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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微博博主「石金水boy」發布的一則視頻引發了網友的熱議,視頻的拍攝手法有些粗糙,但其中的內容卻讓人不寒而慄······何詩韻律師
光速團隊核心辦案律師,一位元氣十足,行動力爆表的美女律師。
擅長領域:刑事辯護、婚姻家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等。
如果官方的說法屬實,陳某芳是流浪過來的,並且早就患有精神疾病,那麼在這樣的情況下,梁某榮母親是否有權利收留她,並將其納為」兒媳「?
何詩韻律師:她可以收留,但是她一旦收留了,對陳某芳是有事實上的監護關係的,那她就應當履行監護義務。但她不應當侵犯陳某芳的婚姻自由或者說性自主權。如果陳某芳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那她是沒有辦法表達或者決定自己的婚姻或者是和誰一起生活,梁某榮和她發生性關係可能構成強姦,梁某榮母親可能是強姦罪的幫助犯。如果陳某芳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那就要看這個婚姻和性行為是不是她自己在清醒的時候的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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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因為是「精神病」,殺了自己的母親就不用負法律責任了嗎?」嗯,砍了兩刀死的,頭都砍掉了。"
"我年年都幫他割禾插田的,一次不幫他就宰開只老母(殺了老母親)。"
公安機關在事發第二天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將犯罪嫌疑人梁某榮刑事拘留,經司法鑑定,梁某榮為「輕度精神發育遲滯,無刑事責任能力」依法不負刑事責任。」因為是」精神病「,殺了自己的母親都不用負法律責任的嗎?「
這是新聞下的一條熱評,也許也是大眾共同的疑惑。
何韻詩律師:其實」因為是「精神病」,殺了自己母親都不用負法律責任「這句話本身就是有問題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的確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民事責任是很難免除的。
同時,法律免除他的刑事責任並不代表他沒有構成犯罪,因為他是精神病人這一事實,判刑對於他來說起不到對精神正常的人一樣的懲罰和警示作用,所以只能讓專業的精神病院或福利院來進行看管治療,不讓他繼續危害社會,這也是法律判定他不用負刑事責任的主要原因。
「那麼為什麼他在犯罪之後沒有被送進精神病院呢?」
何詩韻律師:我個人認為,可能是他的母親死後,他沒有了監護人,換個說法就是沒有人管他了。精神病院是需要費用的,沒有人交費用一般不會讓他待太久。那麼這個時候,應該是由居委會或者村委會要給他找福利院,或者是社區集中供養。
這個家庭的悲劇並不是單一的因素造成的,在現代文明高速發展的今天,依然存在知識落後、觀念落後的地區,精神病人得不到有效的看管和治療,女性的權力、甚至是生命權都得不到保障。如果不是這段視頻,我們可能永遠都不會了解到這個家庭發生的事情。
但是這個事件被曝光的意義並不是讓我們對精神病人產生歧視,而是提醒我們如何正確地對待精神病人。同時,落後地區對於精神病人的「看管」和「救助」的機制也應該逐漸完善起來,不要讓精神病人在社會「流浪」。
發現問題,才能解決問題。
讓法律既有「力度」又有「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