%、

88.24%、87.57%和 50.47%。

公司和公司管理層充分意識到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繳納的重要性,積極採

取規範措施,但由於公司農村戶籍員工比例較高,一線作業人員的收入較低,且

部分農村戶籍員工在戶籍所在地擁有宅基地,且已繳納 「新農合」和「新農保」,其

繳納社保公積金的意願較低,因此報告期內存在未為部分員工購買社保公積金的

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

報告期內,發行人上述未為部分員工繳納社保公積金的情形,存在被主管部門要

求補繳的風險。經發行人測算,連同自購人員,發行人應繳納而未繳納的 「五險

一金」金額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19年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社會保險未繳納金額 791.54 1,581.64 1,585.65 4,737.27

住房公積金未繳納金額 406.82 657.23 396.44 286.23

合計 1,198.36 2,238.87 1,982.09 5,023.50

當期利潤總額 18,365.94 24,057.35 21,552.98 15,015.98

佔比 6.52% 9.31% 9.20% 33.45%

報告期內,發行人可能需要補繳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會對發行人經營業

績產生的影響總體呈下降趨勢,且經過模擬測算後,發行人報告期內的淨利潤均

為正,不影響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條件。同時,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已出

具承諾函,如因公司未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為公司員工繳納或者足額繳納社會

保險、住房公積金,無論因何等原因,如公司因此而被社會保險主管部門或者其

他主管部門要求補繳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其無條件按照主管部門核定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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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代公司足額補繳相關款項,無需公司承擔任何補繳責任;如公司因此而受到處

罰或者被員工主張經濟補償的,其將無條件代公司支付相應款項保證公司不會因

此而受到損失。

(五)資金需求量較大帶來的融資風險

報告期內公司市政環衛業務規模持續增長,同時公司在報告期內承接了多個

採用 PPP模式的環衛一體化服務項目,投資回收期較長,市政環衛項目的承接

和運營需要佔用大量的資金,資金需求包括但不限於作業車輛和設備購置、中轉

站等環衛基礎設施投資建設、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日常運營資金等。隨著

未來業務規模的持續擴大,資金需求量越來越大。公司主要通過銀行借款進行融

資,融資時受到包括宏觀經濟及資本市場狀況、政府政策、可供使用的銀行信貸

額度以及可抵押的不動產數量等諸多因素的影響。以上重要因素的變動可能導致

公司未能取得足額融資或融資成本升高,從而對公司經營和財務狀況造成不利影

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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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代公司足額補繳相關款項,無需公司承擔任何補繳責任;如公司因此而受到處

罰或者被員工主張經濟補償的,其將無條件代公司支付相應款項保證公司不會因

此而受到損失。

(五)資金需求量較大帶來的融資風險

報告期內公司市政環衛業務規模持續增長,同時公司在報告期內承接了多個

採用 PPP模式的環衛一體化服務項目,投資回收期較長,市政環衛項目的承接

和運營需要佔用大量的資金,資金需求包括但不限於作業車輛和設備購置、中轉

站等環衛基礎設施投資建設、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日常運營資金等。隨著

未來業務規模的持續擴大,資金需求量越來越大。公司主要通過銀行借款進行融

資,融資時受到包括宏觀經濟及資本市場狀況、政府政策、可供使用的銀行信貸

額度以及可抵押的不動產數量等諸多因素的影響。以上重要因素的變動可能導致

公司未能取得足額融資或融資成本升高,從而對公司經營和財務狀況造成不利影

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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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股票上市情況

一、公司股票發行上市審批情況

(一)編制上市公告書的法律依據

本上市公告書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

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並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書內容

與格式指引》編制而成,旨在向投資者提供有關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

業板上市的基本情況。

(二)股票發行核准部門、核准文件及其主要內容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9]2963 號」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

開發行股票 3,460 萬股新股,不進行老股轉讓。本次發行採用網下發行與網上

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本次發行股票數量 3,460萬股,全部為新股,無老股轉

讓。其中,回撥後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為 346萬股,佔本次發行數量的 10.00%;

網上最終發行數量為 3,114萬股,佔本次發行數量的 90.00%,發行價格為 29.55

元/股。

(三)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主要內容

經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幣普通股股

票在創業板上市的通知》(深證上〔2020〕54號)批准,本公司發行的人民幣

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股票簡稱「

玉禾田

」,股票代碼

「300815」,本次公開發行的 3,460 萬股股票將於 2020 年 1月 23 日起上市交

易。

本次發行的招股說明書全文及相關備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資訊網,網址

www.cninfo.com.cn;中證網,網址 www.cs.com.cn;中國證券網,網址

www.cnstock.com;證券時報網,網址 www.stcn.com;證券日報網,網址

www.zqrb.cn 查詢。本公司招股說明書的披露距今不足一個月,故與其重複的內

容不再重述,敬請投資者查閱上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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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股票上市情況

一、公司股票發行上市審批情況

(一)編制上市公告書的法律依據

本上市公告書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

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並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書內容

與格式指引》編制而成,旨在向投資者提供有關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

業板上市的基本情況。

(二)股票發行核准部門、核准文件及其主要內容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9]2963 號」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

開發行股票 3,460 萬股新股,不進行老股轉讓。本次發行採用網下發行與網上

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本次發行股票數量 3,460萬股,全部為新股,無老股轉

讓。其中,回撥後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為 346萬股,佔本次發行數量的 10.00%;

網上最終發行數量為 3,114萬股,佔本次發行數量的 90.00%,發行價格為 29.55

元/股。

(三)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主要內容

經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幣普通股股

票在創業板上市的通知》(深證上〔2020〕54號)批准,本公司發行的人民幣

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股票簡稱「

玉禾田

」,股票代碼

「300815」,本次公開發行的 3,460 萬股股票將於 2020 年 1月 23 日起上市交

易。

本次發行的招股說明書全文及相關備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資訊網,網址

www.cninfo.com.cn;中證網,網址 www.cs.com.cn;中國證券網,網址

www.cnstock.com;證券時報網,網址 www.stcn.com;證券日報網,網址

www.zqrb.cn 查詢。本公司招股說明書的披露距今不足一個月,故與其重複的內

容不再重述,敬請投資者查閱上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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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關信息

1、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

2、上市時間:2020 年 1月 23 日

3、股票簡稱:

