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去年的江歌慘案嗎?當年留學生江歌為了保護室友劉鑫,被她喪心病狂的男友活活刺死,刀刀斃命。我一直關注這個事,後來的故事更戲劇化,昨天果姐差點被氣哭了,這次是因為那個被江歌保護、僥倖逃生的劉鑫……
今天零點,舉國歡慶,大家拼手速比運氣,在一片歡聲笑語中過著節。
可對江歌媽媽來說,這一天,只是江歌被殺害的第373天。
而兇手還未被繩之以法。
剛過去一年的江歌慘案,相信大家仍有印象:
住在東京都中野區的中國女留學生江歌,在公寓被人用刀多處刺傷脖子和胸部,刀刀斃命,殘忍至極,最終因失血過多喪生。
兇手最後被證實是江歌的閨蜜——劉鑫的前男友。
不是什麼狗血的三角戀情和私人恩怨,但事情的起因和結果卻讓人氣憤。
劉鑫與殺人犯陳世峰原本是一對同居戀人,因為感情不和,分手後無處落腳,請求江歌收留。
江歌收留了她,卻是噩夢的開始。
陳世峰在分手後曾數次找劉鑫,要求複合,並去住處進行騷擾與威脅。
2016年11月3日,陳世峰再次騷擾劉鑫,劉鑫打電話向江歌求助,讓江歌去車站接她。
江歌在車站等了兩個小時接上劉鑫,還為她買了餛飩,一起回到住所,卻遇到陳世峰找上門來。
出於對朋友的保護,江歌讓劉鑫先進房間,並阻擋陳尾隨進房間。
最後,江歌在門外活活被捅死,劉鑫在門內安然無恙。
案發時,為什麼劉鑫明知其男友會傷害江歌甚至聽見呼救聲,還能閉門不出?
案發後,為什麼劉鑫遲遲不站出來指證兇手、為江歌伸冤,還能只想著撇清關係、澄清自己,任江歌遭外界議論指摘?
每多想一步,就為人性的卑劣苟且感到寒心。
昨天,「劉鑫首度面對江母」的視頻公布,看得我幾度流淚,氣憤難平,無法入睡。
世界上怎麼會有如此厚顏無恥之人?
首先,江歌遇害294天之後,劉鑫竟然才出來面對江歌媽媽。
之前的200多天,她都幹了什麼呢?
案發3天後,給江歌媽媽發的第一條微信就是責備和威脅:
之後,劉鑫就對江歌媽媽一直避而不見,微信不回,電話不接,就像人間蒸發了一般。
就連她的父母,也紛紛把江歌媽媽拉入黑名單。
可一轉頭,劉鑫換了一個美美的微信頭像,在朋友圈發著滿臉笑容的自拍,全家人其樂融融地過年。
她沒有去送江歌最後一面,沒有去安慰江歌媽媽哪怕一句話,她藏起來不是因為難過得面對不了,而是害怕擔責任、惹麻煩。
江歌媽媽無助又絕望,只好把劉鑫的信息公布,拜託大家幫忙。
這一招果然見效,江歌媽媽終於收到了劉鑫媽打的電話。
同樣沒有安慰和自責,只有狠心的責問和惡毒的謾罵:
與江歌媽媽的電話錄音,說江歌是「可憐的JB草的東西」。
簡直令人髮指。
其次,劉鑫294天之後站出來的哭訴道歉,感覺不出真心,還讓人覺得虛偽。
正如江歌媽媽在視頻中對劉鑫說的那樣:劉鑫的面對,不是因為真的知道錯了,只是迫於輿論的壓力。
江歌為劉鑫失去了生命,可在劉鑫眼裡,江歌的一條命抵不過自己的名聲。
否則的話,她怎麼能見死者母親,還身穿豔色褲子,不摘帽子表示歉意?
她怎麼能哭幾句,說幾句,眼淚都好像是硬擠的?
她怎麼能在逝者至親面前一口一個逝者外號「三叔」地叫著?
她又怎麼能面對江歌媽媽的質問,仍然狡辯說自己「開不開門」、「聽不見呼救」?
江歌媽媽,從頭至尾都沒有想怨想賴劉鑫的意思,她只想知道女兒怎麼死的,只想「知道女兒生命最後的一刻是什麼樣子」啊。
不論是從視頻還是江歌媽媽的微博都可以看出,她在承受喪女之痛,還要忍受劉鑫一次又一次的欺騙後明白:
劉鑫絕對不會真心道歉,誠心幫助。
果然沒錯,在見完江歌媽媽的5天後,劉鑫又發了一篇洗白的長微博:
全篇皆是小人嘴臉的狡辯,處處漏洞,甚至不惜撒謊、抹黑江歌媽媽,只為洗白自己。
包括她最新的一篇微博還在辯解自己不愛吃餛飩,埋怨中國法律沒用,警察是「撐門面」的擺設:
真是可笑極了,你究竟有什麼資格說這些?
我就想問問你劉鑫,江歌帶血的餛飩,好不好吃?
