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環評文件編制事中事後監管和審批業務指導,嚴懲環評文件編制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保障環評工作質量和環評市場秩序,近日,生態環境部公開通報2019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環評文件常態化覆核工作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意見。此次覆核的環評文件共涉及27個省(區、市)各級審批部門審批的199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
經覆核發現,共有16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存在遺漏評價因子、降低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縮小環境影響評價範圍、環境影響因素分析不全、汙染源源強核算內容不全或方法錯誤、預測與評價內容不全或方法/結果錯誤、未按相關規定提出環境保護措施或所提環境保護措施可行性論證不符合相關規定等質量問題。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及配套文件規定,對相關的15家環評文件編制單位及18名編制人員予以通報批評和失信記分,失信記分情況記入其誠信檔案;對15家建設單位予以通報批評,並對4家技術評估單位和15個審批部門予以通報。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繼續以質量為核心開展環評文件常態化覆核工作,提高對重點地區、重點類別、重點信用管理對象的抽查覆核比例和抽取頻次,加快動態智能化覆核成果在環評事中事後監管中的應用。同時,將及時通報各地2020年環評文件質量專項檢查工作情況和2020年上半年環評信用對象列入限期整改及失信黑名單情況,通過強化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在環評文件編制事中事後監管工作中的聯動機制,堅決遏制環評文件不負責任、粗製濫造和弄虛作假等行為。
一、2019 年第三季度(第二批)環評文件覆核發現問題
1.鄂爾多斯市西北能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20 萬噸/ 年甲醇裝置新增備用鍋爐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存在問題:1.評價因子中遺漏相關行業汙染源源強核算標準規定的汙染物。燃煤鍋爐煙氣評價因子中遺漏《汙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火電》(HJ 888-2018)表1 規定的汞及其化合物。
2.汙染源源強核算方法錯誤。燃煤鍋爐煙氣排放量計算中選取過量空氣係數為2.25 錯誤,不符合《汙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火電》(HJ 888-2018)附錄C 關於火電廠煙氣排放量計算中燃煤鍋爐的規定過量空氣係數為1.4 的要求。
3.大氣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方法錯誤。未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 2.2-2018)規定的大氣評價等級判定、環境空氣品質現狀評價、環境影響預測評價等方法開展工作。
2.上海均博複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存在問題:汙染源源強核算內容不全。在項目無顆粒物排放和廢水全部回用情況下,石英玻璃管原料消耗量(40 噸/年)與石英玻璃天線罩產品產量(6 噸/年)以及固體廢物產生量(14.43 噸/年)不匹配,未明確約19.57 噸/年的物料去向,不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 2.1-2016)4.3.1 中關於核算項目汙染物生產和排放強度應「根據汙染物產生環節(包括生產、裝卸、儲存、運輸)、產生方式和治理措施,給出汙染因子及其產生和排放的方式、濃度、數量等」的要求。
3.安徽昊帆生物有限公司年產770 噸多肽試劑及蛋白質交聯劑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存在問題:1.汙染源源強核算內容不全。採用類比法進行項目廢水源強核算時未進行類比條件分析,不符合《汙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準則》(HJ 884-2018)3.9 中關於類比法的相關要求。
2.環境風險預測與評價內容不全。未對應一級風險評價工作內容選擇適用的數值方法預測地表水環境風險,不符合《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 HJ169-2018)4.4.4.2 中關於一級風險評價應「選擇適用的數值方法預測地表水環境風險,給出風險事故情形下可能造成的影響範圍與程度」的要求。