玉禾田

4、股票代碼:300815

5、首次公開發行後總股本:138,400,000 股

6、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34,600,000 股,其中公開發行新股數量為

34,600,000股,股東公開發售股份數量為 0股

7、發行前股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8、發行前股東對所持股份自願鎖定的承諾:詳見本上市公告書 「第一節重

要聲明與提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鎖定安排:無

10、本次上市的無流通限制及鎖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開發行的 3,460 萬

股新增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鎖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序號股東名稱股數(股)佔發行後股本比例

可上市交易日期

(非交易日順延)

首次公

開發行

前已發

行股份

西藏天之潤 66,314,792 47.92% 2023年 1月 23日可上市交易

深圳鑫卓泰 20,000,000 14.45% 2021年 1月 23日可上市交易

深圳鑫宏泰 8,800,000 6.36% 2023年 1月 23日可上市交易

王東焱 4,000,000 2.89% 2023年 1月 23日可上市交易

海立方舟 1,842,604 1.33% 2021年 1月 23日可上市交易

杭州城和 921,302 0.67% 2021年 1月 23日可上市交易

安慶同安 921,302 0.67% 2021年 1月 23日可上市交易

周明 500,000 0.36% 2023年 1月 23日可上市交易

周聰 500,000 0.36% 2023年 1月 23日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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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關信息

1、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

2、上市時間:2020 年 1月 23 日

3、股票簡稱:

玉禾田

4、股票代碼:300815

5、首次公開發行後總股本:138,400,000 股

6、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34,600,000 股,其中公開發行新股數量為

34,600,000股,股東公開發售股份數量為 0股

7、發行前股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8、發行前股東對所持股份自願鎖定的承諾:詳見本上市公告書 「第一節重

要聲明與提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鎖定安排:無

10、本次上市的無流通限制及鎖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開發行的 3,460 萬

股新增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鎖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序號股東名稱股數(股)佔發行後股本比例

可上市交易日期

(非交易日順延)

首次公

開發行

前已發

行股份

西藏天之潤 66,314,792 47.92% 2023年 1月 23日可上市交易

深圳鑫卓泰 20,000,000 14.45% 2021年 1月 23日可上市交易

深圳鑫宏泰 8,800,000 6.36% 2023年 1月 23日可上市交易

王東焱 4,000,000 2.89% 2023年 1月 23日可上市交易

海立方舟 1,842,604 1.33% 2021年 1月 23日可上市交易

杭州城和 921,302 0.67% 2021年 1月 23日可上市交易

安慶同安 921,302 0.67% 2021年 1月 23日可上市交易

周明 500,000 0.36% 2023年 1月 23日可上市交易

周聰 500,000 0.36% 2023年 1月 23日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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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103,800,000 75.00%

首次公

開發行

股份

網上發行股份 31,140,000 22.50% 2020年 1月 23日可上市交易

網下配售股份 3,460,000 2.50% 2020年 1月 23日可上市交易

小計 34,600,000 25.00%

合計 138,400,000 100.00%

12、股票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薦機構:

招商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28

小計 103,800,000 75.00%

首次公

開發行

股份

網上發行股份 31,140,000 22.50% 2020年 1月 23日可上市交易

網下配售股份 3,460,000 2.50% 2020年 1月 23日可上市交易

小計 34,600,000 25.00%

合計 138,400,000 100.00%

12、股票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薦機構:

招商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書

29

第三節發行人、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情況

一、發行人基本情況

1、中文名稱: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稱:EIT Environmental Development Group Co.,Ltd.

3、註冊資本:10,380.00萬元(發行前);13,840.00萬元(發行後)

4、法定代表人:周平

5、住所:安徽省安慶市嶽西縣天馨大道築夢小鎮電商產業園 5號樓

6、經營範圍:樓宇清潔服務;道路清掃保潔;垃圾清運;環保工程;生物

柴油加工製造;垃圾分類項目運營管理,垃圾分類技術諮詢與開發服務,垃圾中

轉站的設計和技術開發;垃圾無害化處理技術開發;RDF技術、厭氧生物制沼

技術焚燒等環保產業的投資、建設、運營管理;生活垃圾分類及回收、餐廚垃圾

回收利用處理及相關環保設備製造、運營管理;物業管理;白蟻防治、滅治;除

蟲滅鼠及消毒;室內外空氣

環境治理

;綠化養護管理;花卉租售;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高空外牆清洗;(車輛、機械設備等)有形資產租賃;貨物運輸;生活飲

用水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水域垃圾清理;冰雪清除、運輸服務,冰雪消納場

管理;公廁管理服務;市場管理(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

開展經營活動)。

7、主營業務:物業清潔和市政環衛等環境衛生綜合管理服務

8、所屬行業:根據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 2012修訂),

公司所處行業屬於公共設施管理業(N78)

9、電話:86-755-82734788

10、傳真:86-755-82734952

11、電子郵箱:dmb@eit-sz.com

12、董事會秘書:王東焱

二、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及債券的情

29

第三節發行人、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情況

一、發行人基本情況

1、中文名稱: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稱:EIT Environmental Development Group Co.,Ltd.

3、註冊資本:10,380.00萬元(發行前);13,840.00萬元(發行後)

4、法定代表人:周平

5、住所:安徽省安慶市嶽西縣天馨大道築夢小鎮電商產業園 5號樓

6、經營範圍:樓宇清潔服務;道路清掃保潔;垃圾清運;環保工程;生物

柴油加工製造;垃圾分類項目運營管理,垃圾分類技術諮詢與開發服務,垃圾中

轉站的設計和技術開發;垃圾無害化處理技術開發;RDF技術、厭氧生物制沼

技術焚燒等環保產業的投資、建設、運營管理;生活垃圾分類及回收、餐廚垃圾

回收利用處理及相關環保設備製造、運營管理;物業管理;白蟻防治、滅治;除

蟲滅鼠及消毒;室內外空氣

環境治理

;綠化養護管理;花卉租售;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高空外牆清洗;(車輛、機械設備等)有形資產租賃;貨物運輸;生活飲

用水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水域垃圾清理;冰雪清除、運輸服務,冰雪消納場

管理;公廁管理服務;市場管理(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

開展經營活動)。

7、主營業務:物業清潔和市政環衛等環境衛生綜合管理服務

8、所屬行業:根據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 2012修訂),

公司所處行業屬於公共設施管理業(N78)