看完視頻後一直到凌晨3點,我都難受得無法入睡。
江歌媽媽絕望的哭訴和質問,劉鑫的沉默和狡辯,讓人痛心和反思。
捫心自問,如果是我有這樣的前男友,我不會攔著好友不去報警;
不會棄為了保護自己的好友性命於不顧;
不會好友死去後,還讓好友的家人受輿論煩擾,讓死者無法安寧;
更不會沉默,不會為了維護自己聲譽,選擇逃避甚至污衊。
可冷靜下來一想,人都有軟弱自私的一面。
劉鑫案發當時害怕驚恐,不去救江歌,雖然有錯但不至於十惡不赦。
可是她後來的所作所為,無法讓人有任何藉口替她說話。
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有良知,懂感恩,能擔當。
劉鑫沒有。
有時候迫於環境和條件,我們無法做善人好人,但也不能去做惡人啊。
我不鼓勵我們像網上很多人一樣,去罵劉鑫祖宗十八代,詛咒她去死。但也不支持就此置身事外,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因為犯法的人還可以有法律去制裁,但沒有道德的人只能靠輿論去譴責。
更何況殺人兇手還沒有受到法律的制裁,12月11日江歌慘案開庭,江媽媽會再次赴日,為兇手判死刑做抗爭。
這次,希望劉鑫可以出庭,不再消失不見。
因為你苟且一時,就得偷生一世。
至於劉鑫父母,只要我們相信這個世界的美好多過邪惡、真誠多過虛偽,哪怕只有一點點,他們就絕不可能在這個世界上安心地活著。
因為世人冰冷的目光、唾棄的話語就是制裁。
但願他們能及時悔過,不用永遠活在煎熬當中。
最後想說:
世道險惡,會有人挺身而出,如江歌。
社會不公,會有人挖掘真相,如努力促成劉鑫面對江歌媽媽的記者媒體。
人心涼薄,也會有人仗義直言,如你如我。
相信「好」總是很難,做到「壞」卻很容易。
人生如何不易,也請你別放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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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長島冰茶,95後愛作女一枚,想一起來瘋,來東七門找我呀。微博@長島冰茶茶兒,微信公眾號:東七門(id:dongqimen)。
整個背景故事果姐已經在前兩天的推送裡說的很清楚了,今天我居然看到一大堆頂著法律博士名號的人斥責我們網絡暴力,不給年輕人機會,甚至幹預法律?呵呵,我覺得一個單身母親失去了自己的女兒就為一個公道的執著和勇氣比你們打打字厲害多了,我們不是江歌的媽媽,沒資格替她原諒任何人,有人曾問這樣一個問題:如果有人深深傷害了你後,又跑來尋求原諒,而自己根本無法原諒,怎麼辦?獲贊最高的一條回答是:不要強迫自己去原諒別人。當別人做了傷害你的事,你有權利選擇原諒或不原諒。
我們再回顧一下這個視頻,江歌遇害案12月10日開庭前,《局面》專訪江媽媽和劉鑫,頭戴帽子、身穿豔紅色褲子的劉鑫才首次出現在江媽媽面前,說出「對不起」。
《局面》視頻片段
兩個小時的會面後,劉鑫把藏了一年的江歌遺物(項鍊和照片),交到江媽媽手中。
看著離異後自己獨自養大、相依為命卻命喪異國的女兒遺物,一直壓抑著痛苦和憤怒的江秋蓮,再也忍不住號啕大哭,對劉鑫大聲說:「我現在求你離開,我現在求你離開!」
現場落淚的王志安老師,在微博上說:「兩個小時的會面,江歌媽媽最終還是選擇了不原諒。」
不原諒,是江媽媽發自內心的選擇,誰都無權幹涉。
她說:殺害女兒的兇手陳世鋒自有中日法律裁判。
但面對替自己擋死的江歌,關死門拒絕施救並在此後一年對她惡語相向的劉鑫,必須受到道德的譴責和輿論的攻擊。
否則,不僅九泉之下的江歌無法瞑目,更多冒著生命危險搭救他人的好人,也會心寒。
因為,劉鑫過往冷漠自私的言行和今日毫無真誠的道歉,背離了生而為人的責任和底線:面對一個傾盡所能詮釋人性醜陋的人,江媽媽做不到假裝寬容的溫暖和慈悲。
因為,她不配得到原諒。
不姑息惡行,善行才會得到尊重;不盲目原諒,寬容才不會變成縱容。
韓國電影《今天》中,宋慧喬飾演的女孩多惠,面對騎摩託車兩次碾壓自己未婚夫的肇事者——那個17歲的高中生——選擇了原諒,並在對方父母的哀求和保證下,寫下請願書向法官求情,讓肇事者重返校園。
此後,為了讓更多喪失至親的人學會原諒,推進《廢除死刑律條》活動,多惠背著攝像機走進很多受害人家中。
這個過程中,她才慢慢發現那些假裝原諒的人們,始終都生活在夢魘、痛苦和恐懼中,而那些被原諒的犯罪者減刑出獄或逍遙法外後,要麼過著安逸舒適的生活,無半點懺悔之心,要麼繼續作惡犯法,傷害他人。
而那個撞傷多惠未婚未後再次將其軋死的高中生,在被她原諒重返校園後,竟然很快就動手殺死了他的同學——那是個生活在貧民窟中的優等生,他的父親病入膏肓無錢醫治,只為他能早日考上大學。
那一刻,一直試圖說服更多人去原諒的多惠,終於發現:
盲目的原諒是對邪惡的縱容,是對善良的褻瀆,是對無辜的戕害。
國慶期間,陝西某大學的海歸教授和其女伴,出手打傷了擋他道路的女清潔工。被網友曝光後,打人的教授迫於輿論的壓力,發表了一封冷冰冰的公開道歉信。
對此,公眾都不買帳。因為,這封毫無誠意和反省的道歉信,讓人感受不到這位出身底層、海外鍍金的教授認識到自己錯誤後的一丁半點的懺悔之心。
果然。
被打傷住院的女清潔工住院後,教授前去探望一次,但並沒有說抱歉。而教授的家人卻趕到醫院讓清潔工原諒他。
