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曰:「苟志於仁矣,無惡也。」
【釋義】
孔子說:「對於據心仁境的人,不會厭惡任何具體的人。
【按語】
只要存心在仁了,他所厭惡的,只是不仁的行為,而不是行不仁者本人。
志於仁,就是心念據守在仁的境界上。
這裡的惡字有兩種解讀:
一說,惡字讀如好惡之惡(wù)。這是緊接著前面一章來說的,對前面一章語義的進一步深化,前面一章說只有仁者能好人能惡人,仁者愛人是發之於真實的本性的真感情,而這樣,仁者之惡人,他的心仍然是出於愛。
又一說,惡字讀如善惡之惡(è)。仁者發之於真情的去厭惡某人,其實也只是出於愛人,並不是惡意。
【大義闡微】
在前面一章的基礎上,本章更進一步說明,雖然在功夫學養境界上進步的過程中,本性上會有自然的取捨,自然的親疏遠近一些人一些事,但是,如果真正立志向仁的君子,志在於天下歸仁,誠心、正意、正己、正人,行大孝於天下,乃至於達到天下一人,天地一身的境界,這樣,他就不會捨棄任何一個人、任何一個生命、乃至於任何一個個體。到達了這樣的境界,自然是一種無惡的境界,而且,有惡是不能夠達到這樣境界的。故而,好人惡人,是求學道路上的一個階段,時機成熟,即可完成向上一著,進入到無惡的境界,這裡完全是孔門學問循循然善誘人的教法。
觀機逗教,普度眾生,參贊天地之化育,是無惡的境界,此真慈悲也,乃大慈悲也!
孔子杏壇講學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