9、電話:86-755-82734788

10、傳真:86-755-82734952

11、電子郵箱:dmb@eit-sz.com

12、董事會秘書:王東焱

二、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及債券的情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書

姓名

職務及親屬關

任職時間

直接或間

接持股

合計數量

(股)

佔發行

後持股

比例

持有公司

債券情況

周平

董事長、總經

理、核心技術

人員

2018年8月-2021年8月間接 64,520,312 46.62% -

王東

董事、財務總

監、董事會秘

2018年8月-2021年8月直接 4,000,000 2.89% -

周明董事 2018年8月-2021年8月直接 500,000 0.36% -

周聰董事 2018年8月-2021年8月直接 500,000 0.36% -

陳強監事會主席 2018年8月-2021年8月間接 62,000 0.04% -

王雲

監事 2018年8月-2021年8月間接 30,000 0.02% -

李國

監事 2018年8月-2021年8月間接 43,000 0.03% -

鮑江

副總經理、核

心技術人員 2018年8月-2021年8月間接 68,000 0.05% -

凌錦

董事 2018年8月-2021年8月 ---

曹陽獨立董事 2018年8月-2021年8月 ---

華曉

獨立董事 2018年8月-2021年8月 ---

何俊

獨立董事 2018年8月-2021年8月 ---

合計 69,723,312 50.37% -

三、發行人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情況

(一)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的基本情況

1、控股股東

西藏天之潤直接和間接合計持有公司 71,314,792股股份,佔公司發行後總股

本的 51.53%,為公司控股股東。西藏天之潤於 2014 年 01 月 15日在西藏自

治區拉薩市達孜縣,住所為西藏自治區拉薩市達孜縣德慶中路 12號,統一社會

信用代碼為 915401260646929740,註冊資本為 10,000,000 元人民幣。

序號股東姓名出資額(萬元)出資比例

1 周平 900.00 90.00%

2 周夢晨 100.00 10.00%

合計 1,000.00 100.00%

30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書

31

西藏天之潤經營情況良好,最近一年一期經立信會所審計的主要財務數據如

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19年 1-6月/2019年 6月 30日 2018年度/2018年 12月 31日

2、實際控制人

周平先生及其兒子周夢晨先生為公司共同實際控制人。

周平為中國國籍,出生於 1963年,無永久境外居留權,身份證號碼為

2301021963****4810,通訊地址為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翠海花園。

周夢晨為中國國籍,出生於 1990年,無永久境外居留權,身份證號碼為

4403071990****0011,通訊地址為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沙河中信紅樹灣花城。

周平持有西藏天之潤 90%的股份,周夢晨持有西藏天之潤 10%的股份,二

人通過西藏天之潤合計控制發行人 75,114,792股股份,佔公司發行後總股本的

54.27%。周平與周夢晨為父子關係,因此,二人為發行人的共同實際控制人。

(二)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的其他投資情況

截至本上市公告書籤署日,除發行人外,控股股東西藏天之潤和實際控制人

周平、周夢晨投資的其他企業列表如下:

序號公司名稱控制關係

1 美麗城規控股股東西藏天之潤持股 100%

2 深圳鑫宏泰

控股股東西藏天之潤持股 56.82%,員工持股平臺全心諮詢持股

23.93%,員工持股平臺全意諮詢持股 19.25%

3 全心諮詢實際控制人周平作為普通合伙人,持有 7.98%份額

4 全意諮詢實際控制人周平作為普通合伙人,持有 9.98%份額

5 深圳海之潤實際控制人周平持股 100%

6 渤海盛世深圳海之潤持股 82%

7 天寶園林實際控制人周平持股 91%,周夢晨持股 9%

總資產 43,943.77 42,142.80

淨資產 35,953.28 35,824.72

淨利潤 128.56 565.35

除上述所列公司之外,截至本上市公告書籤署日,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

31

西藏天之潤經營情況良好,最近一年一期經立信會所審計的主要財務數據如

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19年 1-6月/2019年 6月 30日 2018年度/2018年 12月 31日

2、實際控制人

周平先生及其兒子周夢晨先生為公司共同實際控制人。

周平為中國國籍,出生於 1963年,無永久境外居留權,身份證號碼為

2301021963****4810,通訊地址為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翠海花園。

周夢晨為中國國籍,出生於 1990年,無永久境外居留權,身份證號碼為

4403071990****0011,通訊地址為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沙河中信紅樹灣花城。

周平持有西藏天之潤 90%的股份,周夢晨持有西藏天之潤 10%的股份,二

人通過西藏天之潤合計控制發行人 75,114,792股股份,佔公司發行後總股本的

54.27%。周平與周夢晨為父子關係,因此,二人為發行人的共同實際控制人。

(二)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的其他投資情況

截至本上市公告書籤署日,除發行人外,控股股東西藏天之潤和實際控制人

周平、周夢晨投資的其他企業列表如下:

序號公司名稱控制關係

1 美麗城規控股股東西藏天之潤持股 100%

2 深圳鑫宏泰

控股股東西藏天之潤持股 56.82%,員工持股平臺全心諮詢持股

23.93%,員工持股平臺全意諮詢持股 19.25%

3 全心諮詢實際控制人周平作為普通合伙人,持有 7.98%份額

4 全意諮詢實際控制人周平作為普通合伙人,持有 9.98%份額

5 深圳海之潤實際控制人周平持股 100%

6 渤海盛世深圳海之潤持股 82%

7 天寶園林實際控制人周平持股 91%,周夢晨持股 9%

總資產 43,943.77 42,142.80

淨資產 35,953.28 35,824.72

淨利潤 128.56 565.35

除上述所列公司之外,截至本上市公告書籤署日,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書

32

存在其他投資情況。

相關企業具體情況如下:

1、深圳美麗城鄉規劃設計有限公司

(1)基本情況

公司全稱深圳美麗城鄉規劃設計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武天祥

(2)財務數據

美麗城規最近一年一期經立信會所審計的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2、深圳市鑫宏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況