很想聽教授當面說聲「對不起」的清潔工,無法真正原諒教授的粗鄙行徑。而認識不到自己錯誤的教授,竟再也未去醫院,甚至拖欠了治療費。
直到女清潔工的女兒利用微博求教,不願讓自己再次置身輿論漩渦的教授,這才補繳了醫療費,卻依然對傷者的後期治療不管不問。
如今,選擇不原諒的女清潔工家人,決定走法律程序討公道。
卑微如他們、倔強如他們者,也明白:
只求他人原諒而不自我反省的人,是不配得到原諒的。如果選擇了盲目的原諒,只會讓罪行和醜惡繼續上演,讓無辜和弱小再受傷害。
因為,真正的道歉,是內心懺悔的自然流露,是自我救贖的唯一良方,而不是粉飾自己罪行操縱別人信任的手段。真正的原諒,是自發自願的行為,是徹底放下的解脫,而不是自欺欺人的虛偽或助紂為虐的偽善。
萬維鋼老師在《高手》中寫道,那些用一封道歉信或一句對不起,操作別人和輿論的人,並非真的在道歉,而是在傷害社會的信任。
因為,他們把道歉當成對別人施加影響力的工具,而不是自己人格的完善。
一位30多年前將女兒遺棄的母親找到我,希望我能見她女兒一面,讓孩子原諒她——此前她打聽出女兒的電話和住址,但孩子一直不見她。
我拿著這位母親的道歉信,和她女兒取得了聯繫。那是個努力的女孩,現在已經結婚生子,工作安穩,家庭和睦。
「我不想原諒她。」她說,這些年,生母打聽到她的消息後,一直懇求原諒她。周圍的人也勸她,讓她體諒生父母的不易——那個計劃生育政策執行苛刻的年代,為了再要個兒子,他們只能把她送人。
「多一家親人多好啊。」「他們畢竟給了你生命啊。」「如果他們沒有把你送到城裡,你很難考上大學啊。」「你現在混得好了,應該幫幫他們啊。」
大家都在勸她。
但她一想到,就因自己是個女孩,生身父母就把她物品一樣拋棄;一想到這些年,在身邊人指指點點中長大的不易和委屈;一想到知道自己身世後的無數個深夜裡,她蒙著被子的壓抑哭泣;一想到哪怕再優秀都覺得自己不夠好的自我否定,她就無法原諒他們。
「就算是原諒,也要給我時間,誰也不能強迫我。」她說,她不恨生父母,但她也無法做到心無芥蒂的親近。
因為,她無法確認,當年拋棄她的親生父母,真正從內心深處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真正明白了每個來到世間的孩子都是天使,真正懂得不管男女生命都一樣珍貴。
不原諒,並非心中有恨,也不是為了報復,而是為了尊嚴和正義。
「即便讓罪犯處以死刑,您的孩子也不可能復活。」
有人這樣評說徵集籤名判處殺人犯陳世鋒死刑的江歌媽媽。
電影《今天》中,也有人這樣問一位女兒被害的母親——她不願受教會脅迫,假裝大度地給嫌疑人母親一個擁抱。
電影中,那位母親擲地有聲地說:「殺人並不是用死能夠償還的。但他不死就更無法償還了。」
沒錯。
已經死去的孩子是無法起死回生的。但如果濫殺無辜的人得不到嚴懲,就會助長更多罪犯去濫殺更多的無辜——這不是簡單的私人恩怨,而是強大的示範效應。
施害者受到懲罰,是天經地義,是法律和道義的有效彰顯。
受害人不去原諒,是權利所賦,是內心和情感的誠實選擇。
知乎上,有人曾問這樣一個問題:如果有人深深傷害了你後,又跑來尋求原諒,而自己根本無法原諒,怎麼辦?
獲贊最高的一條回答是:不要強迫自己去原諒別人。當別人做了傷害你的事,你有權利選擇原諒或不原諒。
因為善良的人,理應得到生活的褒獎,其中就包括,看清並拋棄那些傷害你的人。只有這樣,你才能生活得更坦蕩自信、更舒服自在。
你沒有做錯什麼,你有理由活得更幸福,所以不要去恨,不要去報復,因為恨和報復從來無法給你帶來真正的快樂。
對醜陋而卑鄙的人斷舍離,對珍貴而唯一的自己美好愛。
做一個不姑息惡行、不丟掉善良的人。這樣,你的正當權益才能被有效尊重,更多善良人才能免受戕害,我們這個社會才會越來越好。
因為,所有的原諒是真誠懺悔的靈魂才配擁有的回應。
真正的好人會讓善惡有報的公道最大限度得到彰顯。
最後的寬容是我們在一路跋涉中終於學會放過自己。
畢竟,我們的今天,是昨天逝去的人們迫切渴望的明天。我們有責任,把它過得尊貴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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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劉娜,80後老女孩,混跡媒體圈十餘載,發表文字量百萬字,被讀者稱為「能文藝也理性的女中年,敢死磕也柔情的傻大妞」。微信公眾號:閒時花開(id:xsha369)。
整個故事你們都清楚了吧,今天果姐不討論法律,來聊聊人性,其實像劉鑫這種人,在我們周圍很常見,他們有一種幻覺,就是自以為很善良,扶老奶奶過個馬路,收養一下小貓小狗,覺得這就是頂天的善良了。萬方中老師說得好,一個人真正的善良,要到他在利益受損的時候,才能看得出來,劉鑫這個人,所有的眼淚,所有對江歌的心疼,所有對江秋蓮的哭泣,並不是發自內心的,她只是博取大眾的同情,求大眾放過她,這是一種自私,眼淚是她最後的武器。如果不是5月21號江秋蓮求助於網絡,劉鑫這個人永遠都不會站出來指證事情的真相,因為觸犯了她的利益。
有很多人說,看到劉鑫,就渾身冷得發抖,人性的卑劣下限一次次被刷新。
我覺得倒不用急著討論人性,真正應該討論的是,劉鑫為什麼會如此?
