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辛無極 | 轉載自: 決策(ID: juece2015),原標題:《你的善良,要有邊界》
江歌案宣判了,陳世峰被判20年。一篇主題為「寧可得罪君子,不能得罪小人」的文章刷屏了。《芳華》熱映,「人不能太善良」及「不管世界絕望到什麼程度,我們都要做善良的事」這截然相反的兩個觀點同時被熱轉。
江歌為了幫助劉鑫,對陳世峰的戒備心不足,慘遭不幸。
《芳華》中的劉峰熱心助人,卻經歷種種坎坷。而劇中的林丁丁、陳燦等自私自利的反而生活順暢。
人要不要善良?為什麼好人難長命、壞人得百年?善良究竟要到什麼程度才能利人不損己得剛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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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孟子說,人性善。荀子說,人性惡。性善、性惡論一直爭執不下。傅佩榮解釋為,人性善的意思不是說人性本善,而是說人性是向善的。絕大多數人的人性也是如此,有憐憫心、關愛心,從小接受的教育也是做個善良的人、做善良的事情。
然而,現實中,善良是柄雙刃劍。
決策讀者群中,讀友CC徵詢大家建議:她的腰傷犯了,痛得翻身都困難,但趕上丈夫的妹妹要結婚。如果去參加婚禮,就必須來回坐八個小時長途車,還不考慮婚禮上的忙碌勞累,腰痛肯定會惡化,回來後就要請假養腰傷。不去呢,又怕婆家人不開心。
讀友們意見分為兩派,一派認為應該去,維繫婆家關係就是維護婚姻,這麼大的事情不去意味著和婆家「宣戰」,等著鬧掰吧。一派認為不用去,養傷要緊。
我基本贊同後者,建議CC,和丈夫好好溝通,使他認識到妻子的健康經不起這一番勞累,讓丈夫支持自己,並去和婆家解釋。
原因有兩點:第一,婚姻在於經營,而不是一味的付出。夫妻之間及時、有效溝通就是經營婚姻的一種方式。以CC的腰傷狀態,在婚禮現場也很難表現得多麼勤快、出色。如果丈夫不了解妻子的身體狀況,即使妻子去了婚禮現場,可能還會因為妻子表現得不夠積極而責怪妻子。那麼,CC就算對自己毫不吝惜地硬撐著去參加婚禮、付出了,仍然得不到好結果,反而還產生矛盾。
第二,如果自己不照顧自己,還能指望誰來照顧自己?許多患過腰傷的人都懂得腰傷的痛苦。前幾個月,我的腰肌突然劇烈疼痛,兩三天生活都接近不能自理,躺臥都需要人扶,因此等緩和之後,我非常注意,堅決希望不要噩夢重來。大夫說,這還只是肌肉偶然異常,不是什麼大病,倘若腰椎病變,那才麻煩。腰傷很難去根兒,犯得越多,越嚴重。對CC來說,她才三十幾歲,後面的路還長著呢。
小姑子的婚禮固然重要,不過畢竟是別人的婚禮,而腰是自己的,痛苦和後患只有自己來承受。至於有的讀友擔心,如果CC不去,就會影響夫妻感情,那麼我只能說,這的感情不要也罷。作為丈夫,假若在了解了妻子的病情後,對妻子不關心、不愛護,為了「面子」犧牲妻子的健康,這樣的「愛」也不值得去珍惜。
善良,首先要會保護自己。連迂腐的東郭先生都明白,不能因為狼說餓了,就讓狼把自己吃了。
02
善良是有邊界的。逾越了人際邊界強行施與的善良是他人的負擔。
