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第四人民醫院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患者書
根據國家、省、市關於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的相關要求,為有效落實秋冬季疫情防控常態化措施,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現對來院人員作如下告知:
一、門診、急診就診須知:
(一)如有以下情形的,請主動、如實告知醫務人員;1.發熱(體溫≥37.3°C);2.兩周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或疫區旅行史或居住史;
3.兩周內曾接觸過來自中高風險地區和疫區的發熱或有呼吸道症狀的患者;
4.身邊人有聚集性發病,或與新冠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學關聯的;5.其他可疑不適症狀;6.陪同就診人員如具有前述「5種情形」之一者,不得作為陪同就診人;7.門診診室內實行「一醫一患一診室」,患者根據叫號有序就診,避免聚集。
(二)嚴格執行患者實名制就診,請隨身攜帶身份證、醫保卡等有效證件,並如實告知手機號碼等信息。
(三)進入醫院請主動配合體溫檢測、掃安康碼(不能出示安康碼的需配合身份證實名登記)、正確佩戴口罩。發熱患者體溫≥37.3°C直接到發熱門診就診。
二、住院須知:
(一)擬住院患者,須持7日內有效新冠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方能辦理入院,(急診入院無檢驗報告者,由各病區安排過渡病房並立即進行核酸採樣送檢);
(二)必須陪護的患者,限固定陪護一人(危重患者酌情增加陪護一人),陪護人員須持有7日內有效新冠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三)住院患者憑藉腕帶、陪護人員憑藉《陪客證》進入病區,不得隨意離開病區;
(四)為防止交叉感染,謝絕一切探視人員進入病區,建議通過電話、微信等形式進行探視;
(五)患者及陪客人員請遵守病區管理規定,正確佩戴口罩、勤洗手、不吸菸、不聚集,如有不適應立即告知醫務人員。
諮詢電話:0555—3150932
來源:見馬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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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花山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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