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德勇談清華簡「四時」篇與中國古代的天文曆法

2020-12-22 澎湃新聞

近期中西書局出版了《清華大學藏戰國竹書(拾)》,其中有一篇的篇題是《四時》。12月15日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辛德勇在其微信公眾號「辛德勇自述」上錄製視頻,說對這篇著述與中國古代天文曆法研究的價值和意義有一些想法,想同學術界同行以及關心這一問題的廣大社會公眾做些交流。於是,澎湃新聞·私家歷史聯繫辛德勇教授做了一書面訪談,談談他的見解。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書《四寺》局部(據《清華大學藏戰國竹書(拾)》)澎湃新聞:首先請您簡單介紹一下《清華大學藏戰國竹書(拾)》這部書和《四時》這一著述的基本情況。辛德勇:《清華大學藏戰國竹書(拾)》這個書名已經清楚顯現了這部書的內容——它刊布的是清華大學收藏的戰國竹書的第十部分。提到這個書名和這部書,還有清華大學收藏的戰國竹書,我不僅感慨萬千,在這裡,還要向剛剛故世未久的李學勤先生致以由衷的敬意和深深的懷念。

《四時》這篇竹書雖然保存得相當完好,可卻沒有題寫篇名。現在我們稱用的這個《四時》,是整理者根據其載述的內容擬加的。

寫下著述而不題寫篇名或是書名,這是中國古代早期著述通行的形式。過去餘嘉錫先生在《古書通例》中對此做過很系統、也很深入的論述;李零先生的《簡帛古書與學術源流》,結合出土發現的實物資料,對這一問題做有更加深入、也更為具體的闡釋。我在《澎湃新聞》刊布初稿的《生死秦始皇》那部小書裡,結合北京大學收藏的西漢竹書《趙正書》,也在一些側面嘗試著做了若干新的論證。

就像整理者為其擬加的「四時」這一書名業已顯現出來的那樣,這篇戰國竹書,主要講述的是古代「四時」的內容。

那麼,什麼是「四時」呢?——所謂「四時」是中國古代天文曆法體系當中的一個基本概念,也是一項極為重要的核心內容。這篇戰國竹書《四時》講述的就是這項內容,而且記述得還非常系統,非常具體。僅僅從其撰著時代之早這一點就可以清楚看出,這是一項前所未知、前所未見的重要記載,它對於中國古代天文曆法研究的價值,實在太重要了;甚至可以說,不管怎麼講,都不過分。

需要稍加說明的是,整理者關注的目光,目前似乎更加偏傾於它的「術數」價值,因而說明它是「屬於天文術數類文獻」。然而在我看來,把它劃歸天文曆法類文獻似乎會更恰當一些;至少我們研究的著眼點首先應該是它的天文曆法內容,其次才是附著其間的數術(案稱作「數術」當更為妥當,別詳拙稿《「數術」還是「術數」?》)。道理很簡單,即使是那些「術數」的內容,依託的還是當時人的天文曆法知識。弄明白、講清楚相關的天文曆法知識,數術才好談。

澎湃新聞:就像您自己所講的,您剛剛接觸這篇《四時》,還沒有來得及做出系統的研究,為什麼還要這麼匆忙地對它發表看法呢?

辛德勇:確實像您所說的那樣,我對這篇《四時》的認識,目前還很初步。

一方面,這是由於我在昨天中午過後、或者說是在昨天下午才剛剛看到這篇竹書,消化理解,還需要很多時間。另一方面,我完全不懂古文字,因而並不能直接閱讀這篇竹書,而稍微了解一點兒早期出土文獻研究的朋友都知道,這會有很大隔膜,對深入的研究來說,會有很大障礙,這自然會大大影響我對文本理解的準確性。

在這種情況下我還要勉強談一談自己的想法,是因為對早期出土文獻的研究,往往需要經歷一個循環往復的過程:判別其基本內容,首先要能夠識讀大多數文字,而對文本文字更進一步的準確理解,又需要先能更好地把握其內在主旨。只有準確地把握住這個大方向,才能更加清楚地解讀每一個文字。這樣的進程往往需要反反覆覆很多次。

