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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罵人被起訴 法院怎麼判?
小美對朋友的做法感到異常憤怒,並將對方起訴到法院。 (圖片來源於網絡) 朋友圈罵人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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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上罵人,他們被起訴了,法院這麼判……
法院審理後認為,公民依法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的名譽。判處被告葉某向原告陳某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撫慰金1000元。微信群辱罵村民,也違法!王某和孔某系同村村民,兩人曾因投資發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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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罵人,後果可以很嚴重!
今天,東哥帶你看看因在微信群罵人而受到法律制裁的真實例子。微信群罵人「斷子絕孫」,法院判了!王某、孔某,浙江寧波奉化同一個村的村民。最近,孔某把王某告上法庭,告的是名譽侵權。2020年1月,孔某向寧波市奉化區法院起訴,要求王某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精神撫慰金。2020年4月,奉化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王某多次在微信群發表不當言論,已經損害了原告孔某的名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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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中謾罵他人、虛構事實,法院判了!!!
以下文章來源於天心區人民法院 ,作者天法小新 天心區人民法院法制宣傳 司法公開 司法為民 法院文化 法院動態眾所周知,在公共場所辱罵他人,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那麼通過微信群隨意辱罵他人,是否要承擔法律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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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上罵人,他們被起訴了 法院這麼判……
微信作為一款主流社交工具,每個人多多少少都會加入一些微信群或是在朋友圈裡分享生活中的點滴,聊天起爭執、吐槽不快都是常事,可一旦辱罵他人可能就違法甚至涉及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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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群裡罵人,廈門海滄一業主被判賠精神損失
來源:臺海網臺海網12月1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陳捷林彬彬通訊員海法/文陶小莫/漫畫)在小區業主群罵人,小心惹來官司!近日,海滄區法院就開庭審理了一起因在小區群裡罵人引發的官司。最終,罵人的業主李某被判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2000元。經查,原告林先生曾是海滄區一個小區的業委會主任。後來,林先生在小區的業委會群和業主群裡遭到辱罵,甚至被人咒罵「全家死光光」。最終,林先生辭任業委會主任。而這些辱罵林先生的信息,全部系原小區業委會副主任李某通過業主群、業委會群等各種渠道對外「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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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罵人罰錢了!還有人被行拘……
微信群中罵人洩憤除了公開道歉還得賠錢據悉,王某和孔某系同村村民,兩人曾因投資發生糾紛。2020年1月,孔某向奉化法院起訴,要求王某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精神撫慰金。2020年4月,奉化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被告王某多次在微信群發表不當言論,已經損害了原告孔某的名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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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罵人洩憤,有人賠錢,還有人被拘了!
微信群中罵人洩憤除了公開道歉還得賠錢據悉,王某和孔某系同村村民,兩人曾因投資發生糾紛。2019年12月,王某在兩人所在的村民微信群裡(微信群共有70人)中多次發表「孔某斷子絕孫......敗類」等汙穢性言語,辱罵、侮辱孔某,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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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罵人?他被起訴了!法院判他朋友圈道歉,還得賠錢!
在微博、朋友圈圍觀了各種罵戰,從沒想過有一天,自己發朋友圈罵人還能被告上法庭,湯某就親自體驗了一把什麼叫禍從口出……網絡圖片「妮兒,咋回事啊?你快看看你的朋友圈吧。」不堪其辱的梁某具狀起訴,希望為自己恢復名譽。今年9月5日,睢縣法院審理後判決湯某在其朋友圈向梁某賠禮道歉,並賠償梁某精神損失費500元。後湯某無視生效的判決,未在指定期限內履行法律義務。梁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及時向湯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敦促湯某履行法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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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朋友圈罵人被起訴 法院:賠償5000並發文道歉
「我沒想到她竟然會這樣做!」張女士對朋友的做法感到憤怒,並將對方起訴到法院。趙女士還在微信朋友圈寫著:「我真喜歡看你生氣的樣子。」    張女士告訴成都商報記者,這件事對她的影響很大,甚至有人將此事告知其父母,給她帶來了很大的精神壓力。甚至,這件事還引發了她與丈夫之間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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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罵人價目表出爐!罵這句話被判賠100萬
