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的住房,到底是什麼問題?

2020-12-27 房產每日觀察

李宇嘉

近期,重要會議將房地產單列為明年經濟工作的重點任務,著重強調了「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並且具象到非常明確的安排,這在過去是比較罕見的。比如,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完善長租房政策和發展長租市場、租購漸進同權、集體土地和閒置土地利用、國有和民營企業發揮功能作用等。那麼,大城市的住房問題,到底是什麼問題?該怎麼解決?

住房問題重點聚焦「大城市」,最大的背景就是,近年來各地都在舉全省之力打造中心城市、做強省會城市,構建圍繞省會或中心城市的都市圈。於是,規劃和政策紅利、人口和資源等,都開始向這些城市傾斜,也就是所謂的提高「首位度」。於是,近年來多數省會或中心城市增量人口佔到本省的一半或40%多,加上二胎政策的滯後效應,導致住房需求暴增。

根據貝殼研究院統計,2020年二手房價漲幅TOP10的城市是東莞、深圳、上海、惠州、廈門、南京、大連、西安、瀋陽、成都,漲幅從5%到15%不等,基本上都是人口流入大的城市(如惠州漲幅大因深圳人口外溢)或省會及中心城市。如果回溯到2017到2019年,上述城市重合度很高,70%左右仍在列。因此,大城市住房問題,首先是人口增加帶來的住房問題。

這幾年,國家一直強調,大城市不能一味從需求端調控樓市,更應從供給端對衝。 「十二五」到2016年,一線城市供地完成率不足60%。2017-2019年,調控轉向供給側,上海、廣州和深圳宅地供應年均增長22%、32%和80%。2020年前三季度,一線城市供地增長20%,深圳翻倍增長。但供地結構錯配嚴重,不適應新市民為主的需求結構。商品房供地多、保障房供地少,銷售型的地塊多、租賃型地塊少;大戶型或豪宅供地多,普通住宅供地少。

所以,儘管這幾年樓市發展紅紅火火,但運行結構有點畸形。土地環節,地方高價賣地,帶動區域綜合開發(包括地鐵、配套設施等),可謂是高舉高打、大開大合;開發環節,房企高價拿地、高成本融資,設計豪宅化;銷售環節,購房者高價買房,在一個接一個的規劃紅利利好下,「加槓桿」炒房。但是,結構錯配導致的低效和風險問題越來越顯化。

最突出的,就是住房在帶動內需上動力越來越弱。樓市經過「十二五」、「十三五」這10年的快速發展,大城市戶籍和富裕人群,早已充分分享到了樓市紅利,戶均基本擁有2套及以上房。當下,大城市住房最困難的,就是都市圈規劃利好下,湧入的新市民、新就業大學生,他們住房消費意願強、邊際消費傾向高,但甫一進入城市,史無前例的高房價橫亙在面前。

本次會議強調,擴大消費最根本的是促進就業,完善社保,優化收入分配結構,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紮實推進共同富裕。但是,當下樓市運行的模式,已很難再帶動可持續的消費了。這也是當前整體消費狀況的一個真實映射。今年前三季度,最終消費支出對GDP同比拉動為-2.4%,處於歷史低位,而資本形成總額對GDP同比的拉動則達到3%,對比可見一斑。

大城市,居不易,乃全球慣例。高房價短期無解,甚至在人口、資源繼續集聚的情況下,還可能上漲。怎麼辦?會議提出租賃住房體系建設。針對中低收入新市民,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集體土地和閒置土地利用、國企帶頭,增加租賃住房供應;租購漸進同權,消除長租的顧慮;對商品房租賃市場整頓秩序等。所有這些,目的是降低新市民租房成本,讓他們體面安全地紮根大城市。

這幾年,長租公寓發展很快,但主要面向高收入人群,甚至在資本和政策加持下,租金被炒作;跟隨房價上漲,商品房租金也水漲船高;城中村租賃供給體量大,能滿足第一代農民工遮風擋雨的基本需求,但不能滿足85後、90後新市民「要租房,也要生活」的需求。因此,當下的租賃供給體系也有些畸形,迫切需要改造。唯有此,新市民才能融入城市,「先租後買」、「租購併舉」的住房新制度才能形成,才能讓消費成為經濟增長的引擎。

(作者系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

【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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