我昨天剛剛看到這篇竹書,又根本不懂古文字,認識確實還相當膚淺,但正是考慮到這篇竹書剛剛公布,考慮到我的這些認識同竹書整理者的看法有較大出入,所以在目前情況下姑且先講出自己的初淺印象,對學者們深入、準確地認識這篇竹書或許能夠有所幫助。

澎湃新聞:這篇竹書中引起您關注的主要是些什麼樣的內容呢?或者說這篇《四時》主要提供給我們哪些獨特的史料呢?

辛德勇:談到這一問題,首先應該指出,它是目前所知年代最早的一篇系統講述中國古代天文曆法知識的文獻。

在此之前,我們知道的著述年代清楚、幾乎沒有任何異議的書籍,是戰國末年呂不韋組織門客編著的《呂氏春秋》,而《呂氏春秋》中具體載錄相關內容的部分,是它的「十二月紀」。《呂氏春秋》「十二月紀」的內容,在漢初被編錄到《禮記》當中,這就是《禮記》的《月令》。之後,稍加增改,又被採錄到《淮南子·時則》裡去。

多少年來,箋註疏釋《呂氏春秋》、《禮記》和《淮南子》的學者,都沒有能夠清楚地講述這些天文曆法知識的性質——即這些著述中講到的「年」是個太陽年,也就是我們大家十分熟悉而且也正在過著的陽曆年,而不是被孫中山廢掉的「中國年」(即世俗熟知的那種中國古代陰陽混合曆所體現的陰陽混合年);同樣,這些著述中講到的「月」也不是大家所熟悉的那個看到月份牌上的初一、十五就知道晚上是不是有月亮的「朔望月」(朔望月是指「月相」、亦即月亮圓闕變化的一個周期),而是與所謂「月相」毫不相干的「天文月」。

今年夏天的上海書展期間,我以「西邊的太陽——秦始皇他爹的陽曆年」為題做了一次講演,講述的就是這一問題。

《呂氏春秋》的成書年代,是秦王政十年,這時已經進入戰國末期,書中載述的天文曆法知識,出現得當然要更早一些。

《四部叢刊初編》影印明宋邦乂等刊本《呂氏春秋》回顧過去的歷史,很多根據邏輯分析必然該有的事兒,可是卻苦於沒有相應的史料,也就是所謂「史闕有間」,史學研究者只能寫出個合理的推斷。對於受過正規史學研究訓練的學者來說,並不一定非找到直接的證據才能判定史事存在與否,但間接的推斷往往缺乏豐富的細節,得出的,只能是一個乾癟的輪廓。這就難免讓人覺得乏味甚至無聊了。《大戴禮記》中的所謂《夏小正》,講的雖然也應該是一種太陽年,但《夏小正》的情況比較複雜,有一些問題還有待進一步研究,在這裡不妨姑且置而不論。現在,在這篇戰國竹書《四時》當中,我們看到的主體內容,就是和《呂氏春秋》「十二月紀」性質相同的太陽年曆法,而它的具體細節,與《呂氏春秋》有同也有異。二者相同的地方可以相互印證,而不同的地方則可以大大補充我們對中國古代天文曆法知識的認識。

從總體上講,這就是這篇《四時》提供給我們的最重要的史料價值。

澎湃新聞:您能不能具體講述一下竹書《四時》同《呂氏春秋》相同的那些體現其太陽年性質的內容?

