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弟兄姊妹,主內平安!我們今天的讀經計劃是創世記第21章。從這章聖經中,我想給大家分享三個重點。
第一個重點是應許之子以撒的出生,也就是【創21:1-8】,如何來看以撒是應許之子。我們可以從亞伯拉罕以及撒拉,還有以撒這三個人,綜合性地來看這一位應許之子以撒的出生。
首先從亞伯拉罕身上我們就想到了神對他的應許,從上帝把他從迦勒底的吾珥帶領到迦南,就應許他說要把這地賜給他永遠為業,那就是借著迦南地已經清楚地告訴他乃是指著屬靈的福地。又應許他說他的子孫要多如天上的星,並且也清楚地告訴他說,撒拉要給他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惟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其次就是神應許撒拉要生一個兒子,並且神反覆地、多次地強調了這一句話——明年這時候我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當說這話的時候,我們應該清楚地知道,神是在向一個什麼樣的女人應許說「明年這時候我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乃是一個被人嘲笑為不會生育的女子,是一個一生都不能生育,是對這樣的一個人說「明年這時候我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並且說這話的時候,撒拉已經有九十歲,是一個過了生育年齡的人。因此在撒拉身上給我們看到的是,神所應許的這一位女人乃是一個沒有生育能力的人,同時也是一個年老即將衰慘的人,而對她說:「明年這時候我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這樣就讓我們知道,上帝如此的安排有何目的呢?就是想借著這一位撒拉來預表基督的教會。正如先知【賽54:1】所說的:「你這不懷孕、不生養的,要歌唱;你這未曾經過產難的,要發聲歌唱,揚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這是耶和華說的。」
先知說這一段話的時候,其實就是在引用撒拉懷孕生以撒的這一個歷史事實,指向了永生神的教會。所以上帝如此的安排,就是借著撒拉來預表神自己的教會將來要孕育無數個神的兒女,真的如同天上的星那樣多。
如此我們就知道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說:「你的子孫要多如天上的星。」同時也是借著他的妻子撒拉所預表的教會最終實現。以至於到了【加3:7】,保羅就清楚地給我們解釋說:「那以信為本的,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另外再看以撒,如果了解了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也了解了神借著撒拉所啟示的真理,那麼我們就知道以撒就是上帝的應許之子。所以當聖經反覆強調說「明年這時候我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就是清楚地告訴我們說,這一個兒子並不是按血氣生的,不是按人意生的,乃是神所應許的。因為應許的話這樣說「明年這時候我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所以以撒就被看作是應許之子。
在亞伯拉罕一百歲的時候,神應許亞伯拉罕的以撒這一位應許之子出生,生下來第八天,亞伯拉罕照著神的吩咐也給他行了割禮,但是亞伯拉罕並沒有在以撒出生的時候來慶祝,也沒有在他受割禮的那一天來慶祝。在【創21:8】,我們看到乃是在「孩子漸長,就斷了奶」,亞伯拉罕在斷奶的日子設擺了豐盛的筵席。
根據傳統的解經家,大家基本上一致認為,他們給孩子斷奶通常都是在兩到三歲。如果以撒是在兩到三歲斷奶的話,亞伯拉罕為他擺設筵席。那同時我們也應該想一想,亞伯拉罕的另外一個兒子,就是以實瑪利,在以撒斷奶的那一年,以實瑪利有多大呢?
