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姊妹,主內平安!我們今天的讀經計劃是創世記十六章、十七章。
從昨天最後我們提到了神與亞伯拉罕正式立約有一個儀式,並且也看到了創世記12章與創世記15章,神分別給亞伯拉罕強調了要把迦南地賜給他,以及要叫他的子孫多如天上的星。
既然前面在13-14章已經讓我們看到了亞伯拉罕對地土的正確認識,接下來神就要使亞伯拉罕對子孫要有正確的認識。他既在【創15:6】看到了上帝要賜他子孫多如天上的星,並且也讓他看到了在他眾多的子孫中,有那一個子孫,就是女人的後裔,就是基督。
但是這一位基督,女人的後裔,將要從他許多的子孫中孕育出來,可是他現在連一個兒子都沒有,因此就有了第16章和17章有關論到子孫的一系列的事情。
從【創3:15】,上帝所應許的那女人的後裔,乃是借著創世記第5章的家譜與【創11:10-26】的家譜——這兩個女人後裔的家譜——要把這一個信仰傳承下來。所以這個信仰既是女人後裔的一個家譜,同時也是敬虔的後裔來承接、傳遞女人後裔的這信仰的一個任務。
但亞伯拉罕到目前為止,他看到了自己被神帶領來到迦南地,應許他地土,應許他子孫。可是他現在且不要說敬虔的後裔,任何的後裔都沒有,這就是他所憂心的事情。可是又看到了上帝清楚地對他說到:「你的子孫要多如天上的星。」因此他對上帝的話首先是確信不疑。
既然上帝說他的子孫要多如天上的星,可是到目前為止連一個兒子也沒有,並且他的妻子已經過了生育的年齡,那麼上帝如何使他的子孫多如天上的星呢?這就是亞伯拉罕跟他的妻子撒拉誤解了上帝的話,所以他的妻子就給他說:要不就把使女夏甲給你為妾,可以從她得一個兒子。這樣就發生了【創16:1-6】的事情。
這一段也給了我們這樣屬靈的教訓,也就是說當我們正確理解上帝的話的時候,不見得我們有信心、有力量能夠完全遵行神的話。但是如果我們錯誤地理解了上帝的話,就一定會產生錯誤的行動。
那麼亞伯拉罕與他的妻子撒拉在這件事情上就是誤解了上帝的話,以至於犯了這樣的錯誤。當人誤解了上帝的話,犯了錯之後,上帝也會使用人的錯誤來成就祂自己的美意。就如撒拉跟夏甲的這一件事情,雖然是出於人對上帝的話錯誤地判斷而產生的一個錯誤,但是事實卻已形成,那就是亞伯拉罕跟夏甲生了以實瑪利。
後來在新約,保羅就引用了這一段聖經,在【加4:22-23】說:「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然後在24-28節說:「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這夏甲二字是指著阿拉伯的西奈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因為經上記著: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弟兄們,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
讓我們看到保羅就引用了夏甲和撒拉,以及以實瑪利和以撒,來給我們講了一個屬靈的奧秘。換句話來講,如果沒有這一段歷史的發生,就不是很容易能夠把律法與應許表達得這麼清楚。
所以保羅就在【加4:21-28】引用了這一段歷史,給我們講了屬靈的奧秘。這就表明了人雖然誤解了上帝的話,釀成了大錯,但是上帝也使用了人的錯誤,藉此來向我們啟示律法與應許的奧秘。
第三個重點,在【創17:1-8】,相當於是神正式與亞伯拉罕立約,確定了約的內容。在【創17:1-8】說:「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亞伯蘭俯伏在地,神又對他說:『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我要與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
從上帝對亞伯拉罕的這一段話中,我們看到神對他說這話的時候,亞伯蘭年九十九歲。我們還記得在【創15:1】——這事以後,也就是神應許他子孫的時候,那一年,亞伯蘭年八十五歲,後來他就生了以實瑪利。
那現在亞伯拉罕年九十九歲,就他誤解了上帝的話,做了一個錯誤的決定,所生的以實瑪利在這個時候都已經十三歲了。但是上帝重申之前一步一步地帶領、啟示向他所應許的,主要是包括了三個方面:一個是要把迦南地給他永遠為業,我們可以簡稱叫作福地。第二個是「要叫你的子孫多如天上的星」,也可以簡單地說叫作子孫。第三個,在這裡又加了一句,也就是【創17:6】所說的:「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又有了國度與君王。
如果亞伯拉罕明白福地並不是指著迦南地這一塊土地,乃是借著迦南土地所指向的屬天的、屬靈的一個祝福的話,那麼這個「福地」從整個新約聖經來看,就是指著「在基督裡」。
我給大家一個參考的經文,就是【來3:14】,因為那裡論到後來有信心跟著約書亞進入迦南地的人,把那一個事情比作是「在基督裡有分了」,那就表明進入迦南地的就等於是借著約旦河的水因信歸入了基督。所以我們可以用後面的經文來理解,這一個「福地」就是指著「在基督裡」。
