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觀點】
企業不易,打工族更難!
很多公司連法律規定的賠償金,都不願意支付,這根本不是對待自家員工的態度。
我的下屬辭職了!這件事情非常讓人意外,以我對他的了解,好容易才熬上公司科長的位置,公司快速發展又擁有股票,怎麼會辭職呢?
經過再次溝通才明白,原來是被公司「請走了」,當然是公司變相的辭退,多發了半個月的工資。為公司辛苦工作三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就算犯了一些錯誤,也不至於辭退,更不應該連補償金都沒有。
職場現實就是這麼殘酷,趕你走的時候,連一個理由都不給你。為什麼大部分企業辭退人的手都是偷偷摸摸的來,並且不願意支付賠償金?原因有以下三點。
【1】節省成本:公司的錢老闆的肉
這個理由有點可笑,對一個公司來說,賠償一個員工所花費的成本是微乎其微的,但是大部分公司都心疼這個錢,反而誓死不給。
【2】害怕違法:損害公司公眾形象
雖然公司面對員工顯示強勢,但是也不敢公開違背法律、更不敢過分的違背法律,在公眾與員工面前表現一副「守法又厚道」的姿態。
【3】怕人仿效:怕被割走更多的肉
公司害怕賠了一個員工之後,其他的員工也會仿效。以蝸牛均15年的人力資源從業經驗來看,這是一種錯誤的認知,員工打工並非是為拿賠償金,也很少有員工願意搞勞資糾紛。
【人力資源視角】
一個對自家員工摳門又狠辣的公司,很難持續的發展,更難成為一家優秀的公司。因為企業文化的這棵根,已經壞了!
——
關注蝸牛君!一起閱讀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