辛德勇:好的。所謂太陽年,體現的是地球公轉的一個周期。當然古人和今人都一樣,腳都是站在地球表面上,所以人們無法直接看到地球怎麼轉動,人們觀測到的是太陽視運動的一個周期。這個運動周期,大致在三百六十五天多一點兒,所以只要人們過的年每一年的長短都很貼近這個天數,這個年也就是太陽年。

現在我們在《四時》裡看到的這個「年」,一年到頭,總數應該是近似於三百六十五天或三百六十六天(儘管《四時》記作「三十七寺」——一「寺」十天,但這第三十七「寺」綴在全年之末,是沒法過完的。詳細的情況,我在下面還要具體說明)。想想《尚書·堯典》裡講的「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乃是一個以三百六十六天為期限的太陽年,這《四時》講的也就應該是一個同樣的太陽年。

另一方面,月份的設置,應當比一年的天數長短更能體現一個「年」究竟是不是太陽年——這就是這個月份的長短是不是錨定朔望月的周期以及每個月內日序的排列是不是同月相變化同步。《四時》裡的月份,同《呂氏春秋》、《禮記·月令》和《淮南子·時則》諸書一樣,都是從「孟春」排到「季冬」的十二個月,每個月份也都與特定的天象和物候相對應,這就意味著這樣的月份只能是天文月,而那種所謂「中國年」裡的朔望月,由於有閏月的存在,就必然要打破特定天象、物候同月份固定的對應關係。

這種太陽年同所謂「中國年」還有一個明顯的區別,這就是其每一年開始的時候,不是正月初一,而是立春那一天,這就是司馬遷在《史記·天官書》裡講的「立春日,四時之卒始也」。

那麼這個「立春」是什麼?現在大家都知道它是二十四節氣中的一個。不懂天文曆法的人講二十四節氣把它說得很玄乎,其實沒有二十四節氣的時候就先有了「立春」這個日子——它不過是太陽視運動軌道上的一個特定的點。明白了這一點,大家也就很容易理解,每年都從「立春」這一天開始的年份,只能是個太陽年,必須是個太陽年;換個說法,也就是說,人們過的這種年,是個地地道道的陽曆年。

澎湃新聞:如您所說,除了證實《呂氏春秋》等傳世文獻的淵源之外,新出土文獻更重要的價值,應該是能夠提供傳世文獻所沒有的新材料,對傳世文獻的記載做出補充或是修正,所以,下面想請您從這一角度,簡單談一下竹書《四時》與《呂氏春秋》不同的那些重要內容。

辛德勇:這個問題很好。要想在學術層面上做出深入的探索,您提出的這個問題也比我上面所談的要重要得很多。

由於只是在昨天粗粗瀏覽一過,更由於我完全不懂古文字,目前對這個問題我還很難做出詳細的說明。在這裡,我只想談一點最重要的問題,這就是《四時》提到了一種「三十六時」或「三十七時」的紀時制度。

為了更好地說明相關問題,首先需要說明的是,這裡提到的所謂「時」,本來在竹書《四時》中都是寫作「寺」,整理者將其讀作「時」字。同樣,竹書也直接提到了「四時」,但這個「四時」本來也是寫作「四寺」。

整理者的釋讀,固然有他的道理,可是,如果專家們允許我作為一個外行隨便胡亂表述一下自己看法的話,竊以為若是究其本義,或者直接把它讀作「寺」字會更為合理。

在我剛剛出版的《辛德勇讀書隨筆集》中,有一個《天文與曆法》分冊,裡面收有一篇小文,題作《追隨孔夫子 復禮過洋年》。在這篇小文章裡,我講過這樣一段話:「若是採用宋人王安石的辦法在這裡妄自『說文解字』的話,所謂『時』者,乃是『日』之『寺』也,它本身表示的就是太陽移徙(即所謂太陽視運動)過程中經行的每一個點(『四時』一詞,狹義地說,本來表示的也是太陽視運動一個完整周期中的四個段落)。」

現在,竹書《四時》中「寺」的寫法,給拙見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寺,表述的就是太陽視運動所經行的某個點,用的,就是「寺」字作為官署或者衙署那個語義。大家若是看看《史記》當中的《天官書》一篇,司馬遷稱謂星宿等天體為天官,這樣也就很容易理解,古人用官寺的「寺」字來表述太陽視運動的經行點,乃是非常順暢並且相當自然的。

