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微信公號改版不按時間流推送,很多哲友可能無法在第一時間讀到哲學門文章。為及時看到新推文,可將哲學門「設為星標」。
長按二維碼關注
維根斯坦關於
唯我論和私人語言論述的聯繫
戴維·佩爾斯 徐友漁譯
作者簡介:戴維·佩爾斯 〔英〕
人大複印:《外國哲學與哲學史》1995 年 12 期
原發期刊:《社會科學戰線》1995 年第 03 期 第 26-31 頁
我將在後面盡力說明,維根斯坦在這七年期間發揮了這種類型的論證。我把這稱為「反對基於自我的唯我論的內部論證」。當然,這是一種歸謬法,大意是,在這樣表述的唯我論中,主體表達他的主張用的是這樣的言詞,如果他的主張為真他是不能使用的。
與此同時,維根斯坦怎麼看更為人們所熟知的那種唯我論,即建基於感覺預料之上的唯我論呢?我將盡力說明,他在這方面也從「外部論證」出發,這種論證攻擊了把感覺預料說成一種範疇的作法。如果唯我論者以經驗主義的方式把感覺預料說成是感官知覺或感覺印象,他將暗中依賴物理世界,他的主張將自相矛盾。因為感覺的本質在於它們處於我們的身體之中,而印象的本質在於,它們是與物理實在截然不同的。唯我論者怎麼能夠繼續否定物理世界呢?
也許,在維根斯坦看來,唯我論者所面臨的二難推理的另一枝似乎要容易對付一些:即把感覺預料說成是直接知道的對象。但不幸的是,「直接知道」這個短語並不是有充足的特定含義的,因為它也把所指對象當成物理世界中的東西。如果他把這種直接知道說成他指的是「直接知道感覺預料」,以圖應付目前的困難,他仍然是在他以往那個小圈子中活動。另一方面,如果他希望把對象範疇說成僅僅是與說「這些現象」時所指的那樣,他就不會成功,因為這個短語在本體論方面是沒有偏向的。
這就是反對基於感覺預料的唯我論的外部論證。但是,維根斯坦還有兩個可用來達到這一目的的內部論證。首先,他可以修改他以前反對基於自我的唯我論內部論證:他可以主張,使用指示詞來確定感覺預料範疇是不合法的,因為這首先預設了在唯我論者的私人世界中不再滿足的條件。第二,對於唯我論者要說明各類感覺預料而非它們的共同範疇的企圖,他還有另一種內在的論證。根據這種論證(現在以「私人語言的論證」而著稱),若唯我論者挑出一些特定的感覺預料來確認其範疇,這是不夠的──他還必須規定哪些感覺預料屬於哪種類型。但是他做不到這一點,因為區分正確規定和錯誤規定的唯一標準要依賴於公共世界。
我不想多談反對基於自我的唯我論的外部論證。就這種論證的作用而言,它是有效的,在我現在所論述的七年期間,這論證沒有得到進一步的發揮。在此期間,它的作用是成為其他三種論證的生長點。因此,現在我從反對基於自我的唯我論的內在論證出發來考察它們。
正確評價對這種論證的需要的最好方法是看看羅素對於自我的論述,他是在與維根斯坦寫《邏輯哲學論》的同時所寫的書中提出這種論述的,在後來發表的論文《論親知的性質》(On the Nature of Acquaintance)中,羅素麵臨著這樣的困難:若要把「我」定義為「在知道我所知的東西中的主項」,這就是循環的,他的解決辦法是,把「我」定義為「注意著這個的主體」,在這裡,「這個」被當作某種感覺予料的邏輯專名。②
我們在這裡看到了一種明顯的企圖,要用指示詞來內在地確定自我,這將把基於自我的唯我論從維根斯坦後來在他的二難推理的第二部分中所攻擊的循環和空洞中拯救出來。問題在於唯我論者是否能夠在他的私人世界中這樣使用指示詞。我可以指我所在的房間中的那些對象,但我能夠指視覺房間中的對象嗎?③
在繼續討論之前,有必要區分維根斯坦批評「內指(inward pointing)」的兩個方面。第一,眾所周知的是,他批評這種主張:為了確定一個一般語詞的意義而指向一個樣本是有決定性作用的。他認為,不管這個方法可能會多有用處,它本身並不完備。因為總有各種各樣的方式從樣本轉移到其他情況,在每一種情況下,對語詞都會產生不同的意義。這種論證既適用於內指,又適用於外指,但它對內指產生最大的作用。因為我所列舉的第四項論證,即「私人語言論證」的主張是這樣的:任何局限於自己心靈的人都不會有任何標準來識別正確的由彼及此的方法。
