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罵人,被判在朋友圈道歉10天……網友​:這個可以有

2021-02-18 新華社

因為業務發展需要,張某將公司的洗車精洗美容業務承包給李某,後雙方在合作中出現了矛盾。2019年6月16日-17日,為了洩憤,李某相繼在自己朋友圈發布了對張某涉及侮辱性、誹謗性語言,其中一條還貼出了張某的照片。據悉,李某發布的朋友圈是對微信號內所有好友公開發布的,發布該朋友圈時他的好友人數有七百人左右。

張某發現後認為李某的行為有損其名譽和人格尊嚴,遂於2020年1月13日將其起訴至法院,要求其刪除發布的侵犯名譽信息,並在朋友圈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

法院判決

近日,法院經審理,判決李某以不屏蔽任何人的方式公開發布微信朋友圈向張某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發布的道歉內容至少保留十日。

公開道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七條,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的責任,應當根據受害人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行為人行為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來認定。以書面或口頭形式辱罵或者誹謗他人、損害他人名譽的,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對未經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隱私材料或以書面、口頭形式宣揚他人隱私,致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譽權處理……言論自由並非絕對的自由。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在網上發布言論也要注意謹言慎行,切勿因一時衝動,發表不當甚至侵害他人權益的言論。

網友1:這個可以有~

網友2:哈哈哈哈哈哈,以後誰罵人就截圖,讓一直道歉

網友3:哈哈哈支持支持~

網友4:現在的判決真是與時俱進

網友5:哈哈哈哈哈哈,挺好的,還是要文明些,不要隨便罵人

來源:廣州日報(ID:guangzhoudaily)綜合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法院、人民網、網友評論

監製:周年鈞

編輯:關開亮、李永錫

實習:賴鈺、羅洛

網際網路不是法外之地!

