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這次給大家分析的案例非常具有代表性,是我們大家都非常熟悉也比較容易忽視的問題,但是後果同樣非常嚴重。
小峰是一名公司的業務骨幹,負責一個區的公司業務拓展和維護,這次像往常一樣要去市裡的總公司送材料。
因為是自己開車,之前他不知道還有拼車群,前幾天朋友剛把他拉了進去,所以他也想和朋友一樣可以順路捎兩個人,這樣一來一回四個人150元車費,不僅油錢出來了,還能剩了幾十塊錢買煙。
前一天晚上,他就在群裡發了信息,說明天去市裡可以捎人,有同行的可以聯繫他,也留了號碼。過了一會,正好有一個人聯繫他,說是去市裡採購,於是他們約定了第二天的時間地點,一起出發。
雖然只拉了一個人,但小峰一路還是挺高興,心想以後有的是機會。結果到達目的地的路口,同行人員付完錢後,他被正在檢查的交通執法人員攔下來了。因為像他這種情況很常見,私家車拉人賺錢,正是非法營運打擊的重點對象之一。
接下來就是一系列的簡單調查和取證,知道結果後小峰徹底傻了,因為像他這種非法營運的情況按照《道路運輸條例》第63條規定,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因為他是第一次,且態度較好,所以按照最低標準處罰,罰款3萬元。
因為一個拼車群,賺了35塊錢,卻賠上了3萬塊,悔之晚矣。
知識講解
通過這個真實案例,我再給大家普及幾點相關知識:
1、我們常見的拼車群、順風車群等,說白了都是屬於非法營運的典型,本質上就是黑車,是執法部門重點打擊的對象之一。
2、網約車平臺的順風車各個地區執法標準不一樣,有的不再進行處罰,有的正常處罰;但就普遍情況而言,即使是通過網約車平臺接單的順風車,因為司機和車都沒有合法證件,所以也是屬於非法營運,照樣會被處罰。
3、出於環保等因素的影響,我們國家鼓勵私家車「合乘」,也就是平攤油費,像一起上下班這種,但是國家並沒有說鼓勵車主收取比同路程車票還貴的車費,超出了範圍也是具有營利性質的,也會按照非法營運處理。
4、非法網約車、黑車、聊天群拼車、順風車等都是具有主觀意識的營利行為,所以都會按照《道路運輸條例》第63條規定處罰,罰款金額很高。
5、執法部門之所以打擊非法營運的各種類型,就是為了保障合法客車、合法計程車、合法網約車等車主們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客運市場秩序。想像一下,如果你是合法計程車,周圍整天都是私家車搶你的活,原先你一天賺400元,現在只能賺100元,不讓你賺錢了,你樂意嗎?
6、對於打擊非法營運,很多人表示不理解,認為不就是拉個人收點油錢嗎,還咋了?這是典型的不懂法思想,因為非法營運是很嚴重的違法行為,輕則罰款,重則是要量刑的。
所以,通過上面的案例相信很多人看了之後會恍然大悟,原來這些行為都是不被允許的。現實中的確很多人和案例中的小峰一樣,認為這個沒事,但其實是違法行為,大家一定要注意了,切忌貪小便宜,否則可能吃大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