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的張朋(化名)是河北邯鄲魏縣人,在別人的介紹下,他去年認識了年齡相仿的女孩高娜(化名),兩人在2019年10月舉辦了婚禮。結婚前,張朋和家人就知道高娜精神「不太正常」,但是當時並未多想。結婚後不久,高娜卻出現了不吃飯、不睡覺的情況,家人便決定將其送往魏縣精神康復醫院進行治療。但是讓張朋沒有想到的是,
三個月未見到的妻子,卻在出院不久被查出懷孕50天,隨後,魏縣精神康復醫院的
一名男護工表示他此前和高娜發生了關係,家人也報警。醫院負責人表示,二人發生關係系兩人自願,但相關律師稱,如果高娜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則其就不具備相應的承諾能力,男護工的行為涉嫌構成強姦罪,當地公安部門也將在11月11日帶高娜去省會石家莊做進一步的精神鑑定。張朋的舅舅石先生11月10日告訴記者,自己的外甥張朋是去年10月和高娜結婚的,為了辦婚禮,本身就很拮据的一家人又增加了十多萬元的債務。「張朋父母都是務農,他自己現在也是靠打工和種地為生,家裡條件特別不好,但是現在娶親彩禮要的都高,很多人都是幾十萬,高娜家要的彩禮少,20多萬就能把婚禮辦下來。」石先生說,但這也並不是沒有代價的,「高娜的精神狀況不太好,看上去就不太像正常人,但是我們當時想著家都在鄉下,又實在拿不多更多錢了,也就沒有太在意,想著能過日子就行。」但是張朋的家人卻發現,從今年年初開始,高娜在家開始不吃不喝,並且經常睡覺不起床,精神狀況也越來越不好。今年4月6日,張朋和高娜的家人將高娜送往當地的魏縣精神康復醫院進行治療。張朋表示,醫院進行的是封閉式治療,一般也不讓見家屬,所以他之後也沒有再來醫院,一直打了三個月的零工。從4月6日至7月25日,高娜一直在魏縣精神康復醫院進行治療,石先生說,後來由於家庭條件所限,實在付不出治療費用,所以給高娜辦理了出院。
高娜住院期間,她的母親曾前往探望過幾次,但是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在醫院的三層進行封閉治療,在這期間也未和張朋見過面,三個月下來的治療費用是6000多元,家屬也在治療期間按時繳納了費用。「出院後我們發現高娜經常吃不下飯,而且有嘔吐的跡象,我有一點懷疑,8月末便帶著她去醫院進行檢查,結果發現已經懷孕了50多天,此時距離她出院還不到一個月,所以肯定是在出院之前懷孕的。」張朋說。
得知這一情況後,張朋和其他家人都非常吃驚和生氣,張朋的舅舅石先生告訴記者,那人既然是送到了醫院,卻在醫院造成了外甥媳婦的懷孕,醫院肯定有不可推卸的責任。8月29日,張朋的家人來到了魏縣精神康復醫院,向醫院負責人張院長質疑為什麼高娜會懷孕,讓張朋家人未想到的是,在他們質疑院長的過程中,
一個名男護工郭強(化名)卻站了出來,主動承認是自己與高娜發生了關係。「他當時站出來說不要為難院長,自己一人做事一人當,是自己與高娜發生的關係。」石先生說,「隨後家人『教訓』了郭強,並報警。」11月10日,記者聯繫到了魏縣精神康復醫院的負責人張院長,其表示這件事確實發生在自己醫院內,「郭強是我們這裡的護工,今年31歲,還是單身,平時負責照顧病人,工作上還是挺耐心細緻的。」張院長說,醫院共有三層樓,女患者平時住在三層,男患者住在二層,一般是不允許走動的,在高娜出院前6天的7月19日晚上,高娜從三層下來到二層,找護工郭強要零食,後來據郭強說,
高娜在要零食的過程中和郭強抱在了一起,隨後二人發生關係。「高娜剛來的時候我們判斷她是間歇性精神病,後來經過三個月的治療已經恢復的非常好了,發生這樣的事情,確實是我們管理存在漏洞。」但是張院長也表示,
他並不認為這樣的行為就算是「強姦」。「你想想,一個正常人,就是給他錢讓他強姦精神病人他會幹嗎,
這次是兩個人自願發生的關係,只有病治癒了兩方才有溝通,這是感情愛情來了。」張院長告訴記者,「現在對郭強我們已經做出了扣掉三個月的工資及開除的處理,事發後我們也已經報了警。」
記者了解,事發後,當地警方和衛健部門都已經介入調查,警方也進行了證據採集等工作。「高娜現在已經回到了娘家生活,她的孩子現在已經6個多月,也不可能打掉,我們現在希望的是,如果郭強犯罪了,他需要得到法律的懲罰,我們也要得到經濟補償。」石先生說,「警方明天會把高娜帶去石家莊做進一步的精神鑑定。」針對此事,相關律師也給出了解讀。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付建律師表示,現在首先就是應對高娜的精神狀況進行鑑定,
如果其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則其就不具備相應的承諾能力,郭某的行為涉嫌構成強姦罪。付建說,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的高娜是一名精神病患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關於當前辦理強姦案件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答》中的規定,明知婦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嚴重的)而與其發生性行為的,不管犯罪分子採取什麼手段,都應以強姦罪論處。與間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發病期間發生性行為,婦女本人同意的,不構成強姦罪。而醫院作為管理者,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高娜的家屬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並對其進行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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