相關焦點

  • 以案釋法|朋友圈罵人,被判在朋友圈道歉10天……
    生活上有什麼不順心的或遇到了什麼奇葩人總忍不住在朋友圈抱怨一下甚至是「口吐芬芳」對於網絡上的罵人行為我們是見怪不怪的2019年6月16日-17日,為了洩憤,李某相繼在自己朋友圈發布了對張某涉及侮辱性、誹謗性語言,其中一條還貼出了張某的照片。據悉,李某發布的朋友圈是對微信號內所有好友公開發布的,發布該朋友圈時他的好友人數有七百人左右。
  • 「朋友圈裡罵人」被判道歉,法律掌嘴這就對了
    在有700名好友的微信朋友圈裡辱罵他人,還曬出對方照片……溫州市甌海區法院日前宣判一起侵害名譽權糾紛,涉事的李某因侵害他人名譽權,被判在自己的朋友圈公開道歉,道歉內容至少保留10天。「朋友圈裡罵人」被判道歉10天,法律掌嘴就對了。現實生活裡,往往有一些人把自己的朋友圈當成了洩私憤的地方,出現了「一言不合就罵人」的現象。有的是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有的是因為利益損失的大事。然而,不管是「自己有理」還是「他人有理」,都不該是「在朋友圈失禮」的理由。
  • 朋友圈貼圖罵人被判在朋友圈道歉《民法典》將強化名譽權保護
    在朋友圈辱罵他人是違法行為!近日,一起網友熱議的事兒:有人在微信朋友圈發布對他人侮辱、誹謗言論,因為侵害名譽權,法院判決被告同樣在朋友圈賠禮道歉10天。朋友圈發布希麼言論構成侵權?明年將要施行的《民法典》中對名譽權是如何規定的?
  • 朋友圈罵人?他被判在朋友圈道歉10天,不屏蔽的那種……
    如今,微信朋友圈就像「日記本」,曬旅遊、曬幸福、曬生活的點點滴滴。越來越多的人在朋友圈分享、吐槽。但是,在朋友圈「說話」也要有分寸的,如果在朋友圈罵人,性質可就變了,嚴重時甚至構成違法犯罪行為。為了洩憤,小李相繼在自己朋友圈發布了對小張涉及侮辱性、誹謗性的語言,其中一條還貼出了小張的照片。而且小李發布的朋友圈,還對微信號內所有的好友公開,發布這條朋友圈時,好友人數有700人左右。
  • 在朋友圈罵人會有什麼後果?3起案例公開:有人被判道歉10天,不帶...
    案例2:朋友圈罵人後法院判他在朋友圈道歉,不帶屏蔽那種據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法院,因為業務發展需要,張某將公司的洗車精洗美容業務承包給李某,後雙方在合作中出現了矛盾。今年8月,法院經審理,判決李某以不屏蔽任何人的方式公開發布微信朋友圈向張某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發布的道歉內容至少保留十日。2020年8月7日,李某在其朋友圈發布道歉消息。
  • 朋友圈罵人 法律圈要管
    日前,一則「朋友圈罵人被判朋友圈道歉10天」的消息登上微博熱搜榜。因業務合作糾紛,孫某在朋友圈發布侮辱同事王某的不實言論。王某認為孫某的行為有損其名譽和人格尊嚴,將其訴至法院。法院判決孫某以不屏蔽任何人的方式,公開發布微信朋友圈向王某賠禮道歉,道歉內容至少保留10天。
  • 為討債發朋友圈指名道姓罵人 一審被判道歉加賠錢
    ­  發朋友圈罵人 這事可能犯法 ­  晉江法院判決兩起發朋友圈罵人訴訟­  發微信朋友圈罵人是否違法?去年,晉江市法院先後判決了兩起因發朋友圈罵人引起的訴訟,不過兩起判決結果迥異,怎麼回事呢?
  • 還在朋友圈罵人?朋友圈罵人被起訴判罰
    現在這個社會,隨著信息科技的高速發展,全世界的人們都能隨時隨地的進行交流了,雖然說方便了交流,但是也有很多不好的地方。很多的人會在網上噴人、罵人。因為覺得沒有人會知道,總覺得網絡是法外之地。因業務合作糾紛,小李在朋友圈發布對小張涉及侮辱性、誹謗性語言。小張認為小李的行為有損其名譽和人格尊嚴,將其起訴。而最終是判決小李以不屏蔽任何人的方式公開發布微信朋友圈向小張賠禮道歉,道歉內容至少保留十日。
  • 女子在朋友圈罵人被起訴 法院:賠償5000並發文道歉
    &nbsp&nbsp&nbsp&nbsp6月20日,成都商報記者從四川省閬中市人民法院獲悉,張女士的朋友趙女士因侵犯張女士的名譽權,客觀上影響了張女士的社會評價,法院判決趙女士立即刪除其朋友圈相關侮辱性言論,並在朋友圈發布道歉函至少保留3天,同時賠償張女士5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
  • 千萬別在朋友圈罵人,有人被告了!
    本人現已認識到錯誤,在此向x先生誠懇做出道歉。」這是最近溫州李某發的朋友圈。為啥?朋友圈罵人,好友公開可見,被告,官司輸了。要道歉10天。事情還被頂上了微博熱搜第二。2019年6月16日-17日,為了洩憤,李某相繼在自己朋友圈發布了對張某涉及侮辱性、誹謗性語言,其中一條還貼出了張某的照片。據悉,李某發布的朋友圈對微信號內所有好友公開發布的,發布該朋友圈時他的好友人數有700人左右。
  • 朋友圈裡罵人還曬照片,被判在圈內公開道歉並至少保留十天
