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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沛理,香港資深文化評論人,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副總編輯。《亞洲周刊》、《信報》、《明報》及《南方都市報》專欄作家,香港電臺個人意見節目《講東講西》嘉賓主持。
林沛理一直是一個說話「帶骨」的人。廣東話「帶骨」就是話中帶刺,永遠用一種批評的角度。我希望,他這本書,能夠帶給大家一種衝擊,因為那種「帶骨」的表達,其實是需要很深厚的功力的。——閭丘露薇
香港自詡為亞洲國際都會,但對英文這種通用交際語言的掌握卻似乎越來越力不從心。顯而易見的文化錯誤,如影隨形般出現在香港人寫的英文中,已經形成一種「破窗效應」。長遠來說,肯定會進一步削弱香港的國際城市地位和競爭力。
美國史丹福大學一個心理學家於1969年進行一項實驗,他找來兩輛一模一樣的汽車,把其中一輛停在加州的中產階級小區,另一輛則停在罪案頻生的紐約貧民區。停在貧民區的那輛,他把車牌摘掉,頂棚打開,結果汽車當天就被偷走;而放在中產階級小區的那一輛,一個星期也「無人問津」。後來,心理學家用錘子把那輛車的玻璃敲了個大洞。結果呢,不消幾個小時,它就不翼而飛。以這個實驗為基礎,犯罪學家提出了「破窗效應」理論(Break Pane Law):如果有人打壞了一幢建築物窗戶的玻璃,而這扇窗戶又得不到及時的維修,別人就會受到一種「暗示性的縱容」去打爛更多窗戶。久而久之,這些破窗戶就給人造成一種無政府的感覺;而在這種公眾麻木不仁的氣氛中,犯罪就會滋生、壯大,由異數變成常態。
香港的英文寫作愈來愈亂七八糟、不堪入目,跟整個社會——包括政府、傳媒,以至大多數英文內容的供應者——給予他們「暗示性的縱容」大有關係。道理很簡單:在一個一塵不染的地方,人們不好意思扔垃圾,但倘若垃圾隨處可見,人們就會毫不猶豫地亂扔垃圾,並絲毫不覺得羞愧。
當然,大前提是我們要知道什麼是垃圾。早前搭港鐵,看到某牌子牙齒護理產品的宣傳口號:「Don’t let your smile betray your beauty.」(不要讓你的笑容出賣你的美麗。)執筆的人大概不知道,「betray」除了可以解作「出賣」之外,還有洩露、暴露或顯示的意思。再一次,香港人的英文寫作洩露(而非出賣)了香港人的英語水平。
的確,香港人之中,不少苦學英文寫作多年而幾乎一無所成;有大成者更屬絕無僅有,究竟哪裡出了問題?依我看來,問題正出在那個「苦」字。英文是一種「好玩」的語言,必須抱著好玩的心情寫作,才可以寫出一流的英文。
寫英文而不懂得玩英文,就等於手上拿著一個籃球,卻硬要把它當作足球去踢。這是教授和學習英文寫作一個重要卻常常被忽略的邏輯起點,弄不懂這最基本的認知就永遠只能夠在追求文法正確的世界中翻筋鬥和撿牛毛。執筆之時,左顧右盼、誠惶誠恐,又怎能寫出像暮鼓晨鐘般啟人智慧、像微風雨露般潤人心脾的優秀英文?
這當然跟英文的語言特性與英文原用戶的民族性格大有關係。英文這套語言之所以令人愛不釋手、目不轉睛,在於它既強調邏輯和事實——每時每刻都要分清楚時態和究竟是複數還是單數、主動抑或被動,又重視個性——「I」(我)也許是英文中最重要的一個單字;既可以承載深刻的思想和闡釋複雜的意義,又提供足夠的空間讓你去含沙射影、口是心非和強詞奪理。簡言之,英文本身就是外向、貪玩的語言,它有一個內置的「好玩機掣」。你啟動了這個機掣,你的英文寫作就會立時變得滿庭春色,遍地皆是各出奇態以爭妍的豔花異卉。
英文的兩大原使用者——英國人與美國人——又是特別「好玩」的民族,前者貪玩,後者「爛玩」。這種民族性格表現在他們的寫作上,給予他們的文章以至包括雜誌、演辭、廣告及劇本等一切「文字產品」一種尖利的活力和潑辣的生命力。久而久之,這種夠膽和懂得跟英文開玩笑的「playful-ness」,成為了真正熟悉英文的使用者寫作的最大特色。香港人的英文寫作即使在文法上正確,也往往給人一種不夠「符合語言習慣和具備語言特點」的感覺;正是因為他們寫的文章太枯燥,少了好玩的滋潤,而好玩正是英文寫作的本色。
不懂得玩英文,就寫不出好英文,這是英文寫作的潛規則。從這個角度看,香港學生的英文寫作只曉得緊張而不識得怒放,總是酸腐有餘而溼潤不足,也就不足為奇了。在香港,教授英文寫作的,大多是謹小慎微、斤斤計較的文法家,而非能夠從寫作中得到樂趣的作家,更不是懂得怎樣跟英文嬉戲、並且樂此不疲、樂不可支的「英文玩家」。於是,課堂裡的英文容不下「嬉戲」和「好玩」,威廉·斯特蘭克(William Strunk)那本實用但儒腐的文體指南《風格元素》(Elements of Style)被奉為英語寫作的聖經。老師和家長對持遊戲的態度寫作之本質及其作用沒有了解,就加以口誅筆伐;以為「玩英文」之風一行,英文寫作必失其嚴肅而英文的文法必為隨意所顛覆。這是大錯特錯。
遊戲需要規則,絕對的自由是創作的大忌。英文文法之於英文玩家,一如畫布之於畢卡索,或者電影劇本之於希區柯克,乃他們表達的形式、創造的手段、想像的跳板,以及最重要的,嬉戲的玩具。沒有這些形式、手段、跳板和玩具,遊戲的好玩和痛快、玩家的幽默和機智,以至藝術的美與張力、和諧和深刻將無法體現。因此之故,沒有一個真正懂得玩英文、寫英文的人會詛咒英文的文法,因為他知道,無氈無扇,神仙難變;沒有規則,也就沒有遊戲。
(本文摘自《反語》,作者林沛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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