我注意到,在王志安對劉鑫的採訪中,劉鑫有一句話:我都已經認識到自己錯了,還要怎麼樣。
這應該是劉鑫的真實心理狀態,她的潛臺詞是,我知道自己錯了,那就可以了,不用跟你道歉,人又不是我殺的。
但是,這位姑娘從來沒有想過,那邊是因為你而死的一條人命啊,即便是路人,也該適當發聲,何況是生前好友。
江母說得一點沒錯,你根本不關心江歌,你關心的只是你自己的生活。你現在出來是因為你的生活受到了影響,是因為你把你的名譽看得比江歌的生命更重要。
劉鑫其實一直就是一個巨嬰和精緻的利己主義者,從她和江歌的相處片段我們可以看出來,她一直是被照顧被保護的一方。
1.在前男友發來威脅要曝光她的裸照後,江歌選擇報警,她為了自己的隱1.私,不讓報警;
2.男友尾隨她們,明明是自己的事情,她選擇讓江歌幫他擋槍;
3.前男友殺人,劉鑫不開門,不呼救,不報警,好像是局外人一般;
4.閨蜜的媽媽找她,她選擇躲起來,並且天真地以為配合警察調查是自己的恩賜,而不是自己的責任和義務;
5.與江母的採訪,劉鑫覺得自己只要哭泣和表演得足夠真實,就可以並且應該取得原諒。
劉鑫和江歌的聊天記錄
事情至此,網絡上已經一片罵聲。
劉鑫卻覺得自己根本沒有什麼大錯,實際上,在上述任何一個舉動中,她但凡在一個環節中,表現得不那麼自私一點,事情就不會演變到今天的地步。
但是她沒有,她一次次選擇了逃避,選擇了躲到自己的世界裡,最終讓事情演變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江歌付出了生命,她受到了道德的譴責。
劉鑫的做法,根本不是一個成年人的做法,更像是一個不小心犯了錯誤的孩子,需要家長摸摸頭。
但是那一頭是一條人命啊,而她已經不是一個孩子。
但是在了解到她的父母的表現後,我覺得一點也不奇怪,這就是一個典型的巨嬰家庭的養育模式。
劉鑫的父母無一例外,選擇了像老母雞一樣,張開羽翼「保護」劉鑫,甚至不惜與並沒有意圖攻擊他們的江母發生衝突。
這種反應,可以推想而知,在劉鑫的成長過程中,一定是一遇到事就撲倒父母的羽翼之下尋求保護,而父母也從不吝惜自己的愛。
直到遇到這件事,連她的父母也收拾不了。
前段時間,那個招商銀行信用卡的廣告刷屏。
一個留學生,為了向同學炫耀廚藝,可惜連番茄炒蛋都不會做,凌晨四點給父母打電話求助,而父母也真的不辭辛苦,連夜錄視頻教他怎麼做。
這個視頻雖然純屬虛構,但實際上卻是中國式家庭的一個經典側影。
有無數的家庭,教育孩子就是這麼教育的 ,他們覺得無限制的愛才是對孩子好,對於孩子唯一的要求,就是學習好,這樣的教育模式之下,造就了中國家庭無數的巨嬰。
我曾經的一個同學,她母親對他十分溺愛。
我記得非常經典的一個事例是,他有一次打電話說想吃媽媽包的餃子。
這位媽媽,當時連夜包好餃子,風風火火地直奔機場,從東北殺奔廣州,讓兒子吃上了冒著熱氣的餃子。
這位同學,在她媽媽眼裡是完美無缺。但是,畢業那年,一個保送名額他沒有拿到。他完全無法接受,一直鬧到院領導那裡,也不能如願,卻因此成了笑柄。
如果沒有出這件事,劉鑫應該還是很多人眼裡的乖乖女,但是,這並不能掩蓋她這種巨嬰的性格缺陷。
他們的共同表現就是極度自私,以自我為中心,萬事皆為我而備,把自己的事看得天大,漠視別人的感受和利益。
藥家鑫就是個典型的巨嬰,本來車禍撞人,都是可以解決的,這位可倒好,想的是拔刀連捅數刀,殺人滅口。
這就是巨嬰的典型問題,他們長期在父母的過度溺愛下成長,根本不能平等對待他人,心理永遠滯留在嬰兒水平。
藥家鑫如此,劉鑫也如此,而他們也不過是中國萬千家庭之一罷了。
巨嬰不是過錯,自私也不是犯罪,但他們一定會在生命中的某個瞬間,讓他們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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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微信公眾號:霍老爺(id:ddz_233)。
昨天說完了劉鑫,果姐今天特別想說這件事裡最重要的那個人。拋開所有的支線故事,在江歌遇害案裡的主線其實是一個平凡的媽媽如何在舉目無親的異國他鄉,在私下與官方都溝通不順利的情況下(聽說當時媒體刪了江歌媽媽的文章,日本警方也難溝通的情況下),用她的勇氣和執著為女兒討回一個公道。這兩天焦點又回到真正的兇手陳世峰身上,我聽說日本是沒有死刑的,還聽說陳世峰請了最好的律師(參見今天頭條),但是這個女人說了一句:我就算粉身碎骨也要幫女兒討回公道。請相信我,天底下任何一個媽媽都是這麼愛著她的女兒。
江歌媽媽對劉鑫的「窮追不捨」、對別人隱私的揭露,你都可以說是「錯的」、「道德審判」,但如果你深入了解這個家庭、深入體會為人母的心情,我相信,你很難責備她。
你以為去日本留學的女孩,家庭一定很富裕嗎?