    在有700名好友的微信朋友圈裡辱罵他人,還曬出對方照片……溫州市甌海區法院日前宣判一起侵害名譽權糾紛,涉事的李某因侵害他人名譽權,被判在自己的朋友圈公開道歉,道歉內容至少保留10天。當年6月16日、17日,李某為洩憤,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發布對張某涉及侮辱性、誹謗性的語言,其中一條還貼出張某的照片。據介紹,李某發的朋友圈對微信號內所有好友公開,發布時好友約有700人。今年1月,張某訴至法院,要求李某刪除發布的侵犯名譽信息,並在朋友圈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
  • 在微信朋友圈、QQ群污衊他人,一男子被判連續7天登報導歉
    在微信朋友圈、QQ群污衊他人,一男子被判連續7天登報導歉 2019-08-13 17:3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朋友圈罵人?他被起訴了!法院判他朋友圈道歉,還得賠錢!
    在微博、朋友圈圍觀了各種罵戰,從沒想過有一天,自己發朋友圈罵人還能被告上法庭,湯某就親自體驗了一把什麼叫禍從口出……網絡圖片「妮兒,咋回事啊?你快看看你的朋友圈吧。」一頭霧水的梁某趕忙打開微信朋友圈,一下子愣住了,自己的前員工湯某在朋友圈發文謾罵自己。原來,梁某開辦一服裝廠,湯某曾在其服裝廠上班。湯某辭職後,因工錢問題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湯某心生不滿,遂在朋友圈謾罵梁某。湯某謾罵語言惡劣、性質嚴重,給梁某造成巨大的精神傷害。梁某報警,睢縣某鄉鎮派出所對湯某處以罰款500元。
  • 朋友圈罵人被起訴 法院怎麼判?
    (圖片來源於網絡) 朋友圈罵人被起訴 第二天,小美便接到很多朋友發來的消息,稱小趙在朋友圈發布了一些對她不利的言論。小美趕緊打開微信,手機屏幕上彈出的畫面讓她極度憤怒,因為小趙竟然將此前在簡訊上辱罵她的聊天記錄截圖發到了朋友圈,同時出現的,還有小美本人的照片。小趙還在微信朋友圈寫到:「我就喜歡你看不慣我又幹不掉我的樣子」。
  • 羅永康罵演員劉一被判朋友圈道歉10天賠償7萬元
    今年29歲的劉一是一名電影演員,30歲的羅永康是一名導演。記者昨天獲悉,朝陽法院一審判決羅永康致歉10日並賠償劉一7萬元。  劉一訴稱,2014年2月19日、2月22日,羅永康在「副導演協會」「導演、精英演員影視群」等多個微信群及其朋友圈內推送自己的照片,還配發文字侮辱誹謗自己,並要求圈內朋友轉發該消息以封殺自己。
  • 這些人在朋友圈「洩憤罵人」被處罰
    2020-08-17 09:52:19 來源:央視網原標題:朋友圈言論別「出圈」 這些人在朋友圈「洩憤罵人」被處罰央視網消息:如今,微信朋友圈就像我們的「日記本」,曬旅遊、曬幸福越來越多的人在朋友圈分享開心,吐槽不爽,但是您想過嗎,在朋友圈「說話」也是要有分寸的,如果你說的話「出圈」「出格」了,比如在朋友圈罵人,性質可就變了,嚴重時,甚至構成違法行為。2019年,李某在朋友圈發布了對張某侮辱性語言,張某起訴至法院,近日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法院三溪法庭對該案依法進行了宣判。
  • 在朋友圈罵人被判賠償1000元!法官這樣說…
    在朋友圈罵人,卻最終賠償對方精神損害撫慰金!日前,重慶市合川區人民法院判決的一起名譽侵權案件引發網友關注。
  • 朋友圈罵人成被告,給「網怒族」上了堂普法課
    近日,一則「朋友圈罵人被判朋友圈道歉十天」的消息登上微博熱搜榜。因業務合作糾紛,孫某在朋友圈發布侮辱同事王某的不實言論。王某認為孫某的行為有損其名譽和人格尊嚴,遂將其訴至法院。最終,法院判決孫某以不屏蔽任何人的方式公開發布微信朋友圈向王某賠禮道歉,道歉內容至少保留十日。
  • 朋友圈裡點名罵人,小心惹官司!
    然而在有些網友看來,微信朋友圈添加的只是好友,是一個私人空間,在上面隨便吐槽,或是指名道姓「洩憤」是自己的權力,但親們可知,在朋友圈罵人的後果很嚴重,很可能因侵權而面臨被起訴。日常中,「傻逼」、「人渣」、「不要臉」等粗鄙貶損之詞也不時會出現在網友的朋友圈裡。有指桑罵槐,也有指名道姓,有人接招回罵,有人以牙還牙,朋友圈再刷新也難掩火藥味。
  • 男子在朋友圈罵人被罰1000元? 注意!朋友圈這些內容千萬別發
    然而,由於其公開性,發在微信朋友圈的內容稍不注意便有可能引發侵權。日前,重慶市合川區人民法院就判決了一起因當事人在朋友圈罵人最終賠償對方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案子。1據悉,柳某與皮某是微信好友。皮某發表言論的範圍僅限個人朋友圈,且及時刪除1月28日的評論,對柳某名譽的影響力有限。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及造成的後果,判決皮某立即刪除1月30日在微信朋友圈中所發布的針對柳某的不當言論,並於判決生效後3日內賠償柳某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同時在微信朋友圈中發表道歉聲明(內容由法院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