這種論證後來成為眾所周知的,這就使得維根斯坦對於「內指」的這方面批評對於學習他後期哲學的人是耳熟能詳了。不那麼為人所知的是,這批評還有另一個方面,它針對唯我論者關於向個別的東西而非某些類別東西「內指」的假定。這就是我所謂的「反對基於自我的唯我論的內在論證」的批評路線。
維根斯坦主張,唯我論者的「內指」未能獲得在他的理論中它所需要的選擇性。我現在想從他這一時期的著作中引證一些話來說明這種批評的要旨。
維根斯坦在《褐皮書》(1934-5)中考察了這種情況,哲學家可能「凝視某個對象並說『我看見了這個』而維持一種特定的視覺印象」:
但是,在我們的句子中,「我看見了這幾個字是多餘的。我並不想告訴自己,是我看見了這個,而不是我看見了它。或者可以這樣說,我看不見這個,這是不可能的。這和下列說法是一樣的:我不能用視覺中的手來給自己指示我所見的東西;因為這手並不指示我所見的東西,而是我所見東西的一部分。④
他然後把論述從個別的印象轉向其顏色,並說:
似乎是句子標示了我所看見的特定的顏色;似乎是它把顏色呈現給我。
我所看見的顏色似乎是自己的描述。
因為,用我的指頭來指是徒勞無益的(此外,看並不是指,對我來說,看不表示意味著把一個方向與其他方向區別開來的那個方向)。⑤
在《藍皮書》(1933-4)中還有一段話,說明了選擇的失敗,這未能獲得使「內指」個別對象成為徒勞無益的:
當指著我所見之物說「我看見了這個」或「這個被看見了」是有意義的時候,指著某個我未看見的東西說「我看見了這個」或「這個被看見了」也是有意義的。在我作出唯我論的陳述時,我是在指著什麼,但因為我把指和被指的東西密不可分地聯繫在一起,我使指的動作失去了它的意義。這相當於我用各種齒輪等東西製成一座鐘,到最後把刻度盤緊壓在指針上,使它圍著指針轉。這麼一來,唯我論者所說的「只有這個是真正被看見的」使我們想起了同語反覆。⑥
同樣的批評,即「內指」不是有選擇力的,以及同樣的說明,也可以在摩爾的筆記,即「維根斯坦在1930-33年的講演」中亦能見到。⑦
必須注意,上述批評不是針對下列主張的:我能夠將選擇的注意集中於我的意識域中的一件事情上,而讓其他東西褪隱。這種說法顯然不錯,儘管這並不完全像指向。維根斯坦在這些文字中所攻擊的是這種見解:我可以使用「內指」來把我目前意識域中的任何東西從某個更大的背景中挑選出來。
他的這種主張是對《邏輯哲學論》中下列說法的發揮:
因此我們不能在邏輯中說「在世界上有這個東西,以及這個東西,但沒有那個東西。」⑧從他現在的推導可知,如果我不能說這個,我甚至不能說,在我私人的小天地中有這個,除非用了指示詞,在其中以其他東西為背景挑選出一件東西。不能夠把指示詞用來從事物的某個更大集合中挑出每一個東西,而唯我論者則想這樣來使用指示詞。
這種論證是簡單的,它針對下列基於自我的唯我論者的主張:他可以根本不求助於公共世界而避免循環論證和隨之而來的內容空洞:指示詞似乎給了他這種便宜,但實際上它們並非如此。這是對羅素在「論親知」中企圖避免循環的直接反應。⑨
這簡單的批評中包含有某些對於有效指示所要求的能力的重要暗示。似乎有兩項要求:它應該是從一種可確定的基礎中做出來,這基礎應該是活動的。
考慮這兩項要求的第一條。用作內指的基礎必須是在心靈中直接知其精神環境的可辨識的主體。但在《哲學研究》中我們又讀到:
……視覺空間不能有任何擁有者。⑩
他曾在《邏輯哲學論》中說過十分類似的話:
如果我寫一本名叫「我所發現的世界」的書……只有主體是不能在那本書中提到的。
……你會說這完全像眼睛和視野的情況。但你確實看不見眼睛。
視野中沒有任何東西讓你推斷出它是由眼睛看見的。(11)
