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友今天問了我一個可愛的問題:「辣椒,有沒有哪本書是你死活讀不下去的?」等她說完,我倆相視一笑。肯定有啊,就像世間那麼多好東西,總有一些好是我get 不到的。自然,也有一些書,甚至是名著,我拿起過,卻始終沒能讀完。比如說普魯斯特的《追憶似水年華》,馬爾克斯的《百年孤獨》。就算是我們自己的名著《紅樓夢》,我也是在大學三年級那年,整整讀了一個暑假,才勉強算是囫圇吞棗。
讀不下去經典,沒什麼可丟人的。別說是像我這種普通讀者了,很多作家也有自己讀不下去的書。2008年,《星期日泰晤士報》曾請多位英國作家列出自己的「最恨書單」,此單一出,令多少愛書人驚掉下巴。陀思妥耶夫斯基、狄更斯、司湯達、福樓拜等人的作品均位列其中。這說明什麼呢,不是每個人都能走進名著哇。名著雖好,卻不一定合所有人的口味。
有人覺得,死活讀不下去經典,凸顯了現代人的浮躁與急於求成。也有人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閱讀口味,不必過於強求。我倒覺得,歸根結底,閱讀是很私人的事。甲之蜜糖,也許恰是乙之砒霜。很多人眼中的文學大師,其實也有自己死活讀不下去的書。託爾斯泰就曾公開表示過,莎士比亞根本不懂得描寫人物,連第四流詩人都算不上。卡波特曾說凱魯亞克,「那不是寫作,那是打字」。伍爾芙說讀《尤利西斯》,前面兩三章令她「神魂顛倒,如痴如醉」,「但自從『墓地』一幕完結後,我就開始覺得無聊、困惑、惱怒、噁心,為作者無邊無際地寫一個大學生擠痘痘而感到頭暈」。
看吧,大師間也存在鄙視鏈,大師的作品都會被其他大師鄙夷。像我輩凡人,讀不下去經典就更不必羞愧。「毒舌」毛姆就說過:「不論學者們對一本書的評價如何,縱然他們眾口一詞地加以稱讚,如果它不能真正引起你的興趣,對你而言,仍然毫無作用」。大佬的潛臺詞就是:別人都說好的,你要是不覺得好,那就是狗屁。重要的不是外界如何說,而是每個人要在浩瀚的書海中發現自己的興趣,構造自己的閱讀羅盤。
另外,在讀書這件事上,毛姆還提供了一個建議:也許有時,你無需放棄整本書,而是要放棄某些過於冗長的篇幅與段落,也就是學會跳讀。這條建議簡直不要太贊,在很多作品中都有大段大段或是很多章很多章的景物描寫或是社會風俗描寫,觀其大略之後,跳讀吧。
讀自己喜歡的書,真的可以廢寢忘食。反過來,讀自己不感興趣的書,那就是味同嚼蠟了。想來,小友們讀不下去經典和名著,是「緣分未到」。是的,人和書也講「緣分」。要是你和某本書無緣,即便老師、朋友一再推薦,你也讀不進;有時試著硬讀,卻總覺得不過如此。如果有緣,即使你錯過它千百遍,最後它還是會進入你的世界,進入你的內心。而這份緣,強求不得。也許是一句話的引發,也許是一個生活片段的勾起。都有可能。
無論採取何種閱讀方法,親近、享受適合自己的書,才是最終目的。我們所嚮往的,是通過閱讀,「給狹窄的心,一個大的宇宙」。
這些話,也許小友未必會看。我還是固執地把自己淺陋的想法表達出來。我仍然希望,不時會有一段文字、一個觀點輕輕觸動我們內心最柔軟的部分,我們可以在閱讀中找到一種屬於自己的、無法與人言說的喜悅,就如同不知哪一陣風捎來的花香,捎來的小小的卻是最真誠的感動與滿足。
還記得在語文課上,學《竊讀記》,其中有這樣一句話:「你是在書裡長大的,也是在愛裡長大的。」我真誠地希望我們也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