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一瑋
香港藝人方力申與鄧麗欣今天通過公司公關向媒體大眾發表分手聲明,社交網絡一片譁然,好不寧靜。
聲明如下:
講真,兩個人分手只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為何這二位的分手新聞會引來那麼多的嘆息,使得每一條評論看起來都像是一副輓聯呢?我想可能恰好因為他們是公眾人物,而他們又恰好在一起了十年的關係吧。
十年太長了。
十年真的太長了。相互折騰了整個生命的十分之一時間,未免太疲憊了。對著同一個人十年,他的生活習慣、性格脾氣、社交群體、日常愛好對自己而言都已經過分熟悉,早就毫無新鮮感可言了,又不是法定關係,何必要因為是誰誰男/女朋友這幾個字而把自己吊死在道德這一棵樹上呢?還不如痛快分開,以獲得一個合適的自由人身份再去尋下一份新鮮感。所以合久必分是對的。
換個人換個角度來看——
十年是那麼長一段時光。你把生命中最青春美好的時候給了我,陪我走過了一個又一個的gap,把我從2006年照顧到2016年,我想這世界上除了你,不會再有其他人這樣對待我,不會有人像你我之間這麼熟悉對方,一個眼神就能明白所有。我們是時候要結束戀愛關係了,就開始法定關係吧。添一個我們的孩子,讓「責任」這兩個字把我們牢牢拴在一起。你知道,要重新去適應一個人太費心神了,我沒有那麼多的時間和力氣,我們就這樣吧。所以合久必婚也沒有錯。
你看吧,一段關係走到最後,總是需要一個結果的,就像一部電影,它多長也好,一定會有一個ending。而感情一般有兩個走向,一是在一起,二是不在一起。在一起通常表現為結婚,不在一起通常表現為分手。對於一段延續了很久的關係,不知道哪個有文化的人總結出來了兩個詞:合久必分與合久必婚,已經明確指出了兩個走向,實在是很難逃得掉。這裡不要跟我提戀愛談了一輩子的薩特和波伏娃,不是誰都會有他們那麼高的覺悟噠,儘管我認為那是最理想的關係,可咱爸媽第一個不同意是不是?
我理解你對他們二人關係的情懷,因為我也是聽著他們的歌懵懂地開始戀愛的。這裡插播我喜歡的一首:
方鄧分手的新聞,對於許多情侶而言太有代表性了。在我們這個浮躁的時代,大部分人對長時間的戀愛關係已經失去了應有的耐性。雙方時常卡在一個分又不是合又不是的尷尬狀態,一天繼一天地游離著,求突圍之心蠢蠢欲動。事實上,這樣的狀態一定會被打破。你看看演了十年的方力申和鄧麗欣,一個葉念琛用四部電影就說清了個中緣由。如果真的愛護和尊重他們,作為看客的我們也沒必要揣測太多,更沒必要跟風發表什麼再也不相信愛情的掉智商言論。其實吧,怎麼耗下去也好,總會迎來「婚」或「分」的一天。
不要感覺可惜,說到底一切都是事物發展的必然規律。這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我們要相信唯物辯證法,是不是?
願相愛的人合久必婚,不婚的人合久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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