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法治日報記者 賴雋群 通訊員 韋秋桂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一輛越野車被追尾。為越野車承保的保險公司支付了修車費、拖車費等費用後,將肇事司機及肇事車主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他們賠償保險公司墊付的12萬餘元保險賠償款。被告方則認為保險公司主張的車輛維修項目並非本次事故造成,拒絕賠償。日前,柳城縣人民法院對這起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作出判決。
「癮君子」無證駕車肇事
柳城縣的青年男子關江因吸毒成癮,駕照早被註銷。可是,2016年11月25日21時30分,關江仍駕駛錢芷若的小客車,搭載同樣因吸毒駕駛證被註銷的吳可全,在昆汕高速往柳州方向路段行駛時,追尾包亮光駕駛的越野車,導致越野車與道路防護欄相撞,車頭受損。事故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吳可全輕微受傷。
交警部門認定關江負事故全部責任,並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載明:經當事人共同請求,交警部門主持調解。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由關江承擔事故造成吳可全受傷所需醫療費、小客車和越野車損壞的修理費。
包亮光駕駛的越野車並非他所有,實際車主是唐國欣。唐國欣為愛車投保了交強險、商業險(100萬)及不計免賠險、車輛損失險等,事故發生時正處於保險期內。小客車的車主錢芷若也為車輛投保了交強險,事故發生時處在保險期內。
越野車受損後被送往南寧一家汽車有限公司維修。保險公司根據這家公司出具的維修費用發票,出具機動車輛保險定損報告,寫明:維修材料費、工時費合計12萬餘元。
此後,保險公司為越野車車主唐國欣先行墊付了修車費、拖車費12萬餘元。唐國欣籤名確認,授權保險公司以其名義,向責任方追償全部賠償款。
保險公司訴肇事者及車主索賠
保險公司認為,根據事故責任比例,這筆賠償款應由關江、錢芷若連帶承擔。保險公司與關江、錢芷若協商未果,於是將二人訴至柳城縣法院,請求法院判令關江、錢芷若互負連帶責任,賠償保險公司墊付的保險賠償款12萬餘元。
今年3月31日,柳城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這起案件。
錢芷若辯稱,保險公司的訴訟請求沒有依據。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她雖然是肇事車輛的所有人,但她對事故造成的損害沒有過錯,不應承擔責任。關江雖然向她借車,但關江已取得駕駛證,具有相應行為和駕駛能力。她出借的車輛不存在瑕疵,處在適於運行的狀態。她將車借給關江,已盡到她應該盡的合理注意義務,賠償責任應該由車輛使用人關江承擔。
庭後,錢芷若申請追加吳可全作為被告參加訴訟,法院審查後依法準許。
今年5月21日,柳城縣法院第二次公開開庭審理這起案件。
錢芷若表示,根據保險公司提交的出險定損單及出險報警記錄來看,保險公司記載的車輛出險時間為2016年11月25日13時53分,而事故發生時間為11月25日21時30分,兩個時間相差甚遠,說明期間車輛可能另有事故發生。保險公司主張的車輛損失不是本次事故造成的,她請求駁回保險公司的訴訟請求。
吳可全提交答辯意見稱,事故發生時,他們這方和包亮光協商一致,並支付了1.5萬元給包亮光私了。保險公司主張的維修費與此次事故無關,不認可其賠償金額。此外,保險公司主張的損失有部分不合理。當時發生的是追尾事故,但保險公司提交的車輛維修照片與事故現場情況不一致,修車項目不應該有那麼多。
法院開庭時,關江在湖南常津市監獄服刑,吳可全因吸毒,被公安機關拘留,法院依法缺席審理。
證據不足,訴請被駁回
柳城縣法院認為,保險代位求償權又稱保險代位權,是指財產保險合同中的保險人,在其保險責任範圍內賠付後,在賠償金額範圍內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向造成保險標的損害負有賠償責任的第三方,請求賠償的權利。保險代位求償權並非屬於債權,而只是債權的請求權,是保險人將自己置於被保險人地位,代替被保險人向第三人行使債權的請求權。因此保險人需完成被保險人應付的舉證責任,第三人也可以抗辯被保險人的事由對抗保險人。該案是因第三人侵權之債引起的保險代位求償,保險公司對關江、錢芷若、吳可全存在過錯(故意或過失)、侵害行為、損害和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
法院指出,經庭審質證及庭審查明的情況,事故認定書中記載,事發時間為2016年11月25日21時30分,而保險公司提交報案信息記載:包亮光保險報案時間為12月8日,事故時間為11月25日13時53分,二者載明的時間相隔甚遠。按常理,不能認為是系統記載的時間失誤所致。結合越野車保險報案時間與事發時間來看,期間有十幾天間隔。保險公司沒有提交充分證據及材料,證實其接受報案後,即到場勘察核實,明確現場涉案肇事車,也不能證實其這次主張的事故造成損失的發生,與交警部門認定的道路交通事故為同一交通事故。本案事故發生的越野車維修項目,未經責任雙方到場共同定損,也不能將現場照片與4S店拆解照片及維修清單比對,證實車輛維修項目與事故車損情況外觀一致,而且事後也沒有向關江、錢芷若、吳可全發出催告函。保險公司沒有證據證實越野車所有維修項目均是本次事故造成,其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實際損失數額,未經責任雙方最終確認。保險公司只是與對方平等的一方當事人,其獨自認定的損失數額,不能單獨作為本案認定損失數額的依據,損失數額的舉證責任應由保險公司承擔。
不久前,柳城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保險公司的訴訟請求。保險公司沒有上訴,該判決目前已經生效。
(文中人名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