說到這裡,也許有人還要問:「就一個字兒麼,不管寫成什麼樣,明白它個大概意思不就行了麼,還要費勁扒力地強調這一點幹什麼?」不為別的,就為只有清楚理解了「寺」所表述的日行軌跡上的那個經停之「點」的意義,才能更加清楚地把握《四時》所記述的太陽年。在此基礎之上,才能準確地理解這篇竹書。

所以,下面我就用《四寺》來稱呼這篇竹書,文中的「寺」字也一律照寫不改。

澎湃新聞:那麼具體來說,您所談的這種「三十七時」(或「三十六時」)紀時制度又是怎樣的呢?

辛德勇:竹書《四寺》記載的這種「寺」,表述的是十天這個紀時單位,即每十天為一「寺」。前邊我剛剛說到,在天文曆法意義上,「寺」的本義,是指太陽視運動所經行的某個點,那為什麼在這裡又成了一個以十天為單位的時間段了?道理很簡單,段是以點來切割的,兩個切割點中間的那部分,就是段。前邊我說「『四時』一詞,狹義地說,本來表示的也是太陽視運動一個完整周期中的四個段落」,講的就是這個意思。因而,在特定的語境下,「寺」這個時間點就轉換成了兩個時間點之間夾持的那一時間段了。

司馬遷在《史記·天官書》裡說「立春,四時之卒始也」,這話講的沒有錯,就是連書「卒始」二字,用以體現上一冬時之卒即為此一春時之始的意思,蓋四時始於春也。多少知道一點兒數學常識,或是從物理學角度對時間概念多少有一點兒了解的話,都是很容易理解這一點的。唐朝學者司馬貞雖然沒有學過現代的數學和物理,但卻看明白了這一點,所以在《史記索隱》中解釋說:「立春日是去年四時之終卒,今年之始也。」可是班固在襲用《史記·天官書》來編寫《漢書·天文志》的時候,抄著抄著到這裡就看不懂啥意思了,於是信筆一划,就把「卒」字勾掉,從而也就在字面上抹去了司馬遷想要突出體現的四時的時間段意義。

遺憾的是,中華書局的新點校本《史記》,卻依據班固晚出的《漢書》來改訂司馬遷先出的《史記》,徹底滅掉了那個「卒」字。當然司馬貞的《索隱》也隨之變成了「無經之注」,愣睜睜地掛在了「四時之始也」這句被閹割話的下面。

按照目前我得到的粗淺印象(因為還完全談不上研究),這個「寺」是同其紀月制度密切相關的,即以三「寺」為一月,積「寺」為月,每月三「寺」三十日(這當然不是朔望月)。需要說明的是,《四寺》中每月第一「寺」的起始時間,為該月第八日(按:整理者將此日理解為第七日,當誤。其他相關日期,整理者也都錯誤地前置一天。關於這一點,我將另行解說),這樣月內第三「寺」的起始時間便是該月第二十八日。這樣每月最後一「寺」便只有三天,下月第一「寺」七日之前空出的那七天時間,便與上月最後這一「寺」的第三天、也就是上月第三十日直接承接。結果,每月還是三個整「寺」三十天時間。

這樣,一年若三十六「寺」也就是三百六十天,這就剩下5天多的零頭沒法安置。於是我們在竹書《四寺》春、夏、秋、 冬這四「寺」的結尾,看到有「卅七寺日乃受序,乃復常」這麼一句話。