學妹訴苦說,她媽媽以她大齡單身、自己租房子為由,一定要從老家趕來照顧她的生活。而她媽媽的照顧就是每天過問她的日常交往和工作,對她每一個接聽的電話發表評論和建議,指導她穿著打扮,安排她一日三餐,規定作息時間。結果就是她不能晚回家,不能熬夜,不能睡懶覺,不能和沒有戀愛可能性的人去吃飯,更別說去酒吧。如果敢喝酒(之前發生過),她媽媽直接大嘴巴抽,認為她不學好。
這是一位退休無事後、甘願「犧牲」自己跳廣場舞、搓麻將的愛意滿滿的媽媽對年過30的女兒的無微不至的關心。
決策的一位讀者曾就老年人幫忙帶孩子的文章留言說,有些小家庭中,其實並不歡迎老人的援手,而老人偏偏要來「奉獻」。她婆婆寡居,他們結婚時,婆婆就強行搬來同住,連蜜月都是三人一起度的。現在孩子好幾歲了,婆婆就沒打算離開。
這些婆婆、媽媽們的善意太濃,忽視了與成年兒女彼此的界限,好心沒有獲得好的結果。
前幾天我去朋友家做客,也遇到一個好心辦壞事的。大家吃吃喝喝時,有個小男孩要喝可樂。他媽媽不讓,說這是家裡的規矩,出來做客也不能違反。小男孩雖然同意了,可是有點唧唧歪歪,很不甘心。
趁著他媽媽離開餐桌時,有個大姐就招呼孩子過來,開了罐可樂倒在杯子裡,給孩子喝,還說,「寶兒,怪可憐的,連口可樂也不讓喝。來,趁著媽媽沒在,趕緊喝兩口。」孩子媽媽回來時,正看到孩子抱著杯子喝呢,很不樂意,問孩子說,「你是不是在喝可樂?」那位大姐搶著說,「沒有,是果汁,我倒的。」他媽媽不信,又問了孩子一遍,孩子還真棒,沒有撒謊,承認是可樂。
孩子媽媽涵養不錯,讓孩子把杯子放下,沒再說什麼。連看都沒再看那位大姐,悶頭吃飯。吃完飯說家裡有事兒,就帶著孩子先走了。
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規矩,旁人無權根據一時一事就妄下評判,還野蠻幹涉,更不該慫恿孩子撒謊。甲之蜜糖乙之砒霜。大姐可能不在乎自己的孩子喝可樂,但是不能去介入其他父母對孩子喝可樂的管理。
在我們周圍,以「我都是為你好」而越界幹涉別人生活的例子不勝枚舉。由衷希望這些「好心人」在開口說話、伸手管事兒時,先考慮一下對方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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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善良是有尺度的。
佛家有一則《捨身飼虎》的故事。小王子摩訶薩青為了挽救一隻飢餓的老虎媽媽,故意讓老虎吃了自己,這樣虎媽媽就有了力氣和奶水去餵小老虎。小王子捨身之後,立即仙樂大震,天花亂墜,小王子也跟著升入天庭。
顯然,作為王子,從宮裡拿出些食物餵老虎更可行。作為宗教故事,它有獨特的寓意,並非號召人們都用自己的身體去當老虎的食物。現實生活中也是一樣,遇到需要幫助的人時,比直接表達善意更重要的是,考慮怎麼樣提供自己的善行效果更好。
首先是要在對方願意接受時才能施與善意。儒家講「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在現代社會中,其實還應該加一句「己所欲之,慎施於人」。美國和加拿大,有不少慈善組織為流浪漢提供食物和住所。但是前提是流浪漢肯接受。即使警察也不能強迫流浪漢入住慈善組織給予的免費房屋。事實上,確實有些流浪漢由於心理或者其他原因,寧可在露天承受氣候的不適,也不願意去睡免費的床。
在北美,當看到別人拿著大包小包,希望提供援手時,要先問問「需要幫助嗎」。否則是一種冒犯。
適當的時候提供適當的善意才是最妥當的。善意也非多多益善,要注意不要太多、不要太少。