其實不是。
兒時江歌與母親
江歌來自單親家庭,父母在她一歲的時候,離婚了,剩下媽媽和姥姥把她拉扯大。媽媽沒有正式工作,一直在做小生意維持生計。
媽媽教導江歌,要善良,但是不能逞強:
「看到有人遇險,要搭救人之前,必須確保自己的生命安全有保障才能救人,就算媽媽遇到危險也不能捨棄你的生命搭救我,因為一旦沒有了你,媽媽絕對不獨活於世上,那樣姥姥也活不下去!」
江歌一家
「本來我也沒有經濟能力送江歌去日本留學,但恰好我們的房子趕上了拆遷,分了兩套,我頂著周圍人的不理解和反對,賣掉了一套房子,在銀行裡存了20萬保證金,2015年4月送江歌到日本讀書。
因為她喜歡日本文化,而且大學學的是日語專業,她心裡想什麼我都知道。」
江歌很懂事,學習努力、成績也很好,也不愛買衣服、逛街,和別人攀比。媽媽給她買了件900元的大衣,還執意讓媽媽退回去。
女兒的喜愛、嚮往,從來沒有跟媽媽提過,也沒花媽媽一分錢。
但媽媽還是看在眼裡、懂在心裡,於是她一咬牙,就把女兒送去日本。
江歌到了日本第一天就發誓:一年之內,必須考上大學,第一,可以讓當初反對的人閉嘴,第二,早一年考上大學就能少花一年錢。
你用無盡母愛灑在我身上的雨露,我一定用十倍幸福還給你。
江歌媽媽說:「我和江歌之間的母女情不同於一般的母女,既是母女,又是無話不說的知己,從來不會把對方當做是自己的累贅,用對方喜歡的方式愛著對方。
我們都認為,能為對方付出是我們的幸福!」
而現在,因為善良,女兒被害了,母女倆被永遠分開了,她們連為對方付出的權利,都被殘忍剝奪了。
江歌媽媽只能用各種手段幫女兒討回公道,哪怕被認為是錯的、違法的,公開劉鑫家庭的照片、電話,除此以外,她把唯一的房子賣了,留給老母親養老;
傾家蕩產請中日兩邊的律師,一定要讓兇手陳世峰得到應有的懲罰。
跨國案件複雜、有經驗的人少,有的律師以「不了解日本法律」「沒有把握」為由拒絕,有的律師說要等日本判決結束,才可以在國內啟動訴訟程序,有的律師乾脆就沒有回音。
這期間,江歌的生父打電話給她,想協助她,江歌媽媽拒絕了:「這24年我能一個人負擔她的生,我就能一個人負擔她的死!」
中國和日本之間,沒有罪犯引渡條例,所以兇手只能在日本審,她的律師大江洋平說,在日本,被害者只有一名的情況下,兇手不太可能判死刑。
但大江洋平告訴她,可以試試請願書的方式:「我支持她這麼做。雖然死刑不太可能,但是為了加重量刑,可以將中國的輿情傳達給法院。」
哪怕只有5%的希望,但江歌媽媽都要試:「我就是要籤名!我就是要判陳世峰死刑!」
她一個一個城市跑,找各地的人籤名,至今已經收集到了27萬人的籤名。
江媽媽在朋友圈裡記下:「今天咱家好熱,但願媽媽的愛是你的雨傘。媽媽粉身碎骨也會為你討還公道,一切交給你最信任的媽媽。」
這是一個媽媽的決心:煽動三十萬人聯名,就為了判處殺女仇人死刑。
你也許會覺得人都死了,何必還要這麼殘忍?
你不知道,這是母親對死去女兒最後的守護:我無法給你榮華富貴,無法給你錦帽貂裘,我連你的生命都保護不了,但最起碼,我會還你公道,我會讓你清清白白地去,我會給你這世間最後的溫情。
想起前幾天看過的電影:《看不見的客人》。
一對老夫婦的孩子,被一對情人開車撞死了。這對情人為了自己的名聲、地位和財富,用盡各種手段偽造證據,掩蓋真相。
老夫婦找到他們,聲嘶力竭地喊:「如果哪一天你女兒突然消失,你也不會讓那個兇手逍遙法外的。你個該死的混蛋。」
偽善的男主角根本不為所動,趕走老夫婦,繼續掩蓋自己的惡行。
老夫婦絕望了:「他們不相信法律會給出公正的裁決。這種情況下他們怎麼辦?只有緊盯敵人,等待時機。」
他們決定自己為孩子討回公道:老人像狗一樣,在男主角家附近租了個房子,日夜跟著他,研究他的交際圈、日常習慣;
老太婆像狼一樣,研究各種法律條文、法庭細節、辯論技巧,從一個什麼都不懂的女人,設下圈套、一步一步假裝成男主角的辯護律師。
面對狡猾的殺人兇手,她敢說這樣的話:「狼表現出來的強大未必都是真實的,我面對你這隻狼的時候,沒有絲毫恐懼。」
用話術和機制,以及自己的克制,最後將他的種種證詞推翻,逼他說出了殺害兒子的真相。
在整個圈套過程中,老太婆最霸氣的話是:「你並不比我聰明。」
看不見的客人劇照
看到這裡,我真的震撼了:一個與世無爭的母親,經過一番鍛鍊與改造,可以和一個商場老手對槓,並且自信「你並不比我聰明」。
你不要小看一個母親的力量,為了兒女,他們可以把自己壓縮、錘扁、拉伸、磨利,將自己拆開重組,變成另一個人,學會任何技能,與任何兇手搏殺,招招致命,只為了給孩子討一個公道。
有的父母為了死去的孩子,甚至連生命都可以不要。
周艾萍至今還記得,14年前女兒是怎麼死的:還是學生的女兒,當時在寧波市區橫過公路的時候,被一輛突然飛出來的小客車撞倒,23歲的年輕生命,瞬間隕滅。
「慶慶,我們回家……」
她抱著女兒的頭,兒子抱著身子,丈夫抱著腳,一家四口就擠在小車子的後排,一路顛簸回家。
失去女兒,已經讓她接受不了了;交警的責任認定書,更加讓她憤怒了:交警認定,醉酒駕駛司機要負事故主要責任,但周艾萍女兒未注意看清來往車輛,也要負次要責任。
周艾萍就不信:我女兒平時遵規守法,怎麼可能違章!
