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作為現在「國民級」交通工具,在我國擁有保有量超過3億,使用用戶下到18上到70歲,使用群體遍布城市、農村,所以電動車一旦有管理上變化都會牽動著億萬車主的神經,自打去年出臺了電動自行車新國標,今年又推行了「一盔一帶」,除了這兩項全國範圍的有關電動車管理上的變化,今年還有江蘇省、浙江省兩個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出臺,而面對將結束的2020年最後幾天,又一省又出臺了電動車管理條例,我們來了解一下。湖南省出臺電動車管理條例
作為人口大省的湖南,也是電動車保有量非常高的地方,而如今也是作為第三個省級出臺電動車管理條例的地方,根據湖南當地媒體12月25日報導,近日湖南省官方網站公布了《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將於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湖南電動車管理條例對電動自行車的生產、銷售、維修、登記、通行及相關管理活動等方面進行了明文規定,其中就包括載人的限制、加裝、改裝等等的違規行為處罰,湖南電動車管理條例的出臺,標誌著湖南省成為第三個讓電動自行車管理正式進入了規範化、法治化軌道的省份。載人年齡限制惹爭議
電動自行車中有一點非常惹人注意,那就是電動自行車載人的限制,根據以前的規定,電動自行車只允許載12周歲以下的兒童,不過這樣的規定十分不通情達理,不顧用戶需求,而今年浙江、廣東以及其他城市的電動車管理條例都對這一項進行重新調整,都把電動自行車後座載人放寬到16周歲,也就意味著把不具備騎行電動車的這個年齡段都包含在內,都允許家長用電動車載人接送。
不過湖南本次出臺的條例,對於電動自行車載人是這樣規定:電動車只允許載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載6周歲以下的兒童需要使用安全座椅,並且乘客需要佩戴安全頭盔。
我們從條例的內容可以看到,湖南出臺的新規並沒有和江蘇、浙江等地同步放寬載人要求,這一點惹不少網友吐槽,很多網友都表示,電動自行車限載12周歲,那麼13歲、14歲的怎麼辦,而且卡在12歲這個標準,到底有什麼意義。
其實對於限載12周歲的初衷,是因為電動自行車本身的負荷能力有限,如果承載2個成年人就會造成行駛風險係數增加,不過這個理由其實也得到了不少家長的質疑,覺得以年齡限定並不科學,13歲比12歲長得更高、體重更重的比比皆是,這樣的形式還不如直接取消。
小鑫覺得,後座限制載人其實是出於安全考慮,廣大的車主應該理解相關專家、管理部門的良苦用心,而對於政策放寬本身也不可能所有地方一致,我們就遵守本地管理制度即可,而這些制度或許在不久後,如果真的發現不適用,也還是有機會得到改變的,安全出行才是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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