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老了。有一天,在一處公共場所的大廳裡,有一個男人向我走來,他主動介紹自己,他對我說:我認識你,我永遠記得你。那時候,你還很年輕,人人都說你很美。現在,我是特地來告訴你,對我來說,我覺得你比年輕時還要美。那時你是年輕人,與你年輕時相比,我更愛你現在備受摧殘的容貌。」
這是法國作家,杜拉斯《情人》的開頭,這個開頭,被王小波譽為「無限滄桑盡在其中」的經典段落。
一生以「我為中心,寫作愛情主題的杜拉斯,在《情人》出版之前,一直筆耕不輟,自認為是天才作家,從第一部作品起,已經寫了40多年,但是直到《情人》,才名聲大作,創作達到巔峰,這一年杜拉斯已經70歲。
杜拉斯的《情人》,1984年獲得了法國「龔古爾文學獎」,相當於我們的矛盾文學獎,美國的普立茲獎。
這部作品被翻譯成40多種文字,銷量高達幾百萬冊,世界各地都有讀者,尤其是女性讀者甚眾。
痛苦、貧困的成長期,缺錢沒有溫暖的女孩
杜拉斯的父母親都是小學教師,在當時聽信了政府的鼓動,揣著發大財的夢想,來到法屬殖民地。杜拉斯就出生於法屬殖民地——越南。
不幸的是,還沒有等來發財的日子,父親就病逝了,母親孤注一擲將積蓄全部拿出,投資了農場,卻血本無歸。
幼年時期的杜拉斯和他的兩個哥哥,靠母親微薄的工資生活,貧困交加。
杜拉斯在情人中的描寫的生活狀態:
「她已經無力給我們梳洗,給我們買衣穿衣,有時甚至無法給我們吃飽了。沒有勇氣活下去,我母親每天都掙扎在灰心失望之中。」
困頓的生活狀態中,杜拉斯的母親卻只偏愛長子,在杜拉斯的筆下,大哥是「他還算不上匪徒,他是家中的流氓,撬櫃的竊賊,一個不拿兇器殺人的殺人犯。」即使這樣,在母親眼裡,長子還是最優秀的可人兒。
長相可人,學習成績優秀的杜拉斯,在母親眼裡從來得不到肯定,也得不到溫暖。
在這樣昏暗、貧困、沒有溫暖的日子裡,杜拉斯長到了15歲。
絕望的、愛欲的、與金錢交易的初戀
當杜拉斯,頭戴平簷男帽,身穿茶褐色裙衫,一雙鑲金邊的高跟鞋,肆意的,驕傲的在湄公河的渡輪上靠著欄杆百無聊賴的時候,被一個中國的富家少爺看到了,這個富家少爺就是李雲泰。
他們相遇了,李雲泰對美少女一見傾心,杜拉斯又極度渴望愛與金錢,李雲泰用自己的豪車送杜拉斯去寄宿學校,接她回公寓,他們相遇即開始了瘋狂的約會,這一年杜拉斯15歲半,李雲泰28歲。
在那個特殊的年代,黃皮膚的人是下等人,即使你再有錢也是下等人,杜拉斯以及杜拉斯的母親和其他家人,他們看不起李雲泰,覺得杜拉斯和李雲泰的交往有失白種人的體面,但他們又需要李雲泰的錢。
杜拉斯:我認為自己有責任找個億萬富翁,把他送給我家。他送我禮物,我們搭車兜風,他還請我們全家上西貢最貴的餐廳。席間,沒有人跟他講半句話,殖民地的白人有點種族歧視,我家人說他們討厭他。當然,只要涉及金錢,家人就視若無睹。好歹我們不用賣掉或典當家具來求溫飽了。
強大的社會歧視力量以及內心對黃種人的厭棄,這段初戀對於杜拉斯像偷情一樣既興奮又恥辱。
杜拉斯是矛盾的、糾結的、虛榮的、自尊的,她為了錢而享受著李雲泰的愛,為了錢,將自己的童貞奉獻給李雲泰。
李雲泰也知道杜拉斯是為了錢,但他不在乎。他最不缺的就是錢,他用錢滿足了杜拉斯。
兩人交往了一年半後,杜拉斯在李雲泰的幫助下回到法國求學定居,而李雲泰也遵父母之命娶了一個素未謀面的中國女子為妻。
多年以後,杜拉斯結婚生子又離婚,身邊也不缺愛慕她的情人。
再次收到李雲泰的消息,李雲泰和妻子來到巴黎,他給杜拉斯打電話,
他說:「我和從前一樣,」還愛著你,我不會停止對你的愛,我將愛你一直到死。」
李雲泰從未忘記過杜拉斯,深愛著杜拉斯;杜拉斯又何曾忘記過李雲泰,如果她忘記,她就不會寫《情人》。
但杜拉斯將自己這段初戀,埋葬了50多年,好像從未真實地發生過。
也許是不能面對自己與金錢交易的初戀,
也許是不能背棄自己厭棄黃種人的信念,
也許是切膚的成長期的疼痛不忍再拉開,
也許是杜拉斯不忍褻瀆的一段情感經歷,
也許是不能面對自己的恥辱,
總之杜拉斯將這段初戀故事生生地剝離了自己的生活。
叛逆又憤怒,但《情人》是真實的自己
50多年後,杜拉斯生了一場大病,昏迷中的杜拉斯被一股莫名的力量扯回來,回到了湄公河畔,回到了自己的16歲,見到了自己的第一位情人——李雲泰。
醒過來後的杜拉斯,改變了自己的態度,她決定將自己親手埋葬的初戀挖掘出來,內心有個真實的聲音,是時候面對真實的自己了。
這時,李雲泰已經去世12年,她用這種方面對真實,面對已故的對李雲泰。
她寫得很快,因為她擔心自己的勇氣隨時會消失,在寫作中,真實再現。
杜拉斯在接受採訪時說過:「《情人》裡的每件事都是真的:服裝、我母親的憤怒、她讓我們咽下去的淡而無味的食物、中國情人的豪華房車。」
《情人》講述的一個白人貧困又缺愛的女孩,和一個中國人富家公子哥無疾而終的真實的初戀愛情故事。這個故事,因為社會的強力作用,因為看不見的力量,最後變成了一個悲情的愛情故事。
很多人困惑,杜拉斯愛這個男人嗎?
杜拉斯:我愛這個男人給我的愛。
這是一個不是答案的答案,也許一生擁有無數個情人的杜拉斯自己也說不清。
雖然杜拉斯反對讀者只將《情人》看作一部愛情小說,她在小說中有更深刻的立意,愛情與物質,人性與欲望、愛與天性以及其他的社會問題等等
但我們感嘆得更多的還是這個悲情的初戀故事,如果故事可以喜劇收場,沐浴在愛河中的杜拉斯,是否一生就是另外一幅場景。
她一生都在書寫,她一生叛逆憤怒、暴躁失控、縱慾激情、愛與被愛,貌似都在尋找和安放自己任的靈魂。
小說家、導演、編劇、演員;
抽菸、酗酒,吸毒,自戀,暴躁;
一生情人無數,一生作品無數,
將欲望作為自己的行動綱領,追尋愛情的極致狀態,這是杜拉斯留給我們的淺顯畫像。
杜拉斯卻說: 「我是作家,其它的都盡可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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