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洛說「我倒寧願花錢買斷親情,從此兩不相欠」,這是說給某些「啃女型父母」的箴言。
全文1677字,閱讀約需3分鐘
文/易之(媒體人) 編輯 丁慧 實習生 施可兒 校對 李銘
▲洛洛微博截圖。
「現實版樊勝美?24歲杭漂女孩被江水捲走,父母向公司索賠41萬『為弟弟買房』」……日前,杭州電視臺的調解類節目《杭州和事佬》播出了一期節目,將多個相關話題推上熱搜最前列。
事件梗概是:24歲的女生洛洛,在杭州某網際網路公司擔任美工,收入有一萬多。但她長期被父母要錢「扶持」家庭,以致產生抑鬱,甚至有過自殺未遂的經歷。
悲劇還是發生了,2019年10月17日,洛洛心情不好,去江邊散步,不慎被江水捲走遇難。
事後洛洛公司給了6萬元撫恤金,但其父母索賠41萬,理由是「為了給兒子買房攢首付」,父母無理取鬧式索賠跟洛洛抱怨他們過度索取的帖子疊在一起,瞬間引爆輿論。微博上11億閱讀中,表達憤慨的聲音一大片。而洛洛的遭遇,也被網友稱為「現實版樊勝美」。
樊勝美是影視劇裡的人物,現在已經成了一個類型化群體的標籤。這類女生,往往原生家庭條件一般,自己出息了,卻還要承擔「顧家」「扶弟」等重任。這種索取,很有可能時間上伴隨終身、程度上沒有盡頭,甚至會連累女生後來組建的小家庭。
▲電視劇中的樊勝美。影視劇截圖。
很多人都對洛洛「哀其不幸」,但這開啟的「下一步」不應該是「怒其不爭」。相反,我們應該將對其不幸的同情程度,轉化為對「啃女型父母」的譴責。
問題不在受害者,在於加害者。而在此類事件中,對女兒過度索取、強迫女兒「扶弟」的父母,就是「加害者」。
在此事中,洛洛生前情緒低落,其父母很難脫責;在她去世後,父母和公司進行博弈的最大動機,竟然是為了給弟弟買房攢首付,卻全然不顧此前給女兒給來的心理陰影……恐怕樊勝美的父母都會覺得「奇葩」。
講大道理總是容易的:父母要懂得關注孩子的精神世界,懂得多些平等對待少些過度索取,懂得「兒女都一樣」……問題是,當那些秉持重男輕女病態觀念與「啃女」思維的家長對此置若罔聞時,我們能怎麼辦?
最起碼的,保持一致性譴責,是我們該有的立場。
▲洛洛微博截圖。
洛洛本人曾控訴:「我倒寧願花錢買斷親情,從此兩不相欠」「我承認原生家庭是我這輩子都掙脫不開的牢籠,我費盡力氣往外跑,往遠處躲」……為人父母,本該聆聽下女兒的這些心聲,本該對鏡自照、有所醒悟。
但有些父母把過度索取當習慣、當「壓榨女兒補貼兒子」習慣成自然時,輿論當對此秉持譴責的「高壓」,讓這些父母的過分行為受到道德制衡。
而道德譴責之外,能否用法律或制度機制實現對「啃女型父母」的約束,也有探討價值。
看起來,過度「啃女」,似乎是個近乎無解、聚訟紛紜的社會議題。無論是家暴還是一般虐待,都側重的是身體侵害或恐嚇謾罵等形式。金錢索取之類,大概也很難歸入家庭暴力的範疇,通常被視作普通的民事行為。
但對於某些父母過度索取的行為,並非沒有約束性舉措。一旦逾越了應有分寸,變成了精神侵害,對婦聯、社區等基層單位來說,該介入也當介入,而不能只將其當做家事。
▲《杭州和事佬》節目截圖。
而針對洛洛這類情況——因為家庭無度索取,她已經患上抑鬱,甚至有多次想自殺的行為,其父母的行為有沒有跟「家庭暴力」或「精神虐待」同等對待的可能,也有法律維度的探討空間。進一步言之,法律是否可以對此類行為加以規制,或許值得討論。
就算法律層面暫時拿「啃女型父母」沒轍,至少輿論可以對這類以索取回應善心、以金錢「定價」女兒生命的父母保持譴責。
就在前幾天曝出的茂名「被逼婚」女孩被父母斷供事件中,涉事父母雖然談不上「啃女」,但將女兒當做工具的做法,同樣該付出代價——他們不能想不盡父母責任就不盡責任。
回到此事上,有些網文就此寫道:「『杭州現實版樊勝美』引熱議:原來有的親情如此醜陋」「『現實版樊勝美』刷屏的背後,是有同樣經歷『女兒們』的痛點」……這些文章或許有失偏頗,但這不啻為給「啃女型父母」敲響警鐘。
那些「啃女型父母」該醒醒了。
值班編輯 吾彥祖 康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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