善意不要太少比較容易理解。比如請人家去吃飯,不提倡鋪張浪費,可也要儘量招待好客人。有的人平時比較節儉,點餐時也有些吝嗇,點餐分量不夠、菜品質量也不夠好,什麼菜便宜點什麼,結果花了錢,客人還沒吃好。
善意不要太多其實也不鮮見。有的人喜歡裝成弱者,該自己做的事情不去做,希望他人替自己扛。而替那些「弱者」扛責任的人,就是給出太多的善意,很容易沾染不必要的麻煩。
比如女友和她男友分手,他們之間的糾紛應該由他們自己解決。倘若她男友太難纏,可以建議女友報警,或者讓女友躲避起來;作為朋友,可以安慰女友、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卻不要插手。因為他們之間的事情只有他們自己清楚。一個巴掌拍不響,外人很難搞清楚兩個人的關係中的疙疙瘩瘩。
善意給予太多時,還容易引發「升米恩鬥米仇」。這句俗語也被說成是「鬥米恩,擔米仇」。意思是在困難時給予別人幫助,受助者會感激,可一旦這樣的幫助形成了依賴,受助者會覺得理所當然,可能還會認為給予的不夠,或者在幫助停止時引發不滿,反而成了仇家。此類情況相信很多人都遇到過,被反目成仇後,恐怕都有一肚子苦水。
04
善良不是老好人。
《芳華》中的劉峰用田大壯的話說是:
做夢都想去上的大學,有人更需要,他便拱手相讓;戰友讓他帶去修的手錶,太過名貴沒人敢修,他便自己研究後修好了;戰友結婚,為了給他省錢,他自己買材料親手做了兩個沙發;南方的女戰友,不喜歡吃餃子,他就煮掛麵給她吃;食堂煮破沒人吃的餃子總是他主動打來吃;就連豬跑了,別人也第一時間是叫他來幫忙。 他竭盡全力地幫助所有人,大家也熱情地叫他活雷鋒。
這些幫忙中,有些是無所謂的,比如追豬、煮掛麵;有些是冒風險、應該慎重,比如修表;有些真是應該認真考慮,比如放棄上大學的機會。
做出選擇都是原因的,最根本的原因還是三觀和眼界。大學畢業的時候,我輕易放棄申請分配到部委的機會,後來當我四處求職無門、受夠了沒有北京戶口的麻煩時,才清楚地意識到當初輕易放棄的是什麼。只有在徹底思考清晰後的善良才是更有價值的善良。
善良也不是縱容溺愛、包辦代替。
有個小兄弟說,經人介紹的女友,頭一晚見面相談甚歡,第二天大早,就讓他趕緊起床,開車去她家,送她去上班。他稍稍遲疑,女友便以分手要挾。我建議他,乾脆分手,這樣的女友容易是個無止境的麻煩。
認識他之前,女友難道不是每天自己上班?為什麼有了戀人,就要戀人開車送上班呢?如果是身體不適、或有什麼緊急情況,也能理解。若僅僅是為了顯示、考驗親密關係,「聲明主權」,則大可不必。即使想抓緊一切機會多相處,至少也應該事先商量好,而非大早晨電話喊醒,要求對方立即馬上從被窩裡鑽出來當專職司機。
成年人自己去上班是種基本的自理能力。同樣的,做衛生、做飯、照顧自己的日常起居,都是自理能力。不能因為別人「善良」就推給別人。善良的人也不要因為善良,就隨便去接手這些事情。懂得區分善良的範圍,便不會產生諸如「每天幫室友打水,她從來不去打水,也不懂得謝謝我」之類的煩惱。
羅曼·羅蘭說,「行善的人應該覺得自己快樂才對。」當我們做善事而不快樂時,最好及時停下來反思一下,看看善行是否越過了應有的邊界。
辛上邪,棄商從文的博士、學者,定居加拿大後專職寫作。主張視界才是世界;提倡人生不易,要以積極的心態自娛自樂。主持公號決策(juece2015),分享經驗,為您做好選擇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