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是某青年導演的長片處女作,豆瓣評分卻一飛沖天,衝到了9.7。
關鍵是,電影沒請一個流量明星,全是演技派。
票房炸了,口碑火了,因為它,國產片的腰板硬了。
《我不是藥神》
到底是怎樣一部電影,讓國人如此為之「興奮」,成為今年暑期檔的爆款?
原因很簡單,故事直戳中國人的心窩子,道出了三個「不可說」——藥、窮、活著。
影片改編自「中國抗癌藥代購第一人」陸勇的親身經歷。
當時,寧浩看了劇本,激動地想親自上。
作為「壞猴子電影計劃」的創始人,他最終退居二線,決定和徐崢親自當監製,扶植新人文牧野。
有現實原型打地基、劇本夠紮實、創作團隊又靠譜,電影想不火都難。
電影將背景設置到2002年,一切都因藥而起。
這種藥名叫「格列寧」,是白血病患者賴以生存的高價藥,曾被專利壟斷,在國內賣出4萬一瓶的天價。
顯然,普通人根本買不起,得了病,只有等死。
但在印度,有一種仿製藥,才賣2000人民幣,只是,這種藥是法律不允許上市的「假藥」,想吃必須找代購。
生意失敗的印度神油店老闆程勇(徐崢飾)恰逢這個契機,在王傳君飾演角色的帶領下,他徹底走上一條「藥神」的不歸路。
抱著試一試的態度,程勇開始代購「格列寧」。
不久,他發現這裡面隱藏著巨大的商機和市場,順勢又拿到了格列寧的獨家代理權。
比起昂貴的天價藥,程勇代購一瓶只需5000元。
對廣大白血病患者來說,命,就是錢。
程勇要錢,患者拿錢換藥,保住了命,得到了活下去的機會。
於是,病友們紛紛送錦旗給程勇,稱他為「藥神」。
電影上半段充滿了歡樂,就像海報裡的幾位主演,咧著嘴大笑,給人一種喜劇的假象。
但事實是,海報多歡樂,電影就多扎心。
隨著程勇的生意越做越大,他面臨著利益衝突、法律譴責的雙重壓力。
如果繼續賣「假藥」,可能就要遭受牢獄之災。
後來,他結識了在夜店跳鋼管舞的單親媽媽,為了救治身患白血病的女兒,她忍受屈辱,拼命賺錢。
還有得了病怕拖累家人,偷偷跑出來打工的農村少年黃毛。
以及邊布道邊薦藥的教會牧師,同時,他也是一名白血病患者。
在跟他們相處的過程中,程勇才逐漸意識到,他賣的不僅僅是藥,更是這些患者的希望。
這時,警察開始全面查封「格列寧」。
幹,還是不幹,成了程勇一個必須要做的抉擇。
散夥飯,是全片的分界線,將電影一分為二,讓觀眾前面笑得多大聲,後面哭得就多悲痛。
先喜後悲,悲喜的雜糅中帶著荒誕的黑色幽默,直到最後那個讓人淚崩的大結局,生死和法律之間的張力,越扯越大,構成了全片最有力量的部分。
電影中有句臺詞,無力中透露著心酸:他才20歲,他只是想活著,這有罪嗎?
毫無疑問,這句對世界發出的拷問,無人能給出確切的答覆。
估計大多數人和廠長一樣,看到患病的阿姨充滿乞求,握著周一圍飾演的警察的手,帶著哭腔訴說:「我不想死,我還想活著,求你不要去抓藥販子了。」
試問,有誰會不動容?
當聽到呂受益清創時,發出撕心裂肺的叫喊時,多少人不是像片中的程勇,難受地調整著自己的坐姿。
病人的生存困境、藥販子的道德折磨、司法人員的職業操守。
三個繞不開的現實,成了本片最大的看點,五味雜陳,人間悲喜,全在裡面。
當然,再好的故事也需要好的演員來演繹,必須說,此片還真是電影界的淘金者。
徐崢、王傳君、譚卓、周一圍、楊新鳴..