因為亞伯拉罕生以實瑪利的時候是八十六歲,如果一百歲生的以撒,那以實瑪利已經十五歲。如果在以撒兩到三歲斷奶的時候為以撒慶祝擺設筵席的話,那一年,以實瑪利至少已有十七歲。
接下來我們再來看第二點,就是撒拉與夏甲以及他們二位所生的兒子,也就是以撒與以實瑪利。這段聖經就是【創21:9-21】,關於這兩個女人以及這兩個女人為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保羅曾論到這段聖經有話說,記載在【加4:22-31】。也許我們透過保羅所講的,更能讓我們明白這一段聖經的記載有何屬靈的奧秘。
在【加4:22-23】說:「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為什麼說使女夏甲所生的,是按照血氣生的呢?因為當年夏甲本來是撒拉的使女,是撒拉自己主動地提出說,讓亞伯拉罕與她的使女夏甲同房生子。而亞伯拉罕也照著他的妻子撒拉所給的建議,與夏甲生了以實瑪利。
所以聖經的歷史清楚地啟示給我們這一點,以實瑪利是亞伯拉罕、撒拉以及夏甲三個人合謀生的,所以說使女所生的以實瑪利是按著血氣生的。但是以撒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乃是憑著應許生的,因為她是一個一生都不能生育的人,並且是在年老的時候,神應許說:「明年這時候我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接著在【加4:24】,保羅說了一句很重要的話,他說:「這都是比方。」比方的意思就是說這並不是創世記裡面有關這兩個女人和這兩個兒子所記載的聖經本身的含義,乃是保羅用這個聖經拿來作比方的。當用它作比方、作寓意的時候,意思是讓我們借著這個事情來了解那屬靈的奧秘。但並不是說夏甲就是律法,以實瑪利就是律法之子,而是說借著夏甲和以實瑪利,讓我們了解了以實瑪利是按著血氣生的。
既然這都是比方,我們首先應該知道,只是保羅借著這兩個女人和這兩個兒子來講那屬靈的事。【加4:24】:「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於西奈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保羅就拿夏甲打比方,好比她就是神在西奈山所立的約,也就是把律法賜給以色列人。
25節說:「這夏甲二字是指著阿拉伯的西奈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用夏甲來比方神在西奈山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就是摩西之約或者說律法之約,以此作比方,就可以讓我們了解到耶路撒冷以及猶太人、法利賽人,他們都是願意活在律法之下的人,他們都是願意作律法的奴僕的人。所以說夏甲二字乃是指著阿拉伯的西奈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但是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這是誰呢?就是由撒拉所預表的。
保羅在這裡也引用了【賽54:1】說:「因為經上記著:『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
保羅引用了這個經文,就是清楚地告訴我們說,撒拉乃是預表著神的教會,而撒拉所生的以撒就是應許之子。意思就是告訴我們說,永生神教會裡面的真正的重生得救的屬於神的兒女,都可以被稱作是像以撒一樣,應許給撒拉所生的。
這樣就讓我們看到在神的教會裡面就有兩種人,一種人就像夏甲所生的以實瑪利,一種就像是撒拉所生的以撒。因為以實瑪利和以撒都是受了割禮成為神的約民,雖然在這外在的形式上都受了割禮的記號,也就是在有形教會裡面來看,同屬於一個有形教會。但就其本質而言,一個是律法之子,一個是應許之子。
也就是說以實瑪利按照律法來講,毫無疑問他就是亞伯拉罕的兒子,他是合法的亞伯拉罕的長子,以撒卻是上帝應許給亞伯拉罕的。如果按律法來看,以撒他算不上是長子,但是他卻是應許之子。
【加4:29】說:「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就表明在神的有形教會裡有兩種基督徒,一種本質上來講與以實瑪利同類,乃是律法之子,是願意活在律法之下,作律法之奴僕的人。一種是上帝的應許之子,是靠著恩典而活的人。