由於前面三十六「寺」中的每一「寺」於所在月內都是記有具體時間的,在這種情況下,其全年末尾的這第三十七「寺」,實際上恐怕並不能過滿,只是根據每年需要調整的全年日數,或365天,或366天,剩下5天就過5日,剩下6天就過6日,然後就另起頭進入下一歲,再從孟春之月過起。最後富餘出來的這幾天,應是被附在三十天的季冬之月後面稀裡糊塗地對付著過。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書《四寺》局部(據《清華大學藏戰國竹書(拾)》)竹書《四寺》中特地寫有這樣一條說明,謂「其歷三十七寺之數,必從日位,毋以月位,以月位,四寺乃亂,四至乃不相得也」,也就是若「以月位」,那麼包括冬至、夏至、春分、秋分這些太陽年的標誌性節點(四至)就都會發生紊亂,四寺也會亂七八糟,這實際上已經點明了上述意思。所謂「以日位」就是根據三十六「寺」十二月剩下來的那個日子零頭來算計這第三十七「寺」需要過幾天;而「以月位」則是講像其他月份中的那三十個「寺」似地把這第三十七「寺」也搭配到具體的月份中去過足十天的天數(當然這是萬萬不能的做法,使不得)。當然上面講的只是我的初步理解,日後還需要繼續研究。

澎湃新聞:您能不能再進一步解釋一下,了解到這種「積『寺』為月」的月份之後,對中國古代天文曆法的研究具有哪些作用呢?

辛德勇:竹書《四寺》所記載的這些天文曆法知識,對我們深入認識中國古代的天文曆法是具有重要價值的。

拿這種積「寺」為月的月份同《呂氏春秋》「十二月紀」裡的月份相對比,我們可以清楚看到一條歷史演進的軌跡。

今傳《呂氏春秋》的版本,有關每月天數的記載,缺損已經相當嚴重,文字很不完整。即使如此,仍然可以推定其絕大多數月份的日數應該與現在看到的竹書《四寺》一樣,是以三十天為一月,但《呂氏春秋》並沒有把三百六十天以外的那五六天零頭都放在年末,至少在現今很不完備的文本中可以看出,其夏時的最後一個月季夏之月和冬時的最後一個月季冬之月這兩個月都是32天,另外那一兩天應該也是被分配到某一兩個月下,只是我們現在已經無從猜測當時是把它列在哪一個月裡了。

若是大家知曉後來這種天文月的月份劃分是以二十四節氣中「十二節」逐節的開始時間為月首(就是一個月開頭的那一天),就會明白,從《四寺》,到《呂氏春秋》,這種月份設置形式的變化,正體現著曆法演進的合理趨向。這樣,藉助這篇《四寺》,我們就可以更加完備、也更加清楚地看到這種天文月在其早期階段的形態。

其實以這種演進發展的眼光來觀察,我們在這篇竹書《四寺》當中還可以看到更多中國古代天文曆法的早期樣貌。

澎湃新聞:請您再簡單談談我們還能看到哪些中國古代天文曆法的早期樣貌呢?

辛德勇:好的,在這裡我首先來談談二十四節氣的形成過程。

剛才我談到,中國古代成熟的天文月,其月份劃分是以二十四節氣中「十二節」逐節的開始時間作為每個月的起始時間的。這裡所說的「十二節」,是所謂二十四節氣可以兩兩組合,分成十二個「節」和十二個「中」,即一個節氣後面跟著一個中氣就構成了「一節」。剛才我提到的「十二節」,指的就是這每一節開頭的十二個節氣,包含立春、驚蟄、清明、立夏、芒種、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和小寒。更加清楚地講,上述這十二節氣,就是各個天文月開始的時間。

好了,了解到這些情況,大家就很容易明白,這種完備的天文月,是以二十四節氣的劃定為前提的。

然而二十四節氣並不是自古以來就這麼個樣,它有一個由少變多的演化過程。現在我們在竹書《四寺》中既然看不到以十二節氣為月首的天文月,就顯示出全套的二十四節氣尚未形成。

我有一篇《話說二十四節氣》(《辛德勇讀書隨筆集》之《天文與曆法》分冊收入此文)的講稿。在那篇講稿裡,我推測說,完整的二十四節氣,很可能是在秦始皇吞併六國以後頒行的一項重要天文曆法的制度。在這之前,我們看《呂氏春秋》的「十二月紀」,還僅僅列有「二分二至」(即春分、秋分、冬至和夏至)和「四立」(立春、立夏、立秋和立冬)這「八節」。那麼,更早呢?在《尚書·堯典》中就已經見有「二分二至」(分別稱作「日中」、「霄中」、「日永」和「日短」)。