註冊資本 1,000萬元

註冊地址 深圳市福田區沙頭街道泰然九路海松大廈A1801A

公司性質 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經營範圍

城鄉規劃設計;建築工程及工程諮詢;室內外裝修工程;旅遊項目策

劃;市政工程設計;園林綠化景觀設計,水汙染治理

成立日期 2017年07月07日

股權結構 控股股東西藏天之潤持股100%

與發行人主營業

務的關係

從事城鄉規劃設計業務,與發行人不存在同業競爭關係

項目 2019年 1-6月/2019年 6月 30日 2018年度/2018年12月31日

總資產 736.04 748.29

淨資產 736.00 747.26

淨利潤 -11.25 -140.40

公司全稱深圳市鑫宏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平

註冊資本 1,760萬元

註冊地址 深圳市福田區沙頭街道泰然九路海松大廈B座裙樓2樓201-61

公司性質 有限責任公司

經營範圍

投資管理;受託資產管理(不得從事信託、金融資產管理、證券資產

管理等業務);企業管理諮詢;投資諮詢;國內貿易

成立日期 2015年05月15日

32

存在其他投資情況。

相關企業具體情況如下:

1、深圳美麗城鄉規劃設計有限公司

(1)基本情況

公司全稱深圳美麗城鄉規劃設計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武天祥

(2)財務數據

美麗城規最近一年一期經立信會所審計的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2、深圳市鑫宏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況

註冊資本 1,000萬元

註冊地址 深圳市福田區沙頭街道泰然九路海松大廈A1801A

公司性質 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經營範圍

城鄉規劃設計;建築工程及工程諮詢;室內外裝修工程;旅遊項目策

劃;市政工程設計;園林綠化景觀設計,水汙染治理

成立日期 2017年07月07日

股權結構 控股股東西藏天之潤持股100%

與發行人主營業

務的關係

從事城鄉規劃設計業務,與發行人不存在同業競爭關係

項目 2019年 1-6月/2019年 6月 30日 2018年度/2018年12月31日

總資產 736.04 748.29

淨資產 736.00 747.26

淨利潤 -11.25 -140.40

公司全稱深圳市鑫宏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平

註冊資本 1,760萬元

註冊地址 深圳市福田區沙頭街道泰然九路海松大廈B座裙樓2樓201-61

公司性質 有限責任公司

經營範圍

投資管理;受託資產管理(不得從事信託、金融資產管理、證券資產

管理等業務);企業管理諮詢;投資諮詢;國內貿易

成立日期 2015年05月15日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書

33

股權結構 西藏天之潤持股56.82%,全心諮詢持股23.93%,全意諮詢持股19.25%

(2)財務數據

深圳鑫宏泰最近一年一期經立信會所審計的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19年1-6月/2019年6月30日 2018年度/2018年 12月 31日

總資產 3,481.71 3,481.74

淨資產 3,481.71 3,481.74

淨利潤 -0.03 -0.02

3、深圳市全心諮詢顧問企業(有限合夥)

(1)基本情況

截至本上市公告書出具之日,全心諮詢合伙人構成情況如下:

與發行人主營業

務的關係

從事投資管理業務,與發行人不存在同業競爭關係

公司全稱深圳市全心諮詢顧問企業(有限合夥)

執行事務合伙人 周平

註冊資本 1,389.96萬元

註冊地址 深圳市福田區車公廟泰然九路海松大廈1801A

公司性質 有限合夥

經營範圍

商務信息諮詢、商業信息諮詢、房地產信息諮詢、企業管理諮詢、財

務管理諮詢、經濟信息諮詢、市場信息諮詢;投資諮詢、投資顧問、

市場營銷策劃、投資興辦實業;企業形象策劃、投資項目策劃、市場

營銷策劃、品牌策劃。(以上經營範圍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規定

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

成立日期 2016年9月19日

與發行人主營業

務的關係

員工持股平臺,尚未開展實際業務,與發行人不存在同業競爭關係

序號合伙人姓名出資額(萬元)出資比例合伙人類別

1 周平 110.88 7.98% 普通合伙人

2 黃文良 330.00 23.74%有限合伙人

3 段彩霞 57.42 4.13%有限合伙人

4 鮑江勇 44.88 3.23%有限合伙人

5 鄧美霞 34.32 2.47%有限合伙人

6 梁宇 33.66 2.42%有限合伙人

33

股權結構 西藏天之潤持股56.82%,全心諮詢持股23.93%,全意諮詢持股19.25%

(2)財務數據

深圳鑫宏泰最近一年一期經立信會所審計的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19年1-6月/2019年6月30日 2018年度/2018年 12月 31日

總資產 3,481.71 3,481.74

淨資產 3,481.71 3,481.74

淨利潤 -0.03 -0.02

3、深圳市全心諮詢顧問企業(有限合夥)

(1)基本情況

截至本上市公告書出具之日,全心諮詢合伙人構成情況如下:

與發行人主營業

務的關係

從事投資管理業務,與發行人不存在同業競爭關係

公司全稱深圳市全心諮詢顧問企業(有限合夥)