她先向省公安廳起訴,得到的答覆是維持原判;她向當地居
民一個一個求證,發現當時司機的車速至少在110公裡以上,絕對不是交警說的只有87公裡。
「我女兒當時已經走了四分之三車道了,她穿馬路的時候,肯定離車子有一定距離的。」不行,女兒沒錯,錯的是司機,全部責任一定在司機!
周艾萍就憑著這樣的念頭,想出了一個瘋狂的主意:每天花600塊錢,包一輛桑塔納,模擬事發的那一瞬間,車子用87公裡、100公裡、110公裡的時速撞她,看哪個車速能夠撞得了女兒。
整整十天,周艾萍帶著兒子和司機,去事發現場做測試。
每天,她喊得最多的一句話是:「兒子,準備好測速,司機,準備好!」
兒子默默掉著眼淚,手臂一揮,車子就會衝過來,「撞」向自己的媽媽。
現場出現無數次的驚險一幕是:「吱……」一個緊急剎車,車子在老人兩米以外停下來……
老人用自己的生命作為籌碼,換回來的一個結論是:不超過110公裡的車子,絕對不可能撞上自己的女兒!
因此,事故的責任,全在當時的兇手司機!
後來她再次上告,終於要回了女兒的清白:「司機假如沒有酒醉,沒有超速行駛,而是在規定車道內行駛,女兒完全有可能安全通過路面。」
這起事故的責任,女兒不負任何責任。
還了女兒清白以後,周艾萍還要繼續打官司:「肇事司機被判刑2年,我要求加大刑罰;還有,我要求肇事方賠償150萬。」
別人問:「人家都判刑了,你為什麼還要打官司?」
周艾萍堅定地說:「這是我對他的恨,對那些醉酒駕駛的人的痛恨。就在我女兒出事後5天,她的一個女同學也在車禍中喪生,賠了1萬。那女孩的父母是農村人,碰到這事完全懵了,不知道如何搜集證據。
我就對他們說了一句話:這哪是賠償你們生養了23年的女兒啊,就是一臺機器呀!」
你不要小看一個母親的力量,為了兒女的清白,她甚至連命都可以不要,就像江歌媽媽說的:「媽媽粉身碎骨,也要幫你討回公道。」
就是不允許別人拿兒女的命不當命,碾碎ta,像碾碎機器一樣簡單。
你可以說江歌媽媽對劉鑫的做法,是發動了網絡暴力;你可以說江歌媽媽堅持不懈、收集籤名,希望判處兇手死刑,是對兇手的冷酷殘忍。
但在我眼裡,我看到的是一個媽媽最後的承諾:
女兒,你別怕,全世界都拋棄你的時候,還有媽媽為你爭取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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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國館,最中國的文化微刊,國館2017重磅新書《快樂的人,都有溫潤的趣味》正火熱銷售中。微信公眾號:國館(id:guoguan5000)。
昨天有人說,果姐你罵劉鑫,為什麼不罵陳世峰?我說陳世峰這種人罵了都嫌髒自己的嘴,殺人償命,惡人自有天收。但是今天我認真去研究了一些法律知識,發現事情真的沒有想像得那麼簡單:陳世峰很有可能脫罪。
在看到江歌母親在微博發起的《請求判決陳世峰死刑的籤名活動 》後,我大受感動,不僅立即表態籤了名,還轉發到朋友圈,希望我的朋友和學生能看到,為此大力協助。
評論裡出現了很多反對的聲音,有人認為這是輿論幹預司法的行為,我當場就懟回去了。
我認為民眾有權發出聲音表態自己對判決的態度,這是民眾的權利。
而司法的公權在於,司法機關有權依照具體事實僅把民意作為一種參考意見進行裁定,這是一個交互的過程。
但有一位律師朋友的發言,引起了我深深的憂慮。他是研究日本文化和法律的專家,他的意見我必須謹慎對待。
他告訴我,他認為《請求判決陳世峰死刑的籤名活動 》感情上可以理解,但實際意義可能不大。
我連忙問其原因,他告訴我:「日本所有的司法系統都是極具政治性的,他們的所有工作都是以其自身所處的制度文化和政治文化為背景而展開的。」
他還發來一份文獻是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弗蘭克·阿帕漢發表的文章,內容是《政治附庸還是忠誠公僕?——關於日本司法系統的兩種看法》。
這篇文獻的結論是,日本司法系統的特徵是,議會對個體法官進行緊密的官僚制控制,使得司法系統統一併且和諧運轉,但這也導致了日本法官更趨向於服從森嚴的等級,而非法律的教義。
「日本通」律師朋友告訴我,因為事發地在日本,極大可能採用屬地管轄,審判很可能使用幾乎沒有死刑的日本法律。
他很悲觀地認為,這事在日本最多被判15年,要是陳世峰事發以後一直閉嘴不承認(他也確實是這麼做的),找個好點的律師團隊(聽說其父母已經帶領尖端律師團隊赴日了),拿出自己之前沒有什麼犯罪記錄,頂多10年。
如果作為關鍵證人的劉鑫願意積極指證陳世峰,那到還好。
但假如劉鑫出於對江歌媽媽的怨恨,又或者還對陳世峰抱有好感,又或者出現了其他一些原因,做出了陳世峰是衝動殺人、非蓄意殺人,甚至是過失殺人的證詞,律師在強調一下他的「悔過自首行為」,那搞不好五年都有可能。
下面是微博上的爆料。
無論是否應該相信劉鑫,絕不能讓陳世峰躲過這次法律的嚴懲,也許他此刻早已準備好了脫罪的材料。
網友ying特意在FACEBOOK上問了下日本網友,發現在日本,雖然有刑法規定多種暴力罪名皆可判處死刑,不過通常來說,至少是殺害2個人以上才能算是惡性殺人案(不包括殺害兒童)。而且依據法律,死刑在判決之後還有漫長的上訴程序要完成,最後還要法務大臣籤署執行令才能執行死刑。
