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這篇文章前沉吟了一會,這樣一個題目難免會讓人產生「窩裡鬥」的感覺,同樣是為國防事業做出犧牲奉獻的群體,為何在這點「雞毛蒜皮」之事上會爭個你高我低?
但現實是這個問題已經逐漸浮出水面,到了必須直接面對的時候了。
「待遇越來越接近」,我們暫且將她表述為「問題」,希望不要引起不適。這個問題開始爭論的源頭始於《退役軍人保障法》中安置章節,也就是軍士的退役選項中出現了「逐月領取退役金」,待遇與軍官在逐漸接近,我們開始看到後臺留言有個別軍官身份的同志開始發表「影響軍官積極性」的論調。
筆者是退役軍官,但這篇文章既不站退役軍官立場,也不站退役軍士立場,只是客觀把自己的觀點表述清楚即止。
提倡「貢獻大小論」!
個人認為,退役待遇應該與服役貢獻掛鈎,而不能以身份來論長短。一名為國參戰經歷過生死的列兵、一名久經和平遠離戰火的舞臺將軍,在我們的心目中,誰退役時更應受到重視和尊崇?
大家也許會說,將軍除了沒上過戰場,其它貢獻都比列兵大,說得沒錯,但有比把自己的命都貢獻出去更大的貢獻嗎?
所以軍官與士官退役,應該比貢獻,誰貢獻大誰就會獲得更優越的退役待遇,在有些作戰部隊,一名軍士的作用不會亞於一名軍官,在某些專業技術領域,因為他們服役時間長經驗十分豐富,他們的引領力、號召力甚至超過軍官。
這次制訂《退役軍人保障法》,讓軍士退役有更多的選項,也是著眼於他們為國防、為軍隊作出了不亞於軍官的貢獻,而且軍士群體相對於軍官群體,他們體量更大,上升渠道更受限制,如果算大帳,把他們退役安置好,有利於充分調動軍士群體積極性,在軍隊建設中發揮更加得力的作用,對於軍官來說也是好事啊。
反對「門檻論」!
對於「退役待遇越來越接近」抱抵制心態的軍官,大多數認為自己進入軍隊的門檻比軍士要高,為進入軍隊付出的社會和家庭成本要大。
這種認識有點偏頗,且不說現在的軍士中大學生比例在不斷增大,他們的家庭也付出了金錢和培養的成本,這種門檻相對較高已經在部隊得到了補償,比如工資福利待遇、生活待遇、部分政策待遇,軍官都要相對高於軍士,這本就是對進入門檻相對較高的一種補償。
現在退出現役了,同樣離開軍門,離開的門檻是相同的,所以在退役待遇上理應更加接近才對。
但考慮到軍官群體總體情況,地方在安置上還是有所區別,比如軍士能進入公務員群體,也就是解決行政編制的很少,通常最好的是事業編,但退役軍官中的大部分都有行政編,這也是一種區別體現軍官軍士不同的政治待遇,軍士大都普遍能接受這種政治待遇的差別化。
現在《退役軍人安置條例》將軍士退役選項擴大,增加與軍官退役相同的逐月領取退役金,是一個好事,軍官是兄長是領導,應該為軍士們有更好的退役出路而鼓與呼,不能認為這是拉低了軍官退役的期許,影響了軍官服役的積極性,這樣的思想與念頭應該打住。
再說了,水漲才能船高,軍士的退役待遇越好,軍官的也才能更好對不對。這就象一門兩兄弟,弟弟發了財,當哥哥的應該發自內心高興,這才是大哥的範。
不要「爭」論!
如果接受了前面筆者提出的「同門兄弟」、「水漲船高」的理論,這種「爭」論就會休矣。部隊內務條令中強調:官兵不搞絕對平均主義,意思還是要體現一定的差異性,官兵在政治上平等,但畢竟武裝集團是要打仗的,也要有上下級差異,也要區分清楚誰說了算?
誰老大誰老二?
不然一旦幹起仗來,指揮不靈,誰說也不算,那問題可就大了,總體在各個單位,軍士仍是從屬,軍官才是領導,在軍營內部、在行政命令等領域,這個規矩破不得。
但是一旦退出現役,我們希望曾經當過兵的人都能獲得較好安置,能夠過上太平幸福的日子,共同享受太平盛世帶來的紅利,拒絕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