附帶說明一下,「二分二至」是四個關鍵的天文節點,這也就是前面提到過的《四寺》中的所謂「四至」,是四個具有特殊天文涵義的點。從理論上講,這四個點都是不可移易的。所謂二十四節氣除了這四個點之外,其他那二十個節氣,都不過是以此為參照做算數做出來的結果。把這四個點的夾角做對分,就會得出立春、立夏、立秋和立冬這「四立」點。在二十四節氣形成的過程中,第一階段,是「二分二至」的設立,而第二階段,便是分設「四立」。

《尚書·堯典》的成書時間是一個相當麻煩的問題,不易簡單敘說清楚。我本人,傾向於認為其寫定成書的時間是比較晚的,但這不等於書中的內容也都出自晚近的時代,這「二分二至」點的記述,依據相關的星象,就應該產生得很早。

這樣,從《尚書·堯典》到《呂氏春秋》的「十二月紀」,中間有很長一段空白的時間段,我們不清楚它是變了還是沒變。

在看到竹書《四寺》當中,我能夠清楚認證的只有「二分二至」,即仲春之月,「日月分」——春分;仲秋之月,也是「日月分」—— 秋分;仲冬之月,「日至於南亙」——冬至;還有仲夏之月,「日至於北亟」—— 夏至。然而還沒有看到「四立」的名稱,更看不到「二分二至」之外任何一個太陽視運動軌跡中的節點。同時,《四寺》中每月三「寺」總共三十天的置月形式,也基本上排除了設置「四立」的可能。所以,我推斷在撰著這篇《四寺》的戰國時期,還沒有出現「四立」。

這樣的推論雖然還很初步,但至少我們可以認定,《四寺》的發現和利用,會幫助我們更加清晰地看到二十四節氣的早期樣貌。

其次,《四寺》記述的這種太陽年,可以理解為是由三十六「寺」或三十七「寺」構成。我曾推論,商人施行的是一種太陽曆,而商代後期祭祀祖先的祀周,或是三十六祀,或為三十七祀,二者間隔出現。由於商人的祀周為十天,所以這樣的安排就是想要體現三百六十五天多這個年歲長度的平均值。商人以「祀」稱年的道理也就在這裡(說見《天文與曆法》所收《論年號紀年制度的淵源和啟始時間》一文)。

現在,當我看到《四寺》中這種一年三十六「寺」或三十七「寺」的說法時,自然會想到二者之間的聯繫,這也自然會進一步增強我的自信。只不過商人是交替施行三十六個祀周或三十七個祀周的年,而到了撰著《四寺》的戰國時期,應該是把第三十七「寺」活活切割開來,需要過幾天,就留下幾天來過。

澎湃新聞:聽您講述的情況,這篇《四寺》對中國古代天文曆法的研究確實很有價值,希望您和相關學者今後能利用這一珍貴史料,推導相關研究的深入發展。

辛德勇:我對相關知識的了解相當膚淺,也相當狹窄,只是在讀書治史的過程中,由於自己不懂,就時常胡亂琢磨琢磨。以這樣的基礎,本來是沒有什麼資格、也沒有能力做出足夠深入的研究的。