特地在谷歌上搜了一下,日本從2000年到2017年執行死刑的人數有74人,而且都是本國公民,還沒有外國國籍人員在日本被判死刑的案例(也許有過,不過我沒查到相關案例)。
總得來說日本法院是不太可能籤署死刑的,法官把籤署死刑看作是自己殺了人。
這還不是最要命的,最糟糕的情況是,在日本司法服從於政治的原則上,這個案件要是被多方勢力捲入,那就更撲朔迷離了。
我們可以了解下,日本第一個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1999 年4月18日,警方逮捕當時剛滿18歲一個月的少年(日本法律規定20周歲為成年)。 根據犯人的供述,他於4月14日當天下午兩點左右,喬裝成排水管檢查的工人,按門鈴順 利進入被害人家中。
罪犯目的只有一個-強姦被害人。少年將本村彌生壓在身體下面,可是遭到被害人激烈的反抗。少年於是動手掐死被害人,被害人彌生窒息死後,加害者用事先準備好的膠帶將被害人雙手綑綁, 並在口鼻處也黏上膠帶(預防被害人"萬一"又甦醒), 對死去的被害人進行屍奸。
當時11個月大的嬰兒夕夏一直在媽媽的旁邊哭泣不休,少年將嬰兒拋往別處,可是嬰兒還是掙扎哭著,往已死去的母親遺體處爬去。獸性大發的少年怕嬰兒的哭聲引起鄰人的注意而壞了他的好事,於是將哭鬧不止的夕夏從母親遺體旁邊拉開,重摔地面數次之後再用繩索勒斃。
然而這件事最糟糕的地方在於,由於犯人說了一句對不起,法官就認定他具有悔改的意思,一審判處無期,被告的辯護律師非常有自信,只要在被告在裡面不犯事,進行一番操作最多七八年就可以出來。
原告本村洋氣暈了,他不斷上訴,甚至當時的日本總理都站出來為他說話,二審都仍然被駁回,無奈起訴到最高法院。
在最高法院,本村洋先生看到了對方豪華的辯護律師團,成員二十一員,均是知名律師。他們給被告辯護的原因還不是收了錢什麼,居然是因為鼓吹自己贊同廢除死刑,為某些「人權派」政客拉票,從而上演這麼一幕醜劇。
我們來看看他們的辯護意見,實在是荒謬到了可笑的地步。
1、對殺人奸屍,他們是這麼解釋的。
被告的母親是自殺身亡,被告因為渴望母愛,希望被母親擁抱的慾望過於強烈,才會在見到被害人時情不自禁地抱緊被害人,最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遺憾。被告並非是強 奸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愛。 只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體內,被害人就會起死回生。所以死後對遺體的性行為並非汙辱遺體,而是一種起死回生的式。
2、至於殘殺幼兒,他們是這麼解釋的。
至於用繩索勒斃夕夏小妹妹也 不是心存殺意。因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讓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綁上蝴蝶結而已。
簡直是愚弄天下人的智商,但這樣的事情就是發生了。
不幸中的萬幸,檢方提供福田被告寄給友人的信件做為證據。
內容是:」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地就騎上去了. 這樣也有罪嗎?
要是沒有這封信,被告依然能脫罪。
福田被判處死刑,已經是十多年後的事情了,而他被執行死刑,則又過了很長時間。
律師朋友告訴我,這次事件有可能被政治左右的還不光只有「廢除死刑派」,日本右翼勢力介入的可能很高,他們很可能想藉此事件,污衊中國人幹預日本司法,甚至幫助其陳世峰脫罪,以彰顯自己強硬的對華態度。
另外還有一個絕望的消息,在日本就算被判了死刑也會在很長時間後才被執行。福岡滅門案裡的犯人魏巍,也是時隔10多年後,才被執行死刑。
悲觀估計,陳世峰不會死刑,會被判十年的概率很高,顯然這不是一個大家都滿意的結果。
陳殺人當天更是準備了一套備用的衣服,在殺人後換上,逃之夭夭,裝成不知道。陳在被捕後,一開始矢口否認殺人,如今在證據目前卻沉默不語。
有消息指稱,原本陳世峰可以接受日本政府指定的辯護律師,也就是說,他可以免費獲得律師援助。但是他沒有,他現在的辯護律師,是他背後的人,花高額請的私人律師,而且這個律師是專門針對中國人案件進行辯護的。也就是說,他們想給陳世峰,做到最輕的判罰。
我不得不猜想,陳之所以低調,是想幫助他脫罪。
而陳世峰在日本服刑完後遣返回國,在國內的輿論重壓下,他將再次受審。
根據刑法第十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本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雖然經過外國審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如果是這樣,陳世峰最多只會是無期。
但數年後,我們仍然得關注此事,搞不好在大家都忘了這個事的時候,案件依然會停滯不前,甚至不被起訴都有可能。
不知道為什麼,網絡上關於他的消息少之又少,似乎大家都忘了他才是真正的惡魔。
