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俺妹要買房,你貸款30萬給她」「咱們還沒領證的」
不是所有的情侶最後都能修成正果,也許期間是因為性格不適合,但是也或許是因為家人不合適,但是如果最後是因為錢財的事情,而導致最後分開,那這段感情也是經不起婚姻的考驗的。
前不久就聽到一個很奇怪的事情,就是一對情侶在還沒結婚的時候,男朋友就對自己提出各種無理的要求,這讓人不得不思考一下這段感情是不是還要繼續下去的必要了。
李錦綿和張建義認識很久了,在一起也有4、5年的時間了,但是由於年紀還不是很大,家裡又不著急,加上張建義每次說到結婚的事情上,就說再等等,至於等什麼,錦棉也不知道他在等什麼。
但是他們已經是住在一起了,因為在錦棉看來,他們在一起也這麼多年了,關係基本算是確定了,就同意建義和他住一起了,他們現在是租的房子住的,建義說現在還沒結婚,等結婚的時候就買房。
錦棉也沒說什麼,反正看建義平時也是挺老實的一個人,應該不至於是有什麼壞想法,所以錦棉就一直沒想太多。
錦棉的工作比建義的要好,工資也比建義的高,所以很多時候,他們的開銷,錦棉也不會只讓建義一個人承擔,因為也想著能讓建義多省點錢,以後買房的時候,還房貸能輕鬆一些,而且現在也還沒是正式的夫妻關係,所以稍微分開一點也是好的。
後來,建義的妹妹準備結婚了,妹妹還說要買房,希望哥哥建義能借一點給她,但是建義卻和錦棉商量說:「老婆,俺妹妹說要買房,我卡的錢是準備給咱們結婚的時候買房子的,我不想就這樣花出去了,不然到時候咱們就沒新房子住了,這樣,你貸款30萬給她。」
錦棉自然是不樂意的,這種坑人事情才不會去做,誰知道後面你會使出什麼其他的手段,現在一來就獅子大開口要我貸款30萬,怎麼可能:「咱們還沒領證,還不是你的老婆,你至今還不和我結婚,也不知道你是不是心裡有什麼其他想法,這個暫且不說,以後的事情,誰能知道,你把你現在的錢給你妹妹,買房的時候你再貸款唄。」
這時候錦棉的終於理智了一會,既然建義一直沒說要娶她,那她又何必自己去跳這個坑。
兩個人在一起,不是說在一起的時間越長,以後結婚的機率就越大,這個事情是要看人的,因為每個人都會變,還要看當時的生活環境,遇到的人和事,所以對自己不好的事情,自己提前做出了付出,那就不要想著回報。
就拿借錢這個事情來說,很多人都很不想借錢給別人,因為不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也不知道那個人是不是會還自己錢,一般的想法就是,借出去的錢,就當是撥出去的水,這樣你才敢給人借錢,不然借了錢給別人之後,反而整日在想著對方什麼時候還錢,當然,除非你不在乎這個錢。
所以,感情的事情,隨遇而安就好,合適就在一起,不合適就順其自然。
你們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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