今天和您講講我對《四寺》這篇竹書的看法,主要是感覺竹書整理者對《四寺》的關注,方向似乎不夠合理,或者說可能有所偏差;特別是目前公布的結果,在刊布前曾請專門研究古代天文曆法的專家做過審定,可我讀來卻覺得未能盡厭人意。所以,才從大家更好地發掘和利用這篇新出土文獻的價值這一願望出發,妄自講述一下自己從古代天文曆法角度對相關內容的認知,其中講得不對的地方,希望大家批評指正。當然,若是有可能的話,接下來我還想針對《四寺》等清華大學新公布的這批竹書繼續做些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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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文曆法,曆法是以地球繞太陽公轉的運動周期為基礎而制定的
    這種曆法自創製至今14個世紀以來,一直為阿拉伯國家紀年和世界穆斯林作為宗教曆法所通用。該歷於元世祖至元四年(1267年)正式傳入中國,後該歷被頒行全國,供穆斯林使用。至元十三年(1276年)後,元朝政府頒行的郭守敬《授時曆》及明代在全國實行的《大統歷》,均參照該歷而制定。回曆對中國曆法的影響達400年之久。
  • 辛德勇談《羅氏墓誌》的紀時①|唐玄宗的年號
    我之所以要在這裡著重向大家講述這兩條紀事所涉及的天文曆法知識,首先是因為它的紀時形式很特殊,其所涉及的天文曆法知識之多,即使是在唐人墓誌當中也相當罕見,因而可以同時介紹很多相關的知識;其次也想一併探究這一紀時內容中的年號與天文曆法意義上的年歲稱謂問題,以期同大家一道,更加全面、也更加深入地了解中國古代的紀時形式。
  • 從四馬的天文內涵談八卦起源
    一、四時四象,就是春夏秋冬四時。虞翻便說:「四象,四時也。」 高亨也說:「四象,四時也。四時各有其象,故謂之四象,天地生四時,故曰:『兩儀生四象」。朱熹也認為四象就是四時,只不過這四時的名字又分別叫做少陽、老陽、少陰、老陰。「《易》中只有陰陽奇耦,便有四象,如春為少陽,夏為老陽,秋為少陰,冬為老陰。」
  • 中國的這一曆法,用了2600多年從沒錯過,世界都感嘆不已
    而中國曆法,同樣以日月星辰為基礎,它們有著各自的運行規律:日出、日落是一天;月盈、月虧是一年;地球繞太陽一圈是一年。但在漢以前,中國古代的曆法中,一歲為366天,「以閏月算四歲」。兩漢時期,中國曆法經歷了兩次變革:一是漢武帝時的太初曆;二是漢成帝後期劉歆所編的三統曆法,它首次把二十四節氣納入曆法。此二歷以歲年為一歷,用數學計算閏月,一年是365天,此時,陰陽五行基本消失。那中國曆法是誰發明的呢?它應是古代中國人集體智慧的結晶。
  • 辛德勇:說歲釋鉞談天道——由浙江省博物館展出的銅鉞講起
    本文系2019年8月20日北大教授辛德勇在浙江省博物館的演講。特別注重通過考古學手段研究古代天文曆法的馮時先生,注意到上海博物館藏收藏的一件二里頭文化青銅鉞,以為其表面圓形排列的十二個用綠松石鑲嵌的「十」字圖案,體現的是一年十二個月(德勇案:關於這一點似乎還可以更為深入地加以探討,在此姑且置而不論),馮時先生描摹其圖像形態如下:上海博物館藏二里頭文化青銅鉞根據這樣的解釋,馮時先生認為,這些綠松石圖案表明,這個銅鉞是一件具有強烈天文曆法象徵意義的物品
  • 「太一」與「帝」——《黃帝內經》與《周易》中的天文曆法密碼
    九宮八風我們還說過,《太一生水》中的文字,實際上講述的是一種四分曆法。《黃帝內經》中的這一段文字,同樣也是。所以, 黃老之學中的「太一」,毫無疑問與曆法有關。二、太一與冬至曆法首重冬至,所以《黃帝內經》中說「太一日遊,以冬至之日居葉蟄之宮」,突出強調了太一與冬至的關係。
  • 難以理解的古代文明——瑪雅曆法和中國青銅寶劍
    瑪雅文化開始於公元前3000年,瑪雅人在數學、天文方面的知識非常驚人。瑪雅人是世界上最早掌握「0」概念的民族。他們用二十進位和十八進位,使用的數字能以百萬計。瑪雅人能推算出,一年為365.2420天,這與現在測算的365.2422天相差只有萬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