有時,正義這種東西,在不同的國家不同的文化,會有不同理解。某種時候它會對好人太苛刻,對壞人太寬容。
所以,除了建議日本法院對其重判以外,江歌媽媽可以在大家還關注這個事情的時候,收集網友的意願,假如陳世峰在日本成功脫了罪,或者處罰較輕,那我們一定得要求司法機關在其服刑完畢後,將其遣返回國,在國內再次接受正義的審判。
所以,不僅要關注劉鑫,更要關注殺人者陳世峰,尤其當他的律師再次提出他有「悔過」情節時。
張公子有句話說得不錯:
讓我們一起打開劉鑫和陳世峰與世隔絕的門,那扇企圖關起來,好完全擺脫責任的冰冷的門。
在「是否有悔罪表現」被日本法院看得很重的今天,為了不顛倒是非,為了讓江歌媽媽不像本村洋先生一樣無助,我們大家得好好看看,陳世峰的那句「對不起」是不是也像他前女友一樣,顯得特別的「實用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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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劍聖喵大師,高校心理學教師,網易新聞·網易號「各有態度」籤約作者,青年學術帶頭人,省心理指導委員會理事,著有《優秀的人,從來不會輸給情緒》。微信公眾號:劍聖喵大師(id:swordpain) 。
作者:連嶽
Ivan Aivazovsky · On the storm
每有兇案引發關注,人們就會擔心自己的安全,尤其是家長們憂慮遠方的孩子。
其實,可以放寬心。
兇案是小概率事件。現代社會的謀殺率,是大幅下降的。我們死於謀殺的可能性,越來越低。
這裡面有人類逐漸摒棄暴力的因素,普遍變得更溫和,更愛和平。
如果你回到中世紀,死於謀殺的可能性大增,人性比較殘暴。當時的法國,有這樣的娛樂:人們把手綁在身後,爭搶著用腦袋去砸死一隻釘在柱子上的貓,貓最後難逃一死,而遊戲參與者也經常被貓爪撓瞎。貓與人現在都無法理解這種雙輸遊戲有什麼好玩的。
上世紀,學者Nobert Elias就認為,隨著城市化、資本主義、世俗化,暴力與脅迫將會變少。現在看來,他是對的。在中國,隨著這些元素的增加,人們也更平和了。
但這不是說可以不做預防,在同等條件下,受過風險教育的人,比一無所知的人,受到的傷害更少。
就如你坐了一輩子飛機,也不會遇上空難,不會用飛機上的氧氣面罩和救生衣,不影響你的生命。但是,萬一空難發生,沒有救生常識的人,比較容易遇難。
我們小時候受的教育,叔叔阿姨在路上問話,要及時回答,範文裡也全是小朋友幫助陌生爺爺奶奶的故事。這就是毫無安全常識的教育,只要壞人起了心思,這樣的小朋友,相當容易騙。現在的安全教育就比較正常了,告訴小朋友路上遇見陌生的人搭訕,應該低頭不搭理趕緊走。
我們被閨蜜害死的可能性不大,但我們極有可能把一個壞人當成好朋友,讓他不設防地進入自己最私密的生活。
昨天有位讀者留言,如圖所示:
這也是引狼入室,這種毒閨蜜用另一種方式「謀殺」你:無盡剝削你的時間與精力。你的生命是什麼?就是你一生的時間,剝削你的時間,你還不得不痛苦地接受,這不相當於殘酷的凌遲嗎?
可惜,很多人陷入這坑。這也是沒有安全交友教育的後果。
所以,孩子從小,就得教會他幾條交友原則:
學會獨處。沒有獨處能力,無法自得其樂,不善於一個人思考,升學、旅遊、出國或工作,離開父母或熟悉環境,來到陌生的地方,不會獨處的人過於渴望有人陪伴,飢不擇食,對朋友的要求大大降低,更可能成為他人的獵物。
朋友,尤其是好朋友,要用時間等候,你獨處半年,好朋友才出現,這是正常的。
設定交友成本。剛交往時,你請人一杯咖啡,吃一頓小炒,聽他訴訴苦,這些時間與金錢成本的付出,也難避免。但是,對方喝第十杯咖啡還是你買單,你請了十頓飯兼當情緒垃圾桶,你就得告訴自己,夠了,我在這人身上的交友成本已經花完,他不是我的朋友。
學會拒絕。這是一切健康關係的核心,拒絕能力要從小練起,你的孩子跟你商量,或對你說不,不要粗暴打壓,那是剝奪他們以後求生的能力,對他們合理的不,你要接受,並高興。成年人了,當另一個人讓你感覺不舒服,受到剝削,更要第一時間說不,侵略者在你的關係中呆得越久,你越難趕走。
不要和「武大郎」當朋友。觀察一個人的朋友圈,如果他只願意和不如自己的人交往,那麼,這是一個嫉妒心和報復心都極強的人,他只會給你苦果,你被影響得永遠不如他,那太矮,你有一天超過他,第一刀就是他捅的。這種「武大郎」,越聰明,殺傷力越大。
不要當拯救者。年輕人,總有當老大的衝動,喜歡有仗義的名聲,也把可以罩著朋友當成追求。這也很危險,只要有人善於偽裝,扮豬吃虎,就是為你設計的,他的人生煩惱,在你面前嘆嘆氣,全由你解決,他成為你的寄生蟲。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好朋友,也要面對自己煩惱,他的命運,他得自己去拼。
永遠有人我界限感。再好的朋友,也要有界限,不能合二為一,當你感覺到失去自我時,就要把身邊的人往界限外推一推。這樣,你才能成長。
人沒有好朋友,確實會孤單,但這好過你交了壞朋友。祝你早日找到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