休謨也曾注意到了自我的這種難以捉摸的性質,這種性質是很容易遭到誤解的。不可能得到自我的印象,這當然不是偶然的。也不是僅僅因為下列任意的公理就使得這成為必然不可能:所有的意識主體決不能形成它自己的對象。為什麼不能如此?需要說出一個理由,維根斯坦在他討論「幾何之眼」和物理之眼時充分發揮的理由是這樣的:如果你認為你有你的全部意識的主體的內在印象,你做不出任何實驗來證實這確實是關於那個主體的印象。物理之眼是可辨別的對象,它的作用是可以證實的,因為可以閉上這眼以消除視覺,以及睜開這眼以恢復視覺。但是心靈完全不包含檢查內在感覺對象的功能的有關實驗所需的能力。
在《藍皮書》中所引段落中所強調的第二個要求是,指示所據以作出的可確認的基礎應該是活動的。鐘的指針從刻在鐘面上的這一小時走向另一個小時,以此來指示時間,告訴我們現在是三點而不是兩點。這是時鐘傳遞具有實質性內容的信息的唯一方式。同樣,我可以在我的物理環境中走動,指示這一個,而非那一個物體。但是,即使我的自我是可以確立的,它也不能在其精神的環境中作出類似的事情。認為指示的這個特徵可以存在於精神世界純屬異想天開。
關於反對基於自我的唯我論的內在論證,我所說的就是這些。使這類唯我論有說服力的是它引人注目地、但並非完全依賴於內在精神世界。我確實能夠在我的心靈中挑選出一些東西來,而毋需老是從物理角度核查我自己的同一性,甚至毋需找到一個固定的基礎,例如自我。不過,這並沒有,也不能算成是完全獨立於物理世界。
我所列舉的第三種論證,即對於基於感覺預料的唯我論的外部批評,是另一個題目。透徹地論述這個問題需要確定維根斯坦是什麼時候傾向於現象主義的。要確定他所考慮的現象主義是哪一種,還要估計他與現象主義接近到哪種程度。在這麼廣泛的論域中,我只能談幾點看法,但我希望這足以確定他的思想發展的主要路線。
我要談的第一點是,存在著不同的標準,既可把「現象」含混地說成是在實際語言中互相關聯著的東西,也可以把現象具體說成是感覺或者感官印象。用第一種方法來談現象的現象主義者在把世界局限於現象時,不會劃出清晰的界限,而經典的現象主義者在把世界局限於以經驗主義方式來說明的感覺預料時,會作出鮮明得多的主張。
但是,經典的現象論者關於他的私人小天地的說法容易遭到十分類似於反對基於自我的唯我論的外在論證那樣的批評。對感覺預料作經驗主義的說明要求現象主義者一開始就要把立場站到物理世界中。那他怎麼能說明感覺和感官印象是什麼呢?顯然,這種態度與他接著要作出的說明是不相容的。
因此,經典的現象主義者被迫退到了二難推理的另一枝:他必須嘗試對感覺預料給出一種純粹內在的說明。但是,他的一切努力都註定了有循環和空洞的弊病。其原因是簡單的:我們有很多表示知覺或知道的動詞,但他用來確定感覺預料的任何一個這類動詞或動詞詞組成將把物理事物當成自己的對象。因此,他將不得不對它加上一些人為的限制──他所考慮的是,在它的用法中,感覺預料就是對象。但這樣做是循環的,因此它就使他的對它的內容的論斷的限制性描述喪失殆盡。
我所謂的「反對基於感覺預料的唯我論的外部論證」正是這種對於經典現象主義的批評。在這七年期間維根斯坦的各種著述中都可以看到這種主張。下面就是一些例子:
哲學家認為,說存在感覺預料是一種哲學觀點或信念。但是,說我相信存在著感覺預料就等於是說我相信當一個對象並不在我眼前時它可以顯現在我眼前……非常奇怪的是,使用這種新的表達方式誘使人們錯誤地認為他們已經發現了新的實體,世界結構中的新元素……(12)這段文字開頭說明了為什麼古典的現象論者在引入感覺預料時必須站在物理世界立場上的理由,然後批評他誤解了自己的立場,認為這些感覺預料是一種新的對象。當然,正是這種想法使得他認為,他把這些對象用作為在他的微觀世界中建立一套私人語言的獨立基礎,而根據第四種論證,這一點他是不能做到的。但是,在1934年,維根斯坦還沒有走到這一步。在《藍皮書》中,在這些意見的前後是在討論哲學家們逐漸接受基於唯我論的感覺預料的途徑:當他們引入感覺預料時他們依賴物理世界,但他們構思的理論卻排除了這種依賴性。