執行事務合伙人 周平

註冊資本 1,389.96萬元

註冊地址 深圳市福田區車公廟泰然九路海松大廈1801A

公司性質 有限合夥

經營範圍

商務信息諮詢、商業信息諮詢、房地產信息諮詢、企業管理諮詢、財

務管理諮詢、經濟信息諮詢、市場信息諮詢;投資諮詢、投資顧問、

市場營銷策劃、投資興辦實業;企業形象策劃、投資項目策劃、市場

營銷策劃、品牌策劃。(以上經營範圍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規定

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

成立日期 2016年9月19日

與發行人主營業

務的關係

員工持股平臺,尚未開展實際業務,與發行人不存在同業競爭關係

序號合伙人姓名出資額(萬元)出資比例合伙人類別

1 周平 110.88 7.98% 普通合伙人

2 黃文良 330.00 23.74%有限合伙人

3 段彩霞 57.42 4.13%有限合伙人

4 鮑江勇 44.88 3.23%有限合伙人

5 鄧美霞 34.32 2.47%有限合伙人

6 梁宇 33.66 2.42%有限合伙人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書

序號合伙人姓名出資額(萬元)出資比例合伙人類別

7 林克展 33.66 2.42%有限合伙人

8 李上開 32.34 2.33%有限合伙人

9 劉德慶 32.34 2.33%有限合伙人

10艾靜一 30.36 2.18%有限合伙人

11楊正舉 29.04 2.09%有限合伙人

12李國剛 28.38 2.04%有限合伙人

13陳鎮軒 28.38 2.04%有限合伙人

14李成剛 27.06 1.95%有限合伙人

15龔玉庭 27.06 1.95%有限合伙人

16張向前 26.40 1.90%有限合伙人

17王義根 26.40 1.90%有限合伙人

18陳曙芳 23.76 1.71%有限合伙人

19陳曼青 21.78 1.57%有限合伙人

20於海舒 21.78 1.57%有限合伙人

21汪泉杉 21.78 1.57%有限合伙人

22王奇 21.78 1.57%有限合伙人

23班耀宇 21.78 1.57%有限合伙人

24陸林 21.78 1.57%有限合伙人

25張明鳳 21.78 1.57%有限合伙人

26王鳳全 20.46 1.47%有限合伙人

27歐方傑 20.46 1.47%有限合伙人

28蔣輝平 19.80 1.42%有限合伙人

29李向福 19.80 1.42%有限合伙人

30魯瓊 19.80 1.42%有限合伙人

31黃亮 16.50 1.19%有限合伙人

32李國峰 16.50 1.19%有限合伙人

33李峰 16.50 1.19%有限合伙人

34王志霞 15.84 1.14%有限合伙人

35王力夫 15.84 1.14%有限合伙人

36艾秋生 15.84 1.14%有限合伙人

37程尖 12.54 0.90%有限合伙人

38劉儀強 11.22 0.81%有限合伙人

39王洪濱 11.22 0.81%有限合伙人

34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書

35

序號合伙人姓名出資額(萬元)出資比例合伙人類別

(2)財務數據

全心諮詢最近一年一期未經審計的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4、深圳市全意諮詢顧問企業(有限合夥)

(1)基本情況

截至本上市公告書出具之日,全意諮詢合伙人構成情況如下:

40侯波 10.56 0.76%有限合伙人

41楊金濤 10.56 0.76%有限合伙人

42馬廣金 10.56 0.76%有限合伙人

43付野 10.56 0.76%有限合伙人

44程先森 6.60 0.47% 有限合伙人

合計 1,389.96 100.00% -

項目 2019年1-6月/2019年6月30日 2018年度/2018年 12月 31日

總資產 1,390.40 1,390.40

淨資產 1,389.44 1,389.44

淨利潤 0.00 -0.04

公司全稱深圳市全意諮詢顧問企業(有限合夥)

執行事務合伙人 周平

註冊資本 1,118.04萬元

註冊地址 深圳市福田區車公廟泰然九路海松大廈1801A

公司性質 有限合夥

經營範圍

商務信息諮詢、商業信息諮詢、房地產信息諮詢、企業管理諮詢、財

務管理諮詢、經濟信息諮詢、市場信息諮詢;投資諮詢、投資顧問、

市場營銷策劃、投資興辦實業;企業形象策劃、投資項目策劃、市場

營銷策劃、品牌策劃。(以上經營範圍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規定

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

成立日期 2016年9月19日

與發行人主營業

務的關係

員工持股平臺,尚未開展實際業務,與發行人不存在同業競爭關係

序號合伙人姓名出資額(萬元)出資比例合伙人類別

1 周平 111.54 9.98%普通合伙人

2 黃永明 330.00 29.52%有限合伙人

35

序號合伙人姓名出資額(萬元)出資比例合伙人類別

(2)財務數據

全心諮詢最近一年一期未經審計的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4、深圳市全意諮詢顧問企業(有限合夥)

(1)基本情況

截至本上市公告書出具之日,全意諮詢合伙人構成情況如下:

40侯波 10.56 0.76%有限合伙人

41楊金濤 10.56 0.76%有限合伙人

42馬廣金 10.56 0.76%有限合伙人

43付野 10.56 0.76%有限合伙人

44程先森 6.60 0.47% 有限合伙人

合計 1,389.96 100.00% -

項目 2019年1-6月/2019年6月30日 2018年度/2018年 12月 31日

總資產 1,390.40 1,390.40

淨資產 1,389.44 1,389.44

淨利潤 0.00 -0.04

公司全稱深圳市全意諮詢顧問企業(有限合夥)

執行事務合伙人 周平

註冊資本 1,118.04萬元

註冊地址 深圳市福田區車公廟泰然九路海松大廈1801A

公司性質 有限合夥

經營範圍

商務信息諮詢、商業信息諮詢、房地產信息諮詢、企業管理諮詢、財

務管理諮詢、經濟信息諮詢、市場信息諮詢;投資諮詢、投資顧問、

市場營銷策劃、投資興辦實業;企業形象策劃、投資項目策劃、市場

營銷策劃、品牌策劃。(以上經營範圍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規定

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

成立日期 2016年9月19日

與發行人主營業

務的關係

員工持股平臺,尚未開展實際業務,與發行人不存在同業競爭關係

序號合伙人姓名出資額(萬元)出資比例合伙人類別

1 周平 111.54 9.98%普通合伙人

2 黃永明 330.00 29.52%有限合伙人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書

序號合伙人姓名出資額(萬元)出資比例合伙人類別

3 張愛兵 49.50 4.43%有限合伙人

4 王汶 46.20 4.13%有限合伙人

陳強 40.92 3.66%有限合伙人

6 王強 40.26 3.60%有限合伙人

7 楊奎 32.34 2.89%有限合伙人

8 羅鵬 32.34 2.89%有限合伙人

9 樊鳳君 27.06 2.42%有限合伙人

廖志傑 22.44 2.01%有限合伙人

11張海霞 22.44 2.01%有限合伙人

12蔡東河 22.44 2.01%有限合伙人

13劉會國 19.80 1.77%有限合伙人

14趙小強 19.80 1.77%有限合伙人

王雲福 19.80 1.77%有限合伙人

16李賀欽 19.80 1.77%有限合伙人

17林耀明 17.16 1.53%有限合伙人

18汪學平 16.50 1.48%有限合伙人

19張偉 15.18 1.36%有限合伙人

徐正文 15.18 1.36%有限合伙人

21王妥 15.18 1.36%有限合伙人

22肖志軍 15.18 1.36%有限合伙人

23王芳 15.18 1.36%有限合伙人

24蔣貴兵 13.20 1.18%有限合伙人

魏獻龍 11.88 1.06%有限合伙人

26劉戰勝 11.22 1.00%有限合伙人

27居磊 10.56 0.94%有限合伙人

28張宇梅 10.56 0.94%有限合伙人

29焦祥虎 10.56 0.94%有限合伙人

黃璇 10.56 0.94%有限合伙人

31金宇宙 10.56 0.94%有限合伙人

32彭勇 10.56 0.94%有限合伙人

33雷學鋒 9.90 0.89% 有限合伙人

34季星宇 7.92 0.71% 有限合伙人

黎宏威 7.92 0.71% 有限合伙人

36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書

37

序號合伙人姓名出資額(萬元)出資比例合伙人類別

(2)財務數據

全意諮詢最近一年一期未經審計的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5、深圳市海之潤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況