那願意作律法之奴僕的人也就是屬血氣的,而那些願意靠著主的恩典而活的人,乃是按照聖靈生的,也就是由聖靈重生得救的真正的屬靈的人。如何來分辨這兩種人呢?【加4:29】說:「當時那按照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可以說這也是一個記號,也就是在現今的有形教會裡,你是逼迫人的,還是被逼迫的?如果你常常逼迫人,這就證明你是那按著血氣生的。如果你是被逼迫的,那說明你是按著聖靈生的。
接著保羅在30節說:「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是說:『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
保羅在【加4:22-31】的這一段聖經,就很清楚地解釋了【創21:9-21】,因為在這裡讓我們看到了以撒斷奶的那一天,亞伯拉罕為他擺設豐盛的筵席。可是接下來第9節:「當時撒拉看見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戲笑。」
這一個「戲笑」也可以被理解為是嘲笑、嫉妒,不見得他會用各種的手段、動粗,但是從撒拉這一位作母親的完全看得出,夏甲甚至包含著以實瑪利對待孩子的態度,就能夠反映出他們是充滿著嘲笑與嫉妒。
而這一個舉動就被保羅在【加4:29】說:「當時那按照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如此看來,那真正的逼迫並不一定是指著不讓聚會,被抓、被打,為著宗教的信仰受外邦人的迫害,並不一定總是指著這個意思。逼迫也指著在教內,也就是屬血氣的人經常毀謗、諷刺、侮辱、譏笑這些屬靈的人,教內的逼迫遠遠大於教外的逼迫。
正如主耶穌所說的:「你的仇敵就是家裡的人。」從應許之子以撒身上,我們就可以看到那真正逼迫他的竟然是同父異母的兄弟,或者還有夏甲。因此撒拉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從撒拉的這幾句話,看上去似乎是非常的過分。如果我們站在一個屬世的家庭中,看到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大家一定會覺得這個女人所做的太過分。過去是你的主意,讓夏家與亞伯拉罕同房,替你生兒子。
前面在16章,夏甲因為懷孕就小看她的主母,那時撒拉就因為夏家小看她,就在亞伯拉罕面前訴苦,亞伯拉罕說:「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隨意待她。」【創16:6】記載說:「撒來苦待她,她就從撒萊面前逃走了。」
雖然夏甲有錯,小看她的主母,但是我們也看到了撒萊苦待她,甚至使夏甲都不敢繼續呆在那個家裡,竟然從撒萊面前逃走了,這說明撒萊苦待她並不是一般的苦待。雖然上帝把夏甲從曠野召回來,可如今因著夏甲嘲笑、嫉妒以撒,撒拉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個使女和他的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
如果站在一個屬世的家庭中來看,撒拉所做的也非常讓人難以理解,會讓我們感覺到撒拉所做的似乎有一些過分,尤其是給亞伯拉罕出了一個很大的難題。
所以【創21:11】:「亞伯拉罕因他兒子的緣故就很憂愁。」因為他過去一直把這個兒子當作是繼承自己產業的唯一的繼承人,並且在他面前已經長大,成長到十六七歲的一個小夥子。而在這個時候,竟然要把這孩子和他母親從家裡面驅逐出去,這對亞伯拉罕來講是不是一件很難的事情。
所以【創21:11-12】,亞伯拉罕因他兒子的緣故就很憂愁,神對亞伯拉罕說:「你不必為這童子和你的使女憂愁,凡撒拉對你說的話,你都該聽從,因為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就當亞伯拉罕左右為難,不知道該怎麼辦的時候,神如此的對他說:「不必為這童子和你的使女憂愁,凡撒拉對你說的話,你都該聽從,因為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既然神都這麼說,因此亞伯拉罕也就只能順服神而如此行。
從這件事情當中再一次看到了亞伯拉罕他惟獨遵行神的旨意,惟獨順從神的命令。作為信心之父亞伯拉罕來講,為了順從神的旨意,遵從神的命令,實際上他在生活當中是犧牲了自己許多的想法,在肉體方面克服著許多的軟弱、憂傷與痛苦,但是他的信心乃是即便失去很多,惟獨遵行神的旨意,惟獨遵行神的命令,這就是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給我們所作的榜樣。
