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博、朋友圈圍觀了各種罵戰,
從沒想過有一天,
自己發朋友圈罵人還能被告上法庭,
湯某就親自體驗了一把什麼叫禍從口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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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兒,咋回事啊?你快看看你的朋友圈吧。」6月16日,梁某接連不斷地接到親戚朋友甚至家人的電話,紛紛詢問她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一頭霧水的梁某趕忙打開微信朋友圈,一下子愣住了,自己的前員工湯某在朋友圈發文謾罵自己。
原來,梁某開辦一服裝廠,湯某曾在其服裝廠上班。湯某辭職後,因工錢問題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湯某心生不滿,遂在朋友圈謾罵梁某。
湯某謾罵語言惡劣、性質嚴重,給梁某造成巨大的精神傷害。
梁某報警,睢縣某鄉鎮派出所對湯某處以罰款500元。
不堪其辱的梁某具狀起訴,希望為自己恢復名譽。
今年9月5日,睢縣法院審理後判決湯某在其朋友圈向梁某賠禮道歉,並賠償梁某精神損失費500元。
後湯某無視生效的判決,未在指定期限內履行法律義務。梁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及時向湯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敦促湯某履行法律義務。
湯某接到通知後不屑地說:「派出所都罰罷俺500元了,為啥還讓俺賠給梁某500?我不給,我也不寫道歉信!」
12月17日,承辦法官錢輝將湯某拘傳至法院,錢法官耐心地勸導:
「每個成年人都需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任何場合都不能辱罵、侮辱他人,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權益,這是法律規定的基本原則。如果是你自己遇到這樣的遭遇,你也會很痛心吧?如果你仍拒不履行法律義務,法院將會把你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你實施信用懲戒。」
在錢法官的耐心勸導下,湯某終於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懾於法律的威嚴,湯某連忙表示願意履行法律義務。在錢法官的見證下,湯某在微信朋友圈發文向梁某道歉,並償還梁某精神損失費500元。此微信朋友圈侵權案得以圓滿執結。
鄭報融媒·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褚莉莉
統籌:張浩
編輯:古樺
有了矛盾,
要理智去解決!
覺得小編說得有道理,
請點Z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