(2)財務數據

深圳海之潤最近一年一期未經審計的財務數據如下:

36王琪 6.60 0.59% 有限合伙人

37田時豐 6.60 0.59% 有限合伙人

38郭建明 6.60 0.59% 有限合伙人

39李啟頂 6.60 0.59% 有限合伙人

合計 1,118.04 100.00% -

項目 2019年 1-6月/2019年 6月 30日 2018年度/2018年12月31日

總資產 1,118.40 1,118.40

淨資產 1,117.57 1,117.57

淨利潤 0.00 -0.04

公司全稱深圳市海之潤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平

註冊資本 1,000萬元

註冊地址 深圳市福田區沙頭街道車公廟泰然九路海松大廈A座1703

公司性質 有限責任公司

經營範圍

商務信息諮詢、商業信息諮詢、企業管理諮詢、企業形象策劃、市場

信息諮詢、市場營銷策劃、禮儀服務、會務服務、公關策劃、展覽展

示策劃、承辦經批准的商務文化交流策劃活動、房地產信息諮詢、房

地產中介、投資信息諮詢、投資項目策劃、財務管理諮詢、經濟信息

諮詢、翻譯、列印及複印(以上均不含限制項目)

成立日期 2013年11月15日

股權結構 周平持股100%

與發行人主營業

務的關係

從事諮詢類業務,與發行人不存在同業競爭關係

37

序號合伙人姓名出資額(萬元)出資比例合伙人類別

(2)財務數據

全意諮詢最近一年一期未經審計的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5、深圳市海之潤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況

(2)財務數據

深圳海之潤最近一年一期未經審計的財務數據如下:

36王琪 6.60 0.59% 有限合伙人

37田時豐 6.60 0.59% 有限合伙人

38郭建明 6.60 0.59% 有限合伙人

39李啟頂 6.60 0.59% 有限合伙人

合計 1,118.04 100.00% -

項目 2019年 1-6月/2019年 6月 30日 2018年度/2018年12月31日

總資產 1,118.40 1,118.40

淨資產 1,117.57 1,117.57

淨利潤 0.00 -0.04

公司全稱深圳市海之潤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平

註冊資本 1,000萬元

註冊地址 深圳市福田區沙頭街道車公廟泰然九路海松大廈A座1703

公司性質 有限責任公司

經營範圍

商務信息諮詢、商業信息諮詢、企業管理諮詢、企業形象策劃、市場

信息諮詢、市場營銷策劃、禮儀服務、會務服務、公關策劃、展覽展

示策劃、承辦經批准的商務文化交流策劃活動、房地產信息諮詢、房

地產中介、投資信息諮詢、投資項目策劃、財務管理諮詢、經濟信息

諮詢、翻譯、列印及複印(以上均不含限制項目)

成立日期 2013年11月15日

股權結構 周平持股100%

與發行人主營業

務的關係

從事諮詢類業務,與發行人不存在同業競爭關係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書

單位:萬元

項目 2019年1-6月/2019年6月30日 2018年度/2018年 12月 31日

總資產 2,692.40 2,720.33

淨資產 570.86 598.78

淨利潤 -27.92 -56.14

6、深圳市渤海盛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況

公司全稱深圳市渤海盛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武天祥

註冊資本 1,000萬元

註冊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入駐深圳市前海商務

秘書有限公司)

公司性質 有限責任公司

經營範圍

受託管理股權投資基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公開募集和發行基金,法律

、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

方可經營),投資管理,股權投資,資產管理。(以上各項涉及法律

、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

方可經營)

成立日期 2015年09月11日

股權結構 深圳海之潤持股82%,深圳前海瀚聚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8%

與發行人主營業

務的關係

從事股權投資類業務,與發行人不存在同業競爭關係

(2)財務數據

渤海盛世最近一年一期未經審計的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19年 1-6月/2019年 6月 30日 2018年度/2018年12月31日

總資產 42.87 111.18

淨資產 42.87 109.07

淨利潤 -66.20 -351.41

7、天津天寶園林綠化有限公司

(1)基本情況

公司全稱天津天寶園林綠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楊興強

註冊資本 2,001萬元

38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書

註冊地址 天津自貿試驗區(

天津港

保稅區)東二路40號

公司性質 有限責任公司

經營範圍

園林綠化景觀設計;水汙染治理;環境汙染防治技術推廣;固體廢物

汙染治理;室內外裝修;石料雕塑;保稅倉儲;修配加工;國際貿易

;泵站設施、照明設備養護;以上相關諮詢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

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成立日期 1997年10月20日

股權結構 實際控制人周平持股91%,周夢晨持股9%

與發行人主營業

務的關係

目前未開展業務,與發行人不存在同業競爭關係

(2)財務數據

天寶園林最近一年一期未經審計的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19年1-6月/2019年6月30日 2018年度/2018年 12月 31日

總資產 9,895.47 10,308.55

淨資產 8,297.16 8,387.14

淨利潤 -110.13 -642.51

四、發行人前十名股東持有公司股份情況

公司本次發行結束後上市前的股東總數為 68,996戶,發行人前十名股東的

持股情況如下:

序號股東名稱持股數量(股)持股比例( %)

1 西藏天之潤 66,314,792 47.92

2 深圳鑫卓泰 20,000,000 14.45

3 深圳鑫宏泰 8,800,000 6.36

4 王東焱 4,000,000 2.89

5 海立方舟 1,842,604 1.33

6 杭州城和 921,302 0.67

7 安慶同安 921,302 0.67

8 周明 500,000 0.36

9 周聰 500,000 0.36

10

招商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90,407 0.07

合計 103,890,407 75.07

39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書

40

第四節股票發行情況

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

公司本次發行股份數量為 3,460 萬股,全部為公開發行新股,不安排老股

轉讓。

二、發行價格

本次發行價格為 29.55 元/股,對應發行市盈率情況為:

1、17.23 倍(發行價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 2018年度經審計的扣

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2、22.98 倍(發行價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 2018年度經審計的扣

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三、發行方式及認購情況

本次發行採用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 「網下發行」)和

網上向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

定價發行(以下簡稱 「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本次網上發行有效申購戶

數為 11,867,498戶,有效申購股數為 99,360,019,000股,配號總數為 198,720,038

個,網上初步有效申購倍數為 7,179.19212倍,高於 150倍。回撥後,網下最終

發行數量為 346萬股,佔本次發行總量的 10.00%;網上最終發行數量為 3,114

萬股,佔本次發行總量 90.00%。回撥後本次網上發行的有效申購倍數為

3,190.75206倍,中籤率為 0.0313405737%。

本次發行網下投資者棄購 5,490股,網上投資者棄購 84,917股,均由主承銷

商包銷,合計包銷股份的數量 90,407股,包銷金額為 2,671,526.85元,包銷比例

為 0.26%

四、募集資金總額及註冊會計師對資金到位的驗證情況

本次發行新股募集資金總額為 102,243.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不含增值

稅)6,202.30萬元,募集資金淨額為 96,040.70萬元。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

普通合夥)已於 2020年 1月 20日對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資金到位情況進

行了審驗,並出具了《驗資報告》(信會師報字[2020]第 ZI10011號)。

40

第四節股票發行情況

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

公司本次發行股份數量為 3,460 萬股,全部為公開發行新股,不安排老股

轉讓。

二、發行價格

本次發行價格為 29.55 元/股,對應發行市盈率情況為:

1、17.23 倍(發行價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 2018年度經審計的扣

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2、22.98 倍(發行價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 2018年度經審計的扣

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三、發行方式及認購情況

本次發行採用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 「網下發行」)和

網上向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

定價發行(以下簡稱 「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本次網上發行有效申購戶

數為 11,867,498戶,有效申購股數為 99,360,019,000股,配號總數為 198,720,038

個,網上初步有效申購倍數為 7,179.19212倍,高於 150倍。回撥後,網下最終

發行數量為 346萬股,佔本次發行總量的 10.00%;網上最終發行數量為 3,114

萬股,佔本次發行總量 90.00%。回撥後本次網上發行的有效申購倍數為

3,190.75206倍,中籤率為 0.0313405737%。

本次發行網下投資者棄購 5,490股,網上投資者棄購 84,917股,均由主承銷

商包銷,合計包銷股份的數量 90,407股,包銷金額為 2,671,526.85元,包銷比例

為 0.26%

四、募集資金總額及註冊會計師對資金到位的驗證情況

本次發行新股募集資金總額為 102,243.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不含增值

稅)6,202.30萬元,募集資金淨額為 96,040.70萬元。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

普通合夥)已於 2020年 1月 20日對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資金到位情況進

行了審驗,並出具了《驗資報告》(信會師報字[2020]第 ZI10011號)。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書

41

五、發行費用總額及明細構成、每股發行費用

發行費用合計6,202.30萬元,主要包括:

項目費用

保薦、承銷費用 4,507.29萬元

審計、驗資費用 1,101.89萬元

律師費用 139.62萬元

用於本次發行的信息披露費用 426.42萬元

發行手續費 27.09萬元

合計 6,202.30萬元

註:本次發行費用均為不含增值稅金額,以上數據如有尾數差異,系四捨五入導致。

本次公司發行股票的每股發行費用為 1.79 元/股。(每股發行費用=發行費

用總額(不含稅)/本次發行股數)

六、發行人募集資金淨額及發行前公司股東轉讓股份資金淨額

本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募集資金淨額為 96,040.70萬元。發行前不存在公司股

東轉讓股份的情況。

七、發行後每股淨資產

本次發行後每股淨資產 12.85元/股(按 2019年 6月 30日經審計的歸屬於母

公司所有者權益加上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淨額之和除以本次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八、發行後每股收益

本次發行後每股收益為 1.29元(以 2018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

後孰低的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41

五、發行費用總額及明細構成、每股發行費用

發行費用合計6,202.30萬元,主要包括:

項目費用

保薦、承銷費用 4,507.29萬元

審計、驗資費用 1,101.89萬元

律師費用 139.62萬元

用於本次發行的信息披露費用 426.42萬元

發行手續費 27.09萬元

合計 6,202.30萬元

註:本次發行費用均為不含增值稅金額,以上數據如有尾數差異,系四捨五入導致。

本次公司發行股票的每股發行費用為 1.79 元/股。(每股發行費用=發行費

用總額(不含稅)/本次發行股數)

六、發行人募集資金淨額及發行前公司股東轉讓股份資金淨額

本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募集資金淨額為 96,040.70萬元。發行前不存在公司股

東轉讓股份的情況。

七、發行後每股淨資產

本次發行後每股淨資產 12.85元/股(按 2019年 6月 30日經審計的歸屬於母

公司所有者權益加上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淨額之和除以本次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八、發行後每股收益

本次發行後每股收益為 1.29元(以 2018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

後孰低的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書

42

第五節財務會計資料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發行人截至 2019年 6月 30日止的最

近三年一期的財務報表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信會師報字 [2019]第

ZI10623 號)。立信認為,公司財務報表已經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報告期合併及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報告期合併及

母公司的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上述財務數據及相關內容已在招股說明書 「第九

節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討論分析」中進行了詳細披露,投資者欲了解相關情

況請詳細閱讀招股說明書。

公司最近一期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為 2019 年 6月 30 日。公司 2019 年

9 月 30 日資產負債表及 2019 年 1-9月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未經審計,但已經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閱並出具了《審閱報告》,該報告已於

2020年 1月 6日在巨潮諮詢網披露。公司 2019年 1-9月財務報表指標已在招股

說明書中進行了詳細披露,投資者欲了解情況請詳細閱讀招股說明書「第九節

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討論分析」之「十七、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後的主要財務

