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7、18世紀美國獨立戰爭和南北戰爭時,對陣雙方常常採取這樣一種戰法:炮彈、子彈紛飛之中,士兵們排成一列,身體直立手持步槍,一面向敵人射擊一向前進,而沒有任何用於保護身體的掩蔽物。難道這些士兵都不怕死?還是有上帝護體,刀槍不入?非也非也,但當時他們為何會採取在今天我們看來稱得上是送死的「愚蠢」戰法呢?
1、命中率低
我們都知道,現代步槍的槍管裡有螺旋狀的來複線,也稱膛線。有了膛線,扣動扳機後,子彈以高速旋轉飛出槍管,不僅彈道穩定,而且命中率高。而美國獨立和南北戰爭時,主流步槍是前裝滑膛燧發槍,槍管裡並沒有膛線,槍管只是相當於一個裝彈丸的鐵筒。
此外,當時使用的彈丸多為球形,與現代彈丸頂部細尖的形狀完全不同。戰爭爆發期間,球形彈丸就在戰場上現造現用,這也就導致彈丸大小並不均等。為了能裝入這種大小不一的彈丸,槍口直徑也相應地造得大一些。這樣的結果是,在射擊之際,彈丸無可避免地將與槍管內壁撞擊,以不能預測的旋轉形態飛出槍管,在遇到空氣阻力之後,命中率與威力大打折扣。因此,只有達到某種程度的密集射擊才能使得有效。
2、射程短
另一個重要原因與當時步槍的有效射程短有莫大關係。據資料顯示,當時步槍最大射程約350米,但實際上由於精確度低,有效射程最多100米。而且在這個有效射程內,命中率也在50%以下。當時的戰鬥中,也沒有士兵會去先計算好有效射程才射擊。如果沒有命令,士兵們都是按自己喜歡的方式射擊,而且隊列也並非總是整齊劃一,射程也參差不齊。因此,基本上只有排成密集的橫排陣形才能在有效射程內進行有效射擊。100米其實是相當近的距離,短跑飛人博爾特跑完全程不用10秒,實際上,那個時代的敵我雙方在發射數發彈丸之後,就習慣飛奔向對方進行近身白刃戰。據統計,在戰鬥中比起中彈身亡的犧牲者,死在白刃戰中的人數更多。
在雙方步槍部隊的後方,一般都會有敲軍鼓的軍樂隊,其作用之一是配合部隊的前進步調,二是意在給齊射時發送暗號,最後一點是鼓舞士氣。
3、裝填速度慢
還有一個原因即彈丸裝填速度問題。如前所述,當時使用的步槍是前裝式滑膛燧發槍,火藥和彈丸從槍管前部塞入。槍的全長超過1米,與現代的狙擊槍差不多,還要加上刺刀的長度,這在裝填時都比較礙事。實際上,一般士兵裝填一顆彈丸需要10-20秒,在一分鐘之內大概可以發射3發子彈,熟練的最多能發射5發甚至更多,但這些子彈有三分之一是啞彈。
從槍的性能來講,當時是不求精確射擊,而是只求射擊密度的時代。如果是趴下射擊,由於槍身太長,想要快速裝填更是不易。
此外,按照軍隊的規定,列隊後士兵禁止離開。當時的部隊裡,從農民、商人之中徵召來的士兵數量要遠遠超過職業正規兵,前者在平時沒有接受過嚴格的軍紀訓練,大部分按照自己的方式來作戰,常常不受部隊的管制,甚至有人因為害怕而成了逃兵。因此,部隊通過列隊來管制士兵,防止出現逃兵,儘管如此,每次作戰時仍有不少人逃跑。
最後,為大家介紹兩部與這兩場戰爭相關的電影。一部是2000年上映的《愛國者》,以美國獨立戰爭為背景,由梅爾·吉勃遜主演。另一部是1989年上映的《光榮戰役》,以南北戰爭為背景,描繪了美國第一支黑人部隊的故事,由丹澤爾·華盛頓主演。希望通過觀看這兩部電影,讓大家對當時的戰爭情形有更進一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