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阜陽:8000多元吉他外寄時損毀快遞公司只賠1000元
李同學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潁州晚報消息一把價值8千餘元的吉他,在委託快遞公司外寄時,造成樂器板面破損,讓寄件人李同學很鬱悶。
事後,快遞公司答應給予1千元賠償,但李同學並不認同,便撥打了潁州晚報熱線2256110。
對此,快遞方相關負責人表示,未進行保價的快件(保價費率3%)如果出現損毀,只能按照快遞費用的五倍給予賠償。如果進行保價,將按照實際損失給予賠付。
報料
快件外寄時,價值八千餘元的吉他損毀
李同學在山東一所學校讀音樂專業。暑假期間,朋友請他代為購買一把吉他。
為此,李同學專門前往合肥,在一家琴行花8千餘元買了一把吉他。樂器買來後,朋友表示不太滿意,打算重新更換。
8月20日,李同學聯繫了阜城的一家韻達速遞網點,快遞員上門服務,將吉他包裝完畢後,郵寄到目的地,加上包裝、運費共計25元。
翌日,合肥琴行的相關人員打來電話稱,這款吉他出現損毀,琴行不予更換,只能拒收快件。
隨後,快件被退還到阜城韻達快遞萬霖社區服務站,李同學當面拆開了包裝,發現吉他的面板破損嚴重,有一道裂痕。
「還沒用過就壞了,八千餘元要打水漂了。」李同學說,他聯繫了多家琴行,專業人員告訴他這把樂器已經沒有維修和使用價值。
「是在郵寄路上損壞的。」李同學說,郵寄快件時,為防止發生意外,他還特意在外包裝上專門標註了「樂器易碎,勿壓勿摔」字樣。
好好的一把吉他,在快遞途中出現損壞,賠償怎麼算?李同學將此事反映給了韻達速遞的客服。
很快,相關人員聯繫了李同學,承認在運輸途中造成吉他損壞,願意給1千元作為賠償。
快遞公司:
快件未進行保價,最多只能賠償一千元
「花費8千多,只賠償1千元。」對於這種結果,李同學表示不能接受。
十多天過去了,事情遲遲沒有進展,李同學致電潁州晚報熱線2256110,希望記者幫忙協調。
接到報料後,潁州晚報記者前往韻達速遞萬霖社區服務站,工作人員稱不清楚此事,也不知如何處理的。
隨後,潁州晚報記者聯繫上韻達速遞阜陽地區相關負責人王經理。他說,在快件外寄前,快遞員曾提醒李同學,對價值超過1千元的快件儘量進行保價,但李同學拒絕了。
王經理表示,按照快遞服務協議註明的賠償約定,未進行保價的快件(保價費率3%)如果出現損毀,只能按照快遞費用的五倍給予賠償。如果進行保價,將按照實際損失給予賠付。
「考慮到這把吉他價格較高,公司答應給予1千元作為賠償。如果按照快遞費用的五倍賠償,李同學只能拿到125元。」
李同學則說,因保價費用200多元,當時他沒有進行保價。但他認為,運輸過程中,快遞公司出現失誤,應該給予相應賠償。如果再協商不成,他將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對此,安徽松鼎律師事務所王國律師認為,對於易碎易耗物品,寄件人應該按照雙方的約定進行保價,這樣能夠有效避免相關糾紛。
相關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第四十七條的規定,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