當我把這種論證當作是與在《筆記》和《邏輯哲學論》中已經得到發揮的反對基於自我的唯我論的外部證論密切相關的論證時,我並不僅僅是推測。維根斯坦《藍皮書》中稍微前面一點的段落中──他在其中考察了物理之眼和幾何之眼的區別──說明了這種關係:
「幾何之眼」這個詞的語法與「物理之眼」這個詞的語法之間的關係和表達式「一棵樹的視覺預料」的語法與表達式「物理的樹」的語法的關係是一樣的。在這兩種情況下,說「它們是不同種類的對象」會把每一件事情都混淆起來;因為,如果有人說感覺預料是一種與物理對象不同種類的對象,他就是誤解了「種類」一詞的語法,就像如果有人說數和數詞是不同種類的對象則誤理了「種類」一詞的語法一樣。(13)維根斯坦在《關於私人經驗和感覺預料講演的筆記》中極為詳細地說明了他對基於自我的唯我論的批評和他對基於感覺預料的唯我論的批評之間的聯繫,但他的看法與他的第二種和第四種論證有更多的關係。不過,根據從《藍皮書》中引證的兩段話,可以得出一點肯定的結論:維根斯坦在提出他的第四項論證之前,已經有了反對基於感覺預料的唯我論的外部論證。因此,如果他曾需要擺脫那種理論,這也不必等到1936年他提出第四項論證的時候。
反對基於感覺預料的唯我論的論證利用了經典現象主義中的一種不協調。一方面,這個理論想把感覺預料當作世界的最終界線,但另一方面,它又想以經驗主義的方式把感覺預料說成是依賴於來自物理世界的知覺輸入的路線的事物。但是,現象主義者不能同時以這兩種方式來得到這理論。
我所列舉的第四項論證是反對基於感覺預料的唯我論的內在論證,它作為「私人語言的論證」而更為人們所知。我現在不對它進行分析,但我或許可以簡略地談談它。
主要想法是,存在著不能由指示詞加以彌補的不足。在基於自我的唯我論中,缺陷在於沒有不引起循環論證的確定唯我論者的自我的方法,論證是這樣說的:這一點不能靠引入指示詞以分辨出他的感覺預料,而把他的自我確認為這些感覺預料對之呈現的東西而得到彌補。在基於感覺預料的唯我論中,有雙重缺陷。第一,維根斯坦提出了一個過渡性的論點:把唯我論建基於感覺預料的哲學家需要非循環地確認這些感覺預料,但他做不到這一點,而這也不能靠指示詞來補救。這正是反對基於自我的唯我論的內在論證的另一個方面。第二,當唯我論者試圖確定他的感覺預料的類別而非它們的一般範疇時,他不會有非循環的方式來做到這一點──某類感覺只是使它感覺到為那一類的感覺──指示詞也不能使他擺脫這種困難。在這兩種情況下,唯一的補救辦法是求助於物理世界。這就說明了這個著名的論證在維根斯坦哲學的發展中佔有什麼地位。
注釋:
①《哲學評論》,第77卷,第3期,1968年7月,第275-320頁。
②⑨R·C·馬希編:《邏輯和知識》,阿蘭和尤溫出版社,1956年,第168頁。
③⑩維根斯坦《哲學研究》第一卷,第398節。
④⑤⑥(12)(13)《蘭皮書和褐皮書》,伯蘭克威爾出版社,1958年,第175頁,第175頁,第71頁,第70頁,第64頁。參見安尼斯·安布羅斯編,伯克蘭威爾書店1979年出版的《維根斯坦1932-1935年在劍橋大學的講演》,第128頁:「關於感覺預料問題存在著一種根本性混淆,即把語法問題和自然科學的問題混同起來」。
⑦《精神》第64卷,253期,1955年一月號,第14-15頁。
⑧(11)維根斯坦:《邏輯哲學論》第2版,第5.61節,第5.631-5.633節。
*
作者為英國哲學家,牛津大學教授,發表研究維根斯坦的專著多部,這是他為本刊寄來的專稿。作者對於維根斯坦前後觀點的聯繫有獨到的研究,他認為維氏《邏輯哲學論》中對於唯我論的闡述,與《哲學研究》中的心靈哲學有一脈相承之處,本文扼要地說明了這種觀點。
長按二維碼關注【哲學門】
長按二維碼關注【哲學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