4.益陽市資陽區清水潭碼頭建設管理有限公司益陽港清水潭千噸級碼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存在問題:1.降低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將項目確定為水汙染影響型建設項目以及將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等級判定為三級B錯誤,應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表水環境》(HJ 2.3-2018)5.2 中關於評價等級確定的原則,將本項目確定為水汙染影響型和水文要素影響型建設項目,且由於項目所處江段屬於「資水益陽段黃顙魚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核心區,根據該導則5.2.3 關於水文要素影響型建設項目評價等級劃分中表2 注1 的要求,評價等級設置應不低於二級。
2.汙染源源強核算方法錯誤。選取「船舶艙底含油廢水量」作為汙染源進行源強核算錯誤,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 169-2018)7.1.1 中關於物質危險性識別的相關要求,選取「船舶燃油艙的燃料油量」作為汙染源進行源強核算。
5.廣西桂學藥業有限公司中藥製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存在問題:所提水環境保護措施可行性論證不符合相關規定。採用類比《SBR 工藝處理中藥製藥廢水案例》文獻中的廢水處理效果論證項目廢水經處理可達標排放缺乏可行性, 文獻中的廢水處理出水COD 濃度(135-370 毫克/升)無法滿足項目廢水依託的汙水處理設施執行的COD 排放濃度標準要求(100 毫克/升),不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表水環境》( HJ2.3-2018)8.2.3 中關於依託汙水處理設施的環境可行性評價需「從處理後的廢水穩定達標排放」等方面開展評價的要求。
6.珍溪碼頭改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重慶市珍溪碼頭裝卸有限公司
存在問題:降低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將項目確定為水汙染影響型建設項目以及將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等級判定為三級B 錯誤,應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表水環境》(HJ 2.3-2018)5.2 中關於評價等級確定的原則,將本項目確定為水汙染影響型和水文要素影響型建設項目,且由於項目所處江段屬於「長江重慶段四大家魚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核心區,根據該導則5.2.3 關於水文要素影響型建設項目評價等級劃分中表2 注1 的要求,評價等級設置應不低於二級。
7.寧夏金裕海化工有限公司29000KW/h 燃煤燃氣有機熱載體導熱油爐及煙氣處理升級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存在問題:評價因子中遺漏相關行業汙染源源強核算標準規定的汙染物。鍋爐煙氣評價因子中遺漏《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2 規定的汞及其化合物。
二、2019 年第四季度環評文件覆核發現問題
1.中節能(汕頭潮南)環保能源有限公司汕頭市潮南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存在問題:1.縮小大氣環境影響評價範圍。給出的排放汙染物的最遠影響距離D10%(225 米)和大氣環境影響評價範圍(5 千米×5 千米)錯誤。根據報告書中相關數據計算,排放汙染物的最遠影響距離D10%應為21 千米,大氣環境影響評價範圍應為自廠界外延21 千米的矩形區域。
2.大氣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方法錯誤。大氣環境影響預測時未考慮現有在建汙泥幹化項目惡臭汙染源的影響,確定大氣環境防護距離時僅考慮垃圾坑無組織源貢獻濃度而未考慮本項目所有汙染源的貢獻濃度,不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 2.2-2018)8.7.1.2 中關於評價範圍內「還有其他排放同類汙染物的在建、擬建項目的,應疊加在建、擬建項目的環境影響」的要求和8.8.5.1 中關於確定大氣環境防護距離應「採用進一步預測模型模擬評價基準年內,本項目所有汙染源(改建、擴建項目應包括全廠現有汙染源)對廠界外主要汙染物的短期貢獻濃度分布」的要求。
2.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滄州分公司2 萬噸/年硫磺回收裝置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存在問題:1.大氣環境影響預測結果錯誤。在H2S 貢獻濃度區域最大值佔標率和現狀環境質量濃度佔標率分別為98.07%和90%情況下,得出H2S 貢獻濃度疊加現狀環境質量濃度後的區域最大值佔標率為90.1373%的結果錯誤,且各關心點H2S 貢獻濃度區域最大值佔標率在疊加現狀環境質量濃度佔標率前後的結果矛盾。
2.環境風險評價內容不全。未明確H2S 洩漏事故影響範圍內人口分布情況,不符合《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 169-2018)9.2 中關於大氣環境風險評價需「明確影響範圍內的人口分布情況」的要求。