信息及經營情況」。

基於公司 2018年度、2019年 1-9月已實現的經營業績情況,並考慮到公司

所在行業的發展情況,公司預計 2019年全年營業收入 353,620.28萬元至

369,775.52萬元,與 2018年相比增長 25.56%至 31.30%;預計歸屬於母公司所有

者的淨利潤 28,559.13萬元至 31,473.32萬元,與 2018年相比增長 56.55%至

72.52%;預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 27,614.21萬

元至 30,480.20萬元,與 2018年相比增長 55.16%至 71.26%。2019年營業收入較

上年有所增長,主要是由於環衛市場化日益加快,公司不斷開拓市場,經營規模

不斷擴大;2019年淨利潤較去年有所增長,主要是由於發行人在擴大規模的同

時,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優化人員結構,毛利率得到進一步提升。

審計基準日至本上市公告書籤署之日,公司經營情況良好,產業政策、稅收

政策、行業市場環境、主要設備及原材料的採購、提供的服務、主要客戶和供應

商、公司經營模式未發生重大變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核心技術

人員未發生重大變更,未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投資者判斷的重大事項。

42

第五節財務會計資料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發行人截至 2019年 6月 30日止的最

近三年一期的財務報表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信會師報字 [2019]第

ZI10623 號)。立信認為,公司財務報表已經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報告期合併及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報告期合併及

母公司的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上述財務數據及相關內容已在招股說明書 「第九

節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討論分析」中進行了詳細披露,投資者欲了解相關情

況請詳細閱讀招股說明書。

公司最近一期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為 2019 年 6月 30 日。公司 2019 年

9 月 30 日資產負債表及 2019 年 1-9月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未經審計,但已經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閱並出具了《審閱報告》,該報告已於

2020年 1月 6日在巨潮諮詢網披露。公司 2019年 1-9月財務報表指標已在招股

說明書中進行了詳細披露,投資者欲了解情況請詳細閱讀招股說明書「第九節

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討論分析」之「十七、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後的主要財務

信息及經營情況」。

基於公司 2018年度、2019年 1-9月已實現的經營業績情況,並考慮到公司

所在行業的發展情況,公司預計 2019年全年營業收入 353,620.28萬元至

369,775.52萬元,與 2018年相比增長 25.56%至 31.30%;預計歸屬於母公司所有

者的淨利潤 28,559.13萬元至 31,473.32萬元,與 2018年相比增長 56.55%至

72.52%;預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 27,614.21萬

元至 30,480.20萬元,與 2018年相比增長 55.16%至 71.26%。2019年營業收入較

上年有所增長,主要是由於環衛市場化日益加快,公司不斷開拓市場,經營規模

不斷擴大;2019年淨利潤較去年有所增長,主要是由於發行人在擴大規模的同

時,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優化人員結構,毛利率得到進一步提升。

審計基準日至本上市公告書籤署之日,公司經營情況良好,產業政策、稅收

政策、行業市場環境、主要設備及原材料的採購、提供的服務、主要客戶和供應

商、公司經營模式未發生重大變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核心技術

人員未發生重大變更,未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投資者判斷的重大事項。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書

43

上述 2019年全年業績預計中的相關財務數據為公司初步測算結果,未經審

計機構審計,預計數不代表公司最終可實現收入和淨利潤,亦不構成公司盈利預

測。

43

上述 2019年全年業績預計中的相關財務數據為公司初步測算結果,未經審

計機構審計,預計數不代表公司最終可實現收入和淨利潤,亦不構成公司盈利預

測。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書

44

第六節其他重要事項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承諾,將嚴格按照創業板的有關規則,

在公司股票上市後三個月內完善公司章程等規章制度。

二、其他事項

本公司自 2020年 1月 6日刊登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意向

書至本上市公告書刊登前,沒有發生可能對公司有較大影響的重要事項。具體如

下:

1、本公司嚴格依照《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規範運作,

生產經營狀況正常,主營業務目標進展情況正常;

2、本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外部條件及生產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

3、本公司未訂立可能對發行人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

響的重要合同;

4、本公司未發生重大關聯交易事項,資金未被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

5、本公司未進行重大投資;

6、本公司未發生重大資產(或股權)購買、出售及置換;

7、本公司住所沒有變更;

8、2020年 1月 8日,因個人原因,張向前先生辭去副總經理職務,除此之

外,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人員未發生變化;

9、本公司未發生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10、本公司未發生對外擔保等或有事項;

11、本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未發生重大變化;

12、本公司未召開董事會、監事會和股東大會;

13、本公司未發生其他應披露的重大事項。

44

第六節其他重要事項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承諾,將嚴格按照創業板的有關規則,

在公司股票上市後三個月內完善公司章程等規章制度。

二、其他事項

本公司自 2020年 1月 6日刊登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意向

書至本上市公告書刊登前,沒有發生可能對公司有較大影響的重要事項。具體如

下:

1、本公司嚴格依照《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規範運作,

生產經營狀況正常,主營業務目標進展情況正常;

2、本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外部條件及生產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

3、本公司未訂立可能對發行人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

響的重要合同;

4、本公司未發生重大關聯交易事項,資金未被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

5、本公司未進行重大投資;

6、本公司未發生重大資產(或股權)購買、出售及置換;

7、本公司住所沒有變更;

8、2020年 1月 8日,因個人原因,張向前先生辭去副總經理職務,除此之

外,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人員未發生變化;

9、本公司未發生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10、本公司未發生對外擔保等或有事項;

11、本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未發生重大變化;

12、本公司未召開董事會、監事會和股東大會;

13、本公司未發生其他應披露的重大事項。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書

45

第七節上市保薦機構及其意見

一、上市保薦機構基本情況

保薦機構:

招商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福華一路 111號

法定代表人:霍達

聯繫人:徐國振、陳昕

聯繫電話:0755-8294 3666

傳真:0755-8294 3121

保薦代表人:徐國振、陳昕

項目協辦人:牛東峰

二、上市保薦機構的保薦意見

上市保薦機構

招商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了《

招商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

業板上市之上市保薦書》,

招商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的推薦意見如下: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

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發行人股票具備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條件,招商

證券願意保薦發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並承擔相關保薦責任。

(以下無正文)

45

第七節上市保薦機構及其意見

一、上市保薦機構基本情況

保薦機構:

招商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福華一路 111號

法定代表人:霍達

聯繫人:徐國振、陳昕

聯繫電話:0755-8294 3666

傳真:0755-8294 3121

保薦代表人:徐國振、陳昕

項目協辦人:牛東峰

二、上市保薦機構的保薦意見

上市保薦機構

招商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了《

招商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

業板上市之上市保薦書》,

招商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的推薦意見如下:

玉禾田

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

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發行人股票具備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條件,招商

證券願意保薦發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並承擔相關保薦責任。

(以下無正文)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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