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有很多鋼琴老師在教課的時候一定會遇到這樣的一個問題:老師上課講的內容孩子聽不懂,孩子覺得很難理解,特別是對於那些初學鋼琴的孩子。
那是因為孩子覺得:音樂太抽象了!
誇美紐斯曾指出:「凡是需要知道的事物,都要通過事物本身來進行教學;那就是說,應該儘可能地把事物本身或代替它的圖像放在面前,讓學生去看看、摸摸、聽聽、聞聞等等。」後來,烏申斯基對直觀性原則作出了進一步的論證:「一般說來,兒童是依靠形式、顏色、聲音和感覺來進行思維的。」孩子對事物的認知發展過程都是一個從具體到抽象的過程,特別是對於年齡較小的孩子,更需要具體的、感性的、形象的事物來幫助他們理解那些他們還沒有學過的抽象的新知。鋼琴教學亦是如此。
在鋼琴教學中運用直觀性原則,正是符合了兒童的認識規律,有助於提高兒童學習鋼琴的興趣和積極性,減少學習音樂理論方面的抽象概念的困難。因此,對於初學鋼琴的兒童的鋼琴啟蒙教學,最重要的原則之一便是:要直觀!
兒童在初學鋼琴時,容易出現掌關節塌陷、手指難以支撐、手腕頂起等手型問題,為了讓他們感受正確的手型,教師可以把彈奏的基本手型比作「隧道」,掌關節的支撐猶如圓圓的隧道頂,所有的手指就像堅固的支架般支撐著,只有這樣才能確保車輛通行無阻。
學習手型時,不僅可以讓孩子想像隧道的模樣,還可以讓孩子想像手中握著一個球,讓孩子仔細地觀察手腕和手臂是否一樣高,把凸起來的手背比作屋頂,把手指比作支撐屋頂的柱子。如果柱子沒有站正站穩,房子就會倒塌,所以手背第一關節不能凹下去,掌關節不能塌,手腕不能上浮和下壓,要和手臂保持一致,手型呈半圓形,雙手合起來就像抱著一個大蘋果。
另外又如,對於一個正常的人來說,「站立」、「行走」、「跑步」、「跳躍」是其與生俱來的本能,而我們在實際鋼琴教學中同樣也可以使用諸如「站穩」、「手指立起來」、「走」、「跑快一些」這樣的詞語,這正是調動彈奏者,對於「站立」、「行走」、「跑步」的直觀形象思維,從而啟發學生利用本能來控制彈奏動作、使動作達到精確的程度。老師可以告訴孩子,十個手指如同舉重運動員的腿,學生因此就會由舉重運動員的直觀形象,想到舉重運動員手舉槓鈴而負重的兩條腿堅挺與力量,因此再進一步聯想和體會手指從指跟到指尖站立的堅挺有力,手的架子如同舉重運動員的身軀,舉重運動員的身軀是腰板挺直堅強穩定的。由此體會到手的架子必須牢固,不能搖晃。
要使兒童準確識譜,就要讓他們牢記音符的形狀、時值、名稱。如果要求兒童單調的死記硬背,孩子會感到枯燥無味,難以記憶。在教學過程中,教師可以用形象的比喻將這些小音符形象化,幫助兒童理解記憶。如在學習音符時,可以讓兒童學習兒歌「皮球圓圓數四下(全音符),小小球拍數兩下(二分音符),爺爺拐杖數一下(四分音符)」,這樣不僅朗朗上口,也使單調的音符生動起來。再如:在認識譜號時引導兒童把高音譜號想像成小蝸牛或小提琴,把低音譜號想像成耳朵、月亮。再通過「上樓梯」、「下樓梯」的方法啟發兒童辨認音的高低。這樣既增加了孩子們的學習欲望和興趣,也提高了識譜的速度。
至於使五線譜變得直觀形象、生動有趣,從而便於兒童識記,則最好的方法便是編一首識譜歌,不僅朗朗上口,而且還生動有趣,喵老師會在下一篇文章(《有了識譜歌,媽媽再也不用擔心我不會識譜了》)做詳細闡述,在這裡就不過多贅述了。
節奏是音樂的骨幹。它在音樂表演中起決定作用,節奏感的培養應在初學時就進行嚴格地訓練。兒童節奏感的培養如果採用生動形象的方法訓練,將會取得意想不到的積極效果。在教學過程中,教師可以將各種節奏型對應給出形象的象聲詞,如「××」(滴答——鐘擺聲)、「×××」(嗒的的—— 馬蹄聲)、「×××」(的的嗒——母雞生蛋的叫聲)等。孩子們對這些形象生動的聲音很感興趣,快樂地接受教學。
另外,在演奏時,保持穩定統一的速度是彈好一首樂曲的必要條件。但兒童在演奏中會不知不覺地在熟練的、容易的、漸強的段落上速度加快,而在難度大、生疏的、漸弱的段落拉慢速度,從而使整個樂曲聽起來凌亂,缺乏完整性,不能正確地表現作品的內容。這時,教師可以把節奏比做脈搏,告訴兒童脈搏均勻的跳動才是一個健康的人,如果脈搏忽快忽慢,那麼這個人的心臟一定有問題,通過這樣的比喻,孩子們就會非常注意樂曲的整體速度的統一。
橄欖鋼琴課堂:排骨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