3.未按相關規定提出環境保護措施。未按相關規定提出H2S 洩漏事故狀態下影響範圍內的人員疏散通道及安置等應急建議,不符合《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 169-2018)10.2.1 中關於「大氣環境風險防範應結合風險源狀況明確環境風險的防範、減緩措施,提出環境風險監控要求,並結合環境風險預測分析結果、區域交通道路和安置場所位置等,提出事故狀態下人員的疏散通道及安置等應急建議」的要求。
3.朔州市交通運輸局G241 陽方口至朔州段和G336朔州至平魯段公路改擴建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存在問題:降低聲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聲環境影響評價等級判定為二級錯誤,應考慮油房頭村、野狐澗村等5處敏感點2022 年噪聲預測結果較現狀背景值噪聲級增高量達5 分貝以上的情況,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 2.4-2009)5.2 中評價等級的劃分原則,將聲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判定為一級。
4.朔州市交通運輸局國道G336朔州市境內應縣羅莊至朔城區東榆林段改擴建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存在問題:降低聲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聲環境影響評價等級判定為二級錯誤,應考慮北豐疃村、李莊等7 處敏感點2022 年噪聲預測結果較現狀背景值噪聲級增高量達5 分貝以上的情況,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 2.4-2009)5.2 中評價等級的劃分原則,將聲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判定為一級。
5.安道麥股份有限公司4500t/a氨基甲酸酯類原藥遷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存在問題:汙染源源強核算內容不全。未明確異酯生產線CO 生成放空廢氣中的SO2 排放情況,不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 2.1-2016)4.3.1 中關於汙染源源強核算應「根據汙染物產生環節(包括生產、裝卸、儲存、運輸)、產生方式和治理措施,核算項目有組織與無組織、正常工況與非正常工況下的汙染物產生和排放強度,給出汙染因子及其產生和排放的方式、濃度、數量等」的要求。
6.吉木薩爾縣崑崙天澤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吉木薩爾縣天燃氣供熱管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存在問題:環境影響因素分析不全。未識別乾餾尾氣中CO 和H2S物質危險性,不符合《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 169-2018)7.2.2 中關於物質危險性識別的相關要求。
7.湖南厚道礦業有限公司道縣湘源錫銣多金屬礦1000噸/ 天採選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
存在問題: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內容不全。在項目部分井下湧水(含特徵汙染物鉈)外排情況下,未對照湖南省《工業廢水鉈汙染物排放標準》(DB43/ 968-2014)開展鉈汙染物的預測與評價,不符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 2.1-2016)6.1.2中關於預測和評價的因子「應包括反映建設項目特點的常規汙染因子、特徵汙染因子和生態因子」的要求。
8.河南德高皮業有限公司年產1000萬尺皮革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存在問題:降低大氣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將大氣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判定為三級錯誤,應考慮項目非甲烷總烴Pmax 為5.08%的情況,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 2.2-2018)5.3.2.3 關於評價等級判定中表2 要求,將大氣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設置為二級。
9.丘北縣八道哨彝族鄉人民政府八道哨生活垃圾熱解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存在問題:汙染源源強核算結果錯誤。在煙氣處理效率分別為99%、85%、50%的條件下,根據汙染物產生濃度(顆粒物產生濃度2040 毫克/立方米、SO2 產生濃度192毫克/立方米、NOX 產生濃度127 毫克/立方米)採用類比法核算煙氣中顆粒物、SO2、NOX 排放濃度分別為0.078 毫克/立方米、0.12 毫克/立方米、0.15 毫克/立方米的結果錯誤,應分別為20.4 毫克/立方米、28.8 毫克/立方米、63.5 毫克/立方米。
原標題:《通報 | 生態環境部點名16個建設項目環評文件質量問題》
閱讀原文