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泰康人壽)宣布:公司根據銀保監會文件精神,針對《泰康惠健康重大疾病保險》等六款產品的保險責任進行擴展,以助力抗擊新冠病毒疫情,為廣大客戶帶來更全面保障。這一舉措旨在更好地為廣大客戶提供保障,體現保險行業的愛與責任。
本次進行了責任擴展的產品共計六款:泰康惠健康重大疾病保險、泰康健康百分百D款重大疾病保險、泰康附加康惠一生重大疾病保險、泰康附加康護一生重大疾病保險、泰康附加健康人生E款重大疾病保險、泰康附加健康人生D款重大疾病保險。
以上產品自合同生效日(或最後復效日)起,被保險人經醫院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且臨床分型為重型或者危重型的(釋義見文尾),泰康人壽將按保險合同上載明的基本保險金額的30%額外給付保險金,原保險責任不變。
針對進行了責任擴展的六款產品,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在合同生效日(或最後復效日)之前,被保險人已經確診或者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不屬於保險責任擴展的範圍;對適用產品不因保險責任擴展而上浮費率,且對該產品保險責任擴展前的老客戶實行統一的理賠標準。合同生效(或最後復效)後且保險責任擴展有效期結束之前,被保險人經醫院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無等待期。
對於六款擴展了新冠病毒保險責任的產品,如客戶有任何疑問,皆可以聯繫相關保單服務人員或者撥打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95522詳細諮詢。
釋義:
新型冠狀病毒是指世界衛生組織(WHO)命名的「2019新型冠狀病毒」(簡稱:2019-nCoV),感染新型冠狀病毒須由國家衛生行政機關指定的醫院或者國家正式衛生檢疫機構確診。
臨床分型根據國衛辦醫函[2020]117號《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五版 修正版)的通知》(若有更新,以最新版為準)確定的臨床分型。其中「重型」以及「危重型」的定義如下:
1. 重型:符合以下任何一條:
a) 呼吸窘迫,RR≥30次/分;
b) 靜息狀態下,指氧飽和度≤93%;
c) 動脈血氧分壓(PaO2)/吸氧濃度(FiO2)≤300mmHg(1mmHg=0.133kPa)。
2. 危重型:符合以下情況之一者:
a) 出現呼吸衰竭,且需要機械通氣;
b) 出現休克;
c) 合併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監護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