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讓你知道,
生兒育女世間情,
總有人滿懷對孩子的渴望。
…………也想讓你知道,
雖被法律明文禁止,
卻還有人偷偷選擇冒險。
…………還想讓你知道,
瑕疵嬰兒會被退貨,
要知道孩子是無辜的!
最近,一明星找代孕生下2個小孩,卻又疑似將其棄養在國外的消息,一經傳出便引爆網友怒火。
網民一邊齊聲譴責當事人的「不負責」,一邊搬來小凳子,共同導演一場關於「借腹生子」的法治討論課。
「借腹生子」,對渴望要孩子的一小群人來說,可謂是福音,但對整個社會家庭、倫理、醫學等秩序來講,也許帶來難題與混亂。
僅有少數國家或地區,允許「借腹生子」合法化,我國一直明文禁止此種弊大於利的行為。那麼,「借腹生子」的弊端有哪些?反對「借腹生子」合法化的人們,究竟在反對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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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點講,我們叫它「借腹生子」;專業來說,指的就是「代理孕母」。它一般是指無法正常受孕的夫妻,經由體外受精將受精卵植入生育能力健全的婦女子宮內,由其代孕其胎兒。
「借腹生子」現象之所以存在,主要來源於夫妻對於小孩的渴望。
隨著社會轉型的加快,工作壓力、環境汙染、食品安全等問題交織,導致不孕夫妻越來越多,據統計不孕症佔人口比例竟高達10%。顯然,借腹生子可給不孕婦女帶來了一線曙光。
當然,不能只看到代孕帶來的「利」而忽略其「弊」。它雖可以減輕一些不孕家庭的痛苦,但卻徹底顛覆了人類自然繁衍存續的秩序。
因此,「借腹生子」最大的爭議,也就來自於它將傳統自然生小孩的過程,分割成可以各自獨立的環節存在,也就帶來了倫理、法律、醫學等方面的問題,被大多數國家明確禁止。
2
從法律上來看,之所以反對「借腹生子」合法化,就在於它使得「子宮工具化、生命商品化」。由於子宮是身體的一部分,並非民法上的物,出借子宮不能適用租賃或借貸的法律關係。
借腹生子最大的錯誤,在於完全忽略母親在孕育過程中產生的天賦情愫,違反人性尊嚴。明顯,代孕棄子行為就是把孩子當作「商品」,「生命」在整個代孕過程中變成只是交易的附帶結果,出於種種原因可以輕易被退貨、取消合約、進行人工流產處理掉、出生後棄養等。
之所以反對「借腹生子」合法化,也在於小孩誕生後,委託夫妻、代理孕母與小孩之間,形成一組新的三角關係。倘若以遺傳母親為親生母親,那麼生了孩子之後,代理孕母就不可以霸佔孩子不還,至於委託父母也不可以因故不要孩子,否則就是遺棄。
如果遇到一方事後反悔、是否對小孩保密等問題,都不是一項立法、一紙協議就能全部規範解決的。
之所以反對「借腹生子」合法化,還在於很難管制代孕商業化問題,若代理孕母為有償,代孕手術的費用將可能動輒數十萬甚至數百萬元,更加難以杜絕漫天開價的現象,使得代孕制度成為專屬有錢人可以受惠的制度。
一旦將代理孕母合法化就等於開了方便之門,很容易變相鼓勵「金錢可以買到任何服務」「有錢人更適合生育後代」等扭曲人性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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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代孕的孩子就像賣場架上的商品,可被選購,也可輕易被退貨放棄,生命在這些參與代孕產業者眼中,就只是待價而沽的貨物。
層出不窮的代孕棄養案例,可以知道代孕孩子是代孕產業中最脆弱、最容易受傷害及被犧牲掉的一群。
當前,期待醫療技術能夠圓滿解決這一生育難題,也希望收養制度能夠與時俱進且靈活便捷,社會保障越來越好且覆蓋面更廣,以此來不斷滿足不孕家庭的多樣化期望和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