有臺灣網友依據法院判例,整理出「臺灣罵人價目表」,在網上瘋傳。 潘男坦承罵人,現場有警察、監視器等證明,法院認為,用「幹」字罵人有輕侮、鄙視的意味,貶抑人格與社會評價,挨罵者在精神、心理上會感覺難堪、不快,因此認定與「公然侮辱罪」要件相符,判賠3000元新臺幣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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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微信群內被吐槽「惡媳婦」 起訴名譽侵權法院卻這樣判
劉姓女子見自己被扣上了「惡媳婦」的帽子,就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將好心人訴至了法院。其實這也沒多大的事。事情起因就是與丈夫發生矛盾,一時氣憤損壞了房屋一樓所有門窗,並不是針對自己婆婆所住的房間。而這件事,卻經過微信群的發酵,一傳十十傳百,就這樣連隔壁村都知道了。不得已,劉姓女子以名譽權起訴了這位好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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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一業主群內罵人被判精神賠償
原標題:廈門一業主群內罵人被判精神賠償本報訊 (記者 安海濤 通訊員 林 燁)網絡媒介大行其道,微信成為人們生活和工作依賴的交流工具。然而,網絡並非法外之地,行為不當也會惹上官司。近日,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當事人因在業主群內罵人,被判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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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裡亂罵人 以後小心點了!!!法院都判了
群主起訴後,發帖女子又提起反訴。11月4日,鼓樓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11月23日,發帖女子自動履行了賠禮道歉並賠償被辱群主5000元的判決結果。 在微信群內指責群主 張玫與李芳,同為南京市某高端小區的業主,還是樓上樓下鄰居。前幾年,雙方的關係好到如同姐妹。然而近兩年來,兩人因一些小事處理不當產生隔閡,繼而發展到不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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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罵人」違法!一男子因此被拘留7天
被告上法庭張某發現後,認為李某的行為有損自己的名譽和人格尊嚴,遂於2020年1月13日將他起訴至法院,要求刪除發布的侵犯名譽信息,並在朋友圈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法院判決近日,法院經審理,判決李某以不屏蔽任何人的方式公開發布微信朋友圈向張某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發布的道歉內容至少保留十日。公開道歉2020年8月7日,李某在朋友圈發布道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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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店」拆夥了,前夫突然要求查帳並起訴,法院這樣判!
夫妻二人搭夥創業、共同致富本是一件美事但當感情出現裂痕「夫妻店」模式難以維繫曾經的琴瑟和諧就可能演變為一場看不見硝煙的「商 戰 隨後,李某將A貨運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判令: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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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圈罵人會有什麼後果?3起案例公開:有人被判道歉10天,不帶...
曾經的親朋好友,因為感情變故、金錢糾紛等理由心生仇怨;又或者是不太熟的同事、同一個小區的住戶,遇到某些誤會、糾紛,選擇在朋友圈和微信群中謾罵、公開對方隱私信息……這樣會有什麼後果?法官表示,朋友圈、微信群雖然是基於好友關係組成的空間,但一般不屬於私人空間,在這裡發表言論同樣有界限,如果侵犯到了他人的隱私權、名譽權,一樣要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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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女子打瘦腿針中毒,起訴新氧及整形醫院,法院判了
河南鄭州消費者丁小姐,因打瘦腿針致使自己中毒,從而住院,一氣之下將新氧及整形醫院起訴,請求賠償各項損失合計十八萬,最終法院判了!究竟怎麼回事,我們一起來看看:據丁小姐回憶,打完瘦腿針後,身體出現了不適,去醫院檢查,醫生告訴她,這是肉毒素中毒,說白了就是打瘦身針中毒了,需要住院二十天才能痊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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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5次起訴離婚不判離,只因男方是吸毒人員,法院也害怕壞人?
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不判決離,半年後再起訴,法院會判離!這講的是一般情況,特殊情況下,多次起訴也不一定判離。今天給大家分享一個案例,了解一下判決背後的法官。一、6年5次起訴離婚,難住法官!2012年,無法忍受的女方訴至法院,要求與男方離婚。承辦的法官了解兩人是自由戀愛有較好感情基礎,且孩子未成年,對雙方勸解後沒有判決離婚,希望雙方能和好如初。李某男吸毒的惡習不改,導致家庭矛盾頻發的原因也就不能沒有根除。兩年後,胡某女再次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並舉證了男方的種種惡習。眼看婚姻不保,李某男在法庭上放出狠話:如果法院離婚,我就弄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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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因罵人被行拘3日,他起訴公安局!法院會怎麼判?
當事男子洪某不服,起訴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10月16日上午,這一起「禍從口出」的行政治安處罰案件,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並當庭判決撤銷椒江公安分局被訴行政處罰決定,限期重新作出行政行為。與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審判的合議庭成員除了3名法官外,還有4名人民陪審員。這是人民陪審員法施行後,該院首次適用七人合議庭審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