另外子孫我們從上一講也已經知道了,根據【加3:16】,就是指著基督講的。為什麼又用複數呢?因為【加3:7】又說到:「那以信為本的,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那就表明關於這一個子孫有兩個方面,一個是單數的子孫,單單地指基督;一個是多數的,那個天上的星乃是指著那以信為本的,照著亞伯拉罕信心之蹤跡去行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而這些人都是因信聯於元首,而耶穌基督就是這一個集合體的元首、頭。
這樣我們來看這個子孫的時候,那就是指著以耶穌基督為元首,以及那些所有因信歸入基督,聯於基督的這樣一個集合體所說的。如果這麼來看,那這一個子孫既有多數的意思,也有單數的意思。
那現在神在【創17:6】又對亞伯拉罕說:「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這個君王是誰呢?當然在這裡還不夠清楚,需要後面的經文來印證,那就是指向了亞伯拉罕的後裔當中的大衛以及大衛後裔當中的那一位大衛的子孫,就是耶穌基督。那是在馬太福音第一章的家譜,也就是【太1:1】所說的:「大衛的子孫,亞伯拉罕的後裔,耶穌基督的家譜。」
所以在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這個約中,那明顯的是看到了上帝是要借著亞伯拉罕,就如同把他的名字亞伯蘭改為亞伯拉罕一樣,叫他為多國之父。也就是借著亞伯拉罕一個人最後成為一個大家庭,成為一個民族,以及在地上建立成一個強大的國度,那就預表著神的國度將要在地上建立。而在這個神的國度裡,耶穌基督就是這一個神的國度裡面的君王,所有以信為本的,因信歸入基督的,就是這個國度裡面的國民。而「在基督裡」,這樣的一個領域、這樣的一個範圍,那就是神國度的國土。
因此在【創17:1-8】就已經把這樣一個神國的完整的圖畫展示給我們,借著信心之父亞伯拉罕活畫在我們的眼前。簡單地說,就是福地、子孫、君王,這就是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約的三大要點。
當【創17:1-8】講明了神與他立約的這三個方面之後,接下來神就對他說,不但與你立約,還要有一個立約的記號。雖然在前面第15章最後,神與亞伯拉罕有一個立約的儀式,透過那個儀式是讓人知道神是信實守約的,他也希望人能夠像上帝一樣,成為一個誠信的人、守約的人。
如果有人背約,就會像母牛、母山羊、公綿羊那樣被劈成兩半。從神的這一方來講,祂與人立約乃是指著自己的永生起誓立約。但是就人的這一方如何確定與神籤了約呢?這就是現在在【創17:9-14】,神說,凡是在這約中的,也就是與神立約的人,都要有一個立約的記號。就相當於我們現在把合同寫好之後,條款都已經談妥了,怎麼樣使這一個協議生效呢?那就是在上面要籤字畫押。但是與上帝所立的這樣的盟約,神所要求的乃是以割禮作為立約的記號。
所以【創17:9-14】,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你們都要受割禮,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或者說立約的記號。
既然割禮是立約的記號,那就表明記號是指向實體的。它所指向的實體是什麼呢?下面我就來給大家再講有關割禮的記號所指向的實體。
保羅在【羅2:28-19】說:「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
這就說明割禮的這一個記號雖然是發生在人的肉體上,但是它所指向的乃是人內在的屬靈的割禮。正如司提反所說的,若你們的心與耳未受割禮,那肉體上的割禮沒有任何的意義。那真真正正與神籤約的,作為神的約民,乃是那與亞伯拉罕有同樣信心本質的人,也就是順服上帝,遵行上帝旨意的人。這也就是心裡受了割禮的人,願意作一個真正的順從祂旨意的人。
在【腓3:2-3】,保羅也說:「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人。」這才是真真正正地受了割禮的人。所以割禮的記號指向了割禮所印證的那內在的生命的實質。
如果我們能夠對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那三個方面——國土、子孫、君王——有正確的理解,那麼對於這個割禮這個記號,我們也就知道它所指向的是什麼。
接下來再看最後一點,也就是【創17:15-27】,由於亞伯拉罕他僅僅知道女人的後裔將要從他而出,但他還不知道那眾子孫是應許之子,他對那眾子孫的理解還以為是他肉體所生的。而他現在已經得到了以實瑪利,因此在他的理解當中,他以為是上帝要借著以實瑪利將要生出眾子孫,然後那女人的後裔就從這眾子孫中而出,國度就從眾子孫而出的那女人的後裔被建立。
但是上帝還要來糾正他這一個錯誤,所以最後一點,那就是【創17:15-27】——應許之子。15節,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的妻子撒萊,不可再叫撒萊,她的名要叫撒拉。我必賜福給她,也要使你從她得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她,她也要作多國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
現在已經說得很清楚了,這眾子孫並不是從夏甲所生的以實瑪利而出的,乃是要從撒拉而生的以撒而出,所以撒拉也改名叫作多國之母。亞伯拉罕是多國之父,撒拉是多國之母。而這一個多國,其實就已經包含了各民、各族、各方,不是單單猶太人,也包含著外邦人,也就是挪亞的三個兒子,他們分散到各地,隨著他們的方言、種族立國。
既然是隨著他們的方言、種族立國,那就表明在世界各地就有了許許多多的民族與國家。而亞伯拉罕是多國之父,撒拉是多國之母,那就表明前面所說的「眾子孫」乃是從這不同的民族與邦國中呼召來的。正如【啟7:9】所說的:「此後,我觀看,見有許多的人,沒有人能數得過來,是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來的,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衣,手拿棕樹枝。」
接下來在【創17:17】,我們看到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裡說:「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嗎?撒拉已經九十歲,還能生養嗎?」亞伯拉罕的這一個「喜笑」並不是對上帝不信,若不信,他就不會俯伏敬拜上帝,表明他相信上帝的應許。
但是覺得這事一時受到的驚喜,是他不知道該怎麼樣來表達他內心的喜悅。所以就這樣的歡喜、這樣的喜笑,而說出「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嗎?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養嗎?」太驚訝了!並且他所養育的以實瑪利也已經有十三歲了,難道這個兒子就丟棄不要了嗎?
所以他就一方面是要接受神的那個應許,而另一方面又要顧及到以實瑪利,所以他就對神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的面前。」可是神說:「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也就是前面神這樣的應許,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是要借著他與撒拉所生的兒子以撒來堅立這個約。
那亞伯拉罕就有個擔心,那以實瑪利呢?20節神說:「至於以實瑪利,我也應允你,我必賜福給他,使他昌盛,極其繁多。」
你看論到亞伯拉罕、以撒他的子孫的時候,乃是說如同天上的星那樣多。而論到以實瑪利的時候,卻說我必賜福他,使他昌盛,極其繁多。然後神緊接著就說到以撒,到明年這個時候,撒拉必給你生以撒,我要與他堅立所立的約。
既然撒拉已經過了生育的年齡,而上帝還要應許他說「明年這時候我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這就說明了亞伯拉罕乃是借著一個不會生養的、不會生育的得到了兒子,這就明顯不是從人意來的,不是從情慾來的,乃是憑著上帝的應許——明年這時候我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因此以撒就是上帝啟示給我們所有神的兒女,都是像以撒那樣,是上帝所應許的。
正如【約1:13】使徒約翰所說的:「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凡是從神生的都是神的應許之子。
保羅也在【羅9:7-9】這樣給我們說:「惟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因為所應許的話是這樣說:『到明年這時候我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我們來一起禱告:「愛我們的天父,我們滿心感謝你!感謝你在基督耶穌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成為你的兒女。我們本來都是一群在亞當裡墮落,該死該滅亡的罪人,然而你卻憐憫了我們,你愛了我們,使我們這些從肉身所生的,竟然能夠因著你憐憫的愛、揀選的愛、拯救的愛,使我們成為你的應許之子,成為永生上帝的兒女。我們是何等的有福氣,不但如此,你還叫我們在這個地上活著的時候,就已經把我們遷入到你愛子的國度裡,成為神國的子民。我們何等感恩!也特別看到你的愛子主耶穌基督,我們這一位天國的君王,祂是如此地愛我們,使我們在基督裡可以得著祂為我們所賺得的那永遠的基業,讓我們長存這樣感恩的心為主而活。這樣禱告,奉靠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明日讀經計劃:創世記第十八章。
弟兄姊妹,我們明天再見!
主內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