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機口6:30分關閉,哺乳期寶媽6:32分才趕到。眼見飛機已經在滑行即將起飛,登機不成的這位寶媽撒起潑來:快協調個擺渡車讓我上飛機,著急回家給孩子餵奶呢!我的表才6:30分,不就1分鐘嘛,完全可以做到啊!
地勤人員提醒她:「女士,飛機都是要排隊起飛的,我這延誤1分鐘,後面的飛機就全都要耽誤。另外,飛機都是以機場掛鍾時間為準,不是以個人手錶時間為準,你的確是遲到了。而且登機口關閉之前,我們還專門用廣播通知提醒了三次,您都沒來。」
殊不知,這位哺乳期寶媽一聽反而徹底炸毛了:「我不信!我要求看監控!我要全國最大點擊量!你們航空公司這樣做太沒人情味了,我著急趕回家給孩子餵奶啊!你們都不是吃奶長大的嗎?你們這樣把我奶都氣沒了知不知道!」
無可奈何之下,地勤應她要求給調看了監控,事實無可辯駁,監控顯示:已經到了登機口關閉時間,也廣播了三遍,卻始終也不見這位寶媽前來。
然後,這位情緒衝動的寶媽,開始徹底耍賴,一回身躺到了地上,要求航空公司對她進行賠償,否則她就不起來。見她這樣大吵大鬧,已經影響到後面的旅客登機,地勤人員不得已報警叫來了110。
事件後續不得而知,倒是如此撒潑無賴的乘客,大眾也是見怪不怪了。
航班延誤、旅客遲到雙方各有責任,這類事情的確也時有發生。如果航空公司的人在給乘客作解釋時,有所隱瞞或欺騙,若造成了乘客損失,就理應按照法律規定承擔責任,這是對乘客權益的一種合理合法的保障。
但法律保護的乘客,肯定首先是遵紀守法,有自知之明的正常人,而不是無理取鬧的「潑婦」。
這條視頻新聞出來之後,有圍觀網友說,也許她是因為處在哺乳期,不能按時餵孩子,所以心情暴躁,原諒一下也是應該的。但其實這樣為這位寶媽開脫的觀點並不可取。
這是因為,這位寶媽本人有極大的認知偏頗。
第一、 缺乏公眾心理約束
任何公眾在社會中,都扮演著一定的角色。
比如這位哺乳期寶媽,從她抵達機場候機開始,其公眾身份角色,就不再是單一的個體寶媽身份,而已經隨空間變化,轉變成為乘客身份。
作為候機乘客,寶媽應該遵從的公眾空間規則,就只能是機場公共空間中的相關規章制度,而不能再以個體身份差異,來對標甚至更改機場規章制度。因為如果她這樣做了,就是對其他乘客的不公平,就是開私人特權。
第二、 體現出逃避與遷怒心理
因為自己的手錶時間出錯,進而誤了航班,一般人遇上這種事的態度,肯定是先反省自己。但到了這位寶媽身上,就變成了「我一定是對的,錯的是機場方以及其他人」,並揚言「我要全國最大點擊量」。
大家可以細品她這句話的意圖:首先我是對的,其次機場方你們只要錯一丁半點,我就會讓你們付出身敗名裂的嚴重代價。
惡狠狠的態度,極具報復心理的意圖,寶媽這種言行以及處理問題的這種態度,表面看是蠻不講理,實際上則是極力轉嫁錯誤,將責任推卸給其他人的「逃避心理」,或「遷怒心理」。
通常,一個人的態度由認知、情感、意圖三個因素構成。態度不是行為,行為卻以態度作為內在動力。態度,則可以被看作是心理向行為過渡的臨界點,也是行為的準備狀態。
因此,一個人態度的變化,會直接影響行為的變化。
從這位寶媽看了監控,明知自己錯了,還不依不饒的態度以及後續行為,我們不難推斷,此人日常生活中,很可能就有逞強好勝的一面。
拒絕認錯,總是迴避自己的過失而想方設法將責任推卸給其他人這種心理狀態,完全是自我認知出現了偏差,對自己的行為和態度無法做出有效的約束與判斷,從而導致毫無是非觀念的性格特徵;而另一方面,也說明她極度缺乏公共心理意識的約束。
關於這位寶媽的機場行徑,輿論普遍認為她缺乏教養,屬於無理取鬧。但也有部分網友聚焦於她的哺乳期媽媽身份,為她開脫責任。
對此,我們想說的是,無論自己是什麼身份,處於何種人生階段或狀態,一旦走出自己的小天地小圈子,就必須要有社會人的基本常識,要明白社會規則是大家共同妥協後的結果,遵守它是每一個公民應有應盡的責任。
只有擁有了這樣的社會公共意識,個人的行為才會被約束其中,不會給他人或集體造成困擾。而這位哺乳期媽媽,最應該反思的,就是將個人身份和意志凌駕於社會集體之上,讓社會或集體其他人,為她自己的過失買單或開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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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湯米
編輯 | 一粒米
第一心理主筆團 | 一群喜歡仰望星空的年輕人
參考資料:[1] Object permanence. (2020, March 20).Retrieved from
[2] Anthony, E. J. (1987). Risk, vulnerability, and resilience: An overview. The invulnerable child, 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