不過在【創21:13】,神也安慰亞伯拉罕說:「至於使女的兒子,我也必使他的後裔成立一國,因為他是你所生的。」表明上帝為了紀念亞伯拉罕,也賜福使女夏甲以及以實瑪利,正如在前面神紀念亞伯拉罕,在傾覆之城搭救了羅得一樣。
第三個重點就是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立約,這是【創21:22-34】。在上一章我們知道亞伯拉罕因著撒拉,與亞比米勒已經有過交情,並且因著亞比米勒知道亞伯拉罕是先知,因此我們也就推測出亞伯拉罕一定給亞比米勒講了他從吾珥來到迦南的歷史,以及神對他的呼召和應許,甚至他也有可能跟他講了有關對那一位救主女人後裔的盼望。
所以說亞伯拉罕應該是已經向亞比米勒傳了福音,也許正是因為亞比米勒了解了神與亞伯拉罕同在,神要賜福亞伯拉罕,神要把迦南地最終賜給亞伯拉罕。所以亞比米勒一定是完全相信亞伯拉罕對他所傳講的。
所以在22節,到那個時候,亞比米勒就同他的軍長非各對亞伯拉罕說:「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我願你如今在這裡指著神對我起誓,不要欺負我與我的兒子、並我的子孫,我怎樣厚待了你,你也要照樣厚待我與你所寄居這地的民。」亞伯拉罕說:「我情願起誓。」
所以就這樣,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在別是巴立約。在【創21:23】,亞伯拉罕在別是巴栽上一棵垂絲柳樹,又在那裡求告耶和華永生神的名。
在創世記裡面,論到神有多個名字,【創14:18】論到麥基洗德的時候,說他是「至高神」的祭司。在上一次夏甲從她主母撒拉面前逃走,她在曠野遇到了那一位神,是「看顧人的神」。【創17:1】,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時候,稱「全能的神」。這裡又說求告「耶和華永生神」。後面【創33:20】說是「以色列的神」,以及【創35:7】說是「伯特利的神」。
所以不論是至高神,還是看顧人的神,還是全能的神,還是永生神,或者是以色列的神、伯特利的神,都是向我們啟示了,這一位神乃是那一位全能的創造者,也就是創世記1-2章那一位創造宇宙萬物的神,就是那一位神在不斷地把祂自己啟示給祂的選民,就是那一位神在創世記當中逐漸逐漸地將自己顯明出來。
所以在創世記裡面,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我們信仰的列祖們,其實對神的認識雖然名稱很多,乃是讓我們認識到這一位創造宇宙萬物的上帝乃是有著這樣豐富的榮耀。
當這樣稱呼的時候,他們總是在把創世記1-2章創造天地的神,與在歷史中不斷地向他們顯現與他們同在的神聯繫在一起,知道是那一位創造宇宙萬物的神與他們同在。所以他們所仰望、所依靠的上帝,乃是那一位起初創造天地的耶和華。
如果用我們第一天的讀經所了解到的,其實就是後來我們所知道的為我們捨命流血,定十字架的主耶穌基督。因為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萬物是借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借著祂造的。所以我們應該知道,這裡提到這麼多的名稱的神,都是指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講的。
我們來一起禱告:「愛我們的天父,我們滿心感謝你!感謝你借著你的愛子耶穌基督創造天地,我們也感謝你,借著你的愛子耶穌基督不斷地來把你自己啟示給我們的信心之父亞伯拉罕,以及我們信仰的列祖們。也感謝你差遣你的愛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為我們捨命流血,拯救我們,使我們今天能夠借著祂被你收納,成為你的兒女,借著主耶穌基督讓我們成為你的子民。我們何等的感恩,懇求你在我們這三年閱讀聖經的時候,求你借著聖經對我們說話,也求你借著聖經把你自己啟示給我們,讓我們在讀聖經的時候,能夠透過聖經越來越清楚地認識你是何等的愛我們,也願你的愛激勵我們,能夠成為一個為愛你而愛人如己的人。這樣禱告,奉靠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明日讀經計劃:創世記22章。
弟兄姊妹,我們明天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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