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這!就是街舞》開播引發了一輪熱議,從2018年優酷發布「這!就是街舞」系列綜藝到今年已經開播第三季,這檔綜藝仍然是熱度不減。
依照一有熱度必遭搶註的案例來看,「這!就是街舞」的商標註冊雖然較及時未被搶註,但是在商標註冊過程中卻稍有波折。
2017年10月23日,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下稱優酷)提出申請註冊第27010414號「這!就是街舞」商標,核准註冊在第41類「組織教育或娛樂競賽」等服務上。
令人沒想到的是「這!就是街舞」商標被商標局駁回,理由是:缺乏顯著性。
優酷不服,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覆審。
優酷認為:申請商標「這!就是街舞」由其獨創,為其獨有的標識,作為商標具有極強的內在顯著性。使用在指定服務項目上時,不會造成消費者對服務的功能特點產生誤認,應予以核准註冊。
除此之外優酷方還向商標局提交了以下證據:
1、「這!就是街舞」節目介紹;
2、「這!就是街舞」的廣泛宣傳及使用證據;
3、「這!就是街舞」相關媒體報導。
商標局經覆審認為:「這!就是街舞」屬於日常生活用語,作為商標指定使用在第41類培訓、組織教育或娛樂競賽等服務上,容易被消費者識別為宣傳用語,而不作為商標識別,無法起到區分服務來源的作用,不具有顯著性。
雖然商標局認為「這!就是街舞」不具備商標顯著性,不過在覆審時,優酷方提供的資料成為了「這!就是街舞」商標註冊關鍵點。
商標局認為這起案件中,優酷方提交的證據可以表明:《這!就是街舞》系優酷、天貓、微博、巨匠出品聯手燦星製作的街舞選拔類真人秀。
節目選用「明星導師+專業舞者真人秀」的全新賽制,顛覆所有傳統舞蹈節目模式,通過「大海選」吸納優秀街舞舞者,借街舞的內核重新定義年輕人的文化。
百度、豆瓣網等多家網絡媒體對《這!就是街舞》亦進行了宣傳報導,並且新京報評:「節目本身,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小眾流行文化圈層和專業的次元壁,就是一種勝利。」《這!就是街舞》節目在娛樂行業已經具有一定的社會知名度。
據此,在案證據足以證明申請商標「這!就是街舞」經同名綜藝節目的宣傳使用,使申請商標獲得了更強的識別性和顯著性。
若註冊使用在第41類娛樂服務、電視文娛節目等服務上,可以起到區分服務來源的作用,具備了商標應有的顯著特徵。故申請商標符合《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通過使用獲得顯著性的情形。
經過商標局審理,第27010414號「這!就是街舞」商標得以成功註冊!
這起案件中,優酷的「這!就是街舞」商標雖然最初因不具備商標顯著性而被駁回,但是在覆審的時候,因提交了商標使用證據,並證明其經過使用後具有一定社會知名度和影響力後,最終成功註冊。
相信很多人在註冊商標時都遇到了商標因缺乏顯著性而被駁回的情況,不過這並不意味著商標註冊不成功。
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加大商標的使用和宣傳,通過後續的商標覆審、訴訟等手段挽回商標。
這期的「這就是街舞商標成功註冊」就講到這裡,酷小二會不定期更新更多商標方面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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