有一個算一個,個個都是閃光者,別看他們不紅,卻演出了這部電影的「魂」。
首先,帶著假頭套的山爭哥哥亮了,少了標誌性的光頭,他更加熠熠生輝。
程勇,小人物,沒什麼野心,只想賺點小錢,保住孩子的撫養權,給老父親湊夠醫藥費。
就像他自己說的,我不是什麼英雄,我就是要錢。
無意間被推到風口浪尖,面臨艱難抉擇,最後倒貼去販藥。
說到底,這是個被現實逼出來的「藥神」。
不光是徐崢,這群演技派全部大爆發,戲裡戲外都讓人欽佩。
王傳君為演出白血病人的虛弱感,去醫院體驗生活,兩天兩夜沒合眼,為戲減重20多斤。
那種生理上的病態是沒法演的,眼裡的紅血絲,因缺水翹皮的嘴唇,蒼白凹陷的臉。
再說譚卓,為一場20秒不到的鋼管舞戲,苦練一個月,滿腿淤青。
不想糊弄觀眾,拼命做到極致,才有了舞臺上嫵媚動人的單親媽媽。
當程勇賺了大錢,帶著幾個合伙人去她工作的地方團建,用一沓沓的鈔票逼夜店經理替譚卓跳舞時,她在下面使勁叫好鼓掌。
那一刻,她眼睛裡的有火光,是不甘屈服的旺盛生命力。
這群演員,用實力告訴我們,一齣好戲,是演不出來的,它需要足夠的氣力和心勁兒。
不少人說,十年才出這麼一部上九分國產電影,實在太牛逼!
它是牛逼,但最牛逼的不是故事,也不是演員,而是結結實實戳中了中國人的痛點:
咱老百姓真的「病不起」。
電影裡一個藥販子對程勇說了一句話:「這個世界上只有一種病,窮病。」
因為窮,所以不能生病,不敢生病。
現實中的「藥神」陸勇,是一名慢粒白血病患者,在他去印度前的兩年裡,光是吃格列衛,就花了 56.4 萬。
為了自救,他走上了格列衛仿製藥的代購之路。
幾年之後,陸勇被捕,罪名為「涉嫌妨礙信用卡管理罪和銷售假藥罪」。
在中國,格列衛是受到專利法保護的,從法律的角度看,印度產的格列衛卻是假藥。
陸勇被關了 135 天,有 1002 名癌症患者為他聯名寫信聲援,檢察院最後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陸勇被釋放。
但電影和現實還是不同,程勇不是陸勇,電影將兩人融合在一起,藉助藝術化的表達,觸及到中國癌症患者在刀鋒邊緣行走的殘酷一面。
在某種程度上,他們的作為推動了社會向前走,儘管只是一小步一小步地挪。
自真實的陸勇案之後,政府取消了抗癌藥的關稅、和跨國藥企進行藥價談判,也將一部分高價抗癌藥納入了醫保。
總體上,癌症仍是一場浩劫,足以拖垮一個家庭。
在衛生經濟學裡,有一個名詞——災難性醫療支出。
當一個家庭自付的醫療費用超過家庭可支付能力的 40% 時,就認為這個家發生了災難性的醫療支出。
由於醫療資源大多集中在大城市,很多癌症患者的家庭為了治病,選擇變賣家產,背井離鄉,成為「癌症移民」。
針對像白血病、部分淋巴瘤等腫瘤的患病兒童,他們的治療周期通常以「年」為單位,要經歷 2 —3 年,反覆住院治療。
化療或藥物所需的治療費用 10 —30 萬,骨髓移植費用 30 —100 萬。
由於治療周期長,無法返回家鄉,父母辭職照顧孩子,家庭陷入困境,房子、車子,甚至是勞動力,凡是能變成「救命錢」的等價交換物,都被變賣無幾。
是啊,誰家沒個病人,又有誰敢保證一輩子不生病?
目前,不管是電影,還是現實,有一個棘手的問題擺在所有人面前:
對很多家庭來說,生病就等於破產。
最後,電影《我不是藥神》僅僅是現實的冰山一角。
比電影更複雜的,是掩蓋在冰山下的暗礁,比現實更殘酷